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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问题,说就算是国宝杀人,也要打死。我好奇,野生大熊猫咬死人了,警察需要去把大熊猫捉住吗?

2020-11-16 22:02阅读(59)

看到一个问题,说就算是国宝杀人,也要打死。我好奇,野生大熊猫咬死人了,警察需要去把大熊猫捉住吗?:如果野生大熊猫袭击人,警察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前往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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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野生大熊猫袭击人,警察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前往处置的,击毙还是活捉野生大熊猫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处理。

野生大熊猫咬死人事件闻所未闻,咬伤人的事情好像也没有,除非人故意激怒大熊猫。前几年某地动物园大熊猫馆,有一名游客跳进熊猫馆惹事,大熊猫开始没理他,踏蹬鼻子上脸,结果被熊猫追撵一顿修理,但熊猫没有咬伤他。

如果野生大熊猫闯入村民院子里袭击并咬伤村民,出警民警可以持械击退熊猫,情况特别危急时可以击伤熊猫救出村民。熊猫被人击伤后轻易不敢靠近村屯,没有必要打死或活捉。大熊猫虽然是熊一类动物,但它们不是特别主动攻击大型哺乳动物的,咬过人的大熊猫不会因为吃过人血而养成食人习惯,它主要食物是竹子和小型哺乳动物。

野生大熊猫保护区附近村民都是受过保护大熊猫的知识教育,村民也知道路遇野生大熊猫自我防范措施,对闯入家里的大熊猫也知道如何处理,野生大熊猫咬人事件几乎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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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偶犯,国家赔偿可能就了结了。如果已发狂,就地正法没商量[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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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杀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吃竹子还照样吃竹子,不可能被打死,责任根据认定由相关的人和单位承担。

动物正在袭人被击毙是【紧急避险】,不是什么“杀人偿命”,大熊猫是动物,动物没有智慧,没有思考能力,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受法律约束,不是法律主体,这叫主体不适格。动物杀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动物的所有者承担。

动物园的动物伤了人,根据责任认定,动物园承担民事责任(请自行查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野生保护动物伤了人,由当地保护部门承担民事责任(请自行查阅《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个人饲养的动物伤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不管饲主有没有过错,都必须承担责任,比如你躺在家里睡觉,你养的狗偷偷跑出去咬了人,你也必须承担责任。既不是保护动物、又没有主人的动物伤了人,那就无人负责,自认倒霉。

网上盛传的“杀了人的动物要被处死”,主要是这几种情况,正在伤害人类的动物被击毙,是【紧急避险】(请自行查阅《刑法》第二十一条);动物在杀人之后被击毙,要么是为了平息舆论,比如动物园的老虎咬死人后被打死,反正是花钱买来的老虎,没有保护价值,园方为了平息社会舆论,就让老虎当替死鬼,以挽回声誉和经济损失;或者是为了清除安全隐患,以避免它再次伤人,比如5月份的两起野熊袭人事件,肇事熊都被击毙了;无主的流浪动物袭人被打死,无人负责。不管怎样,在法律上动物都是不承担责任的。

记得以前网上有一则新闻说武汉动物园的大熊猫咬死了一只蓝孔雀,结果评论里一大群人在刷“把大熊猫抓去坐牢”、“大熊猫该判几年”、“就算是国宝也要牢底坐穿”……这些人实在是太盲了,首先蓝孔雀不是保护动物,绿孔雀才是,其次动物杀死动物不用承担责任。假如你养的狗把大熊猫给咬死了,那你的狗无责任,你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说到底,无论怎样动物都是无责任的,只有对人才有责任划分。

法律是约束人类的,不是约束动物的,法律是起到“杀鸡儆猴”的目的,提醒其他人不要触犯法律。动物有这种意识吗?你给动物讲法律就是对牛弹琴,毫无意义。

野生大熊猫大部分是生活在保护区里的,被野生大熊猫袭击了,要看是在保护区里面还是外面,擅自闯入保护区被大熊猫给玩死了(开个玩笑,大熊猫不会杀人),那自认倒霉。大熊猫跑到保护区外面咬死了人,那保护部门承担责任。大熊猫正在咬你,假如你小宇宙爆发,一拳把它打死,那属于【紧急避险】(面对人类侵害是正当防卫,面对动物侵害是紧急避险),不用承担责任。或者你在山里饿了好几天,遇到一只大熊猫,你把它抓来吃了,也不用负责,这也是【紧急避险】。假如一只大熊猫被一个变态的科学狂人训练成杀人机器,杀死了几千人,那个科学狂人判死刑(假如是精神病就免于刑罚,但应责令家属和监护人严加看管),大熊猫作为作案工具被没收。

圈养大熊猫伤人记录不计其数,最严重的是重伤,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野生大熊猫袭人记录很少,但有一起很著名的重伤案例。2014年甘肃李子坝村出现一只野生大熊猫,保护站想给它做体检,于是组织200多人漫山遍野的去围捕大熊猫,结果大熊猫受惊逃窜,偶遇无辜的村民关某,大熊猫以为关某也是来抓它的,毫不客气的将其咬成重伤,后来甘肃省林业厅和甘肃白水江保护区管理局等赔偿关某40万元。

不管大熊猫干了什么,它都不是法律主体,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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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野生大熊猫发狂,正在袭击一个人类,并且要咬死这个人了。在紧急情况下,是允许开枪的。但是护林员他们就算持枪也是麻醉枪。也不会轻易弄死的。不仅仅是大熊猫什么野生动物都是。

但是如果你个人遇到生命危险。在紧急情况,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你杀死大熊猫是属于紧急避险。不犯法的。


回到你这个问题。一条狗咬了你了跑了。你会大张旗鼓的大规模搜捕这条狗,然后去处死他吗?仅仅你个人来说。我估计你不会。顶多你下回在碰见这条狗的时候,你会想办法弄死这条狗。

野生大熊猫是生活在自然保护区中的。没追究你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责任就知足吧。就算大熊猫咬死了人,也不会有任何处罚。因为法律是针对人的。不是针对动物的。


唯一会去处死动物的情况是什么。一条疯狗,到处咬人,已经咬伤多人。为了防止发生更多的伤害。会派出警察抓捕这条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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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这个只是比喻,但是如果在特定场合国宝真的威胁到人类,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应该会当场击毙国宝的。毕竟人命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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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声明一点,人的生命在世界上属于最高级别的存在。任何人和任何机构以及组织或是其它动物都无权利去抹杀一个人的生命。

大熊猫属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为大熊猫其繁殖能力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样子可爱憨厚,一直受到人类的喜爱,现在很多动物园都会有大熊猫。就是因为可爱的原因,也为了招揽游客。

中国的野生大熊猫现在数量很少。在四川省卧龙大熊猫保护区中是最多,在保护区里面也有没被发现的野生大熊猫存在。

野生动物大熊猫是有攻击力的,同时也会伤人。这属于正常现象。毕竟是野生动物,没有经过人类专业的驯化。在国内现实里野生大熊猫没有发生过咬死人的情况。如果真的发生了大熊猫咬死人事件。当地会把大熊猫抓住。送到专业的机构处理。倒是结果是什么吗样我们就不知道了。

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是。野生大熊猫伤害到人的时候,警察是有权利先击毙大熊猫的。因为人的生命是最高级别的存在。任何野生动物都不得伤害人类的生命。除非是偷猎者进行偷补野生动物。

在国际上有一个通用的法则。那就是有人或是动物要伤害自己,危害到自己生命安全得时,受害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给予对方击毙或是制服。那对于野生大熊猫也一样。只要它对人构成里生命威胁。也是一样对待的。

我们都应该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也需要善待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