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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拿刀砍你,要怎么防卫才不算防卫过当呢?有哪些法律依据?

2020-11-14 16:03阅读(60)

如果有人拿刀砍你,要怎么防卫才不算防卫过当呢?有哪些法律依据?我想知道都有人拿刀砍你了,你要怎么防卫才不算防卫过当呢?:我来告诉你怎么做:-拿刀,防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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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告诉你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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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律师门检察院的同志们遇到昆山龙哥应该按下面的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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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律师告诉你,怎样才是正当防卫。

卢律师的点评非常幽默讽刺,道出了对目前正当防卫的界定的无奈与困惑,好在昆山警方这次的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顺应了民心。

感谢各位回复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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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跑了,持刀人气不过一直追我。然后体力透支,引起身体不适,心脏等器官衰竭或者一口气没喘上来,憋死了。请问我算防卫过当吗?(补充一下,我一直到大学都是田径队的住攻3000到一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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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只是路过,先挨几刀,然后报警,最后快死了躺地上,他持刀过来不慎摔倒扑在你身上,又刚好被自己的刀捅到心脏毙命,你还必须有录像证明(这非常关键,如果没有就定为斗殴),你还必须没有前科,还必须有舆论导向支持,还必须有一大波同情者,还必须引起领导重视,还必须出钱请嘴巴最厉害的律师,你才有机会定为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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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万民热议、一边倒支持草根男的事件是江苏某山市,草根哥自卫砍死社会男的事(请自行看视频,自己判断,从心出发,再下结论)。北京“大律师”周保民发表意见是草根哥涉嫌故意伤害,可能要判十年以上,当然法官可能会酌情从轻。保民啊保民啊,你保的什么民?

从视频录像上看(没有声音,不知道当场双方都说了些什么),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平时就恶贯满盈的社会恶霸,没事找事欺负草根男,并拿出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三尺长砍刀),砍杀草根男。草根男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命和预防家人以后受到伤害,在英勇搏斗中,抢到凶器杀死恶霸男。从头到尾,都是正当防卫,结合视频中的事实来看,草根男拥有无限防卫权,杀死威胁自己生命的暴力行凶者,全过程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至于能不能像万民情愿的,授予光荣称号,那是另一回事,不在此讨论。

我们简要描述事实:宝马车违章拐入非机动车道,违章碰触了电瓶车的屁股。宝马车下来三人找草根男的茬。草根男被动没反应。突然从宝马车上窜出社会男(死者),飞奔过来殴打草根男。草根男被动无回击。社会男又返回宝马车,拿出管制刀具(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已经违法),砍杀草根男。用力过猛或被草根男挡碰,刀子甩出去。注意,社会男和草根男同时去抢刀,草根男抢刀,杀死社会男。全过程符合无限防卫权。

律师争议点:第一层次,草根男抢到刀子,社会男的行凶行为停止,草根男砍人超过正当防卫。正确的“正当防卫”是撒腿就跑。反驳:俩人争抢刀子阶段,草根男是在于行凶者搏斗。第二层次,草根男前两刀让社会男倒地,草根男已经停止砍杀,超过了正当防卫界限。反驳:社会男并没有倒地不动,而是跑起来,快速跑向宝马车。草根男认为社会男去开车撞他,或去更厉害的凶器。第三层次,社会男手无兵器,草根男追砍社会男,追到宝马车,属于防卫过当。反驳:社会男第一步去开宝马车前门,有理由相信他要开车撞人,即使不撞草根男,也可能撞到行人。第二步又开宝马车后门,有理由相信他要取刀或枪,继续伤害草根男的生命。全过程是正当防卫,属于无限防卫权。

周保民律师都是扯淡,万民不服。但是也要理解周保民的出发点,全国同类事件中,大多数都判了防卫过当或故意伤人罪。比如,出租车司机为保护妻儿,被七人围殴时,反击捅死凶手被判三年。他说,遇到这种事,你就等着被杀人就行了,不能反抗,反抗就有罪。这是因为国内对正当防卫的界定过于苛刻。周保民可能从残酷现实出发。

根本原因:与英美同类案件相比,国内法院对“正当防卫”判定极端谨慎,门槛非常之高。有研究者分析226份案件,最终认定正当防卫的只有6%。反观全世界,国内“大陆法系”对正当防卫的判定普遍都要比像美国这样的“普通法系”国家要严格。

举例说明:大陆法系(比如中国),对“正当防卫”相当苛刻,要求“只有当不法侵害客观存在时,正当防卫才能成立”。当社会男拿刀来砍草根男的时候,这个侵害是存在的;但,刀掉了,被草根男捡起来了,社会男没有办法砍他了,那社会男对他的侵害就并不“客观存在”了。

一些傻瓜律师,也是机械地执行了这一条件。也就是说,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撒腿就跑,问题是草根男被砍伤腿,不能跑。被社会男抢到刀子,继续砍死吗?然后,案件就简单为。社会男故意杀人罪成立,代价是草根男被砍死。

这个案件的热议,说明99%的老百姓仇恨霸凌,仇恨不公,仇恨以强欺弱。这个草根男是一个老实的路人,被无端砍杀,如果不反抗,自己的生命不保,全家垮塌。反抗就是犯罪判刑,你让百姓遇到这类事情,是反抗还是不反抗呢?你让百姓到底该怎么做?等着被打伤害,才是唯一的途径?显然万民不认可这样的判断。也许,这个事件,可以推动司法对正当防卫做进一步的修订吧,不管怎么修订,还是希望保护百姓生命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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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难度太大,我们做不到,我们只想平平安安活下去,砖家要求我们在正当防卫时要做到一下几点:

一,在猖獗的犯罪分子面前,人人都要有苏秦张仪的嘴,说得犯罪分子自惭形秽,然后挥刀自宫;要不有虚云和尚那样的大智慧更好,三言两语就可以降狮伏虎,吃人猛虎从此改荤吃草。

二,如果嘴不行,那么就只有靠腿了,要有刘翔,苏炳添那样的速度,甩他个犯罪分子八条街,跑到刑警队门口知会一声:各位同志准备一下家伙,大买卖随后就到。有邹市明那样的身手,千万不要尝试,打断对方肋骨造成重伤也要赔钱吃官司,而且关键是对方有刀,有刀,有刀,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说到这里,我还想突发奇想一下:让纹身男带上装备天天把国足追上一段时间,是不是有机会打进下一届世界杯?资源整合嘛。扯远了哈。

三,如果以上条件不具备,非得出手了,要有余则成那样冷静清醒的头脑,瞬间(必须是瞬间,否则来不及)就要把出手以后的逃跑路线设计好,任他枪林弹雨不受干扰。逃跑路线最好不要沿公路跑,罪犯有宝马,苏炳添都跑不过。最好像神剧中的吴奇隆那样飞檐走壁,即使罪犯有枪,那算什么呢?

四,平时就要储备一些生理解剖的知识,必须要非常明确地知道,哪些是要害,哪些可以让对方丧失攻击力而又不死,至少可以等到120来嘛!还有哪些部位是可以砍着玩的,注意!不要笑,这一点很关键,既可以威慑犯罪分子,又可以不过当(其实,正当防卫就是这样要求的)。当然还要防止对方像光头强那样打不死咋办?所以,我们还要学一下庖丁解牛的技术,做到精确无误,深之一分有罪,浅之一分无效,有可能不痛不痒,遭受更大的反击。此属难度极大的技术活,不要轻易模仿。

不过,砖家同志,我们非常遗憾地告诉你,我们都是常人,凡夫俗子,你的要求太高,我们做不到。其实我们的要求也不高,(从没有妄想过当英雄,英雄行为早就已经被正当防卫绑得不可动弹)我们只想在遭遇纹身男那样嚣张的攻击下怎么活下去。 说吧,我们该怎么做?很有必要做个示范。大家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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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看,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参加了施暴,在纹身男施暴期间打了电动男两拳,而旁边的黑衣男路人,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在劝架,和纹身男不是一伙的,所以施暴人有两人,所以不能排除同伙白衣男还有能威胁电动男的动机和可能性。

电动男第一次拾刀后,捅了两刀,致命的应该就是这两刀。然后再砍了两刀,纹身男与同伙白衣男跑向车,电动男把刀丢了出去,这里按照有些律师的说法就是,这时电动男就不应该再追砍了,再追砍就属于防卫过当,但刀又第二次掉在地上。这里要清楚三点事实。

第一,因刀离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比较近,由于不能排除凶器是否会再次落入施暴人手中,造成第二次伤害,电动男马上跑过去第二次拾刀,继续追砍,直到把纹身男及同伙白衣男驱离车的范围。这里为什么说是驱离,你们可以去看视频,当电动男第二次拾刀后,纹身男跑到了车后门的位置,而此时电动男和纹身男距离不足一米,电动男举起了刀,从直劈改为了斜劈,这一刀却砍在了宝马车上,这么近的距离竟然没砍到纹身男,不可思议吧。我相信这时候电动男此时对自己的行为,还是比较克制的,这一刀的目的就是威慑,驱离纹身男离开有问题的宝马车辆。

第二,刀是从车上拿出来的,不能排除车里还有其它凶器或者直接把车作为行凶工具,而且纹身男和其同伙白衣男靠近车如此之近。就算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在退避,也不能证明危险已经排除,只有把他们驱离离开可能存在凶器的宝马车,电动男也许才会感到暂时的安全。

第三,在这里,大家在视频中,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当电动男第一次拾刀,捅了纹身男两刀后,这时纹身男的同伙白衣男在干什么,他正看着纹身男被砍,并转身向宝马车走去,手从口袋里掏东西,因为视频不清楚,估计是手机,如果是手机,那肯定就是想叫救援。而他怎么会向宝马车走去,难道车上还真的有凶器。所以,大家不要忽视了同伙白衣男的存在,他和纹身男都是施暴人。

所以,我认为,既然危险还在继续,正当防卫还是有效的。直到警察来了,电动男一直握刀在手,高度紧张。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在警察没来之前,危险一直没有解除。谁也不能肯定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会不会叫其它同伙继续对其施暴。

不法侵害结束很难定性,总不能把不法侵害结束定位为施暴结束后,防卫人就不能采取具有攻击性的行为。如果是这样,刀子进入了防卫人身体,就是施暴期间,只要一离开防卫人身体,就是不法侵害结束,那不是必须叫我们在刀还没离开身体时,防卫人此时实施的防卫手段,才是正当防卫。刀离开以后身体,我们就不能采取任何防卫手段了,那不是很可笑吗?

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把纹身男对电动男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看成一个完整性的过程,而不应该分阶段及片面化的去分析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点。只要防卫人有继续被侵害的可能或迹象,正当防卫就还是有效的。电动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完全不属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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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不要动,让他砍,死前注意保留证据,你无权攻击歹徒,那是警察的事,也不能骂歹徒,那样不道德,你也不能躲,躲就说不清了,手也不能乱动,律师可能说你故意伤害罪犯,罪犯砍你,你可一定要配合噢,否则法律可能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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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律在正当防卫的界定中有些模糊的概念和模棱两可,就拿这起事件来看:宝马男开始是拳打脚踢,电动车男一味退让,而宝马男得寸进尺转身又去车上拿刀,这个时候电车男还在一味忍让,最后宝马男把刀掉了而电车男抢先一步拿到了刀才反击。从整个过程可以看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条件。如果这都不属正当防卫,那正当防卫不知道该怎么鉴定了?难道是要等电车男倒下或者身负重伤或逼上绝境了才反击。但这样也矛盾起来了,即然倒下了,身负重伤了,你还有反击的可能和机会吗?没有了!人都没了那来正当防卫,。所以,以事论事,这个我认为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