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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都没去过前夫家,他还让我支付抚养费,怎么处理?

2020-11-14 05:31阅读(60)

我离婚后都没去过前夫家,他还让我支付抚养费,怎么处理?因性格不合离婚,有一个孩子,离婚后我又不准备再见孩子了,前夫还让我每月支付500的抚养费,这种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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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多学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问题不在于你怎么想,怎么做,而在于你首先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即使离婚了,

对孩子的成长,依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可否认的是,你说的这些话,太伤人心了。

没有一个做母亲的样子!

离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太不靠谱。连母亲的一点责任,都不想承担。

你说,

因性格不合离婚,有一个孩子,离婚后我又不准备再见孩子了,前夫还让我每月支付500的抚养费,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我可以拒绝吗?我一个月工资才六千块,自己都不够用。

这种要求合不合理,一个是从你们的离婚协议上可以看得出,另一个是你作为母亲,偶尔关心一下孩子,给点生活费,也是情有可原。

不是说你们离婚了,孩子就跟你没关系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孩子,是你亲生的,不是捡来的,爱理不理。

生的下来,养不下来,是做父母最大的悲哀!

你不想给抚养费,给孩子添补一点生活费用,营养费。让孩子健康生活,长得高一些,聪明一点,总是可以的吧!

你不可能希望你的孩子过得不好,所以,你最好不要拒绝。

即使省吃俭用,

因为你一个月工资六千块,只要500,你的孩子还有一个妈。

没有这500块,你什么也不是,只是个自私的人。是一个不负责任,逃避现实的人。

与其这样,你不如反省自己,着眼于未来。

离婚了,也得有依靠。

孩子,就是你的希望!

我觉得,你应该每个月少花一点钱,少点交际、应酬。

少吃一顿饭,少买一件衣服,就能给孩子剩下500。

然后让孩子过得开心,有妈!

那种感觉,无与伦比。

血浓于水,

亲情,总是让我们尽力而为,不留遗憾。

我离婚后都没去过前夫家,他还让我支付抚养费,怎么处理?

你应该根据离婚协议和母亲责任来处理。

区分善恶美丑,不要让自己众叛亲离。

法律,也不在乎人情!

每个月拿点工资,给孩子,大家都能生活的安乐。

减少心中的痛苦。

你又何乐而不为,耿耿于怀呢?!

500,不多。不要拒绝,可以给他。

但是一定要有一个条件,

就是一定要对孩子好!

让孩子感觉到,妈妈没有离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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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准备再见孩子了”,可见你是一个心硬如铁,冷血之极的人,权且称作人吧。这孩子摊上这样的妈就算倒了八辈子血霉啦!

二是支付抚养费是不合理的要求?可怜你不但冷酷,而且法盲。法盲到可怜,无语!如果你再要不支付抚养费,警察很快就会找上门!

三是每月六千元工资都不够花?可见你是一个爱慕虚荣,贪图享受,只管今天,不顾明儿个的女人,就是俗语说的:败家娘们儿!难怪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还要在这儿穷喳喳!你丈夫甩了你真是太聪明了,甩的好!

四是人在做天在看,望你能回头是岸,否则,你的孩子总有要你好看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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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觉得你有点渣呢?离婚了先说不打算见孩子,好吧,你的自由。不支付抚养费?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由此可见,你是一个多不负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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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也就是看孩子是你的权利,你自己可以选择放弃不看孩子,但是支付抚养费确是你的义务,必须支付。按照法律规定你需要支付你工资标准的20%-30%,而抚养费标准500元每月,从法律上看,支付额度上也并不算多。还是建议及时给抚养费,也同时多看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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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按照法律规定,应付抚养费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也就是最低1200,最高1800,如果你有慢性病恶性肿瘤等需要长期服药,可以适当减免。

孩子不管你看与不看就在那里,都在慢慢长大。探视是你的权利,你可以放弃,抚养是你的义务,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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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离婚经过法院判结?你要付出养孩子的费用?现在没有办法改变!只有你前夫同意?你和他去法院根改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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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拒绝。

抚养费是《婚姻法》明文规定,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应承担的未成年子女生活必须费用。

首先抚养费不是一个人承担,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只是一部分,其余部分是由共同生活一方承担的。也就是你拿的抚养费根本不够孩子开支,不够的那一部分是你前夫承担的。

其次抚养费只是承担到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就是抚养费你应该拿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还有年满18周岁后的子女教育费用,子女还可以单独起诉,要求不与自己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一半的。就是说你的孩子将来上大学,还可以起诉你,让你拿学费。

可能有的人不理解,为什么别人家离婚后没有这些情况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离婚案件,孩子扶养问题法院都得应该这样判决。

只是生活中,每个人的经济收入不同,很多收入好的离婚案件的一方,离婚的时候主动放弃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所以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就判决孩子由一方承担抚养费了。

像你这样就可能是,你前夫没有放弃让你承担孩子抚养费。你的工资6000块,给孩子500抚养费你是完全有能力承担的。并且这钱是给你自己的孩子花,是你应尽的义务,你没有什么可以争辩的,也没有权利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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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不合理?学点法吧,不学法至少也学习一下怎么做一个母亲吧!抚养费你必须承担,否则对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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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

看到你的标题

我是触目惊心,太可怕的无良症

目前就像你这样的母亲还是大有人在的

我也经历一个与你相同的人

不看孩子,不管孩子,不给孩子生活费

自己还为自己找了一大堆的理由把责任推给别人

我真为孩子惋惜,同时为你的行为感到可耻

就算是牲畜,都会照顾好自己的孩子

你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

你与你的前夫无论发生了什么矛盾,出现多么大的变故,孩子始终是没有选择的从你们二人肉体的结合,生长下生的,你于你的前夫必须要好好爱护,这个可怜的孩子!为什么这么说呢,缺父少母的孩子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的孩子!

现在你即不看孩子,又不关心孩子,你知道会对孩造成多么大的伤害!

你现在连最基本的抚养费你都不出,叫你自己说一说,你能说的过去吗?

今天看到你的标题我是深有感触

因为我亲身经历了一个比你还垃圾的母亲

孩子6个月,就以个种理由离家出走,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婚,婚姻在持续之中,自己在外面逍遥快活,从不会到家里看看自己的亲生孩子!

她害怕孩子

她怕孩子成为她再次嫁人的累赘,即不看孩子,同时也不会给孩子一分钱的生活费

我感到悲哀!悲哀的是畜牲都爱护自己的孩子,人为什么就连畜牲都不如呢?

写到这里我请大家帮个忙,有一个孩子叫苑靖宇,到现在出生8个月多一点了,从孩子苑靖宇不到6个月母亲就走了,到现在已经三个月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了,现在孩子的父亲一直在找孩子的母亲,可一直没有找到,孩子一直是父亲在扶养

先不说夫妻之间发生了多大的矛盾,谁的过错大或是小,孩子能左右了父母的关系吗?孩子有选择的余地吗?

不同的是,作为孩子的父母是成年人,有选择尽义务,关心孩子,还是遗弃孩子的能力,大人无论发了什么多么大的问题,尽量不要影响孩子,即使离了婚,那更要尽量加倍的给孩子温暖,而不是自己活的快乐,不管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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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爆粗口了!第一,作为一个母亲你却不愿也不想见自己的孩子?冷漠无情有违伦理!第二,不管你今后要不要这孩子,你都有义务和责任给孩子抚养费,直至十八周岁,这是法规!自私与冷漠的女人真不配称为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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