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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九零年,供销社算是国家的企业单位吗,为什么有些地方的供销社现今还在?

2020-11-13 13:32阅读(60)

请问,九零年,供销社算是国家的企业单位吗,为什么有些地方的供销社现今还在?:供销社是党和政府领导下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央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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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是党和政府领导下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起源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央苏区,是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领导组织农民成立的经济组织,至今已经有八十多年历史了。

建国初期,供销社是国家主要经济组织,承担城乡大部分物资流通任务,1958年大跃进以后粮食局,商业局分走了一部分业务,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承担县以下农村市场的商品供应任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任务,县级以上土特产,日杂用品,棉麻,农业生产资料,废旧回收,收购调拔任务。

供销社的体制建国后跟着政治形势几次变革,一会官办,一会民办,有几年是国营企业,过几年又改为集体企业,从总体来说,乡级供销社为集体企业,有社员股金,县级以上的各级公司为国营企业,县级以上的供销社机关为行政部门,现在的县级以上供销社机关为事业单位,机关干部为公务员,领导职务和同级政府的局,厅,部级别相同,全国总社是正部,省社是正厅,市社是正县,县社是正科。

九零年以后,各级供销社下属单位进行了私有化改革,农村乡镇供销社由个人承包经营,后期个人买断产权,县级以上的各级公司,和当地的其它商业公司一样进行了各种形式的股份制,租赁制,私有化等等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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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是共和国的最早国家制办经济企业。成立于延安革命时期,随着革命的发展,在各地生根开花成果。

是共和国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产业政策的产物。主要是国家投入主要资本,人民也投入一点发展起来。是我国国家商业发展的根本基础。

八十三年以前是商业部下属。八三年开始经济改革,人员分流,有国有事业,供销企业,等等各种固定工,合同工,招聘工等八花八门用工形势。二干左右下岗买断,成为99%下岗工。

因该说供销社是共和国经济成长发展成长最早的种芽,所有行业,产业都和它分离,和合作,有过联系,打过交道,是国家经济的工作的出生长子。也扶持过各行各业健康成长长大。让共和国几乎所有行业,成为参天大树出现大量人长,特别为工业化现在代,农业的现代化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甚至连体育事业为国争光都下少供销社优秀人才。不要说早年外贸出口物产特产,几乎都供销社工作辛苦的结果,为城乡商品交换,服务干家万户是主力军,为共和国的纪济发展立下汗马功劳。挣来具配外汇使国家经济健康发展。

它却成为现存瘦马,我国商业基础的供销社发展的过程,有过辉煌伟大是荣光优秀。它老了人们都快忘记它,忘记它对共和国的贡献,对各行各业的服务。忘记它对共和国的各行各业发展抚助贡献。

供销社诞生起,就就为共和国服务,为中国共产党的事业服务。是以大量优秀人员,从共和国成立到今,始终有大批从前线回来立功功臣,转到供销社工作。政治坚定,业务熟悉,服务周到热情,把党的关怀送到干家万户的经济输送纽带。五十岁以上,城乡人都得到供销社的优惠物质和服务,忆往夕激情岁月稠,不能忘,很难忘,朱老扁担精神是否为供销的思想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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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是计划经济举国体制的产物。在新中国成立后,供销社作为负责保障性物资统购统销的主体单位,随着形势的变化不停在变革。改变的主要是基层供销社(乡镇一级),先是以农民合作社方式出现,后来变成全民所有制,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而非国营企业,最后部分改成私企。一会民办,一会官办,有国营过,也有集体过,机构性质一直比较复杂。县级以上供销社一直保持行政体制,作为供销企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存在,享受公务员待遇。

在行政级别上,供销社作为群团组织和同级的政府组成部门平级,县级为正科级单位,地市级为正处,省级正厅,总社为正部。

现在,基层乡镇的供销社已经全部改制或取消,不再承担当初的保障职能。但是县级以上的供销社仍然保留在体制序列,作为群团组织参公管理,人员继续保留公务员待遇。其职业主要有两项:

第一,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第二,负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现今供销社已经失去往日辉煌,但这个大集体原来保有的大量房屋、店铺及集体资产仍在,在八项规定前可以享受经营收益成果,单位不起眼,实际上非常实惠。现在实行收支两条线后,供销社不如以前那么滋润,不过冲着目标考核指标少、工作环境轻松两大优势,个人认为是体制内比较适合过日子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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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未改制)前,市场以计划经济指标为主,主要以流通商业单位支撑,支持国家地方市场经济繁荣。那就是:粮油食品局,商业局,供销社;简称:粮供商。

九十年代前的历史老照片(配图)





计划经济时代,以粮供商系统单位,负责行业收购领导权,加工销售一条龙,统购统销制,计划分配制,产品价格政策定价制……商品流通主要以各主管局系统,指导下属企业,公司,进行产、供、销服务;是保障市场供给,稳定物质,保障民生的主力军。

粮油食品局,供销合作总社,商品局是国有所有制企业,下辖基层单位,在岗工人编制,分国有、集体、新办集体(待业)混岗性质,无本质性区别,但是在岗位用工、分配、福利上有区别的。

粮油食品局:分粮油工业企业,主要以粮油,食品加工为主。

粮油商业,主要以粮食统购统销为主,各乡镇基层都有“粮站”,及粮库。

粮油直属库:主要以保存国家、省市地方储备粮,备战备荒为主。以及全国范围内粮食计划调配工作。

供销系统范围最大,主要以生产物资收购,商品供应为主。下分棉麻,茶叶、生资(化肥、农药)、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公司,供销社保障市场日用商品五金交电的民生供给,最基层的“供销代销店”进入乡村。

同样人员编制是混编,与粮油企业一个样。

商业系统局,分为烟酒、餐饮食堂、土杂食品,盐业,能源计划供应,人员编制同上,都存在混编制。

为什么改制后,现在还保留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编制局?经过破产倒闭,变卖资产后,其粮供商职能已退出历史舞台,每个系统还保留一些公务员编制,分管市场管理功能,下属已改制返聘职工,有的是股份制入股,合同制聘用,维持现状而已,发挥不了多大作用。

过去的已过去,历史的车轮留下的痕迹,历历在目,那时的辉煌已载入史册,忍辱负重,不慷回首;罪孽深重,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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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供销社人说供销社事”之――也说供销社

关于供销社的性质,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是介于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俗称“大集体”,改革开放后逐步恢复其合作经济属性,属合作制企业(有别于公司制)。

本提问所说的供销社消失问题,应属于基层网点的流失,但很多基层社做为市场主体还是存在的,正如历史有周期率,企业亦然,然而一些基层社常常能死灰复燃,原因在于:1、合作制性质使然,表面上可能是资产、资金等已荡然无存,可实质内在的与农民的合作关系未变。2,专业合作社的替换功能加强,树干枯孽、枝壮同根生是有可能的。3,开放办社是合作经济的优势,嫁接的照样能枝繁叶茂。4,兼并重组、区域建社、一县一基的探索也是不错的尝试。无论是恢复的、重建的、托管的、替换的、引进的、改造的……合作经济将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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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直到现在都属于大型国企吧!经历了共和国的发展成长以及改革过程。计划经济时期负责各类商品的采,供,销和零售。改革开放后逐步过度为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商品经济的活跃及私营经济的参予,才使其逐步缩小了经营范围。但供销合作社糸统的机构设置及大宗地产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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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由农民入股组成供销合作社,原由人民公社管理,它是入股农民自己的,不是国家的。当时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后为人民公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一道,成为我国农村三大经济支柱。后来国家为便于管理,国家设立供销合作总社,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人员为国家公务员,负责管理设在乡镇(人民公社)的由农民入股组成的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的性质属集体所有制,但它由农民入股组成的性质没变。基层的供销合作社职工大多为县办大集体,也有亦农亦商人员。

九十年代中期,基层供销合作社转制后,所有员工下岗(包括亦农亦商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的工龄,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现在国家、省、市、县四级仍有供销合作社,设在乡镇的基层供销社大多解散,保留的也是由个人了承包经营,农民入股组成供销社性质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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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经济模式!全部卖的放心商品。怀念你,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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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供销合作社?什么职能?深层次解读,建国初期,美帝为首发达国家,对我新生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政治、军事、经济、贸易全面封锁。国与国之间,也就官方之间不能来往与交流。只能利用民间组织与团体进行民间之间商贸活动。对内职能:城市与农村,桥樑与纽带作用,计划经济时期,工业产品:生活用品,生产用品;农村所有农副产品都通过这个组织完成。七七年华国锋主席一句话:商业供销部门的职工,都是工人阶级组成部分。就这样名副其实全民身份。改革开放为适应当时经济形势,恢复集体所有单位。但,职工仍保民身份,干部仍由组织部任命。二OOO年转制,事实破产,基层社全部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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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在五六七十年代为了保障人民的工作和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国营体制,有集体体制。九十年代至今有名无实,名存实亡了,让个体商贩而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