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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开盘买的保利的房,现在售楼降价1000多销售,有啥办法吗?

2020-11-12 02:34阅读(60)

去年开盘买的保利的房,现在售楼降价1000多销售,有啥办法吗?:去年买的房子,今年就降价了,很多买房人都会遇到的问题,这就是买房的风险嘛。做为一个普通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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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买的房子,今年就降价了,很多买房人都会遇到的问题,这就是买房的风险嘛。

做为一个普通购房人来说,这的确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如果你购买100平米的房子,降价1000元/平米,那就是10万元,一年的工资就这么的没有了。

不过,我觉得,你应该把几个问题先搞清楚,才能更好的解决一些问题。

价格是不是真的降价了

一个开发商卖的楼盘,在同一个小区,有洋房、高层、别墅等,有位置不一样、朝向不一样、景观不一样、户型不一样,那开盘的价格也就不一样。

一般来说,洋房比高层的单价要贵1000元/平米,别墅要比洋房的单价贵2000元/平米,别墅比高层的单价要贵3000元/平米。

另外,还有景观的不同,可能导致价格相差比较大,比如朝中庭景观和朝公路,价格是不一样的;视野开阔的,比视野局促的价格要贵;还有朝江、看湖景观的,价格贵1000元/平米~1500元/平米也很正常。

小户型的价格要比大户型的价格要贵大概1000元/平米左右,这是因为小户型的建筑成本高,总价低,购买群体多,容易销售的原因。

你看看目前开发商出售的产品,是一些什么样的产品,是否是上面所说的一些价格差距。如果是上面说的一些差距,那就不存在房价下降的问题,开发商是一种正常的销售价格。

如果你买的户型,朝向、景观等,和现在开发商出售的产品相差不多,那就说明价格是真的下降了。

价格下降了后怎么办呢?

上面也说了,如果真的价格下降了,可能要多支付几万元的购房款,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可能是一年或者今年的收入。

如果价格下降了后,该怎么解决呢?能不能退房或者开发商补差价呢?

你这里说的购买这房是去年的事情,这应该有半年以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时间,应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已经网签了;如果按揭买房的话,可能已经在还按揭月供了,这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房,是不能退房的。

除非你说房子的质量有问题,或者开发商违约等,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是否能够补差价呢?

这也不能补差价,买房的价格本身受市场原因价格有上升有下降,本身是购房的风险,因此,也不能补差价。

如果你在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有价格下降后可以补差价的条款,那就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差价。相反,如果没有这类似的条款,就不能要求开发商补差价。

我们从相反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如果你购买的房子价格涨价了,涨价部分会不会和谁分享呢?或者是不是要分一部分给开发商呢?

不能退房,也不能补差价,这就要求买房人自己承担购房责任。

房价的波动,只是暂时的,只要过一两年,房价就会重新回到你买房的价格,还有可能价格会比你买的时候更高,因此,没有必要为一时的房价下降患得患失,平常一点好一些。

从以上一些分析来看

你说的房价下降,是真的下降还是假的下降,首先要把房子对比的标准搞清楚后,才能确定房子的价格,最后才能判断房子到底是下降还是保持原来的价格。

房子价格是随着季节时令,市场变化,供求关系等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不能因为价格有变化,就对买房子患得患失,这不但无法解决问题,而且还为自己徒添烦恼。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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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也是商品,商品没有固定价格一说,要根据消费能力,市场来决定。房源过剩,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加剧,挣钱难,降价卖了就不错了对于开发商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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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开盘买的保利的房,现在售楼降价1000元销售,没啥办法,只能认了。相关意见分享如下,供参考。

第一、如何看待去年开盘价和今年销售价不同?

01、法律不禁止

从我国《价格法》规定看,房产销售定价权在开发商,开发商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而不是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的内涵就是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变化和商品房建盖成本,制定出合理的市场销售价格。

因此,开发商去年的销售价和今年的销售价不同,不管是调高,还是调低,只要幅度不大,往往都是正常的价格行为,并不违法法律规定。

02、为什么今年楼盘的销售价格低了1000多?

在不违反《价格法》规定的前提下,开发商是可以随行就市的。

去年楼市整体处在上涨阶段,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在“棚改”货币化余热的影响之下,楼市价格依然在上涨。在这种行情下,“买涨不买跌”,需求旺盛,价格往往跟随需求走,房价就不容易降下来。

今年突发疫情后,三四线楼市加速进入到价格调整期,尤其是缺乏产业支撑的、远离核心城市的三四线城市,房价出现1000多元的价格下调就是正常的市场表现。

第二、能不能找开发商退点钱?

除非合同有价格约定,否则,是不可以的。

01、能退钱的前提

一般来说,如果去年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在跟你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有价格承诺条款,比如,合同中约定如果价格下调的话,你能享受这个下调政策,那可以依据这个价格条款去退钱。

02、不能退钱的理由

⑴合同已履行

去年双方关于房屋买卖的各种条款都已经约定好,签完合同,交了钱,合同基本履行完毕了,在这种情况下,再去协商价格条款,显然就是不合法的,是违约行为。

⑵市场行情有变化

大家都知道,今年疫情比较严重,大家都没钱,开发商也没钱,在这种疲软的市场行情下,开发商降价促销回款,是符合市场预期的,也是能取得谅解的调价行为,关键也合法。

⑶退钱没合法理由

既没有合同约定,又没有法律支撑,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向开发商主张退款或补偿差价。

换个说法,房子降价了,客户要求退差价,那房子涨价了,开发商是不是能要求补差价呢?可见,这样的情况是很多的,但都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如果降价了能退差价,或者涨价了开发商能要求补差价,那这个市场交易就会处于不确定状态,不符合契约精神,也是不被法律支持的。

因此,只有在购房合同对价格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依据合同约定退款,不然,都是不能退款的。

第三、面对这种价格下调行为,有没有什么办法?

应该说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试试。

01、看合同有没有特殊约定

如果合同对价格有特殊约定,比如,开发商承诺不降价,如果后期降价的话,可以退差价,那有这样的条款就是可以的。

02、看购房合同履行到什么阶段了

今年3.15的时候,福建电视台曾经播放过一则消费者维权事件,说的是一个消费者在2019年8月,买了建发地产的一套房子,交了20万诚意金,后来就去生孩子了,生完孩子再去看房的时候,发现销售价格优惠很大,但开发商不给她按现在的销售价格成交,仍然只能按交钱时候的价格卖,双方最后出现了争议,而20万诚意金也被没收。

也就是说,她这个只交了“诚意金”,没签正式购房合同的,最后都没享受到降价优惠,可想而知想从开发商那里拿点优惠有多难。

不过,也不是绝对的,每家开发商有每家开发商的销售政策,放在本地开发商交易习惯看,没签合同,只交了诚意金,销售价格变动的话,往往都是可以享受新的销售政策的。

如果已经签署完正式合同,并且已经网签备案,甚至已经履行了,那这种合同往往不可能再改,就不能享受新的价格优惠。

03、可以试试找开发商协商

有些买房子是通过找人买的,出现较大的价格优惠调整,同样可以通过找人去协调价格政策,能找补一些是一些吧。

04、看自身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

如果合同已签,但并未开始履行,或并未完全履行,又或者是只交了定金,但合同还没签;在遭遇疫情不可抗力事件后,自己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下降,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不可抗力负面影响,适当减少部分付款义务。

总的来说,能挽救的办法很少,因为本身就有些非分之想,本身就不够理正。除非合同有特殊约定或价格承诺,不然难以实现,也有违诚实信用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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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精神,愿赌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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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投资,那么道理跟昨天买的股票今天跌了怎么办是一样的。

如果你是自住的,那么短期的上涨下跌对你并没有影响。

另外,抛开产品业态不说,一个楼盘不同位置楼栋价格有1000的区别是很常见的。同一栋楼好楼层比一二楼的楼层单价高几百上千也不少见。

如果真是降价1000来块了,那也没有办法。既然是市场经济,那么契约精神是需要遵守的。价跌了你不爽,价涨了开发商找你补差价嘛?不要只站在自身角度看待问题。

作为成人,如果过往决策是一种错误,那也是自己的选择,所以要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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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分清楚是真的降价还是剩下的尾盘,保利产品还是不错的,栋的位置不同,小区楼层不同,价格也不一样,去年开盘到现在剩下都是前面客户挑剩下的辣鸡房,你要是真的买房肯定知道一房一价吧,旁边一个变电站一个大垃圾场便宜1000你会要么?2楼9000,10楼1万你挑哪个?

你不说保利哪个盘是怕有人真的去查是不是降价10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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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好办法。降价也是正常。如果好地段的话就留着吧。早晚会涨的。不过得看长期。心态放好就行。房产不是股票。总有一天会长的。好地段房产投资目前最好投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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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很高兴有机会分享个人对于题主提问的分析。

首先,房价波动属于市场正常行为,涨与跌都是正常的。房子是商品,是商品就有市场供给与需求关系,所以涨与跌非常正常。

第二,如果您是用来住的,那么涨与跌都不会影响正常居住。如果是投资,那就要承担对应的风险。

第三,如果您与开发企业之间没有合同补充协议之类的约定房价不可以下跌,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没有办法主张开发企业进行对应的补偿。这也等同于房价上涨了,你还能按照每平米补偿开发企业一样,合同没有特别安排,双方之间对于价格是必须执行的。

第四,如果您所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交房问题等,存在可以调整或者换房的可能,那么您或有机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调解决。否则,直接因房价下跌就必须让开发企业来背负的想法也是不对的。

当然,所谓的下跌1000元/平米,您也没有指出原来成交单价:10万/平,10000元/平,5000元/平,这三个价格的楼盘,下降1000元/平,实质影响力也是不一样的。

综合以上分析,保利地产行为也是正常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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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买的保利那个地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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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亏了买多一套[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