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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平安时代为什么会出现“访妻制”?

2020-11-04 08:03阅读(60)

日本平安时代为什么会出现“访妻制”?访妻制意思是一个男人和妻子结婚后,双方并不住在一起,而是丈夫有需要的时候才到妻子家里去。:首先说访妻制,又被叫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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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访妻制,又被叫做妻子问婚,这是日本一种传统的婚姻,大概就是丈夫和妻子是分居两地的,双方都跟自己的妈妈居住,也就是类似于母系社会为主。而夫妻之实则是在夜晚的时候,丈夫悄咪咪进入妻子家中,第二天清晨离开,回到自己的家中。如果有育儿生女的话,子女继续跟着自己的母亲居住,丈夫的责任就是为自己的妻子儿女提供赡养的费用和物资。

这个访妻制度不是在平安时代出现的,而是早在大和时代就开始出现,一直延续到平安时代。访妻制度的核心在于一夫多妻制 ,也就是丈夫可以去到不同的妻子家中生儿育女,但是对于每一个人类个体,还是集中在母亲为中心的生活方式下,也就是母系氏族的形式。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是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在农耕时代以来,劳动力的重要性是非常紧缺的,而且女性的生产力会远远强于男性,因此对于母系家庭,女儿是非常强力的劳动力,因此不希望女性外流,访妻制度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因而它的被接受度非常高。

这样的婚姻关系没有固定的契约和官方认证,作为妻子只能被动的等待丈夫到来,而丈夫一旦停止来访的活动,就代表着丈夫另有新欢或者不愿继续这段婚姻,这样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女性就可以重新与其他男性结婚。看到这里我们会觉得女性过于被动了么,其实不然,因为女性也可以拒绝男性的到访。

总的来说这是一种非常松散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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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准确,“访妻制”在平安时代有,并且很流行,但不是出现。实际上,“访妻制”在日本出现得很早,可以追溯到他们历史确切记载的“古坟时代”,到“弥生时代”非常盛行;一直到明治维新前都还有这种习俗。这起码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日本的历史没有他们吹的那么久远;二、日本的婚姻传统很原生态;三、日本贵族在两性关系上很会为放任找借口。

一、什么是“访婚制”

所谓“访妻制”如同我国少数民族现在还流行的“走婚制”,但是具体的形式略有差别。访妻婚又称妻问婚,这种婚姻是夫妇别居,就是男女不组成家庭,而是分别住在自己的家中,当然,他(她)自己的家也只有母亲和兄弟姐妹,没有父亲这一说,这些兄弟姐妹是同一个母亲生的,但不一定是同父的。“访妻”时,男方都是天黑以后进入女方家中,时间短的住一晚就走,时间长的也就住几天。如果女方生育了孩子,男方要给女方一定的生活费用,但孩子和女方一起生活,这时一个只有母亲的家庭成立了。

当然,一日夫妻百日恩嘛,访妻制在实行的过程中,也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规矩。比如男方可以有多个走访的对象,而女方一般只在家里接受走访,不过她们也可能有多个来访对象;比如男方不喜欢女方,不再来访,或者因为别的原因,长时间没有走访,这段婚姻也就结束了;比如女方实际上可以拒绝接受某个男子的来访,或者拒绝以前来访过的男子再访。所以,访妻制实际就是群婚制的一种变种。


由于访妻制的特殊性,这就造成了一个家庭中兄弟姐妹关系的复杂性:有同父同母的也有同母异父的;在不同的家庭中,又会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存在。由于不在一个家庭中间共同生活,所以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感情比较淡漠,而在同一个家庭中生活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感情都比较亲密。

显然作为母亲,在一个家庭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这对她的孩子今后的婚姻又造成了影响。实际上在日本,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很亲密但不可能有超越以外的关系,而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就不一样,因为没有母亲的影响,即使长大后的访妻,他们之间仍可能发生关系。所以,对于近亲的释义,日本古代有它自己的理解。

二、“访婚制”实际是母系社会的特点,是女性地位的体现

人类发展过程中,婚姻制度也在不断变化,最早的原始社会,基本是一种群婚制,后来发展到“走婚”、“访妻”,实际这是母系社会的传统,是女性社会地位高的体现。只有女性才能生儿育女,组建家庭,一家之主是“母亲”。这时的婚姻实际就是一种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

再后来,男性成了生产活动的主力,家庭组成也发生了变化,男性成了家庭的决定权威,“一夫多妻”倒是保留下来了,“一妻多夫”没有了。现在是“一夫一妻”的婚姻,据说将来可能会发生变化,毕竟几百年的时间在人类发展史上只是一瞬间。

“访妻制”正说明这个社会变化的时间不长,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还像母系社会那样比较比较高。日本的历史他们自己说有很长时间,五万多年。他们的历史记载有《古事计》、《日本书记》,实际这两本书都是神话,和我们的《山海经》差不多的书,作为文学作品可以,作为历史就勉强了。他们真正确切的没有争议的历史应该是“绳纹时代”的考古发现,这就是一种结绳记事的时代,距今约一万年。

“访妻制”在日本的“弥生时代”很盛行,“平安时代”很流行,正好说明日本的历史实际并不是特别长,他们的婚姻制度还没有脱离母系社会的样板。这也间接说明了他们史书中为什么有八代天皇没有记载,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这八代天皇,但古代的史官要编书,还要编的长久的年代,只好硬加上许多没有过的时间。日本现在也有人在研究“阙史八代”,他们越研究越奇怪,因为非常确切的历史记录总是指向一个叫“徐福”的人,是他给日本带来了农业文明,再以前的历史几乎就是传说和神话。

三、日本史料记载的“访妻制”传统

日本史书对“访妻制”有很多记载,尤其日本有名的“源氏物语”记载得更是详细,这是日本平安时期女作家紫式部的作品,说明“访妻制”在平安时代的贵族中还是比较流行的。《源氏物语》中,男子到女子家夜宿事件正常不过的事,贵族家的男子还对女方有专一方面的要求,而自己却到处“访”,有点向“一夫多妻”过渡。

还是这部书,男方不但“四处访妻”,他们还挑选那些漂亮的、才艺好的女子;而富贵人家也是要求自己的女儿从小多学,精通各种才艺,待人接物做到尽善尽美,这样才能有好的归宿。尽管这时已经有家庭、婚姻,但为什么还流行以前的“访婚”呢?只能解释为:一方面是习俗的流传,他们脱离母系社会并不太久;另一方面。这些贵族更是喜欢这样,明目张胆地寻花问柳、四处留情,不必担负责任和义务,他们把“访妻制”当做借口。

日本的史书《古事记》、《日本书纪》和文学作品《万叶集》里记载的男女婚姻,是逐渐由原始的群婚向“访婚”进化的,而《源氏物语》、《令集解·户令》又是多种制度并行,有“访妻”,也有“择婿”,这就进化到更高一些了。

说了半天,他们到底怎么“访妻”的呢?看看他们的操作,这是我国史书《三国志》里的记载:“其宿作婚姻,言语已定,女家作小屋与大屋后,名婿屋。婿暮之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听使就小屋中宿。”中国的三国时期大约是日本的弥生时代,可见“访妻”是当时很普遍的事,大家都能接受。

总之,“访妻制”在日本流行很久,起码说明日本社会演变的两个特点:第一:古代日本社会,女性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直到平安后期。因为“访妻”制,形成的家庭格局是女性为主。虽然后来的农业社会,女性在体力上比不上男性,但是他们的地位还是得以维持,说明许多的社会活动和农业生产,女性也是主要力量。第二:日本是个岛国,面积不大,但全国范围内战乱不断,小小的日本就要“五畿七道六十六国”,打战是男人的事,家庭是女人维持的,他们这种松散的“访妻婚”就非常合适日本这地方小、国家多、战争频的特点。

“访妻婚”实际影响了日本很久,甚至现在的文艺作品,或多或少还有一点这方面的影子。比如高仓健主演的电影《远山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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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日本的“访妻制”,先说一个众人皆知的故事,那就是牛郎织女七夕相会,作为这个故事的发源地,牛郎织女七夕相聚鹊桥,是因此受到天河阻隔与王母的惩罚,不得已之下,只能每年七月七相见一次。

然而,这个传说流传到日本之后,内容却发生了改变,日本的版本是牛郎与织女住在银河的两边,每年七夕,牛郎就乘坐小船渡过银河与织女幽会,缱绻一番之后,约定下次再见。

同样的故事,完全不同的版本含义,日本人眼中的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似乎就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恋爱而已,而关于婚嫁的文化观念,日本也与中原之地大相径庭,比如日本传统的“访妻制”,这在中原是绝不允许的。

访妻婚,又被称作“妻问婚”,这是日本古代的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早在大和国兴起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一直延续到了平安时代,之后虽然减少,但仍旧零散存在于日本的民间,直到明治维新,日本近代开启之后才真正消失绝迹。

访妻,类似于云南纳西族分支摩梭人的走婚制,不过与走婚制施行一夫一妻不同,访妻还是属于一夫多妻制的,并且,走婚制之下,男方并不需要支持照顾妻子儿女的生活,但访妻制之下的话,男方还是需要在经济上照料妻儿的。

当时日本访妻婚之下的男子,在日落之后前去女方家里过夜,第二天天亮之前就会离去,这种另类的风俗,在日本古坟时代已出现雏形,原始时期的群婚制,通常都是族内通婚,之后演变成族外婚,子女由母亲养育,最终,群婚制逐渐演变成了访妻制。

《三国志》之中的相关记载证实,邪马台王国之中,往往都流行一夫多妻,访妻婚虽然也是一夫多妻制,但是日本早期的家庭形式中,妻子对于丈夫的从属关系并没有那么明显,女方嫁人之后还是居住在母家,婚前婚后的生活状态基本没什么改变。

婚姻关系缔结之后,夫妻关系还是很松散,男性往往都有好几个妻子,而妻子们平时也并不生活在一起,几乎不接触甚至不认识,不知道彼此的存在,因此也就没有所谓的嫡庶之别、先后之分,所有妻子之间的地位是一样的,而这种婚姻状态下,男子“访妻”,才有婚姻之实。

访妻之下,女子是婚姻的主体,有择夫的权利,同时婚姻只要得到女方家长的认可就可以,妻子可以命名子女,母权要高于父权。

日本大化改新时代,效仿学习中原隋唐的制度,按照《唐律疏议》才正式区分先后嫡庶,将先访之妻称作妻,后访之妻称作妾,但这只是名字上,在《令集解》中,日本妻妾地位还是完全一样的,没什么差别。

由于访妻婚之下,夫妇分居生活,很少才会相聚在一起,妻子往往只能等待丈夫来访,一旦丈夫不来,甚至不再来的话,那么这段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女方可以寻找其他男子缔结新的婚姻关系,若妻子拒绝丈夫来访,也是一样的。

此外,虽然有了夫妻的名分,但是访妻婚之下的夫妻,都可以与其他已婚者过夜生活,所以出现了一种非常杂乱的现象,这在中原地区,是绝对不允许正当存在的。

为何日本会有访妻制如此奇异的婚俗呢?

其实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日本的这种访妻制,带有浓烈的母系氏族时代的风俗,这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世界其他地方,由于文明的演变发展,通常父权兴起之后,这种风俗就消失了,但日本却并不一样。

地处孤岛的日本,文明演化非常缓慢,直到中原的隋朝时期,那时的日本仍旧处于奴隶时代,虽然弥生时期的日本已进入农耕文明阶段,农业经济取代了绳纹时代的自然采集经济,生产方式的改变凸显了男性的优势,但日本当时男性的地位还是低于女性。

新的生产方式出现,并没有否定女子的价值与作用,日本的母系风尚也并没被父系所取代,也正因如此,日本女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是保持着相当的家庭财产支配与继承权,而这些,奠定了访妻制在日本出现与绵延的基础。

大化改新后,日本直接从原始状态跳跃到了封建时代,到了平安时期,日本经济基础与整体制度的进一步改变,家庭结构才由此发生明显变化,这样的背景之下,日本的访妻制裁开始出现了没落与被取代。

也正因访妻婚的长期存在,日本古代子女往往都随母生活,同母的兄弟姐妹感情更加深厚,异母的兄弟姐妹却截然不同,也由此,造成了另一个特别现象,就是亲缘婚姻,姐弟兄妹之间的嫁娶司空见惯,但是,这限于异母,如果是同母的双方,那么就是不允许的。

总而言之,日本的访妻婚,其实就是原始时代的一种母系风尚的遗存,因为日本从原始时代过渡到封建时代并非自然演进,而是外力催动,所以非常仓促,因而留下了大量母系时期的风俗习惯,一时之间难以迅速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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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制度的核心原因在于战乱环境下,男性极易意外死亡,传统婚姻模式下当家男性死亡意味着妻小非常难生存下去。

母系氏族的话,一名男性与多名女性发生关系,一名女性的孩子也有多个可能的父亲为母子提供赡养,大大提高了种族延续的机会。事实上几乎所有文明的早期阶段都经历过这种形式的母系氏族,甚至到现代依然有这种模式的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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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时代也称奈良时代,上承飞鸟时代,两个时代处于中国魏晋南北朝和隋唐之际。日本自汉武帝时期受封委奴国后,历代掌权者都会向大陆派遣使臣以获得加冕和认可。奈良时代的开始源于天皇与贵族门阀及寺庙之间的矛盾,日本受隋唐佛教文化影响很深,飞鸟时代的大化革新让日本建立以唐朝典章制度,在百济朝日本最高统治者是法皇和天皇并存,贵族和武士阶层是统治中坚力量,寺庙佛教僧侣代表天皇聚拢分散几百个政权的信仰。

平安时代是日本确立主流汉文化和辅助本土文化交织的时代,新兴的武士阶层们为了缓和国内矛盾,积极派遣遣唐使到唐朝学习儒家思想,佛学文化,科技知识,统治律令,经济制度,这些学习成果到了日本之后演化成书道,茶道,禅宗,儒道。可以想象日本贵族们和武士统治阶层学习中国热情和虔诚。但是,日本经济基础仍然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关系建立起来了的,即使天皇废除一系列的奴隶人身权利限制法令,包括良贱通婚制度,在这个阶段奴隶社会现象仍然是社会主流。

访婚制度或者称为走婚制度,可以参考我国云南少数民族摩梭人婚俗文化,这是母系社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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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夫妇称为‘meoto’,也就是‘女男’,父母是‘omochichi’,也就是‘母父’;男女称‘imose’,这是‘妹兄’。在大和语言里,女性的顺位在前面,至少在语言上,女性是优先的。如果你要提语言的话,我只能这么回答你。古来,‘亲’字是单独指称母亲的字汇。老妇人的敬称‘刀自’(toji),原本是指‘户主’(toshi),意思是一家之主。

访妻婚并不是在平安时代出现的,盛行于大和时代,延续了一千多年的历史,个人认为当访妻婚是日本母系氏族公社的残留,日本的历史一直是连蹦带跳的,不走寻常路,访妻婚就是其重要的影响结果。历史阶段并不是按正常的走的。

例如说,从东北到新鸿、茨城、千叶等地区,长久以来都采用姊家督这样的制度。姊家督是由长女继承家督——家业。以婚姻形态来看,是不折不扣的招赘婚。这完全异于长子继承的一子相传。但是,从继承的形态上来看,长女的丈夫是继承人,所以这也可以说是由招赘女婿来维系的长子继承。但事实上,长女在结婚以前,就被称作家督了。长女明确地拥有自己是户长的自觉,这就是留存在父系社会中的母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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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女性有继承权。因此你要求女性在生育之前就放弃继承权嫁到男方家里生活,对于女方来说是很冒险很吃亏的事情。但是日本本身又已经进入了男权社会,财富和权力大都集中在男性家长手里,完全采用女系继承(舅甥继承制)已经不可能,因此就形成了特殊的访妻制。婚姻前期女方不到男方家中居住,而是男方来女方家里过夜,等女方在为男方生儿育女之后,再自愿合籍同居。如果女方有必要继承家业(无男嗣时),也可以长期不合籍,直到孩子长大可以继承外祖父的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