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 > 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完户,银行已经放尾款给卖方,然后卖方耍无赖不做物业交割怎么办?

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完户,银行已经放尾款给卖方,然后卖方耍无赖不做物业交割怎么办?

2020-11-02 07:31阅读(62)

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完户,银行已经放尾款给卖方,然后卖方耍无赖不做物业交割怎么办?: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完户,银行已经放尾款给卖方,然后卖方耍无赖不做

1

买了一套二手房,已过完户,银行已经放尾款给卖方,然后卖方耍无赖不做物业交割怎么办?

其实,这个事情应当是对题主没有任何影响的事。原业主不愿意输办理物业交割很好啊,让他继续缴纳物业费。如果不缴纳,就让物业起诉他,到头来,让他来求你去办理物业交割。

事实也是,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很多,包括缴纳物业费、承担业主各项任务,如果业主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物业也可以去找原业主。因为,物业没有过户,题主可以不承担任何物业方面的责任。

所以,对题主来说,可以向原业主发出书面要求,请他协助办理物业过户。书面要求一定要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寄出,以留下证据。同时,把信件同时交给物业王封,以让物业也有备案,让物业继续向原业主收取物业费。物业也可以用挂号信的方式给原业主发缴纳物业费的函。如果对方不缴纳,就起诉。如此一来,即便原业主想耍赖,也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不要怕,房子是你的,物业费让原业主缴纳,好事。他一定会主动来找你,还会求你去办理手续的。

2

这里是王康律师的头条号,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故事都在这里

对于题主的问题,首先,如果你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中介的话,那么建议这会直接和中介联系,让他向对方施压要求对方对物业等交接手续办理,否则可以扣押他中介费,因为一般的中介买卖合同都是格式合同,这个行业已经日趋成熟,基本上合同上都会对这个进行约定,所以你直接找中介就好。

如果你的房子是自己和卖家直接联系,那么这时候你就要看看你的合同有没有约定了,如果约定了关于物业费这方面是卖家负责,那么在多次要求对方依然耍赖的话,你可以考虑先将费用交齐,让物业出具单据,然后到法院直接起诉对方,因为物业费用不会太高,所以你的起诉费用也不会很高,按照正常情况估计也就是在几十块钱这样,然后因为你在交易的过程中会知道对方的账号,在诉讼的过程中可以直接保全,你这个钱不会少一分的。

最后如果你们没有合同,也没有走中介的话,你可以和物业提出交涉,因为目前你是刚获得房屋所有权,和物业刚建立起物业服务合同,他无权概括让你承受之前房主欠缴的物业费,让物业自己去找对方。

3

我们买二手房时没有出现这个问题,也没有留尾款,到现在燃气公司卡上的名字还是老房主的,不过供电卡的去更换了。

当时也出现了一些小问题,原房主说新房子那里虽然交房入住了,但是还没办法迁户口,所以户口需要留在这里,反正我们也不着急钱过来,就答应他暂时留下,但是时间不能太长,结果这一留就是四五年的时间,后来我们跟他说孩子要上幼儿园小学,户口必须迁走了,还好没有那么严重,他们最后把户口迁到了儿子家的房产上。

但是也有说话不算数的地方,地下室看的时候有好多大铁架子,放置杂物很方便,他们说自己不用也不处理,留给我们用吧,结果交房时里边除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外,铁架子居然没了!其实他们卖掉并不值几个钱,但是我们再买就贵了,来回折腾也麻烦,关键是没有诚信。中介说口头上说的不管。

所以,签订三方合同时一定不要麻烦,所有约定的事情一定要落实到合同上,哪怕芝麻绿豆大点儿的小事儿,而且必须留尾款,也就是中介公司的尾款,否则到时中介绝对会一推六二五啥也不承认啥也不管。

最后的最后,如果原房主就是不配合,那你可以拿着自己的房产证身份证和交易凭证到物业办理手续,如果还不行就可以走法律程序了,从买房交割那天起算你的,其余的该找谁去找谁。

4

这个问题责任在中介或者你个人,买房都是要留尾款的即物业,水,电,燃气交接费用,待结清完毕退还房东。

一:如果你通过中介成交的解决办法

1:请中介和你一起去向房东要,如果房东还是不给,你只能找中介要,必定你交了中介费,协商解决例如中介费打折等。

2:中介不解决或合同上规定房东必须缴清,你只能赖在中介或法院起诉。

3:如果房东还有别的房子,你就去他家里堵他,他不可能为了一点物业费闹的邻居皆知。

二:如果你自己和房东成交的办法

1:向法院起诉

2:协商解决

3:他有另一套房子就去他家里堵他。

5

你好,我是贝壳张大炮,很高兴能回答你这个问题。

首先给你普及一下物业交割需要的材料和交割条件。

物业交割分为:物业更名、水、电、暖、气的交割。物业更名只需要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不动产证到物业更名就行,不需要原业主到场,也不需要他签字,所以这个完全可以你自己就办了,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是他之前的物业费要结清,不然不能给你更名,如果嫌麻烦,就自己交上吧,没多少钱,顶多一年的物业费,一千两千的,没必要和垃圾人纠缠,浪费时间和精力还伤身。

至于水和暖这两项,也是在物业进行更名就可以。暖气一般也不是挂在业主名下,而是跟着户号挂名的,所以你交暖气只需要去物业报房号就行。水也是在物业直接更名就行,随物业更名就直接给办理了。

比较麻烦的是电和燃气,不过说麻烦也只是需要你自己跑电力公司和燃气公司。拿着不动产证和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去电力公司就可以了,前提是之前的电费要结清 ,其他也没什么原业主的事。至于燃气,和电一样。

说白了物业更名所有流程都是你自己就能办的,只要对方 没有欠的物业费和电费和燃气费等等。其实说白了一般都没什么欠的,燃气一年也用不几百块钱的,水和电基本没欠费,欠费早就给他停了,就物业费,可能有的能欠个一年半载的。纠结的话就找他掰扯掰扯,不想惹一身骚的话就自己垫上抓紧办完利索。怎样都行,看自己情况了。

你们怎么看呢?欢迎大家点赞、留言加关注,每周更新最新房产动态。

6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物业交割出问题,也是常有的事儿!可能是因为办手续时,过程有不愉快,也有可能业主觉得房子卖便宜了,也可能没有原因,他也不说不走,拖你几天是几天,反正就是故意恶心你。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有两点!

第一,留物业交割保证金!物业交割保证金不超过总房价5%就合理!所以能多留就多留。这个保证金,除了能保证物业,水,电不欠费以外,还能有效制约原业主不交房,不交房他就拿不到这个钱,另一方面,还能保障原业主交割时不对房子搞破坏。

第二,签合同时,一定注明全款到位后多长时间交房!没有特殊约定的,建议收到全款7-15个自然日进行物业交割!

这两点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手里攥着钱,有交割日期。还怕原业主不走么?

这样原业主还赖着不走有两种解决办法!

第一,到了约定交割日期原业主不走,可以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从物业交割保证金里扣除就行,这也是为什么要多留物业交割保证金的原因!留个1000,2000的,可能水电物业费都不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第二,拨打110报警,找警察叔叔帮忙。如果到交割日期原业主还赖着不走!出警后,虽然警察不会立刻让原业主走,先协商,可能会再给他几天时间,如果还拒绝搬走,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有人说,起诉不行么?起诉,可以,但是时间上对买房者不利,从收集证据到开庭可能好几个月过去了,所以这个时候打110报警找警察叔叔帮忙,效率更高!

遇到耍赖的业主,这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是快乐的牙哥@快乐的牙哥 !觉得有用,收藏,转发!

7

房子已经过户,其余的就都是小事了,如果只是物业交割其实很简单,你直接拿着拿房产证,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到物业处办理交割登记,不需要原房东的配合。问题关键无非就是在物业交接之前产生的费用谁来出的问题?如果钱不多的话就自认倒霉自己交钱吧(现实中物业费一般一年一交,所以说正常就是两三千元);如果钱多的话,那么只能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卖合同里是否有明确的约定,若约定之前费用由卖方结清的话,那么对方不配合的话,可以去法院走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嘛自认倒霉,要嘛继续上述,看法院最终的裁决。

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的交易有很多杂七咋八的麻烦事情,比如说看房时,房东同意将原来的家具家电直接送给你,你或许考虑这个因素,所在价格谈判上略有让步,但实际最终交割时,房东却把家具办的一干二净;再比如说,看房时,房东答应净房交付,也就是把整个房子清理干净交付给你(便于你二次装修),但是实际放款后,却留下一堆垃圾给你;再比如说,不配合办理物业过户、水电煤气过户等等。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把所有涉及的可能性问题全部罗列写进合同里,哪怕芝麻绿豆大点儿的小事儿,千万不要嫌弃麻烦,毕竟这一时麻烦可以解决你后续的诸多麻烦。

最后如果可以,在办理完全部的交割之前,不要把全部的中介费用都付了,留点尾款(当然如果中介合同有约定房产过户之后全额付费就没办法),这样一旦有问题无法解决时,可以让中介去沟通解决。一般而言,负责任的中介时会收取原房东一定的押金的,若原房主有拖欠各类水电、物业费用直接从押金里扣除。

总结

金额少就算了,直接自己缴纳了,一两千元,没必要和垃圾人在纠缠;金额大了,走法院程序,即使没有合同约定,你胜诉的概率仍然大于原房东。

8

那是因为你没留尾款呀。就算过了户,那尾款也是要留个几万块的。一般都是迁出户口。交接物业。水电煤电话,电视费全部查清楚。最后才交这几万块。你一分不留全部给了别人,那别人当然可以耍赖。你这是给别人耍赖的机会吗?别人不耍赖,不是对不起你吗

9

笔者说两个亲身经历的案例,或许你能找到一丝灵感。

案例1:笔者第一年当中介时,卖过成华区桃溪路景碧园的一套房子。

客户是个年轻人,年纪差不多大,关系很好,现在已经是朋友了。房东是个52岁的妇女。

对,就是类似于那种大妈类型的,没脸没皮,天不怕地不怕那种。

约定好的家具家电,原房东搬走了,客户忍了,想着反正不值钱,本来就打算重新买的。房子厨房以前看房时好好的,后来房东返租了一个月,把地砖下的水管整破了。

那个老太婆人品不行,我们验收房子的时候,故意把水表关了。然后等到她办完东西,才发现厨房严重漏水。

客户肯定立马不干了,我也很气愤,拦住她喊她赔偿。结果这老太婆各种借口推脱,我直接拦住搬家具的不让走,这老太婆撒泼,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喊腰疼。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我打电话报警了。警察来了,看我们小年轻好欺负,说我们报假警,先把我修理了一顿,那个老太婆态度猖狂的很,警察也不放在眼里,警察说了两句,就走了。

我当时因为刚做中介不久,没有什么经验。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到办法。最后求助我的店长。我店长直接找了个律师朋友,给那老太婆发了律师函过去,那个老太婆被吓住了,才答应出来,最后赔钱了事。

案例2:去年的时候,徒弟卖了新都区香界的一套房子。

当时也是收房的时候,徒弟没仔细查收。原本好好的卫生间,客户住进去不到一个月,就漏水非常严重了。

后来电话沟通,才晓得是原房东早晓得卫生间漏水,看房的时候故意处理干净了。结果房东就说了,你们自己没看到,我现在都搬出去快一个月了,跟我没关系。

客户自己先去修理了卫生间,花了六七千,然后喊我们赔钱。徒弟多次找了原房东,可惜都不认账,并且把徒弟都拉黑了。

后来徒弟解决不了了,找到我。我按照以前店长的方法,找朋友给房东发过去律师函,最后房东才乖乖回来商量,得到一个圆满解决的。

总结:当你面对对方耍无赖时,要么比他更无赖,要么吓住他,才能解决!

其实很好理解,绝大部分小老百姓都很少吃过官司,胆子都小得很;而吃过官司的人,虽然胆子大一些,但是晓得官司那个事好麻烦,浪费时间和精力,为了区区几千块,还败坏名声,值不得。一般来说,都会妥协。

不知道友友你明白了没?

成都楼市观察员,一个三观比五官还正的良心观察员!

10

我也刚买了二手房,不过还没到这一步,我想如果贷款已经放给卖方了,那么卖方不进行物业交割,首先要弄清楚卖方为什么不愿意进行物业交割,是什么意图,然后进行协商。如果通过中介购买的,可以通过中介进行协商,买卖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卖方有义务配合过户、物业交割等事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拒不配合,造成卖方违约,可以从中介留取的定金里扣取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提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如果不是通过中介那只有自己协商了,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只有按合同办事,不行就得起诉。

买房子还是挺繁琐的,也是每个家庭都得经历的事,准备买房之前还是应该多做做功课,在买房过程中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购房合同都是房管局的专业合同,事项都是一样的,一般都要签一个补充协议,把一些事项写清楚,只要有合同就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