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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子不过户可以吗?

2020-10-29 18:31阅读(60)

继承房子不过户可以吗?父母去世了,儿子继承了房子自己住,可以吗?: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继承法有特别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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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继承法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但是继承下来的房产除了不经过登记就能够取得所有权之外,还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国物权法又规定了,按照继承法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于该物权进行处分时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经过登记,那么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说对继承下来的房子没有另外打算的话,可以不用办理过户登记,但是还想做其他打算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就可以方便未来对于其进行具体的再处分。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是怎样征税的?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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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子要看你父母是否留有遗嘱,如遗嘱注明房产全部留给你,那么这种情况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就很简单,带上遗嘱,死之证明等材料办理公证,再办理房产继承便可,税费也不多。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很麻烦,只要与你父母有血缘关系的所有在世亲属全部都要签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包括你的爷爷奶奶辈,兄弟姐妹辈,叔叔阿姨辈,光公证书都要做到你想骂娘。所以父母名下房产,最好是在世时办理过户或者立好遗嘱,以免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我买那套二手房,房子本来写有业主和他父亲的名字,但他父亲过世没立遗嘱,后美他为了把房子过他自已一个人名下卖房,从做公证到拿红本弄了几个月,跑脚跑了十多趟,时时和精力耗费不少,可是也没有什幺办法,不办房子永远无法销售,只能硬着头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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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是二手房中介公司,其次我也在操手过自己案例,下面由我来解答。

父母过世,大家族有遗嘱,小家庭看人员是否放弃(独生子除外)。

各位看官可能觉得我说这话有问题!

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当地的房管局去备案,做公证,这样解决房产纠纷问题。同时你会拿到一份房产公证书,法律认可的!

至于过户问题,这个是说明你以后会不会卖房,改善居住条件等一系列想法。如果以后房子要出租,没有太大问题,如果要是再卖房,想买新的房子,这时候就用的税法问题。

总体来说,过户可以解决产权纠纷问题,也对以后的买卖房子起到相应的保证。

谢谢邀请,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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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过户问题不大,但到以后转让麻烦,还是建议过户,减少麻烦。

2016年以前,过户手续非常麻烦,光公证就够麻烦了,需要你的家庭成员去签订放弃继承公证书,继承公证书,而且费用昂贵,时间长。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正式实施,该规范的一项重要规定是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公证成为办理继承(受遗赠)申请人的可选项,由其自行选择是否公证。

同时,税务机关在办理继承遗嘱业务时,也规定不强制公证,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是否公证。

因此,现在办理继承遗嘱业务麻烦少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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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比较复杂,建议过户。

如果有遗嘱,说明是给谁继承的话,可以直接过户。如果有兄弟姐妹,也没有遗嘱的话,想过户都不行,要拿证明,证明房子是你继承,才能过户。不过户,房子就不算是你的。如果以后有纠纷,或有什么政策变动,不过户的话,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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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自己住的的话,对于继承的房屋不过户登记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处分房屋时存在一些限制。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继承开始后,你父母的房屋按照《继承法》法定继承的规定,你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房屋登记部门登记簿上依然是你父母的名字,因此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在对外转让房屋时需要先进行过户登记,即先将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

然后,再根据你和买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产权交易,将房屋过户登记的买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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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继承房产必须得过户,不过户是不可以的……

父母健在时,房子的产权是父【母】的名下……也就是产权持有人……

既然你的父母~已经过逝,并且你是继承人……那么房子当然~得过户你的名下……

最好你去当地的【正规】房产建设局咨询一下……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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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自己去缴公证费办理继承手续,虽然名义上房子是属于你的,但一旦需要卖出或者租房时没有房产证明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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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实行房屋登记制度,继承的房子没有登记到自己名下的房屋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因为是合法继承的房屋,是有使用权的,在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时候,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是选择过户还是暂时不过户。

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关注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的头条号,在评论区留言,我会一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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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当然可以住,但是不过户只能是口头协议,不具备法律依据。过户拿到属于你自己的两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登记程序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