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 > 我一对双胞胎儿女,孩子五岁老公跑了,三十年了才知道他在哪,我该不该起诉他要抚养费?

我一对双胞胎儿女,孩子五岁老公跑了,三十年了才知道他在哪,我该不该起诉他要抚养费?

2020-10-28 21:32阅读(64)

我一对双胞胎儿女,孩子五岁老公跑了,三十年了才知道他在哪,我该不该起诉他要抚养费?:你好,感谢邀请。潘卫霞律师坚决支持你起诉他要抚养费!能要多少要多少

1

你好,感谢邀请。潘卫霞律师坚决支持你起诉他要抚养费!能要多少要多少!

你之所以犹豫,可能有两个考虑:一是孩子已经三十五岁了,成年成人成家了,还有没有必要跟他爹要抚养费?二,事情已过去三十年,还能要到吗?有没有过诉讼时效?且听潘律师给你分解:
第一,孩子成年成家了,不是他养这么大的,是你养的,你替他履行了抚养责任和义务,你既当爹又当娘,把两个孩子拉拉大,在你们娘仨身上,他欠下了无法还清的巨额债务,不管拿回多少都无法补偿你们母子三人的过往。所以,一定要起诉要求他支付他应该支付的那份;

第二,关于诉讼时效,很明确:新的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任何时候都可以起诉!

一对双胞胎儿女,五岁时他爹就撒腿跑了,跑得无影无踪,你既当爹又当娘,既要赚来孩子口中食,身上衣,又要对他们悉心照护,我都不知道你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是怎么把这俩娃拉扯大的。希望你现在过得好,希望这俩娃懂事又孝顺,能够承欢膝下,希望你有一个幸福安乐的晚年,你应该得到这样的回报。

至于他们的父亲,你一定要起诉他追要抚养费,不管他现在过得像人还是像鬼。他应该坐到审判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接受妻儿的质问和控诉,接受道德的拷问。你还可以在法庭上告诉他,没有他,你们娘仨一样过,他完全不用躲到你们找不到的地方,他这样的垃圾,即便一直堆在你们面前,你们都懒得瞅他一眼。

你们告他,并不指望他会良心发现,也不指望从他那儿拿回多少,只是要警告他,下辈子该生为什么就生为什么吧,不要变生为披上人皮的禽兽,不要再欺骗善良纯情的少女们。你欺她一时,她搭上一生。

这笔债,今生不还,来世定偿。老天从来不会放过谁。

2


这个问题我有实例。他是我妻子的一个远房亲戚,今年近60了,去年失踪近30年的他,突然迈着中风偏瘫的残躯回到妻子家中。

30多年前,他是一个年轻的建筑小老板,那时乡里很多乡亲跟随他走南闯北干活。他不仅英俊潇洒,也是有钱人,在家乡率先修建了新式样楼房。漂亮的妻子跟随他一连生下一儿一女,在大女儿5岁那年,他离奇失踪,妻儿找不到他的踪影,乡邻跟随他做的工钱也隔三差五找他的妻子催要。可怜他的妻子,孤儿寡母孤苦伶仃,多年寻找未果,为了一对儿女,死又不敢死,生又不如死,到公安报案,也是无法查找。他的公爹80多岁,也是盼儿心切,望眼欲穿,至病亡,也不见这孽子露面。

妻子含辛茹苦,因差部分乡邻工(血汗)钱,一对儿女受尽乡邻白眼,女儿过早出嫁,儿子初中毕业弃学帮助母亲打理生活,儿子至今未婚,可怜这50多岁的女人还在奔波打工,为的是给儿子帮一把,娶个媳妇。

当年他抛妻弃子到底去哪了?他始终闭口不言。据乡邻反映,当年他非常好色,或许是随某艳女“隐居\"他乡。至后来没落,又中风偏瘫,无人理会,才想起家中还有妻子儿女。乡邻猜测,也或许他当年青睐的女人先他而去,她的后辈不理他,他才不得不返回家乡。

如今他回到家乡,妻子儿女恨他当年绝情,不理会他。他至今独居,有乡邻同情他,劝其妻子儿女对他照顾,但是他的妻子儿女一说起他,就双泪直流。

诸位,这种情况,还能向他追缴抚养费吗?他的妻子儿女还该不该理会他、赡养他。

3

在法律上,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扶养和赡养也是对等的。

主张他付孩子的抚养费,他是否有钱先放一边,你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也能获得法院支持。如果他穷困潦倒,你可能打官司就赢了一张纸拿不到钱。无非就是恶心他一把,让你出了口多年的怨气。

如果他比较有钱,也能付给你。从法律层面那么等于视同他尽到了对孩子的扶养义务。那么会产生新一个问题:他有权要求两个孩子晚年赡养他。估计他的年纪少说也50多岁了。他退休后完全可能起诉你的两个孩子要赡养费。他的生老病死,都会让你的两个孩子去负担。那时候该轮到他翻身农奴把歌唱了。今天头疼,明天屁股疼,要求你孩子带他去看病。孩子怎么拒绝?

可以说现在你扶养费官司的胜利,会造成你的两个孩子将来会面临一场必输的赡养官司。

如果你现在不和他主张抚养费。将来如果他敢起诉你们孩子要赡养费,孩子完全有权利因为他当年的弃养行为,依法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这么说你懂了吗?

4

抛妻弃子的渣男!真不要脸!

消失30年,让你从双胞胎孩子五岁时就独自抚养,这30年你是怎样的辛苦啊!我独自把一个孩子从7岁养大,都觉得有很多别人无法体会的艰辛。

我支持你起诉他,每个孩子从5岁到大学毕业,到成家立业,至少要付出40万,两个孩子就应该是80万。你可以根据他的经济情况酌情变更金额。

这种毫无责任心的男人,到了老了不能动弹时,还是照样要让女儿尽赡养义务。一是国家法律规定,二是亲眼见到这样的人。

我们本地有个石匠,年轻时跟着小三跑了。20年来,妻子一个人在农村历尽艰辛,含辛茹苦把一双儿女拉扯养大。子女都安家立业后,这个男人回来了,又让子女照顾他,他妻子还熬稀饭给他喝。

他患癌死的,死之前大家都没有去看望。其他人患重病,亲朋好友都去看望的。他死后,则没有像别人一样热热闹闹办丧事。其实这位妻子,都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我国法律应该惩罚这些不负责任的男人,应该规定:如果不尽抚养义务,就不能享受赡养权利。否则不要脸的男人就逍遥法外,可耻躲避抚养责任!

5

说一个身边人的真实故事,现实版的陈世美



我一大学同学肤白貌美身材棒,身世却很可怜。从小跟着母亲长大,父亲在她生下后的第三个月,抛妻弃女,远走高飞。发现苗头是在母亲怀她的孕中期,虽然气愤、委屈、伤心可母亲想着现在特殊时期,他去外面玩也可以理解,等孩子生下后他总会收心。

最后,她母亲失望了。她没有预料到一个男人不负起责任来,比陈世美还陈世美。出了月子后,她母亲想着主动示好以挽回丈夫的心。可是却没有想到,一个变了心的丈夫,还不如一个陌生人。在她刚满三个月时,他父亲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财带着外面的野女人,一走了之杳无音讯。



从此母亲带着她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一个单身女人带着孩子,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而一个被老公抛弃的女人,面临的不只是生存的压力,还有周围人的非议。因为是被丈夫抛弃,而不是离婚,所以法律上还有着名义上的夫妻关系。善良朴实的母亲,也从来没有想过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名不符实的婚姻关系。甚至为了女儿,放弃了一次一次再嫁的机会。就因为不想女儿再一次被抛弃。

一转眼,她也到了上大学的年纪。坚强的母亲,用做生意挣来的血汗钱供养她念完了大学。就在她订完婚半年后,那个消失了20多年的叫做“父亲”的男人出现了。依旧孑然一生无儿无女。说,想回到她和母亲身边重修旧好共度晚年。并且准备了10万块钱,作为她婚礼的礼金或礼偿。



婚礼上她收了这笔钱。给她妈买了一份养老保险,因为这是欠她们的。可最后也没有接受他。因为她说:我实在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这道坎……

题主的情况和我同学情况类似,不同的是结局。我同学的父亲最后浪子回头,知错悔改。可我同学还是没法接受他。如果题主的老公现在还知错不改,那我强烈建议您起诉他,采用一切法律途径,拿到赔偿费或赡养费。毕竟那个男人给你们带来了身心上的巨大伤害。



最后,到底该怎么做相信题主会有自己的考量。不管怎么决定我都支持你。毕竟30年过去了,再大的恨意都经不起时光的消磨。况且你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女,活得更好就是对他最大的报复。对于一个不爱你的男人,放下是对自己的救赎。

图片来源头条

6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中,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请求是无法实现的。

1、双方没有离婚,抚养费由女方支付的情形。如果双方一直没有离婚,虽然女方实际支付了抚养费,但是,女方所支付的抚养费,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法院另有规定。既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抚养费,那么,何来索要抚养费一说?

当然,男方这三十多年的收入,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个问题不在本题范围之内。

2、双方已经离婚,抚养费由女方支付的情形。如果双方早已离婚,男方没有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抚养费均由女方一人支付。在这种情形下,实际上,是女方为男方垫付了应当由男方支付的抚养费。据此,在法律上,女方有权请求男方归还女方为其垫付的抚养费。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在子女未成年之前。自子女成年后,父母并无抚养义务。就本案而言,子女成年的时间距今已经有17年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因此,女方请求归还垫付抚养费的权利早已超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因此,女方即使请求男方归还垫付的抚养费,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3、民法总则的规定,对本案不适用。可能有人认为,民法总则规定,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女方有权起诉并能够获得胜诉判决。但是,这是知其一,不知其二。首先,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而本案诉讼时效,早已在15年前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法不溯及既往,新法解决不了旧问题。其次,这里规定的“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主体是指子女,而不包括代为垫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因此,上述条文对本案也不适用。

4、女方值得同情,男方应予谴责。但是,谴责归谴责,法律归法律。再说,孩子都已经三十五岁了,平地起风波,已经没有必要。毕竟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罢了,还是原谅他吧。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7

自己有一双儿女竟然撒手跑了,说来大多数人不信,但却是事实。留下一个女人既当爹又当妈,就是再嫁人孩子也被人看不起。难道良心真的被狗吃了吗?还是根本就是没发育相处良心的畜牲?

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儿女也已经成家立业,才知道这个败类男渣在哪里!该不该让他拿抚养费?当然要了,不仅要抚养费还要让这个渣男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大众的谴责,让他知道怎样做人。

当年这种混蛋能抛妻弃子,说不准以后还能做出什么恶心事来,保不准还会找上门来要儿女赡养。他该负的责任就是他要进棺材,也应当让他给孩子跪下道歉!

8

起诉他,重婚罪,遗弃罪,附带民事赔偿,要抚养费,起诉离婚,要财产,不过孩子还是让他认爸爸吧,毕竟35岁了,让他们自己选择。

9

首先必须明确: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义务必须履行,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因此这个父亲是具有明显过错的。

其次,法律要求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支付抚育费的目的, 是为了维持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 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而且,考虑到未成年人往往都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现实, 有必要给予其特殊保护。因此, 在其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以前, 请求义务人支付抚育费的, 不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其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提出追索请求的, 则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要求支付抚养费等涉及身份权的请求权,必须在双方存在的抚养等法律关系的存续期间而行使,只要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便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期,法律仍应当保护抚养费的请求; 但在双方的抚养关系不再存续的情况下,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被抚养人已年满十八周岁,已不具备被抚养条件,要求支付其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从不具备抚养条件之日起算。

也就是说,在成年后要追讨未成年时候的抚养费,必须在年满20岁之前。现在已经30年过去了,你孩子的诉讼时效肯定已经过去了,也就是法律已经不支持你追讨该笔费用了。

很多时候,我们普通百姓对法律的规定是不大清楚的,其实遇到事情时第一时间查询下相关的法律条款,会极大的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普法教育开展多年,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建议大家遇事能尽早咨询律师和相关专业人员。

非常遗憾你的遭遇,希望你和孩子们自强自立,一切顺利!

10

谢谢邀请。

说实话该要,三十年的委屈、泪水、付出,三十年的含辛茹苦就是要他个倾家荡产也不为过。三十年太过漫长,它让孩子渐渐长大结婚生子,让人慢慢变老青春不在,这之间可以发生许多事,也许你早已看开一切,放下仇恨,把一切的不如意都转化成了对孩子的爱,孩子是唯一的寄托,人都是往前看的,不可能每天都生活在仇恨之中。或许你猛然间知道了那无情人的消息,瞬间打破了平静的生活,那深埋心底的委屈,恨意又涌上心头。一石激起千层浪,它搅动的可不止一个家庭,儿女的家庭也会牵扯其中,对方也有孩子吧,毕竟孩子是无辜的,谁都不想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抛妻弃子,无情无义之人。




若要告他,你会胜利,因为女儿是最有利的证人。那你要的是什么呢,是钱,是为自己这几十年的辛酸讨个说法,还是为让那无情之人受到良心的谴责,世人的唾骂。你问这个问题,说明你在犹豫不决,证明你是心善之人,多听听孩子的意见,这不是该不该的问题,应多考虑一下值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