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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勤能不能考取执法证?

2020-10-27 16:01阅读(73)

事业单位工勤能不能考取执法证?:因在行政机关工作,我来谈一下个人的看法。首先,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只有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才能取得合法的行政执法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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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行政机关工作,我来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只有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才能取得合法的行政执法证。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务员的本质特征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对于行政执法证,其基本的要求也很明确:1、在执行公务时才能使用;2、也只能在本行政机关行政职权范围内执法。也就是说:执法活动不能超出本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和地域范围。更直白地说,公务员执法时,绝对不允许越界;3、在执法时应当出示执法证。没有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没有执法权。

其次,总体上来说,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从事执法活动,也不能取得合法的行政执法证。原因也很简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没有相应的执法资格和权限。尤其要强调的是: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混编混岗的党政机关,事业编工作人员也不能取得行政执法证,当然也就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实事求是地说,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事业单位,又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似乎二不归一。这就是所谓的有执法权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些参公管理,有些没有参公管理。到2020年底,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彻底的完成,行政职能被整体划转行政机关,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将大为减少,所谓的参公管理人员也将会大幅度压缩,但也不会彻底消失。如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也就是说,机构改革完成后,正常的事业单位,除非经过特别批准,无论是管理岗位,还是专业技术岗位,将不可能获得行政执法权,更不可能取得行政执法证。总之一句话:事业编制人员先天性地不是行政执法的合格主体

最后,事业单位工勤能不能考取执法证?肯定地说,无论是党政机关的工人,还是事业单位的工勤岗,在单位上只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永远不可能被允许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也永远不可能取得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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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考的,而什么人具有执法资格?很明显是正式在编人员,而工勤属于普通合同制员工,并不属于在编人员,所以自然是不能考执法证。

这一点在交警中很常见,比如交警执法查车,很多情况下都是由协警完成,毕竟在编的警察数量有限,但是他们没有执法权,所以都会有一个或者两个在编的警察一起值守,而且开出的罚单也都是由具有执法资格的警察签字。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协警没有执法证,只能算做辅助执法。

所以说,如果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要想参与执法,只能协助具有执法证的在编人员执法,而不能单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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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事业编工勤岗能不能考取执法证,参与执法呢?答案是不能的,为什么?听听我分析:

不但是事业单位工勤岗,就是行政单位工勤岗都是不能考取执法证参加执法的。因为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部门时都是按照岗位设置进来的,工勤人员主要岗位就是打字,维护维修,清洁,司机,灶夫,看大门等从事后勤保障的,执法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岗位。

但在基层县区,执法部门多是军人专业安置,身份都是工人身份,但是他们是基层执法主力军,像城管,运政等拥有省法制办开出执法证,属于持证上岗人员。最近省上也出台了关于规范执法人员通知,将不符合执法要求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但考虑到基层实际情况最后也不了了之。

国家也出台政策,行政事业单位不在设立工勤岗,原来工勤人员慢慢消化。以后工勤岗全部使用劳务派遣,社会化服务,工勤岗以后就成为了历史,慢慢淡出人们视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最后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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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我单位有一半的执法人员是复转军人工勤人员,都参加了执法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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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能考执法资格证,不仅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能考,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也不行。这是当前行政执法比较明确的要求。

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使具体执法权力的人员必须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一般要求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行政执法事项规范之前,很多地方对执法人员的资格审定并不严格,不仅公务员、参公人员可以参与执法,行政工勤人员也可以参与执法,甚至普通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参与其中,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结构相当复杂,一定程度造成了过往执法的不规范、不严谨、不科学。

为此,中央和地方相继开展行政执法改革,明确了执法主体和责任,其中一条就是严禁辅助人员参与执法。工勤人员作为行政或公益事业的辅助人员,如司机、打字员、维修人员,从事的是简单的辅助性工作,本身没有执法资格。本轮机构改革,各地在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过程中,就明确要求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因此,包括行政工勤在内的所有工勤人员都被排除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范畴之外。

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行政执法越来越规范,对执法人员的要求肯定也会规范和提高,再想像以前那样以非正式人员替代执法的事情很难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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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跟身份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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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考取执法资格证,工勤人员不符合公共管理职责的岗位条件。行政执法资格,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人员资格条件、法规资格条件,以上都具备了,最后才是考取执法资格条件,四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你考取了执法资格回到工勤岗位上当摆设吗,顶替执法岗位人员去执法吗,有点不务正业吧,如果想补充事业单位执法岗位人员,可以将工勤岗位人员转岗到执法管理岗位上,内部程序要合规,外面人是不知你单位还分啥工勤、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家就看证,哪知道不该执法的跑出来执法了,这是属于执法资格内部控制,但要合法,如果涉及行政诉讼,律师要求你提供该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类别和法律法规依据,要求法院核实你执法资格就傻眼了吧。

我国在行政执法人员方面如何定义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公务员法规定的三类职位类别之一,不仅是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还是专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人员,只有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且在执法岗位上,才是行政执法的法定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规章及以上委托执法的组织中,多为事业单位,具备公共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也属于行政执法人员。

以上,可以看出,行政执法人员,首先是以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机关特定岗位和公务员类别确定的人员,然后才是其他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规章以上法规委托组织中,具备公共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

所以,行政执法工作及其执法人员,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都不可为,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的,必须执行。

综上所述,不仅行政机关工勤岗位人员,也包括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都不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具备岗位和人员资格条件,考取执法资格没有依据,如果去执法,就如同派一没有岗位资格,没有人员资格的人去干别人的活,需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类管理的行业自律,不要谁都去报考执法资格,应该出台一个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岗位资格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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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要把身份和岗位分开,工勤可以理解为你是工人身份或者工勤岗位,当然相关规定在工勤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是无执法资格的更不可以考执法证。如果你是工人身份聘在管理岗位上是可以考执法证的,各地也是这么执行的。

执法必须有证,取得证件必须参加并通过考试。一些没有法律赋予行政执法权(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力的单位(岗位),将不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非在编在岗人员(即“临时工”)、在编但非执法岗位人员不能从事执法工作。

举个有代表性的栗子:安置进城管执法大队(公益一类非参公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身份肯定是工人身份,就是俗称的工勤人员,按照规定严格的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才具备执法资格,工勤岗位上的人员是不能执法的,但实际操作中只要是在编制在岗的工作人员都考了执法证,这也是弥补执法力量不足的一种变相措施吧,基本上也已经默认。

事业单位已经实行聘任制,如果聘在工勤岗位上的工人已经取得执法证最好建议单位转岗到管理岗位上,在工勤岗位上参与执法一旦遇行政诉讼麻烦大了得自己扛。

通俗的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才有执法资格,但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在承担执法职能非参公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是允许考执法证取得执法资格的。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机关或者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无执法资格,肯定是不能考执法证。


行政执法证有两种,一是你所在行业的执法证,二是你所在省法制办发的执法证,两种证件都是有效执法证,也无大小之分,分情况适用。比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证,文化部发证,湖北省行政执法证,由省法制办发证。各行业和各省法制办都有相关执法证件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哪些人员具备执法资格,还是以你所在行业、省法制办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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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军人转业,士官。2017年转业到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人身份。县政府为了顺利开展工作,我们事业编的工人也要求参加省法制办的行政执法考试,并且已取得执法资格。已执法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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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不清楚,我们单位的工勤人员一样考了执法证,参与执法!高速路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