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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感觉不合理怎么办?

2020-10-22 18:01阅读(64)

被公司辞退感觉不合理怎么办?:如果已经签字,那没有任何办法,如果没签字,还有商量余地。被公司辞退当然是不爽的事情,但如果公司也是迫不得已,且对你做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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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签字,那没有任何办法,如果没签字,还有商量余地。

被公司辞退当然是不爽的事情,但如果公司也是迫不得已,且对你做出了该有的赔偿,那就是合理的,感觉不合理也只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怕就怕有一些公司裁员,却不想对员工做出赔偿,却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欺骗员工。最明显的就是要辞退员工,却逼着员工主动写出辞职申请书,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听了公司的话,并且递交了签字的辞职申请书,或者在公司写好的辞职申请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那么最后不仅一分赔偿金都没有,还丢了工作。

所以这个时候需要做的是,分清自己是什么样的情况。

首先,看公司的辞退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如合同到期,工作表现不够好经过培训后依然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这种合理的辞退只要给N个月经济补偿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辞退就要双倍的赔偿。

其次,看公司是想走合理的赔偿途径,还是想要将这件事情和谐掉,如果是后者,那么自己在签任何字的时候都要小心,确保不被公司坑。

最后,如果公司执意辞退,且你没有被坑的签字相关证据,那么就准备好相关的资料申请劳动仲裁,让不合理的诉求用法律手段维护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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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网友给我留言,问:“丁老师,上周我不幸被公司给辞退了,但是我觉得不合理啊!突然就让我走人,还不给我经济补偿,这样合理吗?”

在我这些年的咨询经历中,经常有朋友来问类似的问题。

员工被公司辞退,简简单单一句话是很难去判断究竟合理不合理的,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厘清思路,明确问题的所在。

下面,结合我个人一些HR经验,探讨下这个话题。

一、什么条件下,公司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员工会感觉被辞退了不合理,一定有其自我的觉察认识,但我们所认为的“合理”,更多只是自己内心层面出发来判断。

那么假如从劳动法的角度,以下这些条件下,公司是能够合法辞退员工的:

第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第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二、现实中多数辞退都是违法辞退

在我的个人职业经历或者咨询经历中,碰到、看到或者听到的情况多数都不是在劳动法框架下企业去辞退员工的。

为什么企业合法辞退员工那么难呢?

首先,许多民企要辞退员工往往是因为领导看某个人不顺眼,或者某个人干不出好的工作表现。

那么这些理由去辞退员工,要么够不上合法辞退的条件,要么是企业拿不出充分的证据。

所以即使企业的领导认为自己的理由很正当,劳动法并不认可。

其次,企业管理者存在劳动法的盲区,甚至部分HR都存在盲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合法辞退什么叫违法辞退,也没有查询过具体的条款和应用。

基于上述两个方面的情况,多数企业在辞退员工的过程中多少是显得比较随意,基本上今天谈话明天就让员工拎包走人。

所以最近这些年,劳动纠纷的案例也会越来越多,毕竟互联网时代,员工即使不懂劳动法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搞明白逻辑。

三、单位要辞退自己,员工应注意什么

站在员工的立场看,如果单位打算要辞退自己了,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这些:

第一点,单位辞退自己,不应该口头告知,可以要求人力部门提供书面的辞退通知,上面需要写明理由和依据。

毕竟辞退人也是件大事,口说无凭,假如单位是口头告知的,你完全可以不认可。

第二点,根据单位的辞退理由,员工应该进行分析。

比如若提出来的原因是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到底自己的什么行为违反了哪一条制度,性质真的够到严重了吗?单位制度里是如何对“严重违反”进行定义的?

这一系列的问题搞明白以后,员工自己就该清楚单位的依据站不站得住脚,若站不住脚,完全可以准备申诉,甚至劳动仲裁。

第三点,在正式的劳动仲裁以前,我还是建议员工先和单位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比如某些经济补偿是否到位。

要知道违反劳动法随意解除一个员工的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2N”倍月均工资的赔偿金的,“N”代表一个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四点,如果真到了劳动仲裁,员工应该提前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提供给仲裁庭,确保自己合法的利益不受到侵犯。

第五点,若自己对上述的劳动法流程不太熟悉,最好请教人力资源或者劳动法专家咨询,明确思路后再具体行动。

写在最后

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个话题的一些见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作者:丁路遥知事,今日头条签约作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生涯咨询师,企业管理咨询顾问,高级培训讲师。码字不容易,如果喜欢我的文字,请帮忙点个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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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感觉”就比较微妙了,自己感觉,和是不是真的不合理,这话还得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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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凡事都得有理有据

自己被公司辞退了,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事实,如果说存在不合理,那也只是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合理的

什么样叫做合理呢,就是公司明确把你辞退了,并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了赔偿。

或者公司辞退,但没有给赔偿,是以你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开除的,那么不给赔偿,也是合理的。

所以只要不是上面这两点的开除方式,就全部可以归为不合理。

02

那么在不合理的情况下,自己需要做些什么呢?

第一,明确公司开除的理由是不是正当的。

不论是上面说到的,给不给赔偿金的两种情况,自己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判断,合理当然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事情到此结束,不合理就要进行下一步。

第二,找寻相关的证据。

如果是企业单方面开除,并且没有给你赔偿金,则可以找企业理论。

如果开除了你,并且有所谓的正当理由,那么你要判断这个理由是不是真的正当。

第三,提供相关证据与公司做沟通。

先不要把事情闹得太大,在你认为不合理的情况下,根据手头的证据,可以先去找公司沟通,看公司能给你怎样一个说法。

第四,申请劳动仲裁。

在与公司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自己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让第三方仲裁机构来主持公道,给自己找回公平。

整件事情处理下来大概就是这么几个步骤,到哪一步为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一个判断即可。

不过,当自己觉得不公平的时候,十有八九真的是不公平的,因为现在很多企业确实会喜欢玩一些小手段。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自己在找证据的时候,显然会更加容易。

更关键的是,自己现在已经被辞退了,相对来说没有什么负担,反而能更好地进行自我维权。

我是@次等大叔,专业书作家,著有《从零开始学招聘》,合著《HR软实力》,今日头条等多平台签约作者,10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从事企业管理咨询、生涯与心理咨询,自媒体变现辅导,欢迎点击主页,查看更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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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不合理是法律不管,法律解决的是否合法。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拿到辞退通知后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或撤销解除通知,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解除之日到实际恢复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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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合理关键是看哪方面?一般劳动争议必须先通过仲裁程序,对仲裁不付可以提出诉讼。这个还要留意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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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谢邀请!首先被公司辞退,内心肯定比较低沉的,有些地方感觉到不合理,此刻你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冷静下来后再客观的想一下。



工作中有时候也是双向选择的,人各有所长,你也不必否定自己,可能此时与公司的某种情况下不是特别相符,与公司这边也要深入沟通,找到原因。可能一时你还不能接受,但是慢慢的相信你也会理解的。



人往高处走,相信一定会有一份你喜欢而且适合你的工作,人无完人,别人指出哪里有不足的对个人而言并不是坏事,而是教你去成长,最后呢,希望你可以调整好心态,迎接下一份工作,很多时候不要着急,慢慢来,相信时间会告诉你答案的,加油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点击关注,转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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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不合理就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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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感觉不合理,如果还没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确认的话,建议先不要在《解雇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局,要求合理的经济补偿。如果已经签字感觉不合理也可以一年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从你被辞退的原因来分析,如果你是由于自己重大行为过失造成的被辞退,那么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进行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的情况为如下: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如果你被辞退并不是因为以上原因,而是公司违法解雇,那么公司应该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在工作中并未违法辞退员工需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常说的N+1补偿模式。N是工作年限,1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的代通知金。如果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属于合约到期不续签得情况则不用支付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不知道你提的被辞退感觉不合理是不是因为经济补偿,如果是,可以参照以上补偿。

第二种情况。公司违法解除,但是已支付了劳动者N+1的补偿。劳动者还是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N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仲裁和诉讼期间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给了补偿,并不一定能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你觉得不合理可以申请仲裁。

总之,不管是因为你觉得公司辞退你的经济补偿不合理还是其它原因,可以不接受,申请仲裁。一般情况下,劳动局收到申请书后会先找你和公司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仲裁,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双方提交相关资料。考勤资料劳动合同资料即使你的不见了,劳动局也可以要求公司提供。

最后,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是2个月左右。建议先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阶段能达成一致,达到你的合理诉求就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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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感觉不合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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