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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公费留学的学生不回国的话国家为他支出的费用要退回吗?

2020-10-20 08:31阅读(65)

想问一下,公费留学的学生不回国的话国家为他支出的费用要退回吗?:公费留学有两种,一种是联合培养的,学校帮你出个学费,自筹生活费,另一种是出国攻读学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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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留学有两种,一种是联合培养的,学校帮你出个学费,自筹生活费,另一种是出国攻读学位的,学校既出生活费也要出学费,前者的违约金一般几十W左右,后者一般违约金都要近两百万的 ,公派一般都要求回来工作三年或以上。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 全部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30%的违约金。 部分违约: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经使领馆批准,仍可提供回国机票。 即赔偿金额=公派留学人员获得的全部资助金额+全部资助金额的30%或20%,具体要看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全部资助费用金额是多少,以及是哪种违约情况。

一些公派留学生不愿意回国为国家服务,关键还在于他们的价值观出了问题:把留学单纯看成了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手段,而不愿意承担对国家民族的一点责任。从民族大义出发,他们这是明显的卖国行为,国家必须对其严惩!

留学生的价值观,说到底不过是社会价值观的一个缩影而已,而社会价值观的最大误区,就在于一些人相信了“只要每个人都极力为个人谋私利,便会推动整个社会发展,大家只要做理性经济人就可以了”的说法。

中国在人才流失上的尴尬表明,在一个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个人奋斗如果没有爱国主义的辅助,则站在国家民族利益的立场来看,最终也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裳罢了!朋友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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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留学生毕业后不回国发展报恩就是白眼狼卖国贼。国家政府教育厅必须岀台政策将连本带息由银行代收回来。而且还要不允许那些白眼狼回来一步。不给点门槛以后的公费留学生都是帮外国培养人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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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应考虑这问题了,留点钱给希望学校吧!今后不论出国深造,只要不回国,在国内的教育费用,就有父母担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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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能得到公费留学机会的学生都是学校里的佼佼者。国家花钱培养这些有能力的人,就是想让他们成为栋梁之材,日后为国家的发展添砖添瓦。

可是,总能遇上一些背信弃义的人,过惯了国外的优越生活,毕业后就不想再返回中国了。很多人都以为国家拿这一类人没有办法,其实国家早就制定了相关的政策:

公费留学生有两年回国服务期。如果学生违约未归,需要归还所有政府支付的经费并付30%的资助额作为违约惩罚。

不过,我觉得这些惩罚有些低了,国家公费培养这些人出国学习,却只换来了一些赔偿金,我觉得这是对国家的不忠。

并且近些年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公费留学生不愿回国的消息,越来越多的人才流失,真的让人感到痛惜。

当年的高考状元袁钧,复旦大学毕业后被祖国选中公费去美国留学。去了美国后,袁钧英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获得了哈佛、麻省理工双博士学位。

学业完成后,她没有回国,而是在哈佛当助教,并且通过努力成为了哈佛终身教授,更是被美国选为科学院院士。

其实像袁钧英这样加入美籍的人才很多,像出身于名门望族的郁彬,她是郁达夫哥哥的孙女;还有董欣这些人都深受国家的恩惠,本来大家以为她们都会回国发展,然而她们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中国国籍转而加入了美国国籍。

针对这一现象,有人认为在契约精神下,只要可以承担后果,一切的行为都是可以被理解的,只要你把钱还了,交了罚款,随你怎么样。

也有人认为我们不能一味的指责他们,为什么很多人才都宁愿加入美籍为美国效力,我们为什么不好好反省自己呢?

究竟是国外更符合她们的发展还是她们背信弃义呢?针对这一现象,你们是怎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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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留学的学生不回国的话国家付出的费用不仅仅是收回国家给付的费用,还应该收回在国内培养期间国家所付出的费用及整个成长期间占有的国家及民众资源的费用;另外投资总是需要要求回报收益的,退回基本费用时还需考虑给予数倍金额的处罚。美国要想脱离美国代价是极其昂贵的,一般人承受不了脱美的成本,如果要脱离美国,可能需要用身家做交换,甚至全部身家也不足以付出;这是美国比中国的高明之处,也是中国人才及资本巨量流出自己受损自忍剧痛的悲哀之处,中国在这方面需要学习美国的国家利益观念。

对于留学生没有回国还需区分是不准备回国要永居它国还是想继续深造增厚知识或科技技术,暂时延长留居外国的时间,以更好地知识积累报效祖国。对于这样的情况应当予以允许并可得到鼓励,但须有契约约束,一旦脱中加入异国国际,必须给以多倍惩罚,以使我们的事情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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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立法,公费不回来的,公职人员家属出国的,向国外捐款的,定居国外的,移民的,留学及小孩送国外读书的,特别是在国外当兵的都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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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费出国不归的问题,必须引起国家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果这一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制止,将后患无穷,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建议出国前,由直属亲属及配偶担保並签定的公证书,用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如果学业期满后不归,必须返还所有国家出资的费用,包括小学九年一贯制的费用,如违约不执行,动结一切资产,並列入黑名单,外交部有权掉消护照,海关不予放行… 无制约的行为,就会助长出国不归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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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生出国之初,都会签订一纸契约,并自己找国内亲人或朋友担保,不回国得赔偿几十万,甚至百万的违约金,并在国内公证处进行公证。

至于国家对教育的财政支持,在基础教育阶段就是一笔相当大的支付,义务教育免费,高中阶段收费也不多,但接受基础教育的学子们,在享受国家同等教育资源的情况下,其教育的效果却是大相径庭的。

在十二年求学后的一次全国性的检验中,有的能打上六七百分,有的只能一两百分,付出与收益在学子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均衡,试问,那些打一二百分的,是否自省过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纳税人?

有人总是把爱国挂在嘴边,在国家政策框架允许的情况下,出国留个学,就是不爱国,在外国谋生就是卖国贼。

那些长年在国外的中国务工者们,是不是也是在外国做贡献?

严格地说,留学生在外国谋生,只是一种生存手段,虽然谈不上高尚,但绝不能与卖国贼混为一谈,何况仍有很多在外国工作的中国人,通过各种途径,为中外人民的友好与交流,为国家外交,经济等方面做出过相当大的贡献。

实践证明,也有很多旅居外国的,在各个领域卓有成就的中国人陆续回到祖国,为国效力。

至于在国内的中国人,未必都是虔诚的爱国者?在各个领域都为国家建设发挥出了一份不可或缺的作用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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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公费留学生家庭支付三倍以上的押金,完成学业回国为国效力得全额退回有奖励,不回国的全部充公,或者出国前本人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您,如有背叛,全部家产充公,增加叛国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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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他们不在那里糟蹋自已的祖国,践踏自已的母亲,就念阿弥陀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