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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位女员工因为带孩子看病,迟到了1个小时,就被按全天旷工处理,对此你怎么看?

2020-10-17 16:06阅读(61)

公司有位女员工因为带孩子看病,迟到了1个小时,就被按全天旷工处理,对此你怎么看?:我认为没有必要按全天旷工处理。企业的规章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呀!像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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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没有必要按全天旷工处理。企业的规章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呀!像这样的事情有着特殊性,我想领导应该要区别对待才好。

第一女员工带孩子看病,已经赶不到上班了。她第一时间是否有向领导报备,是否有请假一个小时或者两个时间。如果她有做这个动作的话,那我想那就没有必要在按旷工来处理的。企业还是要有人性化的一面。

我在公司任职时,不少女同事也是因为小孩子看病请假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基本就不会按请假来处理的。企业确实是要有人性化的一面。我的老板也认同我这个观点。这样处理的结果是大大的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中国人本身就最讲人情。那该讲人情时候为什么不讲呢?我很诧异。

第二女员工没有请假,或者忘记了。那又怎样呢,做为领导员工没有到岗是否应该如去了解一下呢?如果打个电话问一下,关心一下自己的下属。顺便帮她请个假。我想比记她旷工的效果要好的多吧。除非她曾经得罪过你,你想收拾收拾她。不然就真的没有必要去记旷工。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如果确实是员工有特殊情况的话。我认为企业还是可以做的人性化一点。这样有助于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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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1小时算是全天旷工,这处罚并不违法,但是却非常的不合理。


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件事。邻居王大妈是我们这里的环卫工人,月工资900元。有一次,王大妈因为在公路旁边乘凉,被环卫督察人员发现,给予了处罚,罚款200元。王大妈一拿到这个处理决定,就哭了。他一个月900元,200元相当于他7天的工资。环卫处说扣就扣了。


后来,王大妈到县里反映,理由罚款数额太高,超过了当天的工资标准。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以后,对处罚决定进行了修改,罚款10元。


通过王大妈的故事,我们不难看出企业的规章制度,有时候并不合适。


就像题主遇到的问题,带孩子看病,耽误了1个小时,结果被公司按照全天旷工处理了。公司的做法倒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员工犯错,理应受到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和惩罚。但是,这个惩罚要适度。题主旷工1个小时,公司就扣1天的工资,这种处罚有点过于严厉,不进人情。如果真的是这么执行,那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是一种打击。员工一看时间,迟到了。既然迟到了,肯定会收到领导的批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而且是处罚严厉。那员工如果迟到了,那他肯定会选择矿工1天,还能在家休息一下。这在无形中就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在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同时,也要体现人文关怀。对客户、对合作商、对同事,我们要给以充足的关怀,让同事体验到家的温暖。题主因为孩子生病,带他出去看病,结果导致了迟到。这个理由让人无法辩驳,纯粹是客观因素造成的,这种理由是可以原谅的。


员工,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的汇报,按照规定做好请假、报备等工作。


公司的制度,都是很完备的。它既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也有对即将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救济。


题主带孩子去看病,明明知道自己可能会迟到,那你就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请假,给主管请假工作的领导打电话,请好假。这样,你既可以安安心心的陪孩子看病,又不会违反公司规定。


从这方面看,题主在处理私事和公事之间关系时,方法不对,太过于随意。


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学会正确处理,要按照公司规定来进行。在规定的框架里活动,总不会出错的。


因此,对于题主的这件事,我们应当一分为二的看待,既要看到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合理性,又要看待员工自身在处理问题时的缺陷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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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了一小时,就按全天旷工处理,如果是公司制度就是这么规定的话,也不是不行,不过多少有些“合法不合情”。

很少有领导会这么干的,说实话这就是撵人家走啊,所以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是迟到的事,而是女员工很可能得罪了领导。

我上个星期也迟到了,正常是早上八点上班,我睡过头了7点40分才醒,中间需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到公司已经9点半了。

由于当天有个很重要的项目,也就没敢跟领导打电话,火急火燎地赶到公司时,正好领导出去办事儿,心想老天有眼,只要领导没看到,迟到这事也就过去了。

第二天给领导交工作汇报的时候,突然问我一句:“小王,你昨天是9点半到的公司吧。”

当时我就一愣,领导怎么知道的,难道是哪个孙子打小报告?可事已至此,也只能先承认了:“对不是,经理,我昨天确实迟到了,原因就是睡过头了,也没脸跟您请假。”

领导一听就乐了:“少跟我打什么马后炮,你昨天没按时到公司,是我让秘书去顶你的工作,别以为我出去了就啥都不知道,别管什么事,给我打个电话能死啊,我有那么不讲人情吗?”

领导会对我迟到的事了如指掌,原来是人家派人顶替的我,我说得吗,秘书那天怎么有闲情跑工作区来了。

领导又接着说:“关于迟到,我这次就放你一马,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没有及时跟我沟通请示,所以扣你三百块的工资,下个月你要是连续一个月不迟到,这三百块原物奉还。”

这个处理结果,心里还真挺佩服领导的,所以直到现在,所以我也没有迟到过,争取把这三百块拿回来。

按正常道理来说,旷工基本上就相当于当天工资没了,只要你有个态度,即使公司制度明确规定,领导还是不会怎么惩罚你的。

毕竟谁都不容易,领导也是给公司打工的,人家不会故意刁难你。所以从题主的描述来看,这位女员工应该是把领导惹毛了,可能是未及时沟通了解,也可能是耽误了重大任务,论责任的话,还应该是女员工承担的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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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迟到1小时,放到很多公司,都不算什么事情,补个请假条即可,何况是带孩子看病,但是这种处理方式,全天按照旷工处理,我想绝对不是单纯这一件事情引起的,我可以如下分析:

01:迟到1小时,只是个导火索,可能领导早就已经策划处理她了

我相信不会有哪个公司的管理者,因为迟到1小时,就按照旷工处理,但是既然处理了,就有原因,比如在平时的工作中,是否有不尊重领导的现象,或者在一些事情上让领导难堪,又或者,领导正在实施新的改革,刚好需要一个典型,平时这位女员工与管理者关系也不好,所以,归结到两点,之所以这样

  1. 和领导关系不好

  2. 刚好撞到枪口上

02:没有尊重领导的面子,风口浪尖,就会拿她杀鸡儆猴

个人判断,这位女员工,因为迟到,事先肯定没有给自己的直属领导电话请假,哪怕是微信说一下,领导都不会在这件事情上,大做文章,按照旷工处理,既然你没有尊重领导的面子,领导在需要树立威信的时候,就肯定从你开始,职场,需要运营,充满套路

03:企业的制度,就是用来放到那里,以备领导想收拾员工的时候,有据可依

既然迟到1小时能算成旷工,说明企业就有这方面的制度,可是为什么员工没有引起重视呢?说明在平时,这个制度,是形同虚设的,但是不是说没有,领导在想处理员工的时候,就会搬出来,以达到有据可依的目的

综上,在职场,尊重领导的面子,和领导处好关系,是一门学问,因为领导毕竟是领导,没有人可以做到永远不违规,而在违规的事情上,很多情况下,全看领导的心情,可大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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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制度规定是这样,按规定办没错!如果制度形成虚设,企业如何管理,不是慈善机构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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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而且还不合法,完全就是任性妄为。

女员工即便不是因为带孩子看病,迟到了1个小时,也不能按全天旷工处理。不知这家公司有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比方说“迟到1小时按照全天旷工”,如果真有的话,也是明显不合理的:

其一、迟到就是迟到,还没有严重到旷工的程度,只要这个工作不会因为迟到产生严重后果,就不能跟旷工混为一谈。旷工是指没有任何理由和原因,联系不上本人,也不来上班,而迟到是因为去迟了,能一样吗?

其二、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你可以退一步想,假设迟到1小时按照全天旷工处理,那以后如果迟到1小时的话,当天干脆就不要去公司上班了,反正结果是一样的!想想看,这样的规定不是很扯淡吗?就是刑法上的规定,法官还有个自由裁量度呢,不能规定的太僵硬和刚性,否则就是给自己挖坑。

所以针对以上情况,说明规定本身就不合理,甚至不合法,要倒查这样的规定有没有通过员工大会,是不是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如果不合法不合规,必须立即纠正。否则公司就是白纸黑字,给自己挖坑,一旦员工仲裁、起诉,会一告一个准。

上面说的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关的规定,那作出这样的处理,就没有任何依据,完全是随心所欲,不会有人服气的,真要是按照旷工扣了员工的钱、给了响应的处分,员工如果不服气是可以去仲裁的,十有八九公司会输。

除了“法、理”之外,公司这样的操作在“情”上也很手诟病,女员工迟到1个小时确实有点长,但是是有原因的,即“带孩子看病”,这是人之常情,应该理解,本来孩子生病就让大人心里焦虑了,现在公司还当做旷工处理,不是在人家的伤口上撒盐吗?这已经不能用“不近情理”来形容了,而是用“冷酷无情”才对。

我当然能够理解,公司有公司的规矩,但是凡事也得讲特殊情况,而且规矩不能大于法,也不能只讲规矩不将情面,否则只会让员工离心离德,别看你扣了员工的工资,员工会在工作中“找”回来的,隐性的损失无法估量,这恐怕是很多企业老板和管理者预料不到的,也是发现不了的。

最后也要提一句,女员工带孩子看病迟到了,虽然情有可原,但是一定要提前沟通好,现在电话、微信这么方便,女员工本人应该提前(在送孩子去医院的过程中或之前)联系其上级,告知实际情况,或者临时请一个小时的假,回到公司后再补假条,这些都是能够处理的,也是很顺利的把问题解决的。

怕就怕什么都不说,也不沟通,事后才说明情况,别说她的直接领导不高兴,其他相关部门看了恐怕也不会同情,这是最起码的尊重和规矩。不过具体情况怎么样,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希望我的回答能给到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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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再出发】为你深度解析:有的公司,员工迟到一个小时,领导是不会太在意的,更不会有什么惩罚;而在有的公司,员工迟到一个小时,领导则会不问情由的进行严厉惩处。即使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一个领导,在一些时候,员工迟到一个小时,领导会严厉惩处;而在另一些时候,员工旷工半天,领导却不管不问,装作没看见。


我认为:每个公司、甚至每个领导,都会有其基本的“管理主基调”,而管理的主基调只有两个:一个是“制度化管理”,一个是“人性化管理”。虽然很多公司,很多领导都强调要“两种管理风格并重”,但在实际的管理实践中,“管理主基调”只能有一个,从公司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考虑,基本上都是以“制度化管理”为主基调的。在“制度化管理”的主基调下,一切都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暂且不讨论每个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理,那是另一个层面的话题,只要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了“迟到1个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那么员工迟到一个小时,不论什么缘由,确实就要按照全天旷工处理,不然公司的“规章制度”就行同虚设,所谓“制度化管理”也无从谈起。


我对员工的建议有两条:

1、首先,核准公司和领导的管理主基调,如果主基调就是“制度化管理”,那么,就不要去争论规章制度的合理性,而是要做到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2、其次,如果公司的管理有较多的“人性化管理”因素做调剂,则要把握好两个“关键时刻”,否则的话,公司的“人性化管理”是很难落实到你的身上,对你人性化的。

两个管理主基调: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

任何公司,任何领导,虽然都会打着“制度管理+人性管理”的旗号,但总是会有一个管理的主基调的,要么是以“制度化管理”为主,要么是以“人性化管理”为主。当然,随着公司的规范化加强,目前大多数公司都是以“制度化管理”为主基调的。


1、制度化管理的核心是规章制度

所谓制度化管理,就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非常高效,但对管理者的要求却很高,否则“制度化管理”就会成为一种口号,无法真正落实。具体来说,有三个关键要求:


A:明确的规章制度

想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公司首先应该有规章制度;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管理就成了信口开河,制度化管理就变成了空中楼阁。


比如本案例:

如果公司有非常详细的、明文发出的出勤制度及处罚措施,在这些制度里,明文规定“员工迟到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那么有位女员工迟到了1小时,公司对她按照全天旷工处理,就是进行了“规章制度管理”。


如果公司没有非常详细的,明文发出的出勤制度,某位女员工迟到了1小时,领导直接按照旷工1天处理,这就“无章可循”,非常不合理了!


规章制度必须是详细的、公司明文发出的。如果规章制度是随意的,那么在实际的管理实践中,也会变得非常随意,也就算不上严格的“制度化管理”!


B:严格的执行体系

有了详细的、明文发出的规章制度,还要求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时,是“严格执行”的,对所有员工是一视同仁的。


比如本案例: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明文规定“迟到1小时,按照全天旷工处理”,某女员工迟到1小时,领导对她按照全天旷工处理,这当然是没问题的。


关键在于,领导的爱将小王,也迟到了1小时,领导是否也对他按照“全天旷工处理”呢?如果领导并没有对小王进行“全天旷工”处理,那么这个企业的“制度化管理”就仅仅停留在口头阶段了。


C:领导的以身作则

制度化管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章制度,一切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做事。


比如本案例:

某女员工迟到1小时,领导对她按照全天旷工处理,可领导自己经常迟到,甚至迟到不是1个小时,而是2个小时。那么领导是否也按照“全天旷工”处罚自己呢?如果领导可以凌驾于规章制度之外,那么这家公司的“制度化管理”是形同虚设的。


制度化管理的核心是规章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有详细的、明文发出的规章制度;要在实际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在实行这种严格规章制度管理的公司,一切照章办事,是无可厚非的!


2、人性化管理的核心是补偿效应

人性化管理并不是说就要对员工宽容,对员工天天讲感情,而是说通过对员工的同理心,来获得一定的工作补偿。举个例子,领导对员工的小过失不但不批评,反而进行安慰,会让员工产生一种“老板这么信任我,我以后要做的更好”的补偿心理。


A:人性化管理的切入点是同理心

想要对员工进行人性化管理,就必须要了解员工在当时的心境如何,我们称之为同理心。而培养同理心的最简单方式,就是进行“换位思考”,假设自己是对方,遇到这种问题,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比如本案例:

某女员工因为带孩子看病,才迟到了1个小时。作为领导,运用同理心,大概课可以体会到该女员工非常挂念孩子的病情。因此,可以进行类似的人性化管理:孩子病情怎么样?在某某医院,我认识儿科的王大夫,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联系;哦,今天你下午做完某某事情,就早点回去吧,照顾孩子重要!


领导进行这种“人性化管理”,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领导真的在关心员工,而是考虑到,作为补偿,下次让这位员工加班的时候,员工自然会卖命工作!


B:人性化管理的难点在于判断偶发性

人性化管理看起来容易做到,实际中却是非常困难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判断“偶发性”。如果一名领导,对什么事情,都人性化管理,那么员工就会倾向于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低下。因此,领导需要判断哪些是“偶发性事件”。


比如本案例:

某女员工迟到了1小时,迟到的理由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堵车”是不能接受的,这不算一个偶然性事件;“起床晚了”也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这也不算一个偶然性事件。而“孩子生病”可以算一个偶然性发生的事件。


人性化管理的核心是利用员工的心理补偿效应,通常只有在偶发性事件中才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聪明的领导都会通过判断偶然性事件,对员工进行人性化管理。

通过带孩子看病迟到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我给职场人士两个建议:

1、要核准公司和领导的管理主基调

每个公司的整体管理风格是不同的,比如很多欧洲企业非常讲究“人性化”,天气预报说明天可能要下大雨,公司就会主动给员工发信息“明天可能有风雨,考虑到安全因素,各位员工不要来办公室上班了!”;而有的公司却喜欢强调“风雨越大,越是检验我们的时候,请各位员工风雨无阻来上班!”


作为公司员工,核准公司和领导的管理主基调是非常关键的;有的公司和领导就是没有任何人性化的,而有的公司和领导是具有很高的人性化的!


A:在强调制度化管理的公司,就要按照制度办事

我们暂且不论制度合理不合理,因为这没有什么意义,既然公司能够明文下发,且高效执行,不合理也是合理的。谁不遵守,吃亏就在眼前!


在这种高度强调制度化管理的公司,一定要熟读“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事,否则,一旦违反了规章制度,就会得到对应的处罚。我再次强调,不论这个处罚合理不合理,只要是被公司“明文下发且要求高效执行”的,在这家公司内部,它就是合理的。不遵守规章的员工,就会得到相应的处罚。


B:在强调人性化管理的公司,尽量寻找偶然性理由

如果一家公司具有人性化,员工要做的也是要遵守相应制度,并在任何可能违反制度的时候,寻找一些偶然性的理由。


在注重人性化管理的公司,对制度的态度没有那么严苛,但不严苛不代表不看重制度。因此,员工应该努力营造一些偶然性的理由,只有偶然性的理由,才是最容易引起同理心的。


但不管怎样,核准自己的公司属于哪种管理主基调,是至关重要的;你不能奢望在一所军营里,随意陈说个人理由。在格外注重制度化管理的公司,错就是错,“没有任何理由”。


2、把握好两个关键时刻

即使是在具有人性化管理的公司,也要注意把握好两个关键时刻,即公司的关键时刻和个人的关键时刻。


A:公司的关键时刻

比如就本案例而言,公司正在严查“迟到”,或者公司正在“整肃工作纪律”,你偏偏在这个时候迟到1个小时,不管你的理由如何正当,得到的处罚都会是格外严厉的。因为这是公司的关键时刻。


B:个人的关键时刻

再比如本案例里,领导对该女员工的工作很不满意,正想找机会和该女员工好好聊聊,而该女员工竟然在这个时候迟到了1小时,不管女员工的理由如何合情合理,得到的处罚也会是格外严厉的。因为这是员工个人的关键时刻!


换句话说,如果公司严格遵守制度化管理,员工迟到1小时,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就如何处罚;如果公司有一定的人性化因素,则对该员工的处罚就会很具有弹性,可能不处罚,如果处在关键时刻中的一个,则可能非常严厉的处罚。

最后的总结:

针对该问题,我的观点是:迟到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妥当,完全取决于公司和领导的管理主基调。


如果公司和领导崇尚“制度化管理”,而且公司确实也有详细的、明文发出的管理制度,制度中就是规定了“迟到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我们暂且不论这种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理,仅仅从管理上而言,是无可指摘的。


当然,如果公司和领导有“人性化管理”的思维,考虑到该女员工的迟到理由确实是偶然性的,可能会网开一面,以换取该员工的后续补偿!这也是一种非常聪明的管理方法。但要考虑到“两个关键时刻”的问题。


如果公司没有类似的明文规定,领导对该员工进行处罚是随意性的,对该员工进行如此严厉的处罚,很有可能是因为该女员工处于“两个关键时刻”的某一个时刻;如果公司有处罚的明文规定,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公司的这种规定合不合法,是否过于严格,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好比你可以指责严格按照高考分数线录取学生太残酷,不科学。毕竟600分可以上某个名校,而599分就不能上该学校,太不合理。但既然有明确制度,你就要遵守这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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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那入职时就该知道了。都是同一而待,没有特殊,也不会只针对她一人,所以这个问题没什么好讨论的。

只有一句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不过,透过这个问题,倒是让我们看到一部分标榜自己既能带好孩子又能做好职场人的女性,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没有老人帮衬,说自己既带了孩子又上班赚了钱的女人,都是无形中被别人包容过的人。

我女儿2岁左右时,我妈妈有段时间有事不能帮我带了,我于是经历了一段独自带她又上班的日子。

我在公司的岗位目前没人能接手,也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室。

所以跟领导说明缘由后同意带她上班。于是每天一大早把她揪起来经历2小时的拥挤公交后到达公司,也经常因为来不及迟到很多次。孩子在公司一呆呆一天,难免会造成不便。

特别感恩我当时的老板,也感恩同事的体谅,更感恩女儿的懂事乖巧。

可我终究过不了自己心里的这关,觉得不能再接受这种特殊的照顾,不想无形中给别人带来压力,更不想在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

正当我准备提出辞职时,我妈妈解决完了家里的事,又回来帮我带孩子了,于是我才得以安心上班。

女人不容易,没有老人帮衬,既带孩子又上班女人更不容易。

可是,孩子终归是自己的,不是属于公司的,因为孩子影响了工作,公司做出任何处理都应该坦然接受。在公司上班一天,拿公司一天的薪水就和所有人一样受到公司的管制。

至于公司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有人情味?在入职时你就了解到了,同时也有选择的权力,你觉得不好可以不入,可一旦入职就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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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度要遵守,但讲人情也是需要的。我认为这个女员工没有处理好人情这回事。

作为HR,这是我们平常工作中碰到的常态。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公司制度的严肃性,既然迟到了,就应该按照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做相应的处罚,而不是有了制度不执行,或者是看人来执行,只有当公司的制度能被严肃对待,才能给全体员工一个警示作用,所以迟到扣钱,这是理所当然的。

其次,我们也要看到冰冷制度外的人情。如果说公司的制度是法理,那么法理之外也应该有情理,我们要根据特殊的情况给予员工人性化的关怀。

比如女员工因为带孩子看病,所以上班迟到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变通一点来对待呢?只要她提前做到与部门领导和HR沟通,难道他们会不同意吗?难道他们见此情况就一定要对员工按迟到处理吗?

肯定不是的。只要提前沟通,至少有3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可以算请一个小时的假;第二,可以商量按照忘记打卡来处理;第三,可以特殊实行考勤制度,当天晚下班一小时。

这就是制度之外的人情,相信只要员工去努力争取,一定可以实现这些解决办法,至少不会按旷工一天来处理。

所以我倾向于这个女员工没有做到事前沟通,所以部门和HR就以迟到旷工来处理,目的是提醒大家要尊重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儆效尤。其实就算再忙,提前跟领导发一个信息请假也是对领导的尊重,不做到这一点,最后吃亏的就是自己。

公司是讲人性化,但再人性化也应该是建立在彼此尊重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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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管理需要人性化的手段与灵活变动的方式,如果只是呆板的依照公司的清规戒律,往往是管住了人而抓不住心,最终反受其影响,甚至会带来大多数员工的反弹。

这个道理作为公司的领导应该是比较清楚理解的,以我从事从年的管理经验来看,可能真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的。公司极有可能没有这种迟到1小时、便按旷工1天的扣除规定。

为什么这么说?

请诸位随便想一想都知道,如果公司有这种奇葩的规定,那员工还会回来继续上这一天班吗?那我何不在外面优哉优哉玩算了,反正这一天工资已经被扣掉了,干脆让自已轻松轻松得了!

所以,正是没有这种规定,题主才会在迟到1小时之后,依然风尘仆仆的赶到公司继续上班,结果没想到却被按旷工扣1天的工资。如果公司真有这种规定,那员工还不如在家好好陪孩子一天得了!

所以题主的公司领导这种做法,极有可能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针对性,不排除有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因此他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就在今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我一个下属员工的母亲突然摔伤,接到电话后我的这个员工可能太急,便匆匆离开送其母亲到医院,直到快下班打卡他才来到我办公室,告诉我他的情况。

我估计是今天巡查时,问这名员工为什么脱岗,可能有同事告诉了他,所以他才在快要下班时跑来告诉我。如果按规章制度,他将被扣掉半天工资!

当我看到他焦虑的神情时,我忽然有了一种同感之情。因为10年前,我也曾有过他这种遭遇!于是,我轻轻的说了句:你可以提前电话告诉我一声,没必要匆匆赶来打卡,把老人丢在医院多不让人放心,……!

“谢谢!谢谢!……”,这名员工满眼的感激,并连连道谢。从这以后,该名员工工作更加认真努力,几乎每天都是员工中走得最晚的一个!

所以,作为领导必须要明白理解:公司规章制度只是管理手段方法,但它绝不是管理的目的!只要能够实现自已的管理目标,那么这些规章制度也必须要灵活使用,掌握变通运用,这才是一个合格而有思想的领导。

而该女员工现在的这种情况,存在这样两种可能。

1、领导故意对该女员工进行打击报复。

有可能女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领导有所冒犯,从而得罪了领导。于是领导抓住女员工这次迟到的机会,故意把她按照旷工一天处理。以此来报复该名女员工,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报私仇。

说实话像这样的领导,职场中并不少见。所以我们在自己的日常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防止自己的不当言行,得罪了领导或同事,给我们以后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平常也要尽可能远离这种职场小人领导,毕竟这种人心胸太狭隘,说不定自己稍有不慎得罪了领导,还浑然不知。

2、该名女员工是一个屡教不改多次迟到的人。

当然在工作中这种人比较少见,但是这种人也依然会存在。经常是迟到大半个小时左右,可能领导也多次提醒了她,但是她并没有接受领导的批评和教育。

这极有可能让领导对这种员工失去了信心,于是这一次该名女员工迟到了一个小时,领导就决定按照旷工一天,给予从重处理。领导真正目的并不是想要扣她一天的工资,而是想以这种方式来改变该名员工这种迟到的陋习。

所以员工也必须要遵守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增强自我的纪律性和时间观念,必要的时候也应该有提前向领导请假的思维和习惯。不然像题主现在这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当然题主这个问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只有该名女员工才最清楚明白,具体该怎么做?只有没女员工自己来把握。各位朋友你们又有什么看法呢?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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