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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权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吗?

2020-10-17 03:31阅读(61)

物业有权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吗?:坚决反抗物业公司的存在,我们不需要物业公司:-管理费,保证金,有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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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抗物业公司的存在,我们不需要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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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纯粹多余的,应坚决彻底取缔!正经事没干多少,快演变成恶势力!小区不是物业的,驱逐物业是权利!业主自治最适宜,没张屠夫照办席!

业主是小区主导,物业只是服务了!主次关系要搞清,别喧宾夺主弄倒!业主有权选服务,赶走物业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齐心杀狼好!

有物业就安全吗,别再天真可笑啦!见过保安赔钱吗,没准蛇鼠是一家!物业行道泥沙杂,历来名声都极差!全国现呼声一片,过街老鼠人都打!

物业进老旧楼院,更是找门路骗钱!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恶婆管!几十年都没物业,邻里和睦万事安!只要物业一混入,邪恶大小案不断!

业主应全联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辈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万别让物业入,否则房似物业的!没完没了老收钱,住自己房成租的!

如今小区的管理,应以服务为主体!物业行业赚钱黑,极不合理不适宜!应聘对口专业人,环卫园林水电齐!街道社区直主管,居民义务监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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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谈关于装修的那些事,分享装修各种经验和知识。大家好!我是畅谈装修,关注我即可了解更多关于装修的那些事!

根据相关明文规定:物业是无权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从条例中就很明显看到,没有规定物业可以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但是物业在小区业主办理装修施工手续时,都是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这也是业内普遍的做法。

其实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和管理费最初的本意是非常好的,主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制止部分业主在房屋装修时的野蛮施工行为,例如像拆除承重墙和违章扩建等等,而对于这种收费业主最初也是同意的,因为只要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文明施工,物业是要退还装修保证金的,而装修服务费是不退还的,因为整个装修过程中,物业会进行全部监督巡查施工,产生了装修服务费的。

但是这种本来大家都高兴,都认可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公司服务费,让部分物业变成了强制性收费,而且是不退还的,即使业主是文明装修,物业也会找理由不退还装修保证金,所以才会出现业主害怕交纳的装修保证金是有去无回的,而且就算是要回的过程是漫长而艰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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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只有服务的权利,其他行为如果有最违法的,坚决取缔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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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权收取不知道,但在2011年我们去收房时,被中林物业公司强行收取了1000.00元的装修押金和400.00元的垃圾清运费,我家房子至今还没装修(因女儿离退休还早,暂无人往),以上交的两笔款项,物业公司至今也没退给我家,是否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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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武汉黄俊律师。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这个问题非常好,我想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

首先说我的观点: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的前提下,物业无权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

分析如下:

一、业主和物业的关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业主支付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应服务,反之,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应当是业主明确提出要求的。

如果业主没有要求物业管理装修,物业凭什么要强行管理,强行收费?

比如你去商店买件衣服,商店有权收你的着装保证金你或者着装管理费吗?

小结:物业所有的收费行为,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而不能擅自决定,强行收费。

二、物业是否有权定价?

根据我国《价格法》的规定,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政府定价由政府决定价格。

在现阶段,比如湖北,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湖北省政府授权各个市(州)、县人民政府定价。

什么意思?

通俗的说,前期物业费怎么收?是政府决定,不是物业企业自行决定。

后期物业费怎么收?是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也不是物业企业自己决定怎么收。

三、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的性质和内容是什么?

我们看看以下两个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通俗的解读:

1.业主要装修房屋,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

2.物业服务企业,有告知业主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义务。

3.业主违法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行政管理机构处罚。

这里,既没有规定物业有收费的权利,也没有规定物业有管理的权力。

业主装修的时候违法违规,履行管理职责的是行政机关。

物业告知装修中的禁止行为是法定义务,告知装修中的注意事项是法定义务,报告业主违法装修的情况还是法定义务。

对法定义务的行为,凭什么要求收费?法定义务以外的服务,又做了哪些?


四、总结

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应该是服务,对房屋及周边,才是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把自己想象成业主的管理者,自我膨胀,巧立名目,收取合同之外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

回答中为了表述通俗易懂,不严谨之处请谅解。

如果您有其他观点,也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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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就是装修这种行为究竟是一种物业管理内的事情,还是物业管理以外的事情。

如果是物业管理的份内事,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包含了装修管理的义务约定,那么收取装修管理费用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业主已经交纳了物业服务费,属于重复收费。而如果不在物业管理的约定服务内容之中,可以认为其是一种合同外的额外服务,是应该可以收取费用的。不过作为额外服务,装修管理费收取标准也应该由双方约定。

如果双方没有对此有约定,物业公司对装修行为收取管理费,按照法律规定也应该取得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书。


所以,在装修行为的管理上,和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的收取上,提醒您:

1、在业主收楼之时,物业公司应当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书;

2、按法规要求,物业服务中心应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需通知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3、为保证业主按照规定装修,不破坏承重结构等,如果当地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可以收取保证金,但事后应及时退还。如业主的装修违规行为造成物业的管理损失,需要业主赔偿损失的,物业可在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中进行规定和说明,在装修监管的过程中,需注意对业主违规证据的收集;如事前未与业主约定的,不得擅自扣除装修保证金,需通过协商、诉讼等形式提出赔偿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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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有权,但物业公司要履职尽责。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是业内普遍的做法。但物业公司是向装修公司收取的,但实际都是业主缴纳了这部分费用。

保证金是用于如果有违规行为进行赔付补偿的费用,如破坏承重墙、运输装修材料损坏公共设施等。如果没有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必须退还业主。

装修管理费是用于在装修期间对公共设施的技术保护和装修管理人员的额外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不含在物业费里的。因为物业公司要对电梯等进行成品保护,还要设人对装修进行监督检查。所以装修管理费是不退的。但物业公司应该将装修管理费专用于装修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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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没有!!没有!!!狗奴才还成主人了,这和黑社会物业一点点关系到没有,因为居民小区的产权是全体广大居民业主的,彻底干净的消灭黑社会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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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全国小区物业,物业费改为物业税,小区统一由当地社区进行〖小区综合服务大厅〗模式管理的建议思考!

?近日福建梦龙看到一则帖子(附文底部),大意就是:建议全国取消住宅物业,全国小区交由当地社区统一管理。社区内的相关事务可以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直接管理,比如:卫生有环卫负责、违章违建有城管、治安有公安派出所、绿化有园林、房子有住建局、燃气水电有燃气公司、水务和电力局,收费有税务部门……完全可以逐一对应管理和服务。而且物业费改为物业税后,国家财政也增加收入!

?这件事,福建梦龙持赞同态度[赞][赞][赞]理由和补充建议如下:

?一是:费改税,是法治需求,也是社会发展进步必然。既茁壮国家财税收入,也完善国家财税的进一步改革深化。同时在征管上也符合国家法治要求,利国利民;

?二是、物业服务短板明显,弊端积重难除。物业作为服务公司,缺乏执法权限,小区内许多违规违章违法事项物业束手无策或听之任之。即便在服务提供上,也因为与业委会的合同契约关系,做得好或不好都非常难以撤换,流程烦琐,业委会尤其业主往往无可奈何!如果碰上业委会吃里扒外狼狈为奸或软弱无能,物业更是另业主苦不堪言……!

?三是、物业、业主矛盾根深蒂固,很难达成利益共同体。物业往往希望通过最小的代价做最全面的事,业主则刚好相反,希望用最小的付出做最高效的事。两个不再同一条线与方向上的“人”,再怎么努力也只能是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

?鉴此福建梦龙建议如下:

?1是社区在小区成立〖小区综合服务厅〗人员架构可以:主任――副主任――警长(可流动管理数个小区)、协警员――城管员(同警长性质)――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员(若干)――房管员(同警长性质);综合服务大厅内设:水务――燃气――电力――税务等收费服务员,专司相关税费收缴和业主相关问题咨询办理等。实现主任负责制,所有人员在工作上接受综合服务大厅主任的统一垂直管理!在人事编制上仍然归属各自单位。至于工资则给予补贴+全额模式(正式职工发给补贴、临时工发全额工资)

?2是小区业委会作为群众组织参与小区综合服务厅的工作监督、协助及建议并参与综合服务厅的工作会议并享有表决权!原则上小区业委会主任为综合服务大厅自然副主任。

?3是小区物业费改税后,财政对这块收益,核心用于全国小区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和人员招聘及工资福利补贴与其他必要性支出。

?4是政府现在在全力打造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介入小区物业等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为人民服务”内涵与宗旨!更好体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追求!同时,政府的管理体系进入小区,也能最大程度改变原物业与业主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从根源解决问题!变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同时通过在小区构建党组织、妇联分会等模式进一步协助小区的建设发展!

?福建梦龙如上意见建议,您以为如何?欢迎您的真知灼见与集思广益[鼓掌][鼓掌][鼓掌][心][心][心]

?附:建议原文:

“建议全国取消住宅物业,全国小区交由当地社区统一管理,居民有居委会,卫生有环卫,违――建有城管,安全有公安,绿化有园林,物管有物管局,房子有房产局,收费有税务局,水费有自来水公司,天然气有燃气公司,电费有电力公司等等国家机关, 将物业费改为物业税与将来的房产税合并由税务部门统一收取,根据地段,小区环境,按居住面积收,杜绝物业纠纷,物业脱管,不交物业费,管理混乱局面,真正做到谁收费谁管理,谁收费谁负责,谁交税谁享受,税收于民用之于民,既保证了房产税物业税的合理性,也为国家增加了一项长期稳定的税收,又合理的解决了刚需住房与大量住房保有者的社会平衡,毕竟人家房子多税也交的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