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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跟劳动者打官司,肯定是劳动者吃亏吗?

2020-10-05 16:32阅读(60)

企业跟劳动者打官司,肯定是劳动者吃亏吗?众所周知,劳动者没金钱没律师也没时间,打官司处处劣势,劳动者如何来保障自身权益呢?:很难说,就看法院办案人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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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说,就看法院办案人员公正不公正了,遇上真正用法律条款去分解案情,他一定会公正地去办理和判案,可有些糊涂虫办案,不然也不会有很多错案的产生,更不可能有您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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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企业跟劳动者打官司,肯定是劳动者败诉。当然是劳动者败诉了。因为一个企业(用人单位),他要与自已的员工打官司,那么肯定是员工触犯了他的利益,并且是员工给单位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了。所以用人单位才起诉员工。如果员工的行为对单位没有造成多大影响,也没有给单位带来巨大的损失,那么他怎么要花时间和精力去与你,一个弱势群体打官司呢?他肯定是有充分的证据,才起诉你的,所以你必败。如果是劳动者跟企业打官司。那么劳动者不一定败诉。因为你要跟用人单位打官司,那么你肯定是有原因的:要么是,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没有按劳动法用工。如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加班没给员工报酬等。凡是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用工,只要劳动者把证据搜集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劳动者都会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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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常识,打官司原告大多占理处于主动地位,而被告往往是理亏处于被动地位。企业与劳动者打官司也叫官告民,企业一定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才会走这一步,因此赢面较大。除非劳动者有足够对自已有利的事实和证据驳倒对方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因为打官司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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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更正一个提法:应该说“打工者”而不应该说“劳动者”,“劳动者”的概念太广泛了。别忘了:企业主,即企业法人,也是劳动者呀。

打工者个人与企业打官司,相关部门在主观上会设法调解。如果打工者所告发的企业,违法行为证据确凿,打工者又坚持不调解,企业会败诉。如果打工者集体告发企业的违法行为,企业也会遭到重创。

但是,打工者胜诉,却意味着丢失饭碗。所以,打工者,尤其是个人,跟企业打官司之前,会有很多顾虑,也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一般情况下,只好继续忍声吞气。

如果工会采取“派出式”进驻企业,工资由国家发放,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就会真正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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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跟劳动者打官司并不必然是劳动者吃亏的,因为打官司打的是法律规定和证据,并不是谁有钱就对谁有利的。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从证据角度分析

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其实是比较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规定企业有义务保存劳动者2年以内的工资台账等相关资料,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往往只需要提交初步证据就可以了,而企业必须提交比较完整的证据,否则劳动仲裁委员会往往会倾向于采纳劳动者的证据。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与劳动者打官司,企业是比较吃亏的,因为举证责任比较重。

第二,从诉讼成本分析

从诉讼成本或者说是谁有钱的角度出发,肯定是企业占据优势的,因为企业往往不差钱可以花钱请专业律师介入组织证据、参加庭审,专业的人和非专业的劳动者打擂往往是专业的占据优势的。

另外,企业不差钱可以打完劳动仲裁打一审,打完一审打二审,整个过程下来可能已经一两年了,而劳动者大多数是需要再次找工作的,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跟企业耗。

因此,从诉讼成本角度出发,企业跟劳动者打官司,劳动者是比较吃亏的,因为劳动者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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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回答你不是的。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列举几点: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的规定;对特定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对除竞业限制和培训之外不得约定劳动者赔偿的规定。等等。都充分体现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2、细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会有很深刻的体会,相关法律条款是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使处于劣势地位的劳动者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法可依,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3、法律本身也有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和指引,使其在用人时在法律轨道之内,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

4、作为劳动者自身,了解相关法律是很必要的,应该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作为常识去了解。自己作为劳动者,应该能够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是不合法的行为。

5、用人单位一般都设有人事部门或者法务部门,能够很专业的处理相关纠纷,并不会把所有劳务纠纷一概推到法律手段去解决的层面。这时你自己对法律的了解,在与用人单位的谈判过程中就显得十分必要。或者此时,也可以咨询律师等专业人才,费用要比仲裁、诉讼低很多,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又有效降低时间成本、金钱成本。

6、如果到了必须仲裁、诉讼程序,那么也可以咨询相关人事进行评估,如果你是有理有据、又合理的诉求,付出的成本小于你维权所获得的收益,那合理合法维权还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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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说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吧,就我自己代理劳动者的案件来说,一半调解,剩下一半胜多负少,劳动者应该不吃亏啊。

2,劳动者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部门申请法律援助,有免费的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很多案件的待证事实(辞退、开除、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劳动者仅负初步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否认的应提供证据,否则采信劳动者所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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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相反,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果大约90%为员工胜诉、企业败诉!

因为,我国的劳动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是侧重于保护员工的,对企业的要求比较高、比较苛刻,企业稍有不慎就会违法!

而如今员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很强,甚至比企业老板更懂法,遇到问题往往会坚决维权!

所以,真要发生争议,在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中,多数情况下企业会处于不利地位!

所以提醒一下,

员工如遇到企业的不公对待,可大胆维权!

企业老板要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违法违规的行为,以免因员工维权而遭受损失!

(如认可我的回答,希望点赞或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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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两败俱伤,不存在谁肯定吃亏的问题,而是双方都吃亏!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打官司耗用的成本比较大,双方都需要付出,对双方的精力、财力、体力等等都是个考验,万不得已不建议走到打官司的地步。

换句话说,要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法律的框架下,宁肯在未雨绸缪上下点功夫,也不要指望对簿公堂取得结果,哪怕这个结果令你十分满意。

一般来讲,劳动者多为单打独斗,要面对的是一个机构或团队,往往处于弱势的一方,打官司可能更困难一些。

作者:莽原孤旅人

有缺憾品味生活,不唯美构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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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是劳动者吃亏,这样回答肯定是没有道理的呀,它不存在谁吃亏不吃亏的问题,这个事情就看是谁占理了。

现实社会中,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往往劳动者是弱势的一方,用不用你,签不签合同,发多少工资,好多事情你劳动者都控制不了,你要是硬和它按劳动合同法来办,它是不会录用你的,这就造成了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很大的不平等,优势方在企业。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短时间内确实不好改变。

但你企业要是无缘无故的把人家劳动者辞退了,那肯定是你不占理。你既然不占理了,你想你能赢了官司吗?现在是法治社会,问题就摆在那里,谁对谁错,一目了然,谁还敢去冒险走歪门邪道?人家法官没有愿意去为你这企业去冒这个风险的。你就是走了歪门邪道,最后还不是邪不压正?

所以说这里边没有谁吃亏不吃亏的问题,关键是看谁占理了,官司谁要是输了,它不但要进行正常的经济赔偿,这诉讼费还得它出呢。

所以说企业和劳动者打官司,肯定是劳动者吃亏吗?我可以告诉你,这事谁输绝对不一定,并不存在谁吃亏不吃亏的问题。

(作者:山东淄博 张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