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民警卫队由美国各州管辖,难道华盛顿不怕各州拥兵自重吗?:美国的军队分为联邦军队和国民警卫队两个体制,联邦军队是美国联邦政府指挥的主要作战力量:而
美国的军队分为联邦军队和国民警卫队两个体制,联邦军队是美国联邦政府指挥的主要作战力量:而国民警卫队则是各个州直接管辖。很多人怀疑个州拥兵自重怎么办?但实际上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国民警卫队的编制和数量是固定的,各州不可能私自扩军
美国国民警卫队基本上等同于美国的预备役,但实际上和正规部队相差无几。既然是正规部队的水准,陆军国民警卫队现编是固定不变的,有10个作战师,还有22个独立旅、团,以及2个特种部队大队,1个侦察大队,共44万人。但美国有50个州,是不是平均下来每个州不到1万?
其实这就是关键所在,美国的国民警卫队平均到各个州不到1万人,这样的兵力能翻起什么浪花?历史上的军阀割据的主要根源是地方私自扩军,一旦地方私自扩军,就可能违反中央政府的权力。但美国目前为止,军队体系不会出现何种情况,都是按编制征兵。即使某个州出现问题,也无法抵抗联邦军队。
国民警卫队的财政由联邦和地方同时负责,这就控制了国民警卫队的命脉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军队是最花钱的,尤其是美军的军队装备水平最高,这需要大批资金。而国民警卫队的资金来源由联邦和地方负责,联邦不给你拨款,很快完蛋。因为美军的作战体系需要大量的后勤保障,简单地说,美国的坦克、飞机很先进,但是消耗弹药大,没有充足的补给,根本形不成战斗力。
而美国各个州的财政从来都是紧巴巴的,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有钱。实际上除了美国沿海各个州,它的内陆各州经济很一般。州财政本来就不充足,你还想让它给警卫队贴钱,这不是开玩笑嘛?据说,美国目前的国民警卫队装备已经出现缺口。
最重要的是,由于美国常年打仗,事实上联邦政府一直掌握着国民警卫队
美国的法律规定的是,国民警卫队平时由各州指挥,但是战时联邦政府可以调动。但偏偏令人无语的是,美国这个国家一直在打仗,几乎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比如进入20世纪以来,美军在阿富汗一直作战,这就是战时状态,所以联邦可以直接指挥国民警卫队。
现在中东地区,部署了不少的国民警卫队。而美国想结束战争状态,恐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很多时候,分析具体问题需要看他的实际情况。由于美国军队的资金来源被联邦掌控,加上常年打仗,它的国民警卫队和联邦军队几乎已经打破界限,虽然名义上还有区分,但联邦大多数时候都能指挥得动。
国民警卫队就是美国各州的州兵,由各州的财政供养,平时受州长指挥,在入伍誓词里也有“服从州长的调令”,至于待遇,这就得看各州的经济好坏了,有钱的州给的多,缺钱的给的少。
而联邦层面,对于这几十支州军在和平时期是没有调动权的,只有在紧急的战时才能临时征调,联邦军队就算在自然灾害下,没有州政府的同意,也不能进入这个州半步,否则就算“入侵”,这也是前些年美国飓风灾害时,美军行动迟缓的因素之一。
当然作为拥有比美军略低装备水平的武装力量,国民警卫队的训练标准也向美军看齐,当然,只是各方面接近正规军,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下,各州的警卫队需要随美军出国参战,不过很少参与一线战斗任务,更多的是警戒、守卫等防御性职责,在紧急情况下那也只能投入到一线作战,当然,他们的指挥官也必须更换为联邦军队的指挥官。
理论上,州兵可以因为表现优异升格为联邦军,而联邦军如果表现太差的话,可能就要沦落为国民警卫队。
比如二战中,在罗伯特·贝特勒少将的指挥下,他带着自己的国民警卫队第37师在对日作战中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战绩,战后第37师直接升格为合众国陆军。而在半岛战争被打残的第24师则从联邦军队降级为国民警卫队。
当时,美国对黑人歧视最严重的州之一—阿肯色州的小石城中央高中拒绝9名黑人学生入学,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这一决定违宪。
但阿肯色州长奥弗尔·法布斯拒绝执行最高法院的裁定,派出州里的国民警卫队,阻止黑人学生上学。
州兵迅速地执行了州长的命令,把学校围的水泄不通,不允许黑人学生入校。
艾森豪威尔大怒,立刻下令把阿肯色州的国民警卫队编入联邦陆军序列,随后以联邦军队总司令的身份命令他们撤回军营。
州兵们身份立刻变了,随后他们执行了总统的命令,撤回了军营,随后艾森豪威尔还派遣了101空降师护送黑人学生上学。
法布斯州长也针锋相对,还下令关闭了学校,一度使得州长被媒体指控为“武装叛乱”,但最后州长还是怂了,黑人上学成为常态。
小石城事件在美国历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事情,从此美国掀起了如火如荼的黑人民权活动,
在这场危机中,艾森豪威尔就以美国总统的身份,临时收编、控制住了阿肯色州的上万国民警卫队,使得他们服从于联邦政府的号令。
道理也很简单,国民警卫队大多都不是全职的,每年在固定的一些周末按照军队标准组织一下训练,熟悉熟悉装备,每年还有一次15天现役集训,和相对应的联邦军队合练,以便战时能迅速对口补充现役部队。
他们的装备也基本是正规军淘汰下来或不要的或者差一点的,训练又赶不上正规军,要造反,那是不可能的。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并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关系。在军事权利方面,美国联邦政府负责国防,管理130万正规军及后备役;美国州政府负责国内安全,管理55万国民警卫队。既然美国国民警卫队由50个州政府管辖,美国联邦政府难道不担心50个州拥兵自重吗?当然不需要担心,美国50个州没有拥兵自重的意愿与能力。
第一,美国是三权分立国家,从联邦层面贯穿到50个州。在美国联邦层面,有总统、国会、最高法院相互制衡。名义上,美国总统是三军总司令。实际上,美国总统根本没有宣战权,重大军事行动都需要国会批准。《美国宪法》执行了200多年,已经深入美国人内心。所以,美国从来也没有一位总统能够利用军权独裁或对抗国会。在美国州一级也是如此,名义上国民警卫队归州长统领,实际上重大行动都需要州议会批准,州长只是名义上的最高长官而已。有了州议会与州长之间的制衡,华盛顿当然不担心各州拥兵自重。
第二,美国正规军实力远远超过国民警卫队。美国国民警卫队分为陆军与空军,陆军国民警卫队数量为44万,空军国民警卫队数量为11.8万,拥有1700架飞机。看似国民警卫队的实力很强,但是与美国正规军相比,实在不值得一提。首先,55.8万国民警卫队分属于50个州政府管理,拥有国民警卫队数量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也不过是拥有6万人。反观美国正规军,总数130万,作战飞机13000架,航空母舰11艘,全部归五角大楼统一管理。美国正规军的实力,可以碾压任何一个州的国民警卫队,华盛顿有什么好担心?第三,美国联邦政府也有手段控制国民警卫队。虽然国民警卫队归各州政府管理,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美国总统可以将国民警卫队征调入正规军,接受美国联邦政府统一管理。在美国2008年的国防授权法案中规定,美国总统在战争期间或国会认可的紧急状态下,可以命令美国国民警卫队执行联邦任务,并归五角大楼统一管理。此外,1903年民兵法案公布以后,国民警卫队享受到了美国联邦政府的拨款与枪械供给。也就是说,国民警卫队在拿联邦政府的薪水与武器。在此情况下,如果州长想要对抗联邦,国民警卫队可能答应吗?
欢迎大家讨论,您认为美国的国民警卫队制度合理吗?
国民警备队是美国预备役的一部分。其来源是殖民地时代的民兵。在殖民地时代,北美是以各殖民地各自为政的,民兵当然是各殖民地管了。
建国以后,州权依然大于联邦权利,不仅民兵组织,连正规军也一样。内战开始,联邦军队的大部分军官因为是南方人,纷纷辞职,参加南军,首先参加的是本州的民兵,然后才加入南军。
不过1933年开始,国民警备队受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双重管理,已经不存在各州拥兵自重的可能了。2006年国会通过了国家防卫授权法案,授予总统在美国国内调动国民警卫队的权力,无需征求州长们的同意,此举实质上将国民警备队的控制权抓在联邦手里。
国民警备队组成的本身也不具备拥兵自重的可能,这些都是平民,而且流动性较大,有家有口的,又不是职业军人,出于爱国和公民职责而参加国民警备队,怎么会造反?
我曾经有两名同事是国民警备队成员,一个年轻人从军队退役后加入国民警备队,有一阵死活要拉我加入,因为拉一个人来有几千块奖金,跟我说只要报名就行,当然我没去了。
还有一位是一个黑人,之前不知道他是国民警备队的,911之后没几天他就跟公司告假,然后就去伊拉克打仗去了。
美国宪法规定不能在本土(非战区)部署作战部队!所以有了国民警卫队!而且美国是一个党政分离,政教分离的国家,基层民众在美国有相当大的权利!他们通过投票能影响一个州,甚至是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而且投票结果可以修改联邦宪法!有诉求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而且美国的这种机制就完全限制了你的这种情况!毕竟是纳税人说了算!光靠一场慷慨激昂的演讲是影响不了什么的!你说你没有民众的支持!国民警卫队和其他政府机构会听你的吗?
美国的各州都有高度的自制和立法权,严格的说,只要州议会通过提议,然后通过州全民公决,就可以另立山头宣布建国。而联邦政府是要尊重这个全民决议并且承认某州建国。首先要知道美国是什么政体!美国是联邦制,联邦制懂吗?每个州以前都是独立的,美国联邦政府刚成立时就好比是个统合各州的协调机构,权利很小不多,所以华盛顿也不贪恋权位,后来联邦政府权力增强,但是各州依旧有相对独立的军队和法律,总统也管不了州长。
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本来就来源于各州跟联邦政府在协议也就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中的让度授权,何来拥兵自重一说??联邦跟各州不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上下级或者中央跟地方,不存在称雄割据的情况!关键是美国是唯一超级大国,州独立成国家,还没有在美国联邦体制里好处多,民主国家只能共富裕不能共患难,看看英国就知道了,看问题不要只看片面,打个比方,一家人弟兄几个,都结婚了,大家争的钱差不多不会急着分家,如果你和老婆开公司一年争几千万,别的兄弟一个月就几千块,你肯定急着分家!
美国独立后很多年一直就没有国家政府和军队,南北战争结果后才成立国家政府和军队的,美国的军队不能干涉国内的治安,权限是保卫美国不受外国侵略。总统不能管'州长,州对国家的义务教育就是交联邦税,国家只负责外交和对外作战。州内不论是洪灾、火灾、交通事故,国家军队都不能插手!美国应该是为数不多的不有过封建制度的大国,这一点很重要,一个封建制度深入骨髓的国家,什么权都毫无意义,一百权分立,也阻挡不了拥兵割据的思想。
春秋各诸侯军,都有一个固定的诸侯作为领袖。美国是民主国家,州长民选,而且人口流动,没有蓝印户口,选民结构也在不断变化,很难有统一的叛逆之心。国民警卫队的主要职责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家,以及应对一些突发灾难性事件,对篡权没兴趣,因为美国的土地都是私有,你篡了权,还得一家一家收土地,比篡权还累。他的兵役制度又是雇佣,发不出工资就得解散,所以只要不是末日,美国就不会有军阀现形!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两个问题。
美国是先有州,后有联邦;先有州议会,后有联邦议会。联邦政府和联邦议会的权力来源于各州的授权。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州议会和联邦议会是两套平行机构,不是上下级关系。既然联邦政府可以有一支对联邦议会负责,听命于国防部和总统指挥,由总统担任最高总司令的正规美军;那么各州也可以有一支对各州议会负责,由州长担任总司令的国民警卫队。
也就是说,州政府、州议会和联邦政府、联邦议会是平行机构。国民警卫队和美军也是平行机构,不是上下级关系。
另外,美国的很多州同时还有州防卫队,但是州防卫队不受联邦政府的认可,只作本地部队论,并不隶属于国民警卫队。
这个要分几种情况看待。
①、所有的州都拥兵自重。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那就意味联邦政府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因为联邦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各州的授权,既然各州都拥兵自重了,那么联邦政府也就失去了统领全国的基础。没有权力的联邦政府就意味着征不上税,联邦军队没有经济来源自然会解散。士兵只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②、个别州拥兵自重。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联邦根本不怕。因为国民警卫队只是预备役和民兵性质的武装。论战斗力,跟正规美军的差距很大。
州政府或者州长使用国民警卫队和联邦政府对抗的案例是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当时在联邦最高法院已经裁定阿肯色州的小石城中央高中拒绝九名黑人学生入学为违宪的情况下,阿肯色州州长使用国民警卫队来阻止黑人学生入学。这一违反最高法院判决的举动激怒了当时是总统艾森豪威尔。于是艾森豪威尔下令将阿肯色州的国民警卫队编入合众国陆军,以合众国武装力量总司令的名义命令他们回军营,阿肯色州的“州兵”们也只能服从了这个命令。
这里再多说一句,目前的美国宪法禁止任何一个州脱离联邦,哪怕某个州搞公投,该州的国民投票表决,并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独立的提案,这也不行。
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参考请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原文如下。
When Texas became one of the United States, she entered into an indissoluble relation. The union between Texas and the other States was as complete, as perpetual, and as indissoluble as the union between the original States. There was no place for reconsideration or revocation, except through revolution or through consent of the States.
这段话翻译过来的大意就是:当某个州成为美国的一部分时,该州和美国就有了一种不可解除的关系。如果该州想要脱离联邦,只有两种途经。一是修改联邦宪法,以宪法的权威允许该州脱离联邦;二是与联邦政府开战,打败联邦军队,也可以获得独立。除此两条之外,没有第三种途经。
所以,类似于加州独立这种运动,在美国是不可能成功的。要么被联邦政府打死,要么打死联邦政府,没有别的途经可走。(美国不承认这种独立公投)
③、很多州拥兵自重。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那就恐怖了。美国历史上的南北战争就是这种情况。
为什么说恐怖呢?因为个别州拥兵自重,实力太弱,得不到大多数美国人的响应,联邦政府轻松碾压之;所有的州都拥兵自重,那说明美国这个国家完了,联邦政府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而很多州拥兵自重(一半左右),那说明美国社会割裂了,联邦政府虽然还存在,但权威性荡然无存。拥兵自重的州可以再组建一个新的联邦政府与华府对抗。历史上的南北战争就是如此。
国民警卫队是联邦制度下的特殊产物,从性质上来说,它属于三权分立的一部分,它的存在价值在于遏制联邦的权力,保障州的权力。所以说,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必然在各州,而不在联邦政府。
至于华府怕不怕各州拥兵自重,从现实情况来说,华府不怕。因为国民警卫队的实力没办法跟美国正规军对抗。但是,美国社会如果一旦割裂,造成美军的割裂,比如历史上的南北战争那样。那么国民警卫队对联邦政府的威胁还是很大的。
美国的国防军事体系有一大特色就是:负责国防的联邦政府管理着130多万正规军及后备役部队;负责国内安全的各州政府管理着55万左右的国民警卫队。国民警卫队由各州的财政供养,平时受州长指挥,官兵在入伍时宣誓服从”州长的调令“。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联邦政府对国民警卫队平时是没调动权的,唯一的特例是在战时紧急状态下总统有权临时征调各州的国民警卫队。美国这种国防军事体系是立足于国家作为联邦制国家这一基础之上的,因此这种国防军事体系在包括我国在内的中央集权型国家看来是极为独特的:在中央集权型国家军队的管辖调度权必然是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可能拥有对军队的管辖调度之权;然而在美国国民警卫队的管辖调度权并不掌握在总统领导的联邦政府手中,而是掌握在各州政府手中。在和平时期美国的国内安全是由各州的国民警卫队负责的,联邦正规军只能负责对外的军事行动,在未经州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联邦军队不得进入各州执行任务。其实国民警卫队有着比美国联邦正规军更为悠久的历史:国民警卫队的诞生可以追溯到1636年12月13日——当时Court将军在还是英属殖民地的波士顿建立的一支民兵队伍如今被视为是国民警卫队最早的雏形;相比之下联邦正规军的前身是独立战争期间的大陆军,其具体的成立日期是1775年6月19日,在诞生时间上比国民警卫队晚了一个多世纪。
众所周知在美利坚合众国诞生之前如今的北美地区是经历过一段英国殖民时期的:1607年第一批英国移民漂洋过海来到北美并在北美建立起第一个永久定居点詹姆斯顿,截至1733年英国已在北美大西洋沿岸至阿巴拉契亚山脉之间的地域建立起特拉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佐治亚、康涅狄格、马萨诸塞湾、马里兰、南卡罗来纳、新罕布什尔、弗吉尼亚、纽约、北卡罗来纳和罗德岛十三个殖民地。在英国移民殖民北美的这段时期内是充斥着各种战斗的:他们和法国、西班牙等其他殖民势力战斗,和北美土著居民印第安人战斗,甚至是在拓荒过程中和野兽战斗,有时十三个殖民地的殖民者彼此之间也会战斗。这一时期英国本土的政局又处于持续的动荡状态:内战、护国公独裁、王室复辟、光荣革命等一系列事件接踵而至。实力有限的英国对北美殖民地采取的是一种所谓“善意忽视”的政策:只要北美殖民地在名义上服从英国的宗主权并帮助分担来自法国和西班牙的战略压力,那么英国对殖民地的内部事务基本上是不予干涉的。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北美殖民者在面对法国人、西班牙人、印第安人时是难以指望来自英国本土的保护的,而这些漂洋过海来到北美的移民其中有一部分本身就是在欧洲经历过战争的职业军人,他们带来了欧洲的火枪、盔甲等装备,于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北美殖民者自发组织的民兵组织就应运而生:1636年12月13日成立的马萨诸塞民兵团是北美大地上成立的第一个民兵组织,如今也被视为是国民警卫队的最早雏形。马萨诸塞民兵团的对其他十二个殖民地产生了示范效应,以致于到了18世纪30年代北美十三个殖民地都陆续成立了自己的民兵组织。这一时期的英国忙于和法国、西班牙争夺海上霸权,并不愿在殖民地的防务问题上花太多钱,因此对殖民地居民自发组织民兵队伍的做法是鼓励的,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民兵组织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得以发展壮大。
1775年4月19日在莱克星顿打响美国独立战争第一枪的正是当时的北美民兵。这时世界上还根本不存在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十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只是为推翻英国的殖民统治而组成了一个松散的同盟体系,至于独立战争胜利后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或是十三个各自独立的国家其实这时大家心里都没谱。即使是那些主张十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在战后组成统一国家的人士也说不清楚在未来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地方同中央各自享有怎样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这时实际上并不存在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这一概念,所以各殖民地的军队实际上仍是各自为政,除了面对英国这个共同的敌人之外彼此之间几乎没什么合作关系。然而战争的进程迫使十三个北美英属殖民地必须思考统一调度军队的问题了,也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十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代表召开了大陆会议并于1775年6月19日宣布组建统一的大陆军,由此”美国“才开始拥有统一的武装力量。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这里的”美国“一词是打引号的,这是因为《独立宣言》要到1776年7月4日才发表,也就是说统一的大陆军诞生时世界上并不存在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其实美国是一个先建军后建国的国家。美国独立后原来的十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就成为了美国建国最初的十三个州,这时一个老问题又浮现出来——那就是如何规范中央与各州之间的关系:虽然这时建立一个统一的联邦制国家已成为各州的普遍共识,然而该如何定义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关系仍是一个大难题。本来各州都有自己独立的军队和财政系统,这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个小型国家了,独立战争期间为统一事权而建立了统一的大陆军,然而各州的民兵组织仍被保留,这也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联邦军队负责国防安全、各州国民警卫队负责国内安全的独特格局。
美国这种独特的国防军事体系是建立在美国的联邦制基础上的:由于美国是先有州而后由各州组成联邦,所以各州在加入联邦时都会想方设法为自己争取权益。事实上在美国人的建国理念中本来就不追求中央集权,美国宪法的一大鲜明特色就是明确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美国宪法的体系下各州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利被视为是天经地义的。也就是说美国在建国之时进行制度设计就有意识对各州相对独立的权力进行保护:在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利是有限的,不可以随意干涉各个州的行为,联邦政府的主要负责国防、税收、外交、国民福利、对外贸易和邮政等一个州难以完成的工作。州政府、州议会和联邦政府、联邦议会是平行机构而非上下级关系,相应的各州国民警卫队和美军也是平行机构而非上下级关系。正是出于保障各州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力这一目的才使美国宪法明文规定:国防部对国民警卫队只有辅导权而无指挥权,国民警卫队由各州政府指挥,受所在州专管国民警卫队业务的副州长直接领导,其主要使命是根据国防部和各州州长的指令,保护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安全利益,维持社会稳定和参与抢险救灾;战时联邦政府有权调动国民警卫队部队服现役。由此可见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问题是被美国大众普遍视为保障各州相对独立权利的全民共识并受到美国宪法的保护,因此联邦政府无法在这一问题上取得突破,可能也压根就不会打这方面的主意。那么掌握国民警卫队指挥权的各州政府是否可能拥兵自重呢?哪得看有多少州拥兵自重。如果是所有州都拥兵自重,那说明联邦政府的施政是有问题的——否则一个州或一部分州拥兵自重或许是这些州的自身问题,所以州都这样玩就几乎可以肯定责任在联邦政府身上了。在美国的建国逻辑中联邦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各州的授权,联邦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保护各州及其公民的合法权利。既然各州都拥兵自重了,那么联邦政府也就失去了统领全国的基础。没有权力的联邦政府就意味着征不上税,联邦军队没有经济来源自然会解散。这种情况下联邦政府也就没存在的必要了。当然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就是:某个州或一部分州出于自身利益而与联邦政府对抗,事实上这种情况在美国历史上是真实存在的。
美国南北战争就是南北方各州关于奴隶制的存废问题争议引起的。在南北战争之前美国各州的权力是相当之大的:1861年以前联邦的办事机构中只有邮政部门直接同大多数美国人的生活发生关系,公民们向地方或州政府交纳税金并在州法院解决对他们所遇到的纠纷,各州都拥有自己独立的财政系统并享有自行募兵的权力,而这也就意味着各州有权自行募兵、调兵并有一套供养军队的独立财政体系。南北战争的惨烈教训使美国政府在战后开始对各州的权力进行限制:1862年国会根据联邦政府的要求通过了《法定货币法》,首次允许联邦政府发行绿背纸币作为一切公私债务的法定货币。随后随着《国民银行法》的颁布进一步赋予联邦政府管理国民银行券发行的权力,从而使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统一的国家货币和稳定的全国银行。这么做实际上打破了原来各州相对独立的财政体系,使各州在财政上对联邦政府形成依赖关系。1903年民兵法案公布后国民警卫队享受到了美国联邦政府的拨款与枪械供给,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国民警卫队尽管仍是受州政府指挥,可实际上他们是靠联邦政府的薪水与武器供养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个州长想要拥兵自重对抗联邦,那么国民警卫队还真未必听他的。更何况州长要想调动国民警卫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问题本质上体现的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权力制衡的关系,实际上美国人权力制衡意识也同样表现在州内部:在联邦层面尽管美国总统同时也是美国三军总司令,但美国总统采取军事行动需要国会授权,同样州长要调动国民警卫队也是需要州议会授权的,如果某个州长想要拥兵自重对抗联邦必须想设法取得州议会的支持。事实上南北战争后不仅联邦政府的权力得到了增强,各州政府在争取自身权益时也变得相对克制了:加州甚至威胁要脱离联邦独立,可这其实不过就是过过嘴瘾,真要像南北战争那样拉起队伍公然对抗联邦还是不敢。说到底双方的实力差距太悬殊了:美国正规军作为全世界最强大的武装力量的实力就不用多说了吧,各州的国民警卫队的实力和正规军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全美55万多国民警卫队是分属于50个州政府管理的,这其中国民警卫队数量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也不过是拥有6万人。反观美国正规军方面总兵力高达130万、作战飞机13000架、航空母舰11艘,全部归五角大楼统一管理。现在我们基本上可以总结了:自南北战争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已在一套权力制衡机制下有效运作了150多年,彼此都知道自己的权力边界而不敢公然越轨,退一步讲即使某个州真要拥兵自重也根本不具备挑战联邦政府的实力,那么美国政府为什么还需要担心各州拥兵自重呢?
美国不怕各个州拥兵自重,因为在美国人的建国理念当中,各个州原本就是要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联邦政府的。
美国人可以合法持枪,就是因为担心一个过于强大的联邦政府影响到各个州的利益。人民持有枪支的权利来自于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利有限,不可以随意干涉各个州的行为,联邦政府的主要负责那些一个州无法独立完成的工作,比如国防、税收、外交、国民福利、对外贸易和邮政等,这些工作必须要靠联邦政府协调完成。
一个州能够单独完成的工作绝不麻烦联邦政府,州长负责管理各自的州,在某种程度上不受总统管理,因为州长的权力来自于选民而不是总统。
美国最大的高铁项目加州高铁因为经费不足最终被迫取消,特朗普随后发文,该项目加州欠联邦政府35亿美元,必须把钱要回来。
特朗普发送推特不到40分钟,加州州长纽森反击:“这是由国会拨给这个项目的,我们是不会还回去的。”
在总统特朗普的要求下,加州派遣900名国民警卫队员前往美墨边境,加强对非法移民的巡查,然而在2月11日,加州州长签署行政令,直接将在本州与墨西哥的边境的数百名国民警卫队撤走。
美国法律给了各个州独立的权力,所以也就不担心所谓的拥兵自重,相反,美国人倒是担心联邦政府的权力过大,影响了各个州的独立地位。
美国陆军国民警卫队44万人,空军国民警卫队为11.8万人,拥有1700架飞机。美国的国民警卫队战斗力比许多国家的军队还要强,但是平均下来,每个州也就1万多人,在130多万美国军队面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就算是造反也掀不起多大风浪。
其实理解美国的体制,想想苏联,还是很像的。
美国各州其实就相当于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而且在某些行政权力上要更大。只是在独立上没有苏联加盟共和国那么大的权力。
因为苏联宪法规定了这些加盟共和国的自愿加入苏联和自愿退出的权利,而美国的各州如果要独立会有相当麻烦的手续,特别是要总统和国会审议,说不定还要闹到的最高法院。
但在行政上他们和白宫的联邦政府其实是两套班子。
谁花钱养你,你就要给他办事。这在人际关系上是很明白的道理吧!在政治上也一样。
美国各州的收入是该州纳税人提供的。州政府当然要对本周纳税人负责。所以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美国总统到一个州视察,有些州长根本不理他,自己该干嘛干嘛。当然更多的是不同党派纷争才这样,但也能体现州的独立性。
美国各州都有国民警卫队,这就类似本州的“军队”,只不过他们不承担对外的责任。而承担美国对外战争责任的是白宫所掌握的美军。
因此我们都能看到美军在全世界打这打那,但是很少听说美军在美国国内发挥什么作用,比如地震救援啊、台风救援啊,基本没有军人身影,主要是国民警卫队来负责。
一般发生军事政变情况是,正常的政治手段用尽或者成本太高,才会采用军事手段解决。
如果军事的成本高于政治解决的成本,是没人会用军事手段的。这是人之常情,理性的人都会衡量。
比如如果一个州对白宫不满,这个州有多种手段抗议,比如总统命令在本州不执行、向最高法院上诉、与本州的国会议员在国会解决问题等。甚至实在不行就准备总统选举,下次大选用选票来推翻他。
经过200多年的实践,这些手段足以平稳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维护,保证了美国政权的基本安全过度。当然不用高成本的军事手段了。白宫自然也不担心,反正4年换一届,上来的新人依然管不了50个州的地方事务,谁还愿意用军事手段做这种没用的事情呢?
你如何看待美国政府和地方的关系?
欢迎关注木叔,多交流!
美国的政治军事制度发展到现在,可以算的上比较成熟了,这种地方拥兵造反的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在法理层面,美国有明确的法律来保障统一。发生在1860年代的美国南北战争,最终以北方的完胜而告终。自此,美国国会通过了《反联邦脱离法》,分裂的风险被联邦政府从法律层面给遏制住了。所以,即便是哪个州不想跟联邦政府过了,搞独立就是违法、违宪,实在是出师无名。其次,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贯穿于中央和地方。
在政权的最上层,总统、国会、最高法院相互制衡。总统虽然权利大,但也不能完全代表国家意志。总统可以提出计划和议案,但最终能否真正得到实施,全取决于能否被国会通过。只有获得国会批准,才能成为正式签发和执行的总统令。所以我们经常能在新闻上看到美国参、众两院吐沫星子飞溅,激动的讨论总统提案的情形。
那么在地方上呢,各州的内部议会情形跟中央几乎一样。州长只是名义上国民警卫队首领,而真需要动用国民警卫队,还得州议会批准。议会中的议员们通常是意见不是很和谐统一的民主、共和两党组成,要想州议会中的平时互相看着不顺眼的两党齐心合力,达成一致,携手“拥兵造反搞独立”,那基本上属于做梦。更重要的是,不管是各州的国民警卫队,还是美国联邦部队的正规军,幕后的大boss都是美国联邦政府。毕竟,联邦宪法高于州宪法,总统高于州长,下级跟上级,就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关系。
比如,美国宪法第331条——联邦对各州政府的援助条款:“ 无论何时,在任何一个州发生了反抗政府的活动时,根据该州议会或者在州州长的要求,总统应参照该州要求可以征调其他州的国民警卫队进入联邦军队,并出动总统认为必要的联邦军队,以镇压反叛活动。” (联邦政府有权镇压地方叛乱)
第332条 ——使用民兵和军队以强制实施联邦权力条款:“无论何时,当总统认定在任何一个州或领地产生反抗联邦权力的非法阻挠活动和团体、或集会、或叛乱,以致通过正常司法渠道不可能实施联邦法律时,他应把任何州的国民警卫队征召入联邦军队,并出动他认为必要的联邦军队,以强制实施那些法律或镇压叛乱。”(联邦政府有权征调国民警卫队。
下图,1965年8月,加州国民警卫队被总动政令征调,奉命平息洛杉矶动乱。
当然,所谓的“总统政令”指的是总统和国会达成一致的结果。
总之,原则上,国民警卫队受各州州长的指挥,负责本州的防务,但在战时和紧急状况下,总统和五角大楼也可以直接指挥国民警卫队,或者把国民警卫队编入联邦军队。
这里举几个例子。按时间顺序说。
下图,二战的太平洋战场上,在东南亚作战的俄亥俄州国民警卫队士兵。二战后,以“世界警察”自居的美国开始全球范围的搞事情,于是,美国国民警卫队被征集,继续征战四方。朝鲜战争中,美国曾路线向东亚前线派遣了14万国民警卫队官兵,下图为一架空军国民警卫队的战斗机正在朝鲜战场进行空中加油。
从朝鲜战争开始,二战后美国发动的历次重大局部战争,国民警卫队基本上都没有缺席。比如,越战和本世纪的阿富汗、伊拉克战场上,都有国民警卫队忙碌的身影。
当然,除了在域外南征北战以外,国民警卫队在国内主要执行维稳、反恐、安保、抢险救灾等任务。但这些“任务”也必须跟中央保持一致才行。
比如,1962年国民警卫队奉肯尼迪总统的指令,沿途护送一名黑人大学生前往密西西比大学。妥妥的挑战美国南方种族隔离制度的“自由骑士”的光辉形象。
然而,还是国民警卫队,在5年前却是个反面教材。1957年,阿肯色州州长调动国民警卫队,阻拦9名黑人学生入读小石城中央中学(下图)。
结果,美国总统怒了,艾森豪威尔宣布直接接管阿肯色州全部国民警卫队,并派遣101空降师(诺曼底登陆打头阵的部队番号)士兵护送黑人学生返校。
还有,本世纪,卡特琳娜飓风灾害后,小布什总统就强行接管了路易斯安那洲国民警卫队,虽然当时州长不愿意放权,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还是从了。
最后,有一点不得不考虑,那就是,假设,真有特别“刚烈”的还善战的洲强行独立了出去,大家想想,谁敢公开承认他?在联合国也肯定是个“黑户”,五常里面至少有三票压它的(实际上一票就够了)。
所以,国民警卫队拥兵自重搞独立,从理论和实践上几乎都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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