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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微博很多人呼吁通过拉姆法案,但这个想法真的能实现吗?

2020-10-03 00:02阅读(66)

看到微博很多人呼吁通过拉姆法案,但这个想法真的能实现吗?:这个想法估计很难实现,虽然很难实现,但给姐妹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教材,那就是珍爱生命远离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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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想法估计很难实现,虽然很难实现,但给姐妹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教材,那就是珍爱生命远离渣男,拉姆用她的死,唤醒了女人们对婚姻关系暴力倾向的屈服和软弱说不。

以前,很多人都说,夫妻之间床头打架床尾和,两口子打打闹闹只是别人的家务事,更有甚者还说打是亲骂是爱,女人们在日复一日的拳脚相加之中慢慢变得麻木,以为自己挨打受骂就是因为不够好,男人们用暴力使女人低头,思想上奴役女性,把她彻底变成一个附庸品。千百年来一直延续着这种陋习。

拉姆是网红,漂亮朴实。我没有关注过任何一个网红,只觉得这个女孩好可怜,遇人不淑,惨死于渣男之手,渣男思维就是我不要你了,你最好饿死冻死在荒郊野外,你居然敢抛头露面,在大众面前搔首弄姿,还敢比我过得好,你就应该像乞丐一样跪下哀求我施舍你一饭一粥,才是正经。

建议把这人渣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震慑蠢蠢欲动的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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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所谓的微博中的很多人呼吁的“拉姆法案”根本就是个口号,是由网友自发中的一种对行凶者处以极刑的一种热议。这怎么能成为一个“法案”呢?这只是一群网友的相互议论罢了,不要以讹传讹。



我们了解一下这个拉姆案件。先看一则官方的案情通报:据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县委宣传部10月1日通报,9月14日20时50分许,金川县观音桥镇麦斯卡村村民阿某某在家被前夫唐某使用汽油泼洒后点燃,致使阿某某身体大面积烧伤,被送往州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于9月17日下午转至省人民医院治疗。2020年9月30日21时许阿某某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金川县公安局迅速启动重特大案件侦破机制,及时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于2020年9月14日晚被公安机关挡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快速侦办中。



事发的经过是这样的,9月14日20时,网红拉姆正在厨房进行网络直播。突然拉姆前夫(唐某)闯进厨房时,拿着刀,拿着打火机,提了一个装着50斤汽油的铁桶。然后,前夫挟持了拉姆,把汽油倒在拉姆身上,点燃了汽油,造成了惨剧。

因为拉姆是网红,又很多的粉丝,所以案件发生以后,粉丝们在微博上就发起了一个什么呼吁通过“拉姆法案”的活动,目的就是要求严惩凶手(就是要判处死刑的活动),不能让犯罪分子法外得到开恩。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一定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惩凶手的,这个我们还是要交给国家的法律来定夺,相信我们的法律一定是公平、公正的。我们不要越俎代庖的替法律来决定,也不要拿舆论来对法律进行施压,一切都要相信我们的司法部门是完全可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把案件办成铁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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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说的严重了,在中国家暴现象很少。很多男人对自己老婆孩子爱还爱不及呢,怎么会舍得打呢?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中国的男子对自己的女人最好,中国男子除了上班养家之外,回到家里还帮助老婆拖地打扫卫生,帮助看孩子,有的还亲自下厨做饭,出门上街,出去旅游,老婆孩子照顾的都挺好,帮老婆掂包买东西都是男人经常做的事。像俄罗斯,印度,还有乌克兰,许多欧美国家的女人都特别羡慕中国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女人的地位在中国是至高无上的,女人一出生就受到父母呵护,长大了,受到老公的呵护,上班了,受到单位的呵护,中国女人只要在工作岗位上,实行同工同酬,生孩子了,还要做一个月子,还有父母和婆婆,老公的照顾,多婆婆都替儿媳妇照顾孩子,还替媳妇买菜、做饭,洗衣服,这在西方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

当然,也有个别的女人由于过于张狂找事,就是作的太厉害,可能会受到丈夫的呵斥,如果女方不懂男人的话,在气头上也可能会吃点亏,但这都不是经常现象,也都不是家家都有,都是很偶然的。所以这个什么拉姆法案只适用于西方国家,还有一些不发达的国家,中国这样的现象很少,不适用于单独有个法律,在中国有一部刑法、民法和中国的妇女儿童保护法就够用了。有些东西外国有的中国不一定需要,因为中国有中国的文化,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有中国的传统,再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不可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对此,我想中国应该有这个自信,有许多事情,中国的传统,中国的文化,中国的文明要比西方的文化文明合理的多,人性化得多。在这个小小的地球上,中国是唯一有5000年文明的国家,这个文明传承是一般所不具备的,我感觉很多东西中国并没有像西方国家介绍好,没有讲好中国的故事。如果我们把中国的故事讲给世界听,会让世界的文明有一个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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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也是犯罪。这是我们要认识的理念,这是最新的法治观念,过去我们以为家暴都是家务事,两口子打架,属于家庭内部矛盾,不属于法律管辖范围,民间甚至还有谚语说,打是亲,骂是爱。没有把这类事情上升到法律层面,无人管,无人问,更可悲的是被打的妇女不去找派出所,而是去找妇联,而妇联又不是执法机关,只能婆婆妈妈的劝说,毫无约束力,而那些家暴者更猖狂,以打人为乐。在那些施暴者的眼里,妇女儿童都是弱者,是绵羊,老婆是自己的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而中国的传统观念也讲究三从四德,所谓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就成了天生的弱者任人打骂侮辱,现在的出台了妇女儿童保护法,但是大家都是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对这些施暴者视而不见,从拉姆的案中都可以看出,拉姆丈夫先是毒打,后来越打越多,越打越狠,越打越升级,越打越猖狂,最后竟然用汽油把拉姆烧死,手段极其残忍,如果他当时实施家暴的时候,派出所能够出面制止给予必要的惩罚,给予刑事拘留或者判他一年,行为必然就会收到收敛,而现实的情况是打人竟然没有人管,所以对他的犯罪行为实施了变相的放纵,最终酿成了人间惨剧。这可见家暴入刑的必要性,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家暴也是犯罪,是危害更大的犯罪,虽然隐蔽性强概念模糊,但犯罪就是犯罪,期待我们的广大妇女群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拉姆法一定会立法,最终的目的是不会再出现拉姆这样的残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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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民法典都出离婚冷静期了,离了婚彩礼还可以要回来!现在是每天一个恐婚小知识,国家本来是想保住一群结了婚的不再变光棍,但是这些骚操作,只能让女性更加不想结婚!

所以就算出法案,估计也是偏向男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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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估计这样不太可能,但能听到这样的呼声就是一种进步。中国人长期低估家暴的严重性,认为这只是家务事。希望这次通过拉姆案让人们,特别是执法人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在已是二十一世纪,对妇女身体上 经济上的虐待都是不可接受的。施暴者必须受到严罚,妇女保障权益法必须落实到实处。中国不应再让拉姆如此美好的生命轻易消失。妇女之命是命,儿童之命也是命。男女平等既不应是口号,也不应只是劳动权力上的平等。我们要的是对妇女人权的尊重。在世界妇女大会不久,发生这么残忍的杀人案是整个社会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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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离婚了呀,跟家暴还有关系么?不应该是故意伤人致死么,或者就是故意杀人,反正不管怎样,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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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误解了这件事的本质。

本质并不是家暴,而是跟踪狂犯罪(stalker)。如果未离婚,属于家暴,已经离婚,则是stalker犯罪。

这类犯罪发生几率虽然没有家暴大,但是危害程度远远高于普通家暴。因为跟踪狂在暗,受害者在明,有一种永无宁日和世上没有一处安全的绝望!跟踪狂的伤害行为也是会升级的,只要你不顺从他,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死!

跟踪狂是一种心理障碍,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如果真的有拉姆法案,必须顾及到跟踪狂犯罪这个类别,严惩不贷。

日本也是猪野诗织事件血的教训换来的立法。我个人强烈赞成立法针对跟踪狂,真的从心里恨死这种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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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国的家暴率不在5成以下,为什么看见的少,因为大部分以女性忍气吞声结束!我虽然一个男的,但看见太多了!现在抖音里虽然没有,但现实很残酷!希望加油!那些自欺欺人的男同胞们,继续活在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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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那还有打老公的怎么判?还有抛夫弃子搞通奸的怎么判?应该对等起来,女人出轨家暴老公的也必须处绞刑!这才是平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