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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龄是怎么计算的?

2020-09-28 16:32阅读(67)

社保工龄是怎么计算的?工龄断了有什么影响?有工龄和没工龄有什么区别?: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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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1] )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既然工龄如此重要,那么工龄如何计算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有关工龄的知识吧。

一、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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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劳动总的工作时间,也就是在不同单位所有工作时间的总和。连续工龄是指职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正常情况下,一般工龄大于或等于连续工龄。

对于工龄的计算,我国的不同时期不同政策的影响非常大。

(一)上山下乡知青的工龄计算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听过上山下乡的不少,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国家还将这部分群体分为“下乡知青”和“回乡知青”。这两者的区分主要是根据原户籍的不同进行的,原户籍为城镇户口的称为“下乡知青”,农村户口的称为“回乡知青”。

对于这两者,在工龄的计算上差别很大。在国家的相关文件中,“下乡知青”插队期间、进入学校学习期间计算连续工龄,而“回乡知青”则享受不到这样的政策。

(二)离职又重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

1998年,国家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中规定,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自动离职一般是指工作人员不向单位打招呼,未办理请假或辞职手续,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

(三)从非公有制企业录用人员的工龄计算

在之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工作期间是不能计算连续工龄的,而是以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时间确定为参加工作时间。

不过这点现在有所改变,福建省在2016年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从非公有制单位和临时工中招聘工龄计算等问题通知》,只要能够提供原始合同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2005年及以后实际工作并缴交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当然,影响工龄的文件和政策非常多,不同工作、身份也对应不同的政策,所以没办法一一列举。

人社部门在计算工龄的时候,都会根据个人档案中的资料结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政策进行统计。


那工龄具体有什么作用呢?

(一)影响工资水平

在企业中,正常都会有一个工龄工资,并且一些企业还会针对不同工龄的员工有一些福利,比如股票期权等。

而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工龄也是会直接影响工龄工资或者薪级工资的。同时,现在公务员的职级并行也是和工龄有关,而事业单位的职称晋升也是需要一定工龄的。

(二)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正常情况下,我们的工龄和缴费年限是相等的。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在养老保险改革以前,退休后的待遇可以很直观地从工龄中体现出来。

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而在养老保险改革以后,机关和企业的养老金计算方式统一了,虽然没有那么明显,但是还是和工龄直接挂钩的。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工龄越长,退休后的养老金也就越高。

(三)带薪休假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是享受年休假的,并且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可以看出,工龄越长的年休假也越多。

(四)医疗期

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医疗时,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不同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可以看到,工作年限越长,能够得到的医疗期也就越长,这段时间是职工不需要工作,而企业也不但不能开除职工,同时还必须病假工资。

(五)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时候,有一些情况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年限越长补偿金也就越多。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说,工龄是和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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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工龄

关于工龄的计算,最早应当延伸到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

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中提出退休条件是这样的:

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60岁,一般工龄满25年,在本企业工作满5年者,可推迟养老。

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50岁,一般工龄满20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者,可退职养老。

1953年,原劳动部公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这个文件里边第10章就是关于工龄的规定。

第38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者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的时候,应当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本企业工龄,应当与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如曾离职应当自最后一次回到本企业工作之日计算。

等到了195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里面就明确划分了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

男工人、职员年满60岁,连续工龄满5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满20年)的;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5年,一般工龄满15年的;可以退休。

这时候本企业工作工龄,就改称为连续工龄了。

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比如,经国家或者企业管理机关允许调动工作者工龄连续计算;被管理方派出外出学习或者因公负伤医疗期间,应作为连续工龄计算;学徒工在企业的学习时间,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工人职员的,应当自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龄等等。

连续工龄的重要作用

连续工龄的最重要作用,就是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国家规定,原国有企业固定工在国家实施养老保险缴费以前,本单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其中也包含上山下乡知青务农时间,毕竟他们回城以后,也是应该国家安排工作的。

另外,还有实施军人保险制度以前的,需要国家安排工作的城镇复退军人。

还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都可以视同缴费。

由于我们国家现在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的计算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来计算的。

这种情况下,连续工龄就可以直接影响我们的养老金待遇了。如果是一般工龄,那么是不可以的作为缴费年限的。

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个人不用缴费,不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使用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过渡性养老金一般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挂钩,非常划算。


所以,连续工龄非常重要。

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必须以职工档案为准。也就是说以职工就业的招用材料、工作调动的手续材料等等,必须证明我们的工龄是连续的,才可以认定。



现在一般工龄的有用吗?

现在的工龄,主要是指劳动者的就业时间。经济体制改革以后,我国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社会化养老,也出现了职工失业下岗等特情况,不可能再以连续工龄为要求,捆绑职工的退休待遇了。

如果是企业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这样就不会影响各种待遇了。

现在的一般工龄主要可以应用于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确定;探亲假的确定;病假长短的确定等等。

所以,职工的工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家还是不要小看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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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是怎么计算工龄的?有何标准?

工龄,可以说和每一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核算养老金、医疗期、年休假、失业金,甚至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等诸多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也正由此,我国的工龄认定,尤其是国企的工龄认定,在政策方面还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的。

工龄的长短,也就是工作年限的长短,从某种角度上讲,可以看出劳动者的贡献大小。在核算养老金时,有些劳动者是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还有一个视同年限的问题,即可以被认定的连续参加工作年限,直接影响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

但是,由于认定工龄时,与劳动者工作时的身份直接相关,所以这里分不同的情况介绍一下:

合同制工人

在以前,在国有企业或是县级以上大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工作的正式工人,都被俗称为固定工。什么意思呢,就是只要我不违反什么纪律,我就是铁饭碗,无论工作干的好坏,都可以干一辈子。

这里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1992年10月前分配的全民、集体等正式职工;还有一类是1986年10月1日前招收的合同制工人。

对于1986年10月1日以后录用的合同制工人,应该缴纳了“劳动保险”,也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龄。

期间中断人员的工龄认定

还是针对前面的合同制工人,在这部分人员当中,有个别人员因多种原因,尤其是改革开放初期下海待原因,因个人原因主动办理了辞职手续,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有关职工辞职后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精神,辞职前、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如重新被录用的,工龄可合并计算。

除名或者开除的

根据劳办发[1995]104号文件精神,对企业作出除名处理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不予认定。

根据[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的规定,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的人员,其连续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因除名或开除等原因,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是不能被认定的。但如果是实际缴费年限,在退休时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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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这个说法主要是针对1992年以前的劳动者而言的,也就是说工作满一年计算为1年的工龄,工作满十年就会计算十年的工龄,而计算的这个工龄,则是在退休时计算养老金的时候才会用到。

之前所说的工龄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社保缴费年限,由于社保法出台得较晚,所以说以前的职工是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险的,既不需要个人缴纳,也不需要单位交纳,那么在退休的时候,就会依据个人工作的年限,也称作工龄,来衡量个人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大小,从而去下发退休金。

在没有缴纳社保的时代产生的工龄是可以视同社保缴费年限,来合并在社保的缴费年限中的,但是在视同社保缴费年限的时候,会依据工种的不同,或者对社会所作贡献的不同,折算为社保缴费年限,比如一年的工龄折算为0.5年的社保缴费年限,或者贡献更大的职业,一年的工龄可以折算为一年的社保缴费年限,这个是有所区分的。

所以说针对一部分人之前是计算工龄的,后续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这种,在退休时计算养老金的时候,会将之前的工龄折算为社保缴费年限,然后累计在社保缴费年限中,再计算养老金的金额。

所以说工龄也是计算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就是工作的年限,在换算的时候,工作的年限就是社保缴费的年限,所以说它对我们领取的养老金的影响是很大的,对他的计算标准,我们应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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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人社部是怎么计算工龄的?这个所谓的工龄就是养老保险的一个实际参保年限。那么你每餐保一年的养老保险,都会被计算成为一年的工龄,最终累加到你总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当中去的。所以说工龄就是养老保险的一个参保年限。

对于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这部分人群来说。那么它是没有这个实际缴费年限的,这个1992年之前的一个参保年限就被认定为是视同缴费年限。然后也可以计算到自己总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当中去,所以说也可以被认定为是工龄。那么有的人是实际缴费年限,加上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有的人只有这个实际缴费年限。

所以说想让自己获得一个较长较高的工龄待遇,那么就必须要参保这个养老保险,而且这个养老保险的一个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那么自己最终获得的工龄也就越长,那么最终获得的养老金待遇相对来说也是比较高的。所以这个所谓的工龄,是直接影响自己养老金待遇高低的一个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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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静气1966先生(女士):我以我和我同学的亲身经历回答你“人社部是怎样计算工龄的,有何依据”的提问。我1969年10月---1979年9月下乡知青,1979年10月参加农业银行工作,到2012年5月退休。退休时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为43年(也就是工龄)。据此,我得出的结论是:按月计算,月初与月末参加工作工龄都从这个月算起。每满12个月为一年工龄,不足十二个月的零头月份也计算为一年工龄。比如我1969年10月参加工作,到2012年9月才满43整年,可我5月份就退休了,差这4个月也算在工龄里了。我同学和我工作经历一样,可他是2012年12月退休,他实际工作了43整年零两个月,而他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及视同缴费年限却为44年(也就是工龄)。当然,在这中间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离开这段时间是要扣除的。

你问有何标准,是不是问有哪个文件规定,因人社部是国家机关组成部分,代表国家管理这项事务,必定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实施细则,所以我没详问也没详查,因此不能回答你,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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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各地人社部门公布的官方资料看,职工上班时间的工龄,是按月算的。无论你是当月1日上班,还是当月31日上班,都按一个月工龄计算。每满12个月为一年。同时上班,其它情况都一样的两个人,退休时,如果工龄相差一个月,到手的退休金也是有差别的。

职工正式退休后,工龄是按年算的。无论你是当年的1月份退休,还是当年的12月份退休,在当年社保增加养老金时,都按一年的工龄,挂钩工龄这一块增资。

人社部门计算工龄时,是按你的招工登记表上记载的时间,核算你工龄起始时间的。之前干临时工,不被认定为工龄。当兵记录、下放农村农场、建设兵团、都是凭登记表上的时间,为工龄的起点时间。

职工在计算自己的工龄时,一定要从头梳理、分段算。比如:1979年12月参加工作,2019年12月退休,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是40年。在1979年有一个月工龄,1980年1月至2019年12月是40年工龄,合计是40年零1个月工龄。退休后涨工龄工资按41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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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龄是怎么计算的?

首先,工龄对于劳动职工来说非常重要,它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并且也是职工收入为生活的全部和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且工龄也是计算社保缴费年限的主要依据。

那么工龄又分为哪几类呢?我国的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业职工,从事生产劳动总的工作时间,指以工作收入为职工生活资料的全部以及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也就是所有不同的地方的总和,包含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又称为连续工龄,是指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照规定可以合并连续工作的时间。比如曾经离职,应该以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时间去计算,但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又有点小差别,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也包括前一期合并在内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果不存在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而机关、事业单位有别于企业的联系工龄,而用工作年限,实际上的作用和含义是相同的,现在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只采用连续工龄,实行养老缴费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改革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即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计算。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举例比如李大爷,今年73岁了,他当过三年兵,55岁特种行业退休,那么他有多少年工龄呢?也就说他18岁当兵退役后就上班了,也就是说他当兵的三年视做三年工龄,本企业34年,其中最后两年开始缴纳社保,之前的35年视同缴费年限,合计为37年,连续工龄也就是说退休时,计算养老金按37年的工龄计算,现现在的退休金每月在4000元左右。

那么社保是如何计算工龄的呢,工龄是按档案里记录的首次工作时间算起的,特别是连续工作年龄,就是视同缴费年限,企业特别是原国有企业职工,在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本企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包括知青、服役的退转业军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由于我国现在已经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的计算是根据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来计算的,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连续工龄就可以直接影响我们的养老金待遇的。

他们的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所以工龄就非常重要,连续工龄的认定,就是职工档案为准,证明他的工龄为连续连续工龄,确定视同缴费年限。因为档案是从学生或工作时间就开始建立的,不易篡改,所以工龄也就等同于缴费年限,所以十分重要。

我们现在的工龄已经不再捆绑退休待遇了,因为现在自从国家实施社保缴费以来,计算的方式已经有所改变,养老金只有两部分组成,即国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过渡性养老金只适用于2006年前退休的人员。现在主要是以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为准,不影响我们的待遇。也就是说现在的工龄还有什么用呢?就是主要应用于单位休假时间的确定,带薪年假时间的长短,探亲假病假长短的确定。所以说工龄对于老一代人很重要,而对于我们现在的职工来说,也是比较重要,因为有一些福利和我们息息相关,虽然已经与社保待遇无关,但与你的个人生活,还是有着密切的关系。

好了,以上就是我对你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喜欢,如果喜欢帮忙转发、点赞、关注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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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是职工退休、享受职工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的重要条件,工龄的长短决定保险福利待遇的高低。

工龄的计算其实是非常复杂的,最原始的文件主要是,一九五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修正草案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一九五五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一九五六年《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的补充通知》;一九五七年国务院人事局发出的《关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七八年劳动总局关于贯切《国务院关于职工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后续各地方、各部门有很多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都要以上文件作为基础,涵盖了各行业类型的方方面面。

举几个比较常见的例子:

合同制工人的工龄计算问题 ,劳动合同制工人连续工龄从批准招工之日算起,就是劳动局的招录工人通知书登记日期。如果在招录为正式合同工人前,在本单位有临时工的工作年限,且临时工和正式工之间的工作是连续的,可以与录用或转正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1992年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退休时可以计算相应的待遇。

军人的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的军龄可以认定为工龄,有退役后的待分配期可以计算为工龄。在退役后没及时就业期间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不能计算为工龄。军龄满十个月,按周年计算。2012年7月前的军龄可以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随着老一辈的退休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改革,退休待遇的计算最后逐步过渡到只有实际的缴费年限,工龄最终将成为一个过时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