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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劝导有用吗?

2020-09-23 21:33阅读(62)

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劝导有用吗?今年,小编所在的省,通过颁布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到佩戴安全头盔。所以最近上路,开始对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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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考虑一个问题,城市交通将所有的大部分自行车道改造成为停车位,以便收取停车费,这是事实,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这也是事实。但请不要单独的只说一个方面,城市交通管理,歧视电动车,这是不可争辩的。不然将自行车道为何改变成停车位而不给电动车自行车这样的车辆与行车的道路呢?赞一个电动自行车实在太方便了交通拥堵的时候他可以无视汽车拥堵四处穿行是有一定危险但是可以结论无车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说的不好听一点电动车没什么油水可以捞(老百姓购买以后)。而且它数量又庞大。我觉得城市交通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允许电动车。但是他们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并且清理出主干道上和次干道上。那些停车位,还路电动让他们按秩序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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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光有劝导根本不管用。

电动车,已经成了目前全国性交通及综合执法、小区管理的难题,主要的问题是乱跑、乱停、乱放及不戴头盔。

首先是乱跑。从目前的定位来看,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但电动车却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随意行驶,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成为交通事故多发诱因,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首先是骑电动车的人员的安全。

其次是到处乱停。在城市各个角落、路边,到处停放的原来是自行车,现在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车车主随意停放成了社会公害。今天坐公交,一辆电动车停在公交车专用车道使公交车无法通过,司机下车好不容易挪开才继续行驶。小区也随处都是电动车停放的场所,楼道也是电动车,楼下也是电动车,对行人造成极大不便。

再次是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即不戴头盔、随意搭遮阳伞及护膝套及随意带人甚至带多人。我所在的城市也是采取的规劝方式,不定期设点检查,查出后拆除规劝,但作用不大。有人为了应付检查,买几十元钱的最便宜头盔。交警也是只要有头盔就行,质量无法保证,形式主义。

我建议:

第一、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制造商的管理,严格界定电动自行车,对于超过标准的,以机动车管理。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车新标准是:

最高时速不超过25千米;

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现在很多厂商或大部分厂商,打擦边球,实际标准如速度超过电动车标准。也可以说,大部分所谓电动自行车,实际上不是“电动自行车”,应该界定为机动车。

第二、对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范围,骑行者应持有专门的电动车驾驶证,购买交强险,行驶时确定其允许行驶道路,如高速不能驶入,城市快车道不能驶入,或超过一定行驶速度要求的路段不能行驶。

第三、加强对头盔等设施的管理,对头盔生产厂家的资质严格管理,不允许不合格头盔出厂。对在骑行中不佩戴头盔的人进行处罚,而不是“劝戒”。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集中管理。

第四、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对在机动车道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拖离。划定停放点,对不按地点停放的车辆罚款。整治小区停放车辆,修建专门车棚,禁止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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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了;

电动自行车走进了千家万户,大街小巷,学校商店门口及公共场所都放满了电动车,如何规范管理已成为大众关注的课题。

过去的 菜市场,每天大量的生意人早早就托运如鸡鸭鱼菜果等货物驶入菜市,横七竖八地堆满了电动车,不仅堵道更影响美观。学校门口因路段长,爱放车的人多,有些是接送娃仔,有些是在附近经商的商人,有些是食客,还有些是学生和上下班的打工族,外卖员和快递员更是把这里当成中转站。

老旧小区,因没有地下车库乱停乱放的现象很普遍,业主交了物业管理费经常与物业发生争论。一些物业公司只好听之任之。因场地窄出现了汽车三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叉扎堆

停放,造成业主出行不方便而矛盾重重。

美食城和饮食店到了一定时间后生意火爆,成群结队的食客骑着电驴来此消费,商家门前停满了乱放的电动车。K丅V和网吧的客人一停就是半天以上,人行道上密集的电动车让路人来回绕道。

近来,针对城市电动车爆满和乱停放的现象,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公共地方画了白线框及简易车型停放图和箭头,菜市门口也画有此类图,还有城管蹲点指导劝导车主规范停车。各类娱乐场所也配备了停车场,并有专人负责看管。物业也加强了管理,在小区画好了停放线框,保证电动车有秩序的停放。对一些外卖员和快递员进行劝导,不要堵拦小区主要车道。

由于各部门加强了管理,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现象较之前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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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非机动车道还给非机动车,让非机动车有道可走!真正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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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汽车通道,绿色通道,人行道盲人道!请问有电动自行车道吗?他们买了车应该走什么道?连可怜的行人道上都停满汽车!我们不谈什么大道理人权了,连起码的路权都没有!请划一尺电动车道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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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总拿车说事,人民群众能喜爱的都是好东西。不要因个别人的错误行为记在车上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头上。

要管好人,人自覚了,啥都会好的。这个人不只是用车人也包括车辆交通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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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仅代表我个人观点谈一下吧:首先要说有用,但是不能仅仅作为唯一的手段,作为既得利益者,电动车驾驶员当然不愿意交警同志加大执法力度。但是作为普通的一位公民,当然我同时也是一名私家车车主,我认为现在的电动车已经成为公共交通一害了。其自身素质低,安全交通意识差,加之自认为是弱势群体,即使出了事故那也得由强势的一方赔,搞好了自己还能赚点,结果造成横行无忌。应该要有相应的法律出台,明确各种违法的行为,无论步行、骑自行车、电动车、等使用各种器材一旦上路就必须遵守交规,谁违法谁受罚。

劝导在实际执法过程里恐怕磨破嘴皮也效果了了,应该向处理汽车驾驶员违法的同等力度看齐。不能以什么方式和工具在路上行驶作为执法的考量,要以违法的轻重来确定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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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规矩都是罚出来的!

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

不罚到肉痛是不会记住的。

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 逃逸更要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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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导有用,但效果很小。

理由如下:

小编所在的省,今年颁布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电动自行车及搭乘者上路时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恰逢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也成为今年城市文明考核的一项重点指标。根据中队的安排,小编等日夜上路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劝导。坚持了有两个多星期,效果甚微。

每逢驾驶员经过小编前面时,小编就说出了新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不戴的属于违法。驾驶人通常都会说,好的,好的,下次一定注意,然后下次继续不戴头盔。有一些就不理你,更有甚者会说小编们吃饱了没事干。

最近单位调整了思路,开始根据新规定,对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才三天,现在小编辖区内基本上都做到了驾驶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偶尔有忘记戴的,看到小编等人站着,也马上靠边停车,拿出头盔乖乖的带上。

小编自己总结了下,这也许就是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前面半个月的劝导,因为没有触及驾驶员的利益,所以大部分人听到你说了,也没有把这事放心上。一开始罚款,涉及到时候利益,大家就有感觉了。也把这事当一件事了。所以说单单劝导没用。必须舞起大棒子来敲。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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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自行车带头盔的规定有点不当。小孩骑电动自行也得带个头盔?

头盔规定应当对车速快的电动的自行车做带头盔,以前的电动自行车速快,现在国家规定电动自行的车速十五公里,还没有脚蹬山地车速度快。带头盔有点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