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真的是“卖国贼”吗?谈论一下真正的李鸿章是什么样?:李鸿章 的准确评价。应该是投降派历朝历代。当国家受外侵时 朝廷就分主战和主和两派。如宋朝的秦桧
李鸿章 的准确评价。应该是投降派
历朝历代。当国家受外侵时 朝廷就分主战和主和两派。如宋朝的秦桧和岳飞。主和派为了 苟且偷安。主张与敌议和 不惜出卖主权和国家民族利益。 对内镇压不同意见者 以达到目的。当然决定权在皇帝手上。皇帝首肯了 主和派才能实现其主张 但如秦桧之流将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为后人反面教材
这样一说就更明白了。李鸿章靠残酷镇压农民起义起家。他手里的军队是为没落腐朽的清朝服务 当他当到大学士 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时 可谓政治经济和军事权集于一身。面对列强 他极力主张议和 认为战必败必亡。所以为朝廷利益 他签的卖国条约最多 他杀的义军和无辜百姓最多。虽提倡洋务运动。买军舰办工厂 修铁路等 因朝廷已日薄西山。 以失败告终
虽有才。有识 但逢 没落王朝 之时 其无法有作为的。 其投降派的行为当时被国人大骂卖国贼 同样应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按照我们中国人的概念,但凡签订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都称之为卖国。
但是称之为卖国也就算了,后面还要加上一个“贼”字!
由此可见,人们对于卖国的行为是多么的可恨。
近年来,在网上不止一次的说,当八国联军进攻北京城时,有很多的老百姓为洋人运送军粮、扶梯子、送水、运送弹药,为的是洋人能够给他们很多的银元。
这事不知是真是假,但总之流传的很广,想来应该不是假的吧。
那么我就问了,这些人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如果我们把李鸿章的行为称之为卖国的话,不知这些人的行为是卖国还是爱国?
李鸿章再混蛋,好歹还没有帮着外国人打自己,好歹还致力于通过洋务运动壮大中国。
李鸿章可以不去签订卖国条约,但他不去自会有别的人去。
如果条约不签,后面就紧跟着战争,我们是不是能够打得赢?
苏维埃政权成立以后,列宁同德国签订了《布列斯特合约》,这个合约将使苏俄国家丧失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百分之四十的人口,还有大片的工业区。
当时也有人反对,但是列宁说了这样一段话:假如我有任何一个办法避免这样一个屈辱的合约,我是既不愿意看它、更不愿意签它。
但是不行啊,如果不签我们的政权连十天也撑不下来。
除了苏俄的《布列斯特合约》,还有法国通普鲁士签订的《洛林合约》,如果签订割地赔款的合约一方有能力继续把仗打下去的话,谁也不会去签。
当时的清政府和李鸿章也是处于这样一种情况。
李鸿章是个多面人,这个人很复杂。
你说他是卖国贼、大汉奸,他在九泉之下肯定不服,也会有不少人有理有据的为他辩护,什么替罪羊、糊裱匠、通中西、外交家、中兴之臣等等等,总之就一个意思:在那个破烂世道,李鸿章已经尽其所能了,甚至表现的相当优秀。
但他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卖国的条约,想把自己摘干净也是不可能的,没人按着他的手,一定让他签字。
李鸿章死时给自己家族留下了大笔财富,大清国都穷的底掉了,他却富得流油,你能说这个人高尚吗?
李鸿章服务的中心是慈禧老佛爷,而不是中华民族,当民族利益和慈禧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他的屁股会果断歪到老佛爷这边。为何?
李鸿章骨头不够硬。一跟洋人有冲突,基本上就是割地赔款,无非就是努力争取土地少割一点,款子少赔一点,从心底不敢跟洋鬼子对抗,殊不知,狼是永远喂不饱的。李鸿章这一点比左宗棠差太多了,人家老左是抬着棺材上战场,真刀真枪护江山,这才是民族的脊梁。
用卖国贼或汉奸这类标签来评判历史人物,显然有失偏颇。
李鸿章是中国近代历史上无法略过的人物,中国近代历史上诸多大事件都与李鸿章有关,由此对于他的评价绝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梁启超在《李鸿章转》的绪论中写道:“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
正如梁启超所言,关于李鸿章的评价,你站在什么角度,就会有什么样的观点。所以梁启超说“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昔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甲午战争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李鸿章由此感叹说:“我办了一辈子的事,练兵也好,海军也罢,都是纸糊的老虎,何尝能实在放手办理?不过勉强涂饰,虚有其表。不揭破,犹可敷衍一时。如一间破屋,由裱糊匠东补西贴,居然成一净室。虽明知为纸片糊裱,然究竟决不定里面是何等材料。即有小小风雨,打成几个窟孔,随时补葺,亦可支吾对付。乃必欲爽手扯破,又未预备何种修葺材料、何种改造方式,自然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何术能负其责?”
李鸿章这段话,虽然表面了其所面临的艰难境遇,却也不乏为自己辩护的味道,李鸿章所处之时代政治分崩离析,掣肘众多,但李鸿章自身也有严重的时代问题,比如贪腐,出卖国家利益。
1898年,中俄签订《中俄旅大租地条约》,李鸿章在此次签约中受贿五十万卢布,这段记载见于俄国首相维特伯爵的回忆录。除了在这类中外条约中受贿,李鸿章本身的见识也有局限,比如他在与左宗棠的海防塞防之争中,坚决主张放弃新疆,好歹最后左宗棠赢了,否则新疆可能已是外国。
李鸿章在这类问题的认知上有重大缺陷,但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却显得十分睿智,比如在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时,李鸿章就指出中国妇女接受教育不方便,中国的报纸不愿意将真相告诉读者。
所以在同时代的外国人眼中,李鸿章堪称大清第一人,李鸿章死后,外国舆论普遍认为:李之死也,于中国今后之全局,必有所大变动。
李鸿章身上的矛盾性,实际上是中国传统士大夫的写照,他们很清楚对内和对外之别,对外可以变现得很睿智,对内却因为政治缘故不说话、说假话,比如清朝首任驻英公使郭嵩焘,他便发现了英国政治的好处,并记载于日记,但他回国后却从不提起。
综合来说,历史人物是复杂的,有各种不同的侧面,卖国贼这样的标签过于单一和情绪化,实际上不利于我们去认识历史人物。
有的人觉得李鸿章是卖国贼,有的人觉得李鸿章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为什么会不同的人对李鸿章的评价是不一样的呢。甚至在整个历史界对李鸿章的评价也是不同的。这个除了李鸿章本身比较复杂。同时历史学家对李鸿章的评价也存在着明显的时代特征。
对李鸿章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1949年前、1949年至1978年以及1979年以后到现在三个阶段。
最早写论文研究李鸿章的应该属于梁启超。梁启超在他的《李鸿章传》中非常全面的评价了李鸿章的一生。梁启超认为李鸿章是近40年来第一流紧要人物,但李鸿章也有只是一个“纯臣”和“庸臣”。所以,梁启超认为中国的失政不能全部归罪于李鸿章身上。
梁启超觉得李鸿章在上,虽然用兵如神,但是很大程度上,它受到了曾国藩的影响。在洋务上他是最了解洋务的,但它只是知道洋务,而不知道有国务。在外交上,他在处理中日外交的时候,无功也无罪但他的误国之最是毋庸置疑的。
到了民国时期学者们对李鸿章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李鸿章的洋务运动,一个是他的外交活动。
学者们觉得在当时情况之下,李鸿章的洋务运动是值得肯定的。他在那个时代比一般的士大夫对局势的认识更加的清晰,并且始终致力于洋务事业,这是非常的伟大的。但是由于自身的一些局限性洋务运动最终还是失败了。
对于李鸿章的外交上面史学界一致认为。李鸿章并非卖国,但他误国。由于李鸿章受到了旧思想的感染,不免有些自大,对外交上,常常傲慢。而这些弱点被人利用每一次外交都是失败的。
解放后,由于阶级斗争的需要和政治上极左思想的影响。这一时期对李鸿章的评价基本是持否定态度的。在1955年的时候胡滨写了一本书,叫做《卖国贼李鸿章》就很好的代表了当时对李鸿章的评价。
在这一段时期对李鸿章的评价,大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认为李鸿章是镇压革命的刽子手,是封建社会的维护者。认为李鸿章是镇压太平天国的元凶。他用人民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乌纱帽。
2、认为李鸿章是中国近代最大的反动买办。他办洋务不但没有自强求富,反而与帝国主义勾结,让中国人民越来越穷。
3、认为李鸿章在外交上一味的主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卖国贼。
改革开放以后,学者们从更新更深的角度提出了新的看法。
洋务运动的事业提高了清政府军事上的实力,经济上也一定程度抵制了外国经济的扩张。教育上培养了洋务人才,还编练了海军,改革了教育。李鸿章是一个顺应时代潮流的进步人物。
2.外交上面对李鸿章的评价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一种观点认为李鸿章的外交虽然是以失败而告终。但是他包含了爱国主义思想和民族主义。因为李鸿章他是炎黄子孙,他办的许多企业都是为了抵抗外国的侵略,分洋人之利。他所创建的海军炮口是对外的是对着日本的侵略者。当然李鸿章有爱国思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有误国之处。但是至于他是否是一个卖国贼,那要看他是否在签订《中俄密约》的时候收取了贿赂。
当然有些人认为他签订了那么多的不平等条约,他怎么可能是一个爱国的人士。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李鸿章他只是一个外交政策的执行者,而并非是决策者。他并不能决定所有的事情,他只是一个臣而非一个君。
孙李鸿章是一个非常富有争议的人物,没有办法单单从某一件事情去评判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因为所有的决策权并不在他身上。
虽然很多事情李鸿章要负一定的责任,但是当时的清王朝在政治、军事、外交、财政等各个方面都是一盘散沙。李鸿章有担负外交上的责任,但是他没有主持外交事务的全权。
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安徽合肥肥东人,父亲李文安,母亲李氏,兄弟姐妹八人因行二,故民间又称“李二先生”。
李鸿章作为晚清政坛的重要政治人物,许多历史事件的经历者和见证者,他到底是我们以前教科书里描述的“大卖国贼”,还是某些专家学者吹捧的“中兴名臣”呢?
先看看当时的腐朽清王朝的统治者慈禧对李鸿章的评价,说他是“再造玄黄之人”。
再看看某些外国名人和西方世界是怎么评价李鸿章的: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说,李鸿章是大清帝国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被西方誉为“东方伸斯麦”,与德国的俾斯麦,美国的格兰特并称十九世纪三伟人。
那么我们如何评价李鸿章呢?
李鸿章是腐朽清王朝的重臣、忠臣,但不是清官、好官。
李鸿章是晚清王朝的“重臣”,曾官至东宫三师、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可以说权倾朝野。
李鸿章还是晚清王朝的“忠臣”。
李鸿章是淮军创始人和统帅,由他组建的淮军与曾国藩组建的湘军,都是晚清末年的虎狼之师,在其后的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和捻军起义中,都立下了赫赫战功,为晚清的苟延残喘提供了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
李鸿章是洋务运动的领袖,他是中国近现代电力、电讯、邮政、金融、铁路、航运、冶金、造船、海军、兵器等等多项事业的开山鼻祖。
他还是北洋水师的创始人,建立了中国第一支西式海军北洋水师。
这些作为,公平的讲,有的的确惠及后世,但我们应该明白,李鸿章这样做的初衷,只是出于维护摇摇欲坠的腐朽清王朝将倾的大厦。
所以用李鸿章自己的话说,他也就是个腐朽大清国的“裱糊匠”!
李鸿章这个“裱糊匠”,可不是像汉末的诸葛亮,南宋末年的文天祥,是个“清官”、“好官”,而是个大“贪官”、“卖国者”。
有人老为他签了那么多卖国求荣的不平等条约抱不平,说全是慈禧的指使,慈禧说让他签,他也无可奈何,他又做不了主。还说他在签订《马关条约》时,他不签,日本人大怒,拿枪用枪托打在李鸿章的头上,李鸿章的脑袋登时冒出血,他面无惧色,仍然说不签。
日本大臣陆奥宗光也给签订《马关条约》时的李鸿章脸上贴金,赞誉之情溢于言表:“起初就偿金二亿两,他要求减少五千万两,视不能达此目的,他则乞减少二千万两,最后他竟对伊藤全权哀求,以此些少减额,为其归途之饯别。此等举动以李之地位而言实有失其体面。”
看上去,李鸿章那真是舍了“老脸”,丢了“老命”在为国分忧,为国挽回损失啊。
然而我们看看李鸿章1896年6月在和俄国人签订《中俄密约》是一副什么嘴脸!
历史记载,俄国为使李鸿章放弃清政府自造铁路的方针,沙皇批准,以300万卢布贿赂李鸿章。但李鸿章最终实得值只有50万,这引发了他对俄国人的报复,在最后时刻拒绝签约。
历史只记录了李鸿章这一次收受的贿赂,至于其他30多个条约,他收受了多少贿赂,无法想象!
看看,这就是李鸿章!签订了30多个不平等的屈辱条约,让国家割掉了几百万的土地,赔偿了几万万两的白银!他呢,一次就收了人家50万卢布,还居然嫌人家没给够他300万卢布,就拒签。
李鸿章不但是个大大的卖国贼,大贪污官,还是个无耻小人(收人家钱不办事)!
李鸿章死后又给子孙留下了多少财产呢?
第一个说法,是和李鸿章共事过的容闳说,“有私产四千万以遗子孙”。
第二个说法,是清末的费行简在他所著的《近代名人传》说:“(李鸿章)殁,家资踰千万,其弟兄子银私财又千余万。”
李鸿章给子孙留下千万两的白银,难道都是大清帝国给他发的工资吗?答案不言自明。
据历史记载,在李鸿章得势发迹之时,李家兄弟多多少少都沾了光。大哥李翰章官至两广总督,老五李凤章,经营过地产、商贸和典当行等,拥有了大半个芜湖,在李氏兄弟中算是首富。
李鸿章“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作为,能算“清官”、“好官”吗?
最后,我们罗列一下李鸿章一生与列强签定的不平等的30多个条约:
1876年9月中英《烟台条约》;1884年5月中法《会议简明条款》;1885年4月中日《天津条约》,同年《中法新约》;1895月中日《马关条约》,同年11月,中日《辽南条约》;1896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同年中日《辽南条约》;1896年3月,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同年6月《中俄密约》;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1901年9月八国联军《辛丑条约》等。
那么李鸿章是晚清“中兴名臣”呢,还是个“大卖国贼”呢?
任凭后人评说吧,历史自有公论。
李鸿章是晚清著名的政治家,他处理国是,教育后人等仍有可取之处。
他的功过自有后人评说,中国的专论早有巨著。本人不能遑论,只不过是一已之言。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曾视李鸿章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慈禧太后视其为“再造玄黄之人”,著有《李文忠公全集》。
与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并称为“中兴四大名臣”,与俾斯麦、格兰特并称为“十九世纪世界三大伟人。
李鸿章他尽力维护中国的利益,洋务图强,然而无法改变中国落后的现实。对于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他曾据理力争,然而无奈国家羸弱,不得不接受屈辱的要求。
他与曾国藩等人主导洋务运动是其进步的表现。他也有外交上维护中国的事迹,如在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独自前往谈判,最终不割地而平息事件。
在甲午战争处于不利情况时曾主动用最小代价来达成和解等,都是他卫国有利的一面。
也许是因为历史上太多不平等的条约都留有李鸿章的身影,都是李鸿章签订的,因此后世一些人认为李鸿章是个”卖国贼“。
但真正处于那个战火纷飞,朝廷动乱时代的人,才知道一个乱世臣子的无奈。在背后有的积弊的清王朝,面对的是强悍的列强,李鸿章以一己之力,周旋其中也情有可原。
他是真正的乱世大臣,是历史和时遇造就的伟大人物。只拿他在八国联军侵华战败后,一人前往签订条约之处,以义和团挟持为借口,不割地平息事件就可以看出他的才能和人格。
李鸿章被称卖国贼只因两次“背黑锅”,
以前都被叫做“伟人”“治世能臣”。
李鸿章第一次背黑锅是签订《马关条约》。甲午海战的失败有多方面原因,虽说李鸿章代表大清在日本谈判时签订了是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但甲午海战的战败即使没有李鸿章来签订,也会有王鸿章、张鸿章等去谈判签订。结果不见得有李鸿章谈的出色,可能还不能将损失降到了最低点呢?
《马关条约》签订合,国人的天朝上国思想被打破,战败引发的公车上书从而掀起的维新变法。当时国内民愤及矛盾也是非常大的,但是又不能指责清政府及慈禧的做法,所以最终所有的矛盾全部指向谈判签订者李鸿章。就是因为这种情况下李鸿章做了慈禧以战败后丧权辱国条约等一系列事情的替罪羊。这是李鸿章因第一回背黑锅,被世人称为卖国贼。
李鸿章第二次背黑锅是签订《辛丑条约》。当是时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与此同时北方也爆发了义和团运动,慈禧已逃到西安。李鸿章又被临危受命,任命全权由李鸿章处理八国联军相关事情。在慈禧逃离北京都城之后。李鸿章临危受命,孤身进入都城。
八国联军代表求赔偿白银10亿两,并且联军认为只有先赔偿再退兵。李鸿章同八国联军代表谈判,将漫天要价的10亿两白银赔偿,降低到了4亿5000两。因当时全国人口45000万人,代表着当时每人一两白银,李鸿章屈辱的签订了条约。
这就是理想很丰满——————————当时国人
现实很骨感—————————————李鸿章,
最终给后世人留下的印象啊。
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看了这个问题只有苦笑。这是个常识,在今天竟然也成了问题。
先问一下各位,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是败在装备上了?还是败在经济力量上了?可以明确的说军事装备大家半斤八两,都是买英国、德国的军舰,引进的欧州的技术,欧州也没有对中日厚此薄彼。经济实力日本是比不过中国的。中国绝不可能为组建舰队让皇族变卖首饰,也无需民众捐款,而日本需要。
那中国为什么败了?只是因为李鸿章为首的督抚各自拥兵,已成为了实际上的藩镇割据势力,清政府无能,用最新技术装备的军队已不归中枢掌控。所以清庭就用下三滥的办法 克扣、挪用、裁减军费等阴招来限制和约束像李鸿章这样的督抚麾下军队的实力;所以当中日战争爆发时,无论是清庭中枢还是各地督抚竟然都报着看戏的心态。李鸿章的私心对当时中国四分五裂的局面所负责任当在清庭中枢之后排位第二,因为他是割据势力实力最强大的,也是第一个带头这样做的。正因如此,对日战争的失败,李鸿章也是罪责难逃。
再来说说甲午战败后为什么是李鸿章做为中国代表出面和日本人谈判。当时清庭根本认识不到谈判桌上也是凶险的战场,而把李鸿章派去谈判当做一种惩戒措施及稍后对李鸿章二罪归一处罚的陷井。李鸿章又岂能任人宰割?当初拥兵就是为了自重,现在战败谈判,正好借机交好日本挟洋自重,这才是马关条约谈成赔款两亿两白银(当日本舰队的总价也不过三千万两白银,中国的镇定二舰每艘也不过四十余万两)并割让台湾及周边岛屿,且承认属国朝鲜、疏球被日占领的事实。之于挨枪击的事,究竟事实如何就天知道了。对日谈判李鸿章个人捞好处没,现已无法查其究竟,但后来中俄密约李鸿章吃回扣三百万卢布却是证据确凿。再有能证明李鸿章勾结列强嘶咬自已祖国民族血肉的就是后来列强非李鸿章不谈。李鸿章如能为国力争,那列强疯了非李鸿章不谈?列强即不是受虐狂,也不会是不忍心让中国多赔款,那你们说说列强非李鸿章不谈,所为何来?
还有就是李鸿章身后宠大的遗产了。从梁启超所说的几百万两白银、到容宏所估的四千万两白银,如算上李氏几兄弟的总资产,白银上亿两怕也不是空穴来风。
一个只为自已权势不惜分裂国家,以致造成对日甲午之战战败,从此把中国推向了任人鱼肉的境地;一个在国家民族大难时能挟洋自重、且大发其财、伙同列强一起嘶咬自己国家和民族血肉的顶级人渣,不是卖国贼,又是什么?
这话问得好弱!
大清那叫国么?
那不就是一个——朝么?
英语语境下的国,三个层面:国土、民族、政体。
国土,咱有的是。大清当时是个美丽的海棠叶,一千多万平方公里哩。
民族呢,咱当时不大清楚,只知道,夷夏之别。而且,区分的时候也简单粗暴,接受华夏文化,具体来讲,接受孔儒文化的,那就是夏了,不接受的,统统是夷。甚至英国人打过来了,咱还管它们叫英夷——瞅瞅你们那小样儿,连个孔子学院都没读过,算个毛!等着哈,二百年后我们给你们开遍孔子学院,不收学费还有补贴哈!
政体呢,当然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意政府。与前面的国土、民族组合起来,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已。这个国家有内外两大功能,对外防止外国侵略,对内保证人民权利、増进人民幸福。
问题是,大清有吗?
对内,人民就是他们放牧的羊,别说权利了,甚至都谈不上人!想吃羊肉了,随时烹;想穿羊毛衫了,随地拔!
对外,一战即败,再战再败,三战三败,四战四败,五战五败……面对窜进来的外国人,清政府一直搞不清:尔们到地是抢羊呢,还是抢草呢?抢个毛,俺送尔们几车烤全羊,几片小草地,不谢哈,就当我发红包了!
为什么清政府与英夷作战的时候,人民都是出来袖着手看好看甚至起哄的?原因就在这里,上下根本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人民没有学商纣王的那十万奴隶阵前倒戈就差不多了!另外,你政府打败了,人民说不定还能乘乱摸条鱼哩。比如,英法联军进京的路上,把自家的馍饼、水果卖给英夷,傻逼英夷给的价,那是空前的高乐高!比如,乘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之后,去偷两块园子里的石头,给自家猪圈搭高一层,省得猪拱来拱去的,经常跑大街上溜达哈!
估计有人要给我提三元里抗英了。别介。第一,你被教材骗了,你不知道实情;第二,三元里民众与英夷有了冲突,也是文化伦理之冲突,本能的朴素的群架,比如俺家大娘上街卖菜了,你们的印度瘪三兵却对着俺家的大娘,又是挤眉弄眼,又是耸肩吹口哨的,妥妥的影响俺家的妇德,大娘可忍,大爷不可忍,兄弟们,上了,给我打……
这与爱国,爱清政府,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好不!或者这样说,你在广州的女友,被黑小伙给横枪夺走袅,你上去揍黑哥一顿,你再不要脸,也不能说你这是爱国吧?你爱的不过自己雄性动物的脸面,你连女友都不见得是爱!
鸦片输入中国之机,同时也是西方诸多文化概念输入中国之机。只不过,不管是传播的特质,还是受体的特质,都决定了这种传播,既有先后,更有波段。一句话,西方诸多文化概念的传播,远远落后于鸦片等诸多器物东西的传播。比如这个民族国家,大清人民就一直接受不过来。
1899年,文化大神梁启超在《清议报》上特意翻译了日本鬼子尾崎行雄的《论支那之命运》,借用文中日本鬼子对咱的恶心——“支那人未知国家,安得有国家思想”,试图刺激国人迅速产生现代民族国家意识。
问题是,就凭你这样刺激,也是汉奸卖国贼,壮鬼子志气,灭自己人威风。何况你还是维新失败后,逃窜国外的政治饭!
1900年,梁启超又发表《少年中国说》,继续对大家普及现代西方的国家概念:“夫国也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土地之人民,而治其所居之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自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夫古昔之中国,虽有国名,而未成国之形也。或为家族之国,或为酋长之国,或为诸侯封建之国。或为一王专制之国。……且我中国畴昔,岂尝有国哉!不过有朝廷耳。”
这政治饭,说得更直白了。翻译成普通话,国是大家的,那才是“我的国”,与我处处有干;国是别个人的,那是“你的国”,与我何干?
陈独秀算是接受过梁启超刺激的,只不过刺激得过分,后来越走越远了,无产阶级没祖国了都。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他应该还算是梁启超的小粉丝。他在1904年的一篇文章中说:“我十年以前,在家里读书的时候,……那知道国家是什么东西……到了甲午年,才听见有人说有个什么日本国,把我们中国打败了。到了庚子年,又有什么……八国的联合军,把中国打败了。此时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作一国一国的……我生长二十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才知道国家乃是全国人的大家,才知道人人有应当尽力于这大家的大义。我从前只知道,一身快乐,一家荣耀,国家大事,与我无干……我越思越想,悲从中来。……”
悲了十年之后,1914年的陈独秀发表了《我之爱国主义》,声明他的爱国与大家一般的爱国,大大地不同。他是二班的。他说,今日之中国,外迫于强敌,内逼于独夫,而所以迫于独夫强敌,都是民族之公德私德之堕落给召来的。他列举了一堆的公私德不佳的乱象:“试观国中现象,若武人之乱政,若府库之空虚,若产业之凋零,若社会之腐败,若人格之堕落,若官吏之贪墨,若游民盗匪之充斥,若水旱疫病之流行。凡此种种,无一不为国亡种灭之根源,又无一而为献身烈士一手一足之所可救治。外人之讥评吾族,而实为吾人不能不俯首承认者,曰‘好利无耻’,曰‘老大病夫’,曰‘不洁如豕’,曰‘游民乞丐国’, 曰‘贿赂为华人通病’,曰‘官吏国’,曰‘豚尾客’,曰‘黄金崇拜’, 曰‘工于诈伪’,曰‘服权力不服公理’,曰‘放纵卑劣’。凡此种种,无一而非亡国灭种之资格,又无一而为献身烈士一手一足之所可救治。”
这是妥妥的,陈独秀版的《丑陋的中国人》。翻译成普通话,随便一种毛病,就足以让中国灭亡好几回了,又岂是爱国志士们一手一足能挽救过来的?
甚至,就这水平,还好意思存活于世呀:“一国之民,精神上,物质上,如此退化,如此堕落,即人不我伐,亦有何颜面,有何权利,生存于世界?一国之民德、民力,在水平线以上者,一时遭逢独夫强敌,国家濒于危亡,得献身为国之烈士而救之,足济于难;若其国之民德、民力,在水平线以下者,则自侮自伐,其招致强敌独夫也,如磁石之引针,其国家无时不在灭亡之数,其亡自亡也,其灭自灭也;即幸不遭逢强敌独夫,而其国之不幸,乃在遭逢强敌独夫以上,反以遭逢强敌独夫,促其觉悟,为国之大幸。”
翻译成普通话,就可以用苏三姐姐的观点了,一个国家,三个观察点,经济、制度、文明水位,它们都有个配适问题。一句话,你文明水位到了,一时有难,国士出面也可救之;你文明水位不到,国士救个毛,救着救着,大救星出世了。
最后陈独秀总结说:“故我之爱国主义,不在为国捐躯,而在笃行自好之上。”
一句话,做好自己,就是最大的爱国。
如何做好自己呢?陈独秀提出几大原则:勤、俭、廉、洁、诚、信……数数,是不是六荣六耻哈?
问题是,以陈独秀所处的时代,1914年的中国,做到八荣八耻也不行哈。
那李鸿章的时代呢?
李鸿章所服务的大清,就一个家族公司而已。董事长是公司几起几落中博出位的女强人、大富婆慈禧太后,总经理几易其手,从同治到光绪,从没上位的溥隽到上位三年即把公司搞倒闭的溥仪,没几个能让公司上世的。别说上世了,越搞还越不景气了。
李鸿章不就是大清公司的一个高级打工仔?顶多算一个部门经理或者外事经理,他卖的哪门子国?说爱国,自作多情,说卖国,不自量力。来来来,如果你是华为公司的,或者说腾讯公司的,你卖一个给我们看看?
李鸿章把自己比喻成裱糊匠都有些自作多情。其实,公司运营不善,你当了一段外事经理而已。所有的企业合同、企业经营,都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拍板的,你不是执行经理,就是营销经理,跟其它企业合资、合伙、合股,或者,被其它企业坑蒙拐骗之类,都是人家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指示并批准的,你只不过代表人家,去谈判了一下而已。你卖国,卖个毛哩?你连股东都不是。
我这种历史学人,从来不用卖国贼这个概念,甚至汉奸,我都没用过。倒是非专业的民众,动不动汉奸卖国贼的。我倒想问了,你确信你的概念本身没有毛病,并且确信这个帽子可以随便给人扣么?你家就是开帽子工厂的,也不能这么随便送人帽子吧。你可以说李鸿章打工的业绩不好,绩效不高,但年薪与奖金有些高了;经营理念与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有所不同、偶有冲突,忠诚度与执行力有所欠缺等等,但是卖国啥的,慎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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