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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好多安置房没有房产证?

2020-09-21 11:02阅读(62)

为什么好多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谢邀。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如果您所说的房子确实是动迁安置房,正常情况下,都应该是有房产证的。动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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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果您所说的房子确实是动迁安置房,正常情况下,都应该是有房产证的。

动迁安置房建成后,开发商要先办理“大产证”;确定具体的产权人后,才能办理小产证。这个过程与一手的商品房的情况类似。区别在于,开发商开发的此类房屋是定向出售给被拆迁安置户的,而不是向不特定的公众出售。所以,如果动迁安置房没有产证,就说明该开发单位违规开发。

另外,实务中,常见的没有产证的房子,多为在农村宅基地所建的房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

而动迁安置房的问题不在于没有产证,而是各地对该类房屋均规定有限售期。被安置人在一定期限(上海目前的规定为三年)内,出售房屋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但该期限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限售期经过之后,仍然是可以正常办理过户手续的。

文/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咨询或交流,请“关注”后,直接通过头条“私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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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说的安置房是由于城市规划,国家政府工程等对于您所在的房屋拆除征用,而后产生的供于您居住买卖的房屋。安置房正常是没有房产证,按常州政策来讲,安置房有的因为土地是集体土地,土地使用产权没有分割,这种的安置房就没法进行交易,即使买卖也只能签署协议,也无法进行房屋抵押贷款。举例说在常州有另一个,叫定向安置,就是在一个商品房小区内,有一部分是安置过来的,这种房屋是政府给予房价的优惠政策作用于拆迁户,比如说正常小区商品房买卖价格在10000一平,安置过来的可能只要补贴到2000一平就可以买到,这样的房屋是具有房产证,土地也不是集体土地,就可以进行房屋买卖,也可以银行抵押贷款。主要还是看地方政策,安置房土地是不是集体土地,产权有没有分割开来,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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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没有产权证是个普遍现象。先说下产权证的条件。以商品房为例,首先土地要经过招拍挂,完成国有土地出让性质,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个安置房没有)然后取得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综合验收等(安置房这些证有可能缺项)。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或国有划拨性质的土地。属于限制产权转让的,这是和出让性质的不同之处,不动产登记收件有着严格的规定,该提交的一样不能少。所有办不了产权证。

不过这类问题 各地也在出台地方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补短板,完善备案登记流程,只是落实的力度进度不同。但毕竟不是违法建筑,早晚会发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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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安置房的房产证问题,可能很多人不清楚,都是觉得没有房产证。其实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

安置房一般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给当地市民的。至于为什么给大家的感觉是没有房产证,我想大概是以下几点。

1.安置房一般是分给拆迁户的,同一批次拆迁很多人,政府和开发商可能还来不及办理大产权证,所以导致我们拿到房子的没有房产证。

2.只有开发商办理了大产权证,才可以分别办理每户的产权证。大产权证就是土地证,是整个安置房的土地证。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3.安置房一般要五年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以给大家感觉是没有产权证。为什么要五年呢?这个小编觉得可能是为了安置房的产权人限制措施。为了实现居住功能。防止投机倒把。

4.还有一点就是一个安置户会分到几套甚至几十套方便,如果他不急于去办理房产证的话,肯定会造成安置房没有证的留言。办理产权证是要缴纳费用的。

还有就是为了稳定市场,防止过多安置房流入市场,防止市场价格波动。

真正没有产证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没有许可的房屋才没有产证,俗称小产权房。

以上,感谢。希望能帮到大家。关注小编了解更多关于房产,社保,理财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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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是哪种类型的安置房:

1、是城区拆迁,一般都是给与安置补偿或者安置房,补偿的房屋属于大产权,有70年的产权证;

2、是部分城镇的乡村拆迁,也是给与安置补偿和安置房,有些安置房是政府筹建的保障性住房,属于大产权有产权证;

3、是有些是村里自己筹建的,建立在宅基地上,属于共同所有,是没有产权证的,但是这类房屋现在国家已经开始明令禁止了,但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了。

第一类中的安置房不给办证,是因为该类型还有两种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而第3类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小产权指的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也就是说这类房子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当然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因此,无法拥有一本合法合规,有效的房产证。此外,还无法拥有产权证。

总之,安置房的无证交易本来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私下的个人交易,如果出了问题,只能自己担着。因此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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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知道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并不是因为不能办理房产证,而是因为很多人并没有去办理房产证,毕竟一旦去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安置房就会算在家庭住房套数内的。

尤其是那些有限购政策的城市,比如按照相关规定,家庭名下的住房套数如果超过了2套,那么就不能再购买房子了,所以有的家庭为了不让安置房占用“名额”,就会选择不去办理房产证,除非是需要出售的时候,才会选择办理房产证。

我认为很多安置房之所以会没有房产证,最大的原因就是不想去办理。

如果你名下有拆迁安置房,你应该就会知道:在分配安置房的时候,拆迁部门会和你签署一份拆迁协议,并不会直接办理房产证,因此就出现了很多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一旦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就会把安置房算到家庭单位住宅拥有套数,所以就有可能会占用购房名额。

这也就是很多人没去办理房产证的最大的原因,当然了,你只要有打算出售安置房,那么你就必须要先办理好房产证。

话又说回来,安置房到底有没有必要去办理房产证呢?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安置房还是很有必要去办理房产证的,尤其是对于有增值税的城市,就更有必要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关注过,就在前段时间,包括无锡、成都、沈阳等在内的一二线城市,纷纷把增值税免征年限从2年延长到了5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出售安置房,而拿到房本的时间一旦小于5年,那么你就需要额外缴纳一笔5.3%的增值税。

更为关键的是,现在很多的购房者都不愿意承担这笔税费,毕竟就算房子的总价就只有100万,增值税就需要5.3万,所以最后还是由你自己来承担。

总的来说,很多安置房之所以没有去办理房产证,我认为最大的原因就是不想去办理,毕竟一旦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就会算在家庭拥有套数内的,这不论是对以后再次买房,还是贷款利率都会产生影响。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认为还是很有必要去办理房产证的,尤其是对于有增值税的城市来说,可能到最后,还得自己来承担这笔5.3%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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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集体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因此,当安置房为小产权房,可能有房产证,但是由乡政府或村集体颁发的,更多的是没有房产证的。

那么安置房究竟是“大产权房”还是“小产权房”?这直接关系到安置房是否能够自由买卖、买卖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其实,法律和相关规定中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规定“产权清晰”。例如:《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产权清晰。”

房屋产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因此,只要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就满足了“产权清晰”的要求,但判断“大产权房”或“小产权房”,主要是看安置房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即安置房所在地块的土地所有权。而在“新农村改造”“农民上楼”等项目中,并不涉及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安置房仍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因此安置房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不能随意买卖。但大多数情况下,安置房都是可以办理合法产权证明的大产权房。

因此,在选择安置房时,一定要提前问清安置房的建设位置,土地所有权性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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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主体以拆迁农民为主,世代与土地打交道的农民总体上说是穷人,拆迁之后,土地赔偿,房屋赔偿数量差别很大,地多房多的一夜暴富,而人口稠密的地方由于人多地少房少反而在拆迁后分房需要补贴大量的房款,为了拿房很多拆迁户不得不提前卖房号凑钱,或者由于要买余下的数年社保无钱而被迫卖房,还有一部分平时就是好吃懒做的为了过盘富翁瘾直接圈钱卖房,更有一部分过惯了穷日子拆迁后想洋盘一下炫富的,买车买衣买首饰吃好的玩好的,最后没钱了只有当卖房的主,总之各种原因林林总总。安置房的交易势必带来对商品房的冲击,首先它价格低,无税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私人交易,而且安置房的物管费也很低,有的根本没物管,这无疑对想买商品房又不大买得起房的主而说是个巨大的诱惑力。还有一个问题,有的拆迁戶由于各种原因彻底卖光了所有的安置房,几年过后搞得来钱光了房没了,生活不下去了,有事没事找当地政府的茬要补助要低保解决问题,给社会治安不稳定造成了很大因素。当然各级政府也感觉问题头疼,避免此类事情的连惯发生,政府也出台了政策,安置房在未取得证之前,明确表示不能交易,甚至连公证的效力也没有,一句话,安置房无证交易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私下交易属个人行为。因此,发放安置房证必须有个时机成熟的节点,推迟发放房屋产权证也是不得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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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逐步办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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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曾经的拆迁工作队员和村建国土管理人员,特来作答。本答复的核心内容是:

只要是配套于正规拆迁的安置房,都有房产证。只是由于规划建设和验收等原因,有可能存在产权办理滞后的情况,但不是不办理,更不是没有产权证,只是有时会迟到而已。

所以,“好多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成立,是一个伪命题。下面,就简要说说相关情况。

第一,配套于正规拆迁的安置房,办理产权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拆迁中住房安置的必备条件。

拆迁了群众的房屋而分配的安置房,是房屋置换的一种形式,办理安置房的产权也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拆迁中住房安置十分重要的配套条件,更是顺利推进拆迁工作的重要措施。试想一下,若拆迁群众的住房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分配的安置房没有产权,拆迁工作能顺利推进吗?老百姓用产权房却换回了没有产权的安置房,会签订协议吗?所以,在动员群众签订拆迁协议时就会承诺安置房产权办理的问题。

就笔者当地实施了N期拆迁安置房的情况来看,不管是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安置房,还是群众自建的安置房,都办理了产权登记。当然,也存在入住了两三年后才办好房产证的情况。

第二,在拆迁安置还不太规范的时候,有可能存在部分群众自建的安置房产权办理困难的情况,特别是未按规定自建的。

拆迁中的住房安置也有一个不断演变和规范的过程,特别是在允许拆迁群众自建安置房(即还建房)的时代,不按规划和规定自建的情况时有发生,进而造成房屋产权办理困难。笔者所在地,就于10年前作遗留问题解决了不少因城市规划建设和园区建设拆迁后的还建房产权办理问题。虽然群众有一定的过错,但主要是因拆迁而衍生的,所以为了推进拆迁工作和稳定,还得及时解决,这也是后来不再允许拆迁户自建房屋的重要原因。

而对于拆迁还不太规范之前,由企业直接实施的拆迁特别是安置房也有可能存在产权办理较困难的情况,但拆迁毕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最后还是得由政府来解决好。这也是为什么后本基本上杜绝了由企业直接实施拆迁及安置房规划建设的原因。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