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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n+1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要注意什么?

2020-09-13 13:02阅读(71)

经济赔偿金n+1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要注意什么?:【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 没有经济赔偿金这个词,有的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经济补偿金n指应发工资,1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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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 没有经济赔偿金这个词,有的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经济补偿金n指应发工资,1指代通知金。

1、经济补偿金的获取条件有3种。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劳动者被经济性裁员的,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即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的;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或者培训不能胜任的;当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就合同变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2、n、n+1、2n均指应发(应得)工资。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41条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经济性裁员的,获得是经济补偿金n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获得是经济补偿金n,外加1个月代通知金

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获得是赔偿金2n

所谓应得(应发)工资,就是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工资,有基本工资、奖金等,是不扣五险一金的,是税前工资,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月份计算)。

代通知金是以个月应得工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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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N+1中的N指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是指离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也就是最新合同工资,应该注意:

1、平均工资的算法:是离职前十二月的税前总收入除以12,这个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以及计入工资的加班费、各种津贴、各种奖金等,也就是你在扣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的那个总数。

2、N的算法:工作满一年计1个月,超过半年不满一年也计1个月,不满半年计0.5个月。N不超过12。

3、N+1中的1,指的是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提前一个月通知不需要支付。

4、平均工资的上限,分2008年1月1日之前和之后,之前按实际计算的平均工资金额算,之后按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封顶计算,同样,N也按这个时间段之前和之后算,然后两部分加在一起。

5、经济赔偿金:如果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2N的经济赔偿金。

6、除了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之外,在职期间的未休完的年假、加班补休和有薪假期也是可以要求折算成工资一起支付。

以上,希望可以给到你建议,支持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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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能听到“n+1”这个说法,以为离职了就能拿到在公司工作年限+1的月工资补偿,但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样的说法是不够正确的。

一、拿经济补偿金是有条件的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补助。

这里举一些常见的情况,比如: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合同到期,你想续订,但公司选择不续订,那公司就需要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故意降薪或故意不合理地增加新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你不得不拒绝续签的话,公司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至于是n还是n+1,区别就在于公司有没有提前一个月和你说不续签劳动合同,让你有时间去找新工作。

2.员工被迫“主动辞职”,拿经济补偿金需要一定的证据

如果你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主动辞职,那无论你在公司工作了多久,都没有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故意降薪或调岗,导致你被迫“主动辞职”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的规定,公司违法调岗降薪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有个朋友在之前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时她不小心得罪了领导,领导就故意以她不适合干累活,把她安排到一个边缘的岗位,而且薪资也下调了20%,没过2个月,我朋友就选择了离职。

之后我朋友就把收集到的相关调岗降薪的证据拿出来去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过调解,公司赔偿了我朋友经济补偿金。

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注意点

1.经济补偿金有上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经济补偿金是“应得工资”,不是“实得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则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的概念则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像平常一样由公司代为扣除社会保险费,也是“应得工资”里的一部分。

三、经济补偿金需交税

按法律来看,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则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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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真实的案例。

大家都知道很多公司老板是那种不懂劳动法的人,经常大笔一挥辞退某员工,HR虽然各种普法,但最终还是抵不过老板的决心,最后只好硬着头皮辞退员工。

认识的一个朋友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老板,他是做采购的,因为在核算成本时算错了一个项目,导致公司损失了一部分钱,但后来被发现后他自己又把钱追回来了,但老板认为他是故意的,说要严肃处理,直接把他辞退了。

辞退后,他就把公司告了,申请劳动仲裁,但他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的诉求里在工资一栏就是写的实发工资,他合同工资是12000元,税后工资10000元,他是按照10000元的标准申请4个月。

后来的结果可想而知,他仲裁赢了,但仲裁只是按照他的诉求让公司赔钱,公司最后赔了他4个月补偿金共计40000元。

这个案例中,他就犯了两个错,第一工资基数弄错,第二赔偿倍数弄错。

工资基数不是实发工资,而应该是辞退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这里面可以包含年终奖,可以包含各种福利,也就是说一定比合同工资还要高,更别说比实发工资高多少了。第二,公司没有正常理由辞退,这是要双倍赔偿的,但他没提,所以也没支持他的诉求。

碰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多了解一下,必要的时候问一问专业的人士,避免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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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将近15年的华子,现在不得不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所在公司被并购,整合之后的企业只能留下部分员工,而华子在被解除之列,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华子支付了35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那么问题来了,最后发到华子手里也会是35万元吗?在揭示答案之前,先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差别,但核心的内容区别很大,涉及的资金情况差距也很多。

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质的赔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因而如果说到经济补偿金,一般指的是N+1,而经济赔偿金则是2N+1。题主的问题说的是N+1,应该指的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在什么情况下产生

按照定义,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1、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情况还是很多的,以下只罗列了几种常见的情况。

a.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b.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c.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d.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利益的;

e. 经济性裁员等等。

2、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a.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b.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c. 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的等。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个就是N+1中的N的意思。

如果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还有一个上限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所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对应的,经济补偿金也有下限的规定。如果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在本文前面提到的华子的事例中,他最后到账的补偿金数额是少于35万元的,扣除了超过一万元的税金,所以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的。

当然并不是以整体的金额来计税,按照规定,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某员工经济补偿金40万元,月薪2万元,当地上年的平均工资为7万元,那么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为21万元,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超过了12年。那么,应纳税额部分是40万元-21万元=19万元。

之后再根据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和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个税。回答题主的问题,经济补偿金是应发资金而不是实发资金。

在疫情的情况下,已经有不少企业被迫裁员,甚至包括那些大型的企业,所以了解清楚经济补偿金的相关知识还是相当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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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经济补偿金,N+1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到底是怎么算的,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具体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金?那么根据这些问题分析一下!

什么是补偿金N+1

依据《劳动合同法》补偿金是劳动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款!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标准来算!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前一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

N是代表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1不是补偿款,而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通知金是根据你前一个月工资水平开发放!

补偿金计算基数是应发工资,所有补贴,奖金,加班费,年终奖凡是符合工资组成部分,都要算在内!税前工资。对于奖金提成比较高的,算下来是一大笔钱了!

补偿金和赔偿金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补偿金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义务!

赔偿金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了需要公司双倍赔偿。具有惩罚的性质!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违法的!这个要区分。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金?

首先自己辞职,自动离职是肯定没有补偿的。员工在试用期,工作明显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不经通知解除合同。

那么那些情况可以获得补偿金

1.公司压缩成本,选择经济型裁员。与员工协商一致以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补偿金的!

2.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倒闭破产,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因为是被动失去工作。

3.员工因为生病,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再干原来工作,而公司又安排不了其他工作的,可以要求补偿!

4.单位没有及时发放工资,没有缴纳社保,有明显侵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违法了可以自动离职,要求公司赔偿金!

如果公司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在原来基础上双倍赔偿!面对公司,随意侵害员工利益要坚决维护自身权益。该有的补偿,也要全力争取。人人提高维权意识,用工方才会越来越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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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多被认定为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下面,我就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具体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有一年工龄则计算一个月的工资,而这里的月工资为劳动关系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上述的月平均工资,应当属于“包含基本工资、绩效、福利等所有工资要素的应发工资”,而不是实际到手的实发工资。但是,加班工资和不稳定的福利待遇不能计算在内。

四川省高院规定:29.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及二倍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即未扣除社会保险费、税费等之前的当月工资总额,但不应包括:(一)加班工资;(二)非常规性奖金、津补贴、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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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具有本法第四十六条情形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平均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税前应发工资计算的,包括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

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则经济补偿金以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为基数计算。

2、经济补偿金n+1的n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则经济补偿金的n没有上限;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则经济补偿金的n最多只计算为12。

3、经济补偿金n+1的1是指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代通知金,在工作年限基础上多加1个月的工资补偿。

4、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即2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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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有严格规定的,主要从年限、计算基数、个税缴纳三方面说:

首先,N是指过去在公司的年限。不满半年的算半年即为0.5个月,满了半年不满一年的算1个月。例如:在公司3年7个月,N为4;在公司3年3个月,N为3.5;

其次,补偿的月薪基数。指的是过去12个月的平均税前月薪(应发工资),而不是最近月薪作为基数的。这里很多拿到补偿协议的时候问题比较多的,总以为公司算的不对,其实没有搞清楚计算的标准。

另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需要交税。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是有特殊规定的,有专门的计算方式,拿到了补偿,发现不是协议税前金额,不用大惊小怪,因为作为公民要交税的。

附上条文:

1、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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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经济赔偿金的说法,只有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敬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都是以应发工资为基数计算。即没有扣除社保、个人所得税和住房公积金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