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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是不是先要承认自己有过借款事实?

2020-09-11 23:31阅读(89)

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是不是先要承认自己有过借款事实?:我作为律师,有必要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第一,以诉讼时效抗辩和承认自己有过借款事实是两码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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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律师,有必要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

第一,以诉讼时效抗辩和承认自己有过借款事实是两码事。

对于合同纠纷案件,比如民间借贷纠纷或者货款纠纷,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还款时,被告抗辩的常见理由就是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抗辩是一种抗辩理由。而且即便你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你仍然可以对借款的数额等作出异议。当然,庭审期间你承认自己的借款事实,也是自认,自认的话对方就免于举证,对你不利。

第二,以诉讼时效抗辩并不需要承认自己的借款事实。

在庭审期间,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只要向法院主张就可以了,你不需要承认自己借款事实。此时,原告将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否则,原告将承担败诉的结果。

第三,实践中以诉讼时效抗辩的都是承认有借款事实。

实践中,被告以诉讼时效抗辩的,都会承认借款事实。比如被告会说“我承认我向原告借过钱,但是原告还款的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被告这样抗辩,显然是有理由认为这笔债务超过了诉讼时效,否则的话,其主张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总之,以诉讼时效抗辩,被告直接提出就可以了。

我是孙律师,咨询委托请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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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答辩:首先我不欠他钱巴拉巴拉……,其次,即使我欠他钱,他的诉讼请求也已过了诉讼时效巴拉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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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承认?直接提出抗辩,法院审查后驳回起诉,对方失去胜诉权。。。人家都没法起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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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上讲,超过诉讼时效本身就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抗辩理由,不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但从逻辑上讲,就争议事实进行本质上的抗辩,会增强道德与人格力量,这种抗辩当然也非常必要。不过否定事实与肯定事实的抗辩,均应注意方法,不应损害自己的人格,及引起道德上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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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说:我不记得那年有借过他的钱啊……不过就算有借过,他上次20xx年叫我还的时候我都明确跟他说了“既然没借过钱就不会还的啦”,他到现在三年后又来起诉,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吧!

这样既不需要承认“借钱”的事实,又能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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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律,还要讲道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