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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父母起诉最终胜诉,你如何看待这事呢?

2020-09-09 16:31阅读(95)

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父母起诉最终胜诉,你如何看待这事呢?:感觉像一场闹剧,十分可笑。既然父母养不起孩子,为什么还要生,说句不好听的话,还不是为了要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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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像一场闹剧,十分可笑。既然父母养不起孩子,为什么还要生,说句不好听的话,还不是为了要个儿子。


22岁女儿虽然成年了,但是刚毕业,刚走上工作岗位,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如何能照顾好一个2岁的孩童。所以主要责任还在父母身上。



父母真的养不起2岁的儿子?

夫妻俩年龄太大了吗?未必,大女儿才22岁,即使是40岁生的女儿,现在也才60岁。60岁就干不动了吗,也未必。我们可以看到做道路清洁和绿化环保的叔叔、阿姨年龄都不小。他们一样在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


孩子妈妈在家照顾孩子,孩子的爸爸可以出去打工挣钱,养活一个宝宝不是很难吧。当然,如果父母懒惰不想动,想推脱责任,那就没办法了。


22岁刚毕业的姐姐照顾一个2岁孩子,不合适。

虽然法律有规定,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时候,孩子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接下这个重担。但是22岁的女孩就有能力扶养了吗。


刚毕业工作既不稳定,收入也不高,自给自足都困难,如何照顾呢。而且照顾这个孩子,哪里还有时间上班。


父母的真实用意

把女儿告上法庭的这对夫妻,赢了官司,但寒了女儿的心。生二胎没和女儿商量,现在孩子需要扶养,找到女儿了。虽然骨肉情深,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实不敢苟同。


可能他们也不是真的想让女儿照顾这个孩子,只是想通过这个方式让女儿给点扶养费

而女儿几乎没有向父母要过钱,自己生活和上学的钱都是自己勤工俭学得来的。现在的工作也才刚刚开始,估计是拿不出多余的抚养费,父母又急着要,僵持不下父母就把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总结一下,我的基本观点是:父母把女儿告上法庭的行为严重不当,寒了女儿的心,并且他们在没有能力照顾孩子前提下生二胎,应该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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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孩一毕业就要又当爹、又当妈、又当姐姐、又当女儿,同时养3个人,想想都感觉天黑了,瞬间亚历山大不想活了,美好的人生刚刚开始,自己的意志就被“绑架了”,按照特朗普的话说:哦这真是对糟糕的父母。

事件回顾:

22的女孩家庭拮据,一家人靠着低保生活,女孩很懂事,上大学的钱都是靠着自己的奖学金和打工换来的。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老两口想要个儿子,在没有经过女儿的同意下,就生了一个弟弟,此时母亲已经46岁,父亲已经49岁了,但是身体都不好无暇照顾孩子了,随后就提出让大女儿抚养弟弟,姐姐一听就火了,养不起你为什么要生呢?你就是去法院告我,我也不养,没曾想她的父母真的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了法院,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当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时候,女儿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弟弟,很显然父母胜诉了。

父母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不顾姐姐的生活幸福,重男轻女的思想让人鄙视,一家人靠着低保生活还要想着生儿子,完全不考虑女儿的感受。

22岁的女儿抚养2岁的弟弟,等弟弟18岁成年,姐姐都将近40岁了,这其中要用什么运气才能遇到一个男人能够爱她,照顾她,愿意跟她一块养她的家人呢?自己结了婚自己的孩子怎么养呢?这一切都需要姐姐努力去赚钱才能改变现实的状态了。

随着二胎的开放,不少家庭增添了二胎,也有很多家庭中的大孩受不了父母对自己忽视而做出了过激的行为,希望大家生二胎时一定要跟大孩沟通好,不要让幸福的家庭演变成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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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的幼童没有自我养活的能力,必须要有一个人抚养。要么是孩子的父母,要么是孩子的其他亲人。总不能把他扔掉。

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于孩子的父母已经没有抚养能力了,因此,法院判孩子姐姐有抚养义务,我认为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判决是合理的。

——然而!抛开法律条款,站在人性的角度来谈,孩子的姐姐更值得同情,让她去抚养弟弟,似乎也很不公平。

丽丽生在一个贫穷家庭,父母靠低保生活,因此她从小就学习刻苦,大学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她自己靠奖学金、助学金解决的。显然也是一个苦命女孩。

好不容易,她终于熬到了毕业的一天,本来对未来充满了向往,准备凭借双手好好的去闯荡一番,改善当前的家庭状况。无奈的是,自国家二胎政策开放后,其父母却执意要生个儿子,但是他们并没有抚养小孩的能力,于是将抚养责任推给了22岁的丽丽。

丽丽很不理解,为什么父母明明没有抚养能力,却非要生下这个儿子。自己才刚刚毕业走出学校,就要她带个小孩。因此她不同意抚养,表示就算父母去告他,自己也不会养。

哪知,其父母真的把她告上了法庭,且法庭最终判定丽丽有抚养义务。

笔者观点:

该起事件中,其父母显然非常自私,且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明知道没有能力抚养小孩,却在二胎开放后,执意生下小儿子,小儿子的年龄与丽丽相差20岁。

且,在生下小儿子之前,其父母并没有询问女儿的意见,突然提出让女儿来抚养儿子,这种事要是搁在谁的头上,恐怕都难以接受。丽丽的遭遇无疑是很值得同情的,这纯粹是其父母给她添的累赘。

况且,丽丽现在还没有结婚,抚养着一个小孩,叫她以后怎么嫁人?势必也会对她的婚姻造成影响。因为正常情况下,没有哪个男人会放着好好的“二人世界”不过,率先去体验“三口之家”!加上她以后结了婚,夫家有可能同意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这些难题,谁去帮丽丽解决呢?

因此,丽丽抚养小孩事小,她今后的人生大事恐怕也会受到牵连。不过现在这种局势也没办法了,要怪只能怪她摊上了这么一对不懂事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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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女大学生丽丽,家庭经济条件拮据,凭借自己刻苦学习赢得奖学金和助学金,艰难地完成了自己的大学学业。

刚毕业的她怀抱着对未来生活的幻想,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

然而还没来得及站稳脚跟,她就迎来了一个沉重的担子,被父母要求抚养弟弟。

重男轻女的父母,在丽丽20岁的时候,生了二胎。

这两人平日好吃懒做靠低保生活,身体还不好,别说养孩子了,养活自己都成问题。眼看着大女儿能挣钱了,这对父母开始打主意让她帮忙抚养弟弟。

众所周知,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在社会生存哪有那么容易。因此丽丽强烈反对,父母将她告上法庭。

最后,父母得逞,法庭判决作为丽丽要抚养弟弟。

对于这件事,网友观点一致,纷纷认为父母太无耻,养不起孩子还要生,害了儿子也害了女儿。

更多的是同情姐姐,摊上这样的父母,被迫成为“扶弟魔”,以后能不能嫁人都是一回事。

自二胎开放以来,有一个怪像产生,那就是“八零九零不敢生,六零七零争先恐后生”。似乎年青一代的人更懂得优生优育的重要性。

当然,对于年龄较大的人来说,如果你家庭条件够优越,身体素质够硬,在老大认同的情况下,想生二胎也未尝不可。

对于丽丽这样的父母,只能感叹一句:在自然界,禽兽都不带这样坑后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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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丽丽现在刚刚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就被父母起诉了,要扶养2岁的弟弟。法院判决的是丽丽要“扶养”,一个扶字,证明两个人是互相帮助的,也就是说父母没有能力养育弟弟时,姐姐就有这个义务把弟弟“扶养”长大。


那么,是什么样的父母,大女儿刚刚22岁,他们就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二胎儿子了呢?通过了解,我们知道,这对父母一直都是困难户,一直都是吃着低保的。至于为何老早就吃低保,没有具体的说明。可大女儿丽丽却是靠着自己上完的大学。


也就是说,大女儿丽丽在大学期间没有用家里的钱,而是自己勤工俭学上完了大学,现在好不容易要工作挣钱了,可还要“扶养”自己的弟弟。而她的父母确实很是自私,他们完全对自己的人生没有计划,难怪他们要吃低保。


可能是农村人的传宗接代的思维在作怪吧。眼看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他们也没有考虑自己家的实际情况,就盲目的在高龄的状态下,生下来这个二胎的儿子。我只想说,这种传宗接代,要传什么?接什么呢?


这种高龄生下二胎,还没有能力抚养长大,真的是对大女儿不负责任的表现。可在法律上来说,这种不负责任的父母固然是要被谴责,可大女儿丽丽也是确实有责任帮助他们把自己的弟弟养大的。希望丽丽可以坚持下来,不论多么困难都要把弟弟带大,因为弟弟并不知道自己需要姐姐来养。


希望这对姐弟将来的生活可以幸福,以后弟弟可以有出息,长大以后可以对姐姐好。这才不负姐姐的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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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弟弟是为谁生的?难道就是给姐姐生的负担吗?好不容易大学毕业熬出头准备开始自己的人生了 从天而降一个年幼的弟弟而且是要自己抚养的!我想是谁估计都接受不了吧! 既然父母执意要生一个儿子 生就生呗 为啥要强加于人这个责任呢?女儿就是一个工具吗?既没有家族事业又没有财产继承 要个靠姐姐抚养的儿子意义何在?如果姐姐一时绝望想不开干嘛了 那这个弟弟又要丢给谁去养?不只不理解这对夫妻为啥生这个弟弟 也不理解法院为何这样判 似乎有点矫枉过正 不近人情 并非老幼才是弱者 咱老百姓最多只是轻叹一声 谁也无能为力 看吧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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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儿拒养两岁弟弟,这是正确的。因为女儿才22岁,有的还在上大学呢,就是大学毕业也刚参加工作,他有什么能力养他两岁的弟弟啊?他的父母起诉女儿,这不是混蛋吗?你女儿20岁,你又给他生个弟弟,你是怎么想的?你自己养不起,你凭什么生啊?你这不是坑你女儿了吗?

为什么在你女儿20岁了?你又给他生个弟弟呀?你这样的人,是否是重男轻女的人?养不起,为什么还生?你也太愚蠢了。你这不是坑两个孩子呢吗,既坑大孩子也坑小孩子,你这样的人也太混蛋了。你还起诉你女儿,你有什么脸起诉你女儿啊?养不起你为什么要生啊?难道你脑袋进水了吗?

在我们这个国家,有很多人没有条件,还越穷越生,而且有的人还重男轻女。这样的人,他们都太愚蠢了,除了坑孩子就没有别的本事。

我们国家有3000万条光棍,都是他们这些越穷越生的家庭和重男轻女的家庭,买不起车,买不起楼,给不起彩礼,最后孩子都打光棍儿了,这样的家庭不是生孩子呢,而是坑孩子呢。

所以说,作为现代人,少生优生才能幸福一生,这绝对是真理呀。

不要让你的贫穷再延续给下一代了,那真的是坑孩子呢。特别是年龄大了,生二胎,你那不是坑孩子是干什么呢?

而且现在普通家庭养一个孩子都很费劲,你作为普通人,你干嘛越穷越生的生两个孩子呀?养不起,为什么还生呢?所以说越穷越生的人和重男轻女的人,他们都太愚蠢了,也太混蛋了,他们真的是既坑大孩子,也坑小孩子。

所以说22岁女儿拒养两岁弟弟是正确的。在我们国家有很多重男轻女的人和越穷越生的人,他们真的是愚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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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什么事,自己能生不能养,把孩子推给女儿,将来女儿结婚也要生儿育女那谁来养呢,不负责任的父母,为什么不出去挣钱养儿子,你女儿22岁,你也就50岁左右,干嘛不出去挣钱养儿子,,等你女儿把儿子养大了你们老俩口又要儿子给你们养老,你女儿有多难过,这样父母不配做父母,难道你不心疼女儿吗,管想着儿子好过,别指望儿子和女儿给你们养老,到你们二老风烛残年的時候,没人养老,也许再次把儿告上法庭,沒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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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

这事咋说呢?生二胎之前没有和老大讲,生了之后却让老大来养,父母这不是给姐姐生了个弟弟,这是给姐姐抱养了一个孩子呀。这事从人情世故方面来讲,确实很拧巴,有点儿不人道,不公平,甚至有点儿太残酷。但是法律有时候就是这么冷漠,他只关注责任,义务和权利,不关心世俗情感,姐姐必须得抚养弟弟。

但如果我们再认真反思一下这个事,你就会发现其实比法律更冷漠的是这对父母,是他们把亲情推到了法律的边缘,让本可以一家人相濡以沫,共同克服的苦难硬生生地给划分了一个责任配比,所以很担心这一家人以后还能是一个完整的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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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对父母真的不可思议,你既然决定生二胎,你就应该能够养的起,你就应该想到以后遇到的所有的事情,孩子是你的,不是他姐姐的,虽然在法律上姐姐有抚养的义务,但当父母的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做会给女儿带来多大的负担,她自己还没有真正走向社会甚至于能否养活自己还不一定,你们又给她这么大一个包袱,她的生活将会怎样?再者她终究是姐姐,不是父母,在亲情上还是差了一层,让她怎么做?以后怎么成家?还没结婚就要抚养个孩子,谁会和她结婚,难道做父母的希望自己的女儿单身一辈子?就为了自己的私利?有能力生,就自己养,别给同样是自己的孩子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