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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布破产是不是债务都不用还了?

2020-09-09 11:34阅读(94)

公司宣布破产是不是债务都不用还了?如果注册了一个皮包公司,就我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地址都是代注册公司办理的.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我欠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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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岀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清 偿责任,个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务和家庭财产独立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巜民法总则》、巜公司法》、巜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很多题主一定要让答题者说岀法律依据,好像看到一两个法律条文自己就彻底明白了,殊不知一个案例渉及很多部门法,法院判决书好几页,你一句问话人家怎能列所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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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破产后,会面临许多的债务问题,很多人认为企业宣布破产后,这些债务就可以不还了。其实不是的,在企业破产后,对于留下的债务,是需要遵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的,如果不还,是违反法律规则的。

当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债务会依据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因此公司宣布破产以后还是需要偿还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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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想法肯定是错误的,或者说是不确切的。企业破产法所谓的破产是企业资产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时候,依法对公司进行的债务清理。简而言之,企业资产严重小于债务情况下,企业或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以破产企业资产对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有企业资产抵押的除外)进行按比例清偿。因为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有可能会出现除了支付破产清算费用外破产企业已经没有任何资产偿还债务的情况,也就是此问题标题所说的企业破产了债务就不用偿还了的情况。但是这仅仅是一种最坏的情况。另外,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如果股东还有出资没有到位,股东是有义务补足出资的,如果拒不补足,破产管理人可以依法起诉股东的。还有,如果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股东或者董监高等主体有将公司资产占为己有的情况,也是要向破产企业返还的。总之一句话,不能存在公司破产债务就不用偿还的侥幸,因为股东或者董监高还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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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债务人如果按照程序宣布破产,其债务按照破产清偿程序进行清偿,债权人按照清偿比例获得清偿,清算结束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将自然消灭。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明确了股东的有限责任。

同时,《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刺破公司面纱”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存在“滥用法人人格”的情形,股东将不再只是承担有限责任,而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破产清偿

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债务清偿程序主要有: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补偿金

(3)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同时,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1)发现破产案件有撤销行为、无效行为或者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应当追回财产的;

(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还望指正!好读书不求甚解,尤喜武侠、推理,欢迎朋友们相互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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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好了!

根据表述内容可以确定:

1.认缴的资本没有缴纳,股东负有缴足资本的义务!

2.一人公司,需要投资人举证公司与投资人不存在人格混同,否则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破产不是谁想申请就申请的,特别是债务人申请能进入程序的更少!

就算受理了,破产管理人也会就前述两点向投资人主张“还款”!

4.如果投资人直接放任不管致使公司被吊销,债权人同样可按上述两点主张……

那么多债务人花大价钱咨询律师“破产不破财”不是没有道理的,自己瞎折腾小心挖坑埋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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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布破产了就不用还债了?

首先,我国现在公司注册实现注册资金认缴制,公司破产时,未足额缴纳注册资金的股东需要在认缴的资本金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由于只有一个股东完全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我国公司法规定该唯一的股东有义务证明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独立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公司无法继续运营时,应该依法清算,资不抵债的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在清算的时候,公司需要移交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如果有限公司的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也可以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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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你想得简单了。1,注册个公司,未出资找代办,可能涉嫌虚假出资或抽逃注册资本!2,关于债务承担,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承担责任;因公司可能存在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混同,也可要求个人和公司一同承担责任;3,关于个人公司破产,实践中自己可能无法申请。故不存在不用清偿债务。以上仅初步判断和分析不代表最终观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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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债务是怎么产生的,这个很重要,若是经营中产生的问题,那就问题不大,若是公司借款,那你就很麻烦;

其次,公司出资额为你承担欠款的参考,若是都投入到运营中倒是好说,若有未到位的,就得考虑筹资了吧?

创业投资风险大,之前就应该预估到各种失败的情况,针对各种可能拿出应对预案,先往坏处想,事往好处努力做,遇到问题,要冷静下来,处理好,不明白的查找资料咨询律师,不要留下遗留问题,比如,税务申报不要因此不报,不然今后创业就会受影响,随着征信的趋严管理,考虑周全一些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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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你的公司是个人独资公司,如果你不能证明自己的资产和公司的资产相互独立,那么你就要对8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追偿你个人名下的房子和车子;

2、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未实际缴纳,破产受理后,你就必须把注册资本缴纳完毕。

综合上面两个因素,这个债务你逃避不了。

崔耀律师专门从事破产法律服务,可以代理债权申报,破产申请,债务人法律顾问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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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用偿还欠债了撒!应该申请,破产筹,又死灰复燃,东山再起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