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被判了死刑明天就死,今天有个人去捅了他一刀。在法律上如何评判?:谢谢邀请!这个问题嘛,让我这种专业人士还说说吧。首先,一般来说,死刑犯是不知道自
谢谢邀请!
这个问题嘛,让我这种专业人士还说说吧。
首先,一般来说,死刑犯是不知道自己执行的具体日期的,只是知道自己快了,因为死刑执行的具体时间和线路都是机密,大家从电视上看到的,大多是为了宣传的作用。
实际上,当死刑犯被喊“上路”时,大多都是懵逼的,也很少出现,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毕竟大多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死,哪来的什么心情吃“断头饭”?
我们看守所,都是死刑犯在被执行的当天,被带出“监室”后,买一碗有肉的盒饭给他吃,烟管够,大多都吃不下去。
其次,死刑犯都是在看守所过完余生,在死刑执行的头一天,大多地方也不会单独关押,现实中很多人觉得死刑犯很可怕,但是在看守所那种地方,死刑犯很普通只是个可怜人,真没什么牛的。因此,大多在执行之前,都是和普通在押人员一起关押,直到被带走。
而且,不可能存在被捅一刀的可能,看守所监室,屁大点的地方,你想私藏一把带尖的小美工剪刀都难,更别说“刀”了
前面只是对其他回答的人的一些误区进行纠正,现在回到正题。
即便被捅不可能,但被其他犯人打到轻重伤是有可能的。
因此,我们假设,在死刑执行的头一天,被其他犯人打成了重伤甚至死亡,怎么办?
首先,如果被打死了,自然就没有执行的必要了。而对方虽然是死刑犯,而且明天就要执行了,但除了执法部门授权以外,任何人没有随意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资格。而且即便对方死亡了,你拿刀去捅尸体也是构成侮辱尸体罪了。
因此,打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和他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而看守所所在监室的“管教”和相关领导,会受到处分。
如果没打死,致人轻伤或者重伤,主要看对方受伤情况是否影响死刑的执行。
因为执行死刑并非直接拖到刑场枪毙,而是还需要走一系列的流程的,如果他的伤势会影响实刑执行的流程,会向上面进行通报,申请“暂缓执行”。
然后,把对方送去公安对口医院治疗养伤,等治疗的差不多了,再进行执行。
而打人者,会以故意伤害罪和前罪,数罪并罚。
如果伤势不影响死刑的执行,那就直接走死刑执行流程。
而打人者,按理说会因为羁押期间致人伤害被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但有时候,看守所不想节外生枝,再加上该死刑犯已经合法执行死刑,因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后,你懂的。
当然,不同地区的看守所,可能政策不一样,我说的是大多主流看守所的政策,死刑犯的执行,远没想的那么复杂,更没有电视上所谓的“大口吃烧鸡,大碗喝酒,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其实,当执行的时候,给你满汉全席,能有胃口吃的,真没几个。
一个人明天就被执行死刑,今天有个人捅他一刀该咋量刑?
这种事概率极低,他是罪不可赦但也论不到你解恨练手打便宜!
你这是故意伤害罪会判7至10年徒刑,并处罚金!
别总觉得他明天就执行枪决你就应该肆意妄为!这是法制社会,世界各国都不会让你胡来。
给你讲个故事:不久前美国一个死刑犯被判死刑,再有四个小时就被执行死刑,按照国际惯例,会被做个饱死鬼,监狱给犯人提供了热狗,汉堡,火鸡,牛排等高热量大餐,结果导致犯人高血压引起脑梗死,法院判监狱赔偿近四百万美元,原因是监狱非法剥夺了犯人人生最美好的四个小时,犯人也算为家属尽了最后一点力,帮助家属提前脱贫致富了!这个案例可以和提问的问题有个参考和比较。
日本八十年代有篇很有意思的小小说,男主人公是个监狱死刑执行官。当天有一个给死刑犯实施死刑注射任务,执行时间为早上八点钟。
由于起床较晚,执行官从家中出发已经七点多了,他担心耽误工作,不顾早晨弥漫的薄雾,以最快车速向监狱驶去。如果顺利,应该在八点前抵达监狱。
眼看马上要到达目的地,执行官正暗自庆幸,突然路边树林中窜出个身影,“蓬”一声巨响,那身影被撞出十几米,重重的倒在道路中间。
执行官慌忙下车查看,只见那人倒在血泊之中抽搐,眼看不行了。执行官脑子顿时一片空白:天哪,我撞死人了!
执行官把伤者的脸转了过来:啊!这不就是今天要执行死刑的小子吗?再看他穿着囚服、光着脚丫,执行官明白了:今天要注射行刑的家伙越狱了!却被自己这个执行死刑的人撞死了!
执行官理了下头脑:这家伙原本应被自己用药物注射而死,但是由于他越狱,结果被自己用车撞死。眼前一亮:我不就是换了种方式执行了死刑嘛!
各位看官,这位执行官有罪吗?他需要为撞死越狱死刑犯负责吗?
执行官虽然能代表国家机器对死刑犯执行死刑,但必须是按法律判决的流程、时间、地点等程序实施,否则自身就是违法。
比如说,法庭判决对某罪犯执行注射死刑,你决不能把他用斧头劈了、或者用大锅炖了;判决明天早上执行,你也不可以半夜把他弄死。
同样,即使是罪犯,也禁止任何人在罪犯服刑期间用暴力进行上刑、殴打,更不用说拿刀去捅,伤害服刑罪犯和伤害普通人后果是一样的。
你这个假设说得不清不楚的,叫人怎么回答呀。
首先,被判死刑的犯人都是单独关押的,外有武警看门,内有狱警守护,谁有能耐去捅他一刀呢?就算是亲属好友来探监,也是有墙隔着,有人在身边看着的。来探监的人进门前也要检查的,谁能拿刀去捅他呢?再说了,他明天就要被执行死刑了,谁会今天去捅他干嘛呢?动机是什么?
其次,即便真有人捅他一刀,那是在什么状态下捅他一刀啊?另外,这一刀对他的伤害有多大啊?须知故意伤/杀人和过失伤/杀人的性质是不一样的,量刑标准也不一样啊!如果捅他的人是故意伤人并导致他死亡,那捅他的人就犯了故意杀人罪,是要被判死刑的;如果是过失伤人并导致他死亡,属于过失杀人,是可以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是故意伤人,也是按照情节大小来判刑的;过失伤人,也是按照情节大小来判刑的,造成的伤害等级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样。
所以,你这个问题本身问得不清不楚的,我们也没办法给你一个确切的答案。
首先,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因为一个人第二天要被执行死刑,情绪可能不稳定。为了防止出现伤人或者自伤的情况,一般都是单独关押,而且有人专门看着。所以有人想捅他一刀,是非常不太可能的。
当然,如果是按照假设来问这个问题的话,我们可以从法律上分析一下。
根据其主观动机的不同,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由于故意伤害罪跟伤害的结果有关系,所以,如果构成的伤害为轻微伤,那么不构成犯罪,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的话,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故意杀人罪,只要是实行了就构成了,但是根据有没有造成死亡后果,会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或者既遂, 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因为国家执行死刑,也是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进行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来执行,那么没有任何有人有权利力来剥夺死刑犯的生命。死刑犯的生命和一般人的生命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价值。不能因为他的死刑犯就剥夺他的生命,或者减少他的生命的长度。因此必须先及时进行救治,待具备被可执行死刑条件的情况下再报上级,执行死刑。
刀怎么带进去的,人是怎么进去的?怎么发生的这个伤害案件?监狱肯定有疏忽的地方,有违规的地方。相关责任人肯定要被追究责任,如果只是简单的违纪,可能就是纪纪律处分,如果是构成了犯罪,也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种这么大的案件肯定是构成犯罪的。
总之对死刑犯来说,除了其需要被执行死刑以外,他的生命,健康在价值上和一般人没有什么不同,需要受到同等的保护,侵害他权利的也需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丰富的人,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个人被判了死刑,第二天就要被执行死刑,在他被执行前,有个人拿刀捅他,那么,毫无疑问的是,故意捅刀的人,会被判故意伤害罪。同时,看守所的管教,会受到牵连,工作不保不说,很可能被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监狱管理条例,被捅刀的罪犯,会被送进医院进行抢救,不会眼睁睁看着他受伤致死。同时,也会上报最高法院,根据情况,可能会延迟死刑的执行,如果伤口不重,也可能会如期执行死刑。
如果这一刀,将犯人捅伤致死,那么,毫无疑问的是,故意捅刀的人,会被判故意杀人罪。同时,对于看守所而言,属于重大事故!看守所的领导都会受到很大牵连,看守所的管教,工作不保不说,一定会被判处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原理,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就不再过多解释!
因为,看守所的管理,是出了名的严格,24小时无死角监视。你的刀子是几乎不可能带进去,而且,一旦出事情,会迅速反应。
其次,法院的死刑执行令下达以后,是严格保密的,没有几个人知道,也更没有人会掐着时间去伤害一个死刑犯。
他虽然被判处了死刑,明天执行,但是他在执行前被捅伤或者捅死了。捅他的这个人一样会付出法律责任。
他的过错自然有法律来评判,来执行。任何人没有权力动用私刑。他提前一天把他捅死了,自然会负法律责任。以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论处。
比如一个罪犯杀了一家三口,那活下去的这个人能不能把这个罪犯杀死解恨?哪怕他杀了他一家三口,他还是没有权利去报复杀死这名罪犯,如果他杀死这名罪犯,他一样会付出法律责任的,虽然谁都知道这个罪犯该死,也一定会被执行死刑。但没有人会大过法律,这名罪犯的一切都由法律来评判。正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犯故意伤害罪!因为死刑犯的死期是法院根据国家法律判定的!谁也没有凌架于法律之上而随意缩短他人生命的权利!那怕是缩短一秒也不行!
首先说明,题主提出的“一个人被判了死刑明天就死,今天有个人去捅一刀。在法律上如何评判?”这种情形不可能出现,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被判死刑的重刑犯,会被戴上脚镣手铐,有的会单独关押看管。即使另有重刑犯在一间囚室,他们的住处,肯定是搜了又搜拿走危险东西:更别说藏有刀具了。这样才能确保被关押者的安全。
假设有题主说的情形出现,那么监狱就有责任了:负有渎职玩忽职守罪;最起嘛监狱长会被记过,分管者可能会被撤职追责。
而行凶者,当然要以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被起诉。虽然死囚被判了死刑,但任何人也没有权力来剥夺他的生命。只有等最高法院回复了对他死刑执行命令,负责执行者才有权在法定时间内执行。
执行死刑的执法者,等到了执行死刑的那天,先让死刑犯吃好抽好。吃完饭后就宣读死刑执行命令,再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如果真被人捅刀导致死亡,那么凶手的生命,也可能因此而结束。
残阳余晖【原创】
一天中什么时候运动减肥效果好抓 小孩能不能练哑铃多大的孩子适合 小孩嘴唇起皮怎么办怎样才能预防 孩子的罗圈腿是怎么形成的三大因 孩子早恋怎么办如何有效疏导孩子 医生婆婆称自己专业孩子的事必须 儿子成人礼送什么礼物好呢给你孩 有孩子的夫妻千万不要离婚对于孩 小孩千万别让老人带的说法正确吗 自卑缺乏安全感的孩子怎么改善 怎么让孩子开口说话 这几个方法 怎么让孩子吃饭 教你如何让孩子 怎么管教不听话的孩子 家长首先 顽皮的孩子怎么管教的 这些方法 叛逆期的孩子怎么管教 引导孩子 孩子性格软弱怎么办 懦弱的性格 孩子性格偏激怎么办 孩子性格偏 孩子性格固执怎么办 家长们不妨 爱惹事的孩子怎么管教 不妨试试 养育优秀的孩子具备特征,家长要 高考数学难出新天际,可有的孩子 “做胎教”和“不做胎教”的孩子 花费十几万只考了302分 妈妈觉得 甘肃作弊考生留下来的疑团,是怎 一举夺魁!高三学生离校时,校领 高考钉子户:26次参加高考,今年 D2809次列车因泥石流脱线!此类 “女儿16岁,学校宿舍里分娩了” 扭曲邪门的内容,频频出现在教科 川渝地区几所大学实力很牛!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