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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为何宁愿跑路,也不愿申请破产?

2020-09-08 12:05阅读(62)

企业家为何宁愿跑路,也不愿申请破产?: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并且负债累累时,能保护你的也只有法律了。如果利用跑路来远走他乡,这样的行为便是对抗法律,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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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并且负债累累时,能保护你的也只有法律了。如果利用跑路来远走他乡,这样的行为便是对抗法律,不会有好结果。既然法律愿意保护这些破产的企业,为什么气压家还是选择逃避呢?我慢慢的解释这一个现象!

1,真实案例

温州当地企业—信泰集团,其董事长胡福林负债出走美国,后来得到政府“不逼债”的承诺,于是回国开始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把所有的债务合理安排好之后,他在电视上称“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这种事件是一种破产清算的积极事件,但是也有让人心寒的例子。2018年1月25日,80后创业代表茅侃侃于家中自杀,原因是没钱再继续创业,公司即将破产。事件发生之后,引起创业圈里的一阵骚动。

2,真实数据

2011年下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出现问题,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关门。到了2012年,温州吊销、注销的企业数据显示有9000多家,但其中仅27家申请破产,比例为0.3%。在2016年间,我国仅注销、吊销企业数量合计就高达138.6万户,但是收到的破产案件只有5665件,比例约为4%。这些数据真实的告诉我们,企业在最后无奈时,选择进入破产清算的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3,为什么不申请破产?

至于这个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这需要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财产情况等等之类的来考虑。法院对于一个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也比较严格,所以说申请破产的话需要时间人力等成本的付出。很多公司的财务状况方面,股东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无法具体进行区别,这就对于破产认定会产生很多麻烦的地方。

综上所述,很多人不愿意申请破产,也是对于法律的不理解,不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企业真正的走到破产这一步的时候,希望大家还是认真负责的对待公司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而不是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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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我们经常能看到公司申请破产保护,连个人也经常申请破产。相对美国完善的税收体系和信用体系,中国在这方面还没开始起步。那么为什么中国很少企业去主动申请破产保护?我认为这几点是关键。

小企业贷款难

我在办公司的时候,也以企业申请过贷款。当时公司每每年纳税100万,月流水平均500万,就是这样的情况,我去银行申请30万的企业贷款,居然申请不下来。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你不能以公司申请,也不要以法人身份申请,你就以员工身份申请,还可以批30万的个人信用贷。由此可见,在中国,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企业贷款的难度。



公司债务转变成了个人债务

上面出在我自己身上的例子就可以看出,很多公司最后不得不由老板个人来承担债务风险,一旦公司运作出了问题,贷款都落到了个人头上。

我有个老哥,因为公司出现周转困难,自己以个人名义贷款了100万的月利息5%的高利贷。好在最后也融资成功了,把欠债还上了。如果没有还上,巨大的债务会让你翻不了身。很多时候高利贷的所作所为大家也知道,不跑路可能会更惨。

大多数企业经不起财务清算

中国的税收体系不完善,欧美都是税收后置,就是买东西的人缴税,中国是卖东西的人缴税,这也给了很大的逃税空间。再加上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税收自然是会想办法逃掉。目前国内逃税50万以上,属于重大偷税漏税,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这种程度的逃税,几乎一查一个准,所以谁敢去清算。

那些说没有法律意识的,难道没有想过,做企业的有几个会不去了解法律风险,谁还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律咨询。就算没有法律顾问,财务也会告诉老板怎么去避免的,所以根本性的愿意,并不是没有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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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没事,来唠唠!先举例:

有个朋友的亲戚,以前是大老板,资金链断裂,儿子是硕士,劝他申请破产。

他不听,想着只是临时资金周转不开,还有机会翻身,破产就永远没机会了。现在被抓坐牢,公司强制破产。

为啥不申请破产呢?说说破产给他带来的影响,就知道了:

1,破产连累家人,他的几个直系血亲都限制消费,银行卡不敢用了,有钱进来都会冻结。

2,法院贱卖资产,值1000多万的设备卖不到200万,一旦破产,总有关系户,虎视眈眈盯着你资产呢。

3,银行贷款太坑,明明是企业贷款,却要老板个人担保,或者老板的朋友担保,个人是无限责任的,申请公司破产,债务并不会消失。

4,破产清算,严格按照财税政策,一般的企业都有问题,不抓你不代表你没有问题,要依法破产,很多钱要补上,否则还是破产不了。

不得已,只好跑、跑、跑,看看贾跃亭,这是跑路的代表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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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比跑路和破产:跑路是违法的,破产是合法清算!

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并且负债累累时,能保护你的也只有法律了。如果利用跑路来远走他乡,这样的行为便是对抗法律,不会有好结果。既然法律愿意保护这些破产的企业,为什么气压家还是选择逃避呢?我慢慢的解释这一个现象!

针对该问题,个人见解如下:

1,真实案例

温州当地企业—信泰集团,其董事长胡福林负债出走美国,后来得到政府“不逼债”的承诺,于是回国开始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把所有的债务合理安排好之后,他在电视上称“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这种事件是一种破产清算的积极事件,但是也有让人心寒的例子。2018年1月25日,80后创业代表茅侃侃于家中自杀,原因是没钱再继续创业,公司即将破产。事件发生之后,引起创业圈里的一阵骚动。

2,真实数据

2011年下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出现问题,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关门。到了2012年,温州吊销、注销的企业数据显示有9000多家,但其中仅27家申请破产,比例为0.3%。在2016年间,我国仅注销、吊销企业数量合计就高达138.6万户,但是收到的破产案件只有5665件,比例约为4%。这些数据真实的告诉我们,企业在最后无奈时,选择进入破产清算的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3,为什么不申请破产?

至于这个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这需要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财产情况等等之类的来考虑。法院对于一个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也比较严格,所以说申请破产的话需要时间人力等成本的付出。很多公司的财务状况方面,股东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无法具体进行区别,这就对于破产认定会产生很多麻烦的地方。

综上所述,很多人不愿意申请破产,也是对于法律的不理解,不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企业真正的走到破产这一步的时候,希望大家还是认真负责的对待公司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而不是一走了之。

你好,商函杂并论,一个以客观视角解读商业的伪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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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吧,现在这企业制度就有问题,要我说小微企业就不要设什么财务,所有的钱直接交给税务局,进货拿着合同由税务局支付,收款钱直接打到税务局设立的公司账户,社保,缴税等税务局看着扣,其他报销直接用电子发票交税务局,每个月的结余打到老板卡里就好,赚钱,接着干,不赚钱就破产清算!这样啥问题也没有,老板也可以安心的搞业务,搞生产,省的每天去学习啥财务知识,小企业用不着,就是浪费资源,钱全部过税务还省去了三角债,银行贷款也方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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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我们常常看到企业有宁愿跑路,也不愿意申请破产。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资金链断裂,明明承担有限责任,只要申请破产就可以,劝他申请破产;他不听,可是到最后呢?被抓坐牢,公司也被强制破产了。




最让人痛心的例子是。2018年1月25日,80后创业代表茅侃侃于家中自杀,原因是没钱再继续创业,公司即将破产。对此,专家们表示,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并且负债累累时,能保护你的也只有法律了。

看到这里,肯定很多朋友都在想,当初直接申请破产,不就没有后面这么多事了吗?还得免得一场牢狱之灾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可是他为什么不呢?

破产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企业为何不愿意申请破产

第一,对申请破产不了解,也不甘心企业走到申请破产这一步。很多企业家觉得,与其在国内申请破产,不如跑到国外去找朋友融资,看看有没有办法度过难关。如果能在海外融到资金,再拿钱回来解决当下危机,就不用申请破产了。

第二,企业家在经营困难和负债累累之时,他们觉得责任应该由自己一人承担,如果申请破产会影响到家人的生活质量。一旦申请破产,家中的几个直系亲属都会被限制消费,银行卡不能用还不説,所有进来的钱都会被冻结。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都不愿意走上申请破产的道路。

第三,如果申请破产,法院会贱卖你的名下资产,值1000多万的设备卖不到200万,一旦破产。还有名下的房产也要打七折出售,卖掉的钱用于偿还债务。很多企业家认为,与其把自己的名下财产都如此贱卖了,还不如我跑到外面去找朋友借钱来还债。


第四,老板没有实缴资本:按法律规定出资人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现在没有要求注册公司要马上认缴资金,若当初老板注册的资金没有认缴,得补齐这个认缴资金,若注册资金太高老板现在无法承受就有可能跑路。

第五,拖欠员工工资金额太大无法承担:老板就算经营破产,但是若欠薪也会被政府追责的,有些老板甚至拖欠半年以上薪资,若无法偿付就会选择跑路。

第六,很多企业家在办企业时总喜欢偷税漏税,长年累月,偷漏的税款就多了去了。税务部门不找你,并不代表你之前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而一旦宣布破产清算,就要把前面欠的税款全都补上,否则还是无法破产清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只能选择跑路,也不愿意通过申请破产来解决问题。




不过,归根结底,我们要建立起保护企业家合理地位的东西。法律也好,法规也罢,也希望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要落实到实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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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中国,没有个人破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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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银行的贷款 政策和方式 是不允许你破产 就是你破产了也要找到替罪羊

其次 任何中小型企业都经不起破产清算和税务审核 你敢申请破产就会经法院给你送套白金手镯

最后 国家的政策 是好的 到具体实施还是看关系 有关系的破产不了 没关系的破产不了 中国的信贷机制 和相关的法律很不完善 很多中小企业不是死到产品和经营上 都是死到人情世故 资金链 和税务体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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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跑路,也不愿申请破产,不外乎三个原因——不敢;不能;没用!

一、不敢。这个是由于公司内部问题造成的,比如管理混乱,不能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实收资本没有到账等等。这个问题已经有律师作出了专业的回答了,在此就不重述了。

二、不能。现实中申请破产是没有那么容易的,比如有银行贷款、有其他担保、当地政策等原因。前几年,在工作中遇到一家公司申请破产被拒的例子,那家公司对外宣传是做实体的“投资公司”,实则是专门从事民间借贷的,还偶尔违法讨债。创办人为了吸收投资,引入了50多名股东。后来法律环境变化——政府开始严打高利贷了,股东想注销,政府不批准。

重点来说说第三点,申请破产没用!

站在债务人的角度来说,私人企业的实力和信誉都是不太靠谱的,因此,供应商、银行向企业借贷或提供商品、服务时必须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我在工作中也偶尔遇到签订大额购货合同时,供应商要求股东以家庭财产提供连带担保;银行借款合同也类似,还多了一个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正(违约时,连诉讼这一步都省略了)。此时,公司的“有限责任”就被“连带担保”给破解了,一旦公司违约,即使是申请破产了,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要偿还债务,申请破产任何意义。

此外,有些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即使破产,企业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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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大家好,我是懂点法律君,想了解更多普通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

下面来分析一下,企业家宁愿跑路,也不愿申请破产这个问题。

首先明确,企业家是个人,作为自然人,是不能申请破产的,换句话来说,就是,没有申请“个人破产”之说。

那么,问题应该改为:企业家宁愿跑路,也不愿给企业申请破产?

这样,比较准确,但是,问题又来了,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下,当企业遇到危机的时候,真是企业家不愿意破产吗?

答案是否定的。

国内企业退出市场五类方式。

第一类,出售给下家。

第二类,成为“僵尸公司”,员工散伙,经营活动彻底停止,却没有去注销营业执照。

第三类,公司已经无法运转,也即成为“植物人公司”。

第四类,企业出现巨额债务违约,企业主或跑路或跳楼或锒铛入狱。

最后一种就是走正常的企业破产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企业法人作为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但如果双方都不主动申请,破产程序就无法启动。然而对于申请破产这条路,民营企业很少主动问津。

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起来有以下几大因素:

1、整个社会对破产制度的接受程度不够。企业主怕丢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不配合介入,法院推进不了。

2、费用问题,企业已经资不抵债,哪里还有钱诉讼;

3、是一些民企申请破产是为了逃避责任,对于很多破产案件,法院一般不立案;

4、是企业内部问题,破产程序走着走着就不愿意走了;”

5、破产案件耗时长、程序复杂,法院人少案多,法官积极性低。

因此,目前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国有企业占大部。

看完上面的答案,你大概知道为啥企业家宁愿跑路,也“不愿意”申请破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