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为何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而不是仅郡县制?众所周知,周朝实行分封制最终形成了春秋战国的历史局面,而秦的郡县制显出了治国的效率,汉几乎全
秦始皇就是采取单一的郡县制治理天下,最后亡国的。
所以,汉初吸取了秦朝失败的教训,采用多种手段来治理国家,包括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不悖,主要原因如下:
而且刘邦在统一天下之后,分封了很多异姓王。这些异姓王,其实就是采取的周朝的分封制。
尽管后来刘邦剿灭了所有的异性王。但是,与此同时又册封了一大批刘姓王。事实上,诸侯王的势力范围是非常大的,很多地方实行的是分封制,这个也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采取分封制,事实上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在汉初的时候维护了刘家的天下。
因为同姓王在汉初,还是比较服从汉朝政府的统治的。起到了巩固汉朝政权的作用。
比如少数民族地区就不能够实行郡县制,还是维持原来的治理方式。
也就是说,单一的郡县制是不足以治理好国家的。秦始皇简单否定了分封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
比如:河东郡 太原郡 上党郡 颍川郡 南阳郡 九江郡 泗水郡 巨鹿郡 齐郡 汉中郡 蜀郡 巴郡 陇西郡 北地郡 邯郸郡 砀郡 薛郡 长沙郡等,结果造成秦朝的快速灭亡。
所以说,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方略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尽管以后出现了七国之乱。但是在汉朝初期,诸侯王并没有对中央政权造成严重的威胁。
所以总的来说,汉初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办法,是可行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必要措施。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把刘邦为何能战胜项羽搞清楚,刘邦战胜项羽最大的关键因素是刘邦舍得和六国贵族势力和功臣分蛋糕、划利益地盘。那么刘邦一统天下之后必须为自己当初的承诺买单。
楚汉争霸时期,刘邦充分意识到六国旧贵族势力还是十分强大,如果想要新生的西汉王朝稳定下来,必须要和这些六国旧贵族们达成妥协,再逐步考虑分化、瓦解的事情。
秦王朝的快速灭亡给了刘邦极大的心理震撼,也让刘邦明白如果完全搞郡县制的话,根本不合时宜。但是周朝诸侯纷争的局面也是刘邦不愿意看到的,这两个血淋淋的教训摆在刘邦面前,你说刘邦该怎么选呢?
刘邦选择了郡县和分封并存的治理制度,首先,将天下绝大多数土地划分给西汉中央,实施郡县制,然后再以功臣和宗室子弟为王侯,在一些特定区域实施分封制。这种郡县+分封的手段,便出现在了西汉初年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
西汉初年,国家经济凋敝,百业待兴,连皇帝的马车都找不到颜色相同的,在铲除完那些不听话想造反的异性诸侯王之后,汉朝最迫切的就是发展经济,对于那些听话的诸侯还不如放任其发展(多少能收一笔税收),等到国家实力强大了,在出手也不迟,郡国制是特定历史环境下产生的产物。
刘邦晚年还煞费苦心地搞了个白马盟,“第一,国以永存,施及苗裔。第二,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刘邦搞这么一出其实就想在郡国制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万世不灭的王朝(以郡县拉拢民心,以同姓王为刘氏左膀右臂),这野心也是真够大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古今的政治家都善于从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作为治国理政的借鉴。秦始皇嬴政和汉高祖刘邦都是这样的君王。
秦始皇嬴政灭六国一统天下后,分析周朝春秋争霸、战国兼并的根源是西周采取的分封制。后来,分封的诸侯国势力强大,周天子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终至灭亡。
所以,秦始皇嬴政废除了分封制,采用了郡县制。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但由于秦朝的暴政,秦二世而亡,只传国14年。
刘邦建立西汉后,即肯定秦朝郡县制对于中央集权的积极作用,也分析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是在于宗室子弟没有掌握军队和地方的实际权力,危难之时不能拱卫中央朝廷。
这样刘邦就采取了秦的郡县制来加强中央集权,又采用了周朝的分封制,封刘姓皇族子侄为王镇守地方。这样,就形成了汉初郡县与封国并行的治国之策。
中国古代的继任王朝都很善于从前朝的过失中提炼自己的治国之道。
周王室分封天下导致诸侯间互相征伐,所以秦朝因此改为郡县制;
隋朝世家大族实力过强,垄断官场,所以唐朝大兴科举冲击世家的权柄;
唐朝军镇实力不听中央调令,所以宋朝实行以文制武、强干弱枝的政策;
宋朝军费开支过大拖累整个国家财政,所以明朝实行府兵制......
因此,想知道汉朝为什么郡县和分封制并存,就要知道秦朝出现了什么问题。
这个可能很颠覆认知,郡县主官由中央统一指派,中央直接指挥地方,控制力怎么反而会弱于分封呢?这其实是执政基础的问题,郡县主官一般异地任职,且为了避免主官成为“新诸侯”,任期一般不会太长。而古代人口迁移较小,世家大族对地方有绝对的控制权,俨然就是无冕之王。郡县主官为了管理地方,就不得不依靠这些家族,所以其属吏就只能从这些家族中选取,而权力的掌控力最终都来源于执行环节,在这一环节被地方牢牢掌控之后,中央的权力就很难延展到基层了。且因为郡县主官任期较短,对于地方的治理意愿必然偏低,只图安稳。既没有权力落实的能力,又没有强行掌控地方的意愿。所以,秦末乱世才会出现郡守这种封疆大吏说被杀就被杀的情况。
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相立为侯王,合从西乡,名为伐秦,不可胜数也。谒者使东方来,以反者闻二世。二世怒,下吏。後使者至,上问,对曰:“群盗,郡守尉方逐捕,今尽得,不足忧。”上悦。武臣自立为赵王,魏咎为魏王,田儋为齐王。沛公起沛。项梁举兵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
而分封制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诸侯世代驻扎当地,对地方的治理意愿更强烈,且通过长期的治理可逐渐夺取权力运行各环节的权柄,真正做到对封国的绝对掌控。只要中央实力足够强大,封国仍听令于中央,那这种制度在掌控力上就优于郡县制。所以直到清朝,东南沿海还存在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三个封王,也就是三藩。
秦宗族在秦末乱世中基本毫无建树,这个问题和地方上没有赢姓封臣有直接关系。同姓宗族虽然在治世时总想着窃取中央权柄,但是在危亡时也有足够的意愿保卫中央政权,毕竟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而章邯、司马欣、董翳则可以毫无负担得举兵投降。
而且,因为郡县制对地方的掌控能力较弱,即便秦国曾经统一了天下,但自陈胜起兵以来,实际的兵源地还是仅仅只有原秦国的关中地区,局势又变成了以一隅而对天下,而这次的各路诸侯再不是战国末年那些各怀鬼胎的家伙,秦朝怎能不败?所以,在巨鹿之战章邯投降之后,秦廷即便仍然掌控关中,却完全丧失了持作战续的能力。可惜秦并天下足足用了六世,而灭亡却只用了两年。
有亡秦这样惨痛的前车之鉴,汉朝必然会为了统治的稳固对郡县制进行补充。暂时的分封就是最好的办法。但长期的分封一定会令天下重回战国时代,所以权力稳固之际,削藩就是发展的必然。
万物早有规律,所有的英雄人物,虽然铸就了历史的滚滚洪流,但同时也是这洪流当中的一叶扁舟。
时局所定,无奈之举
西周建立之后为了更好地控制自己的国家,将周王室同姓王族、功臣以及贵族后代进行了大规模的分封。
分封制实施的初期,统治阶级天下一家,用宗法血缘维护统治,可以迅速加强王室的统治
《逸周书作雒》记载: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
郡县制是由分封制演变出来的中央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缓解了当时统治阶级抑制诸侯权力过大,所造成对中央的威胁。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扩大了统治阶层的权利。
项羽灭掉秦国之后,将天下分给了身边的功臣以及六国旧部族等十八路诸侯,而自立为西楚霸王。
在楚汉争霸时期,刘邦难以凭借一己之力对抗项羽,于是拉拢这些项羽分封的诸侯,增强自身的实力。同时允诺消灭项羽之后,与诸侯共享天下。
西汉建立之初,刘邦实现了当时的诺言,开始分封异姓诸侯王,这是为了安抚异姓诸侯。
《史记·留侯世家》留侯曰:今急先封雍齿以示群臣,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於是上乃置酒,封雍齿为什方侯,而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群臣罢酒,皆喜曰:“雍齿尚为侯,我属无患矣。”
张良也曾向刘邦谏言,“且天下游士离其亲戚,弃坟墓,去故旧,从陛下者,徒欲日夜望咫尺之地”,天下之士之所以帮助刘邦,无非就是为了将来能有一块封地。
分封制的实施,为的就是大汉初期能有个稳定的局面。
但是天下是刘邦一手建立的,不可能只实施分封制,诸侯势力太大,必须要以郡县制来缓解将来会发生的社会矛盾。
郡国并行制的实施,从本质上来说,是对以往的政体的继承和发展,既是探索,也是当下最为稳妥的政策方针。
考虑皇权??祖利益所为
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后,分析秦朝灭亡的主要因素,其中之一就是没有采用分封制
秦朝二世而亡,短短十几年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这不得不让刘邦非常担忧。于是汉朝建立以后,第一时间便开始分析秦朝灭亡的原因,最大的原因自然是秦朝的暴政,导致百姓生活艰苦,也是起义频繁的决定性因素。
第二个重要原因,刘邦认为就是没有采用分封制。郡县制虽然相对于分封制,其先进性是没有疑问的,但如果王朝发生了危机,没有这些诸侯施以援手,转眼之间王朝就会覆灭。正是基于这一层考虑,刘邦开始分封自己的叔伯兄弟为诸侯王,并享有封地的财权的军权,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
分封制显然是倒行逆施,只会让王朝更加危险,“推恩令”的施行是大势所趋
虽然刘邦本意很好,但他这一做法显得有点想当然,这些诸侯王拥有了财权和军权之后,是否安心接受王朝管辖是一个未知数,这跟春秋时期有什么区别呢?现实很快打了刘邦一个响亮的耳光,汉景帝时期,“七王之乱”的爆发,让分封制成为了笑话,王朝的安危很可能毁在自己人手中,于是削弱诸侯王势在必行。
汉武帝时期,国家经济、军事实力强盛,于是施行了历史上最有效的阳谋—“推恩令”,以强制措施削弱了诸侯王的实力,一举消灭了这个巨大威胁。自此以后,汉朝疆域便看看掌控在皇帝手中,诸侯国逐渐名存实亡,后世历朝历代再也没有出现分封诸侯威胁王朝的情况。
过于理想化的分封制,其实施也是时代的选择
刘邦为了汉朝的千秋万代,选择了分封制,就是希望通过血缘关系的纽带,让这些诸侯保护王朝的安危。可惜诸侯国并不会按照规定执行的,一些强大的诸侯秘密组建部队、发行货币,已经有了割据之嫌。
但在那个年代,分封制似乎是必然,汉朝庞大的疆域,可交通、信息交流的不便利,都是实行,分封制的原因。虽说汉武帝的“推恩令”消除了诸侯国的威胁,但随后设立的十三州,各州刺史拥有兵权,又为东汉的覆灭埋下了隐患。
分封制,或者割据势力的危害,直到宋朝时期,随着南北融合全面发展,以及交通大发展,特别是运河体系的开通,才让这些割据势力彻底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由先秦时期的分封制进化到大一统的郡县制,这无疑是历史的进步。
但几乎全盘继承了秦代制度的汉朝,为何会在郡县制和分封制之间摇摆不定,最终选择了“郡国并行”的治理方式呢?
这是因为汉朝所面临的特殊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内无成例可循,外有严重边患。
“汉承秦制”是汉朝建立初年在国家管理方面所采取的办法,它几乎完全照搬了秦国所设立的国家架构。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汉朝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由平民建立的王朝。
秦代虽然二世而亡,但他的前身秦国却有着丰富的国家治理经验,所以由“秦国”变为“秦朝”,只不过是管理的范围扩大了,但管理者都是经验极为丰富的熟手。
但汉朝不一样,这是一个半路出家的王朝,它的一系列参与建设的人自身是没有管理经验的,多是平民出身。
那么骤然掌控一个疆域辽阔的国家,这是不现实的事情,那就需要向秦国学习。
这就是为什么要全盘“继承”秦朝的架构。
但是,这里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秦之前的朝代,夏商周都是采用了分封制,所以传承了非常久的时间。春秋战国虽然分裂,但名义上还属于东周,这一段时间就延续了五百年。
而秦国改用“郡县”之后,短短十余年的时间就迅速灭亡。
如果说秦国的官员都是昏聩无能也就罢了,但这一批人都是建国之时的精英人才,并非庸手。君主雄才伟略,臣下贤明干练,但却骤然灭亡,这在整部中国历史中都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而秦朝恰恰也是郡县制的实验者,属于“摸着石头过河”,本身也没有经验。二世而亡,它对于汉朝的借鉴意义就更少了。
汉代不确定是否真的是因为国家治理方式出现了问题,但至少从表面来看,施行了“分封制”的夏商周国祚绵延,而改用“郡县制”的秦朝迅速崩溃。
这就不得不让人心里没底儿。
其实汉朝也不确定到底是不是“郡县制”的原因,只是有些警惕,并不是认为这种制度不好。
所以,汉朝采用了折中的办法,施行“郡国并行”的策略,想要通过分封一小部分的诸侯国,探清形势,再做考量。
虽然是“分封”和“郡县”一并采用,但还是以“郡县”为主,这就说明在当时汉朝人眼中,“郡县制”是要好过“分封制”的。
事实也证明,“分封制”在当时的环境里是不可能继续了,郡国坐大,战乱频仍。异姓王起兵造反,投降匈奴,险些令汉朝夭折;而同姓王觊觎王位,不服正统,也是险些令汉朝分裂。
这些事情虽然当下看起来是必然的结果,但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们得出这种结论所依据的事实其实就是汉代实践出来的,这并不能算作汉朝建立之初的弊病。
说白了,就是因为汉朝可以借鉴的经验太少,不得不自己摸索,后世之所以很少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实是因为汉朝已经为它们证明了这种方式的错误。
“分封制”一个比较重要的作用就是“拱卫王室,以作屏藩”。
秦朝灭亡到底是不是因为“暴政”,这是一件值得争议的事情。毕竟存在年代太远,关于秦朝的一些历史结论很大程度上都是根据汉朝所说的观点,这种可信程度并不高。
从实际来说,无论是“焚书”、“坑儒”等对于思想上的统一,还是“修建长城”这种国防设施的建设,其中挑不出不合理的地方。
也就是说或,秦朝在管理国家的层面上并没有犯后世末代王朝那么严重的错误,而它的灭亡和北方的匈奴有很大关系。
秦朝建立之初,正好是北方匈奴部族完成统一的时间,两者几乎是同时完成的。
于是秦始皇预见到北方的威胁,不顾国家空虚也要北伐匈奴,派遣蒙恬率军三十万北上,几乎打残了匈奴主力,赶出国界线七百余里,同时迁移人口,建设“朔方”等城池,并且耗费巨大的国力、物力修建长城。
刚刚经历了五百多年的战乱,整个中原地区都处于一种非常虚弱的状态,秦始皇的这些举措自然会让人们的生活雪上加霜。
但这些都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历史已经给出了证明。
楚汉争霸仅仅四年的时间,那个已经被歼灭了主力的匈奴再次由冒顿单于完成了统一,并且迅速壮大,夺回了被秦国攻占的七百里土地,将“国界线”推进到了长城脚下,并没有逾越过去。
而汉朝在建立之初没有像秦朝一样对匈奴进行有力抵制,以至于被其压制了七十年之久。
试想,压制汉朝的匈奴是被秦朝打残了的匈奴,如果没有秦朝在之前的强势征伐,那匈奴要更为强盛,中原王朝是否等抵制住它的入侵。
而秦始皇的长城也成为了汉朝抵制匈奴最为重要的一道防线。
汉朝建立之后施行“分封制”,未尝不是考虑到这一原因,想要在中原和匈奴之间设立一些缓冲地带,以作为汉朝自身的屏障。
毕竟这也是有经验可循的,周朝所分封的北方诸侯国秦、燕、齐、晋等等,都曾经抵制住了匈奴的入侵,只不过那时候的匈奴尚未统一,义渠、山戎、猃狁等等部族各自为战,力量弱小而已。
汉朝总结秦朝灭亡的经验,在这一方面的总结是错误的,没有考虑到匈奴已经完成统一的事实。
所以,其施行“郡国并行”的制度,从作用上来讲并没有起到“屏藩”的效果,反倒是不得不防范那些分封出去的国家“倒戈一击”。
也不是没有先例,刘邦所遭受的“白登之围”就是因为异性诸侯国投降匈奴所致。
所以,汉朝其实面临着思想上和军事上双重压力,也缺少经验借鉴,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逐渐摸索。
“郡国并行”在今天看来是失败的,但也正是汉朝的失败,才让后世总结了足够多的经验。
未来在黑夜隐匿,于此静待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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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国并行制也就是在汉朝初期实行,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汉朝的汉高祖、汉文帝、汉景帝、汉武帝,经过几代的努力,对分封政策不断进行调整,对封国进行不同的处理,使封国不断郡县化,从而达到逐步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各国融合的问题。农民起义爆发后,起义运动逐渐演变为六国的复国运动,六国遗民重新建立自己的国家合力攻秦。
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战胜项羽,增强实力,不得不分封和承认一些异姓王侯。比如楚王韩信、赵王张耳、韩王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燕王卢绾。
西汉建立后,依照秦制,各地实行中央直接管辖的郡县制。这样就形成了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的郡国并行制。各诸侯王占据大片土地,且拥有极大的独立性,对中央政权存在着很大的威胁和挑战。
刘邦当初分封异姓诸侯王也是无奈之举、权宜之计。当政权稳定了,这些诸侯王却成了最大的隐患。刘邦用了七年时间以诸王谋反为借口,采用分化、拉拢、消灭的手段铲除了所有异姓诸侯王。
消灭异姓王后,刘邦总结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没有藩王辅助,以至于起义爆发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平乱,所以他分封了一大批刘氏宗室子弟为诸侯王,将他的儿子、兄弟、侄子分封在原山东六国的地盘上建立国家,希望这些同姓诸侯王能够镇守一方,拱卫中央政权。
相比异姓诸侯王,同姓诸侯王虽然也拥有较大的实力和独立性,但他们对中央和刘家天下的威胁毕竟少了许多,而且在刘邦去世吕后专权时,这些同姓诸侯王对于政权回归刘氏子孙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封国和郡县相互交错并存的政治体制,对各诸侯王之间的相互联合也起到了一定的抵制作用。
汉朝初期全国共有五十四个郡,中央直辖的不过十五个郡,诸侯国就占了近四十个郡。汉朝建立之初,因为常年战乱的影响民生凋敝,因此刘邦采用黄老道家的无为而治作为政府的治国思想,无为而治就是减少政府对百姓的干预,让老百姓休养生息。而这一措施确实使得汉朝国力大增,但是诸侯国的国力增长速度则远超中央朝廷,中央朝廷还要负责全国军事力量的供给,相比而言,诸侯国的赋税远低于中央朝廷。
南方的有些诸侯国国内有铜矿,可以直接采矿铸钱,再加上靠海的鱼盐之利,根本就看不上农业那点税收,甚至有些诸侯国直接就取消了农业税收。这对中央统治下的老百姓有着极大地诱惑力,加上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大量郡县的老百姓举家迁往诸侯国,使得诸侯国实力大增,诸侯国独立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
基于这些原因,汉景帝时采用御史大夫晁错的建议实行削藩,结果引起“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平定后,各诸侯王的势力也被大大削弱,汉景帝趁此机会采取了一些列削弱和控制诸侯国的措施和办法,使诸侯王失去了掌管其国的权力,诸侯国也逐渐郡县化。
汉武帝时继续实行削弱封国的措施,颁布“推恩令”,大国变小国,又利用各种机会对诸侯国实行削爵、夺地、除国。实际上汉朝初期实行的郡国并行制已经逐渐慢慢演化成单一的郡县制,由此中央集权空前加强。
半闲认为:汉朝不是一直都是分封和郡县并行的制度,它是有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的,从分封和郡县并行的郡国并行制演化成单一的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而分封和郡县并行的制度也只不过是一个过渡阶段的制度,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决定的,是汉高祖刘邦为了争取政权和稳定政权的无奈之举。
汉初之所以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归根到底还是出于对当时形势的综合考量。某项制度在创立之初,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以及其内在的作用。虽然郡国并行制在“七国之乱”后已经被历史抛弃,但仔细回顾秦末汉初的历史,我们还是可以从中得到想要的答案。
秦统一六国后,春秋战国数百年的分裂引发了秦人的思考,李斯提出完全废除分封制,全面推行郡县制,并被追求专制皇权的秦始皇所采纳,从而确立了秦朝的行政区划体系。秦朝君臣本以为郡县制的确立可以避免重蹈周朝的覆辙,却不想二世而亡,王朝寿命前后不过十四年,令人嘘唏。
(秦朝疆域)
刘邦在击败项羽以及削平异姓王后,并没有收回对封国的军政大权,而是选择让刘氏皇族去接管原先的封国,成为拱卫中央政府的存在。在秦灭亡的过程中,几乎看不到秦王室成员带兵参与镇压叛军或是出谋划策的身影,以致咸阳城破时,中央政权孤立无援,不见诸侯来相救。刘邦等人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才分封刘氏子弟镇守地方以确保刘氏王朝不会和秦朝一样迅速破产。
另外,在灭秦后,项羽重启分封制,分封十八路诸侯,各自为政。由此可以看出,分封制深入人心,尤其像项羽这样的六国贵族更是推崇分封制。毕竟是一项沿用了几百年的制度,而秦朝在全国范围用郡县制完全取代确实有些脚步跨得太大了,一不小心就摔死了。
(项羽分封十八路诸侯)
秦末汉初,由于长期战乱,人口大量减少,民生十分凋零。刘邦本人作为皇帝都搞不到四批毛色一样的马来驾车,王侯将相有的就直接牛车出门,至于普通老百姓那更是苦不堪言。由此可见,中央政府也是穷的响当当,根本没有多余的财力去补贴地方发展,地方只能自求多福。因此,推行郡国并行制便成了合适的选择,一方面可以增强地方发展本地经济的积极主动性,从而推动全国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中央的财政负担,从而使得中央全力发展“本土”经济。
(汉初郡国分布)
郡国并行制是基于汉初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所采取的制度,是封建制向郡县制转换的过渡产物。其后不久的诸吕之乱,正是仰仗了宗室刘襄等人的外力才得以平定。同时,西汉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正是诸侯国苦心经营的意外结果。最终,郡国并行制在汉武帝施行推恩令之后,便基本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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