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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说奥斯曼帝国残酷的王位继承制度是其国祚六百多年的主因?

2020-09-05 10:31阅读(187)

为啥说奥斯曼帝国残酷的王位继承制度是其国祚六百多年的主因?:这个惨烈而血腥的继承制度叫做Fratricide,始于15世纪中后期,穆罕默德二世时代。在土耳其,穆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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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惨烈而血腥的继承制度叫做Fratricide,始于15世纪中后期,穆罕默德二世时代。

在土耳其,穆罕默德二世与苏莱曼苏丹并称为“大帝”。当年攻陷君士坦丁堡,结束东罗马帝国历史的辉煌事迹,就是穆罕默德二世他老人家带队完成的。

好了,再回到话题上来,所谓的Fratricide,其实就一句话——“我死后,我的儿子中无论谁继承了苏丹皇位,为了秩序的考虑,都必须把他的兄弟处死。今后的世代苏丹将按此执行。”

随后的两个多世纪,这个Fratricide制度一直被奥斯曼帝国认真执行——苏丹登基之日,就是他的同胞兄弟、大小侄子们提前见真主的日子,甚至在某些极端的环境中,新苏丹连自己的姐妹和侄女、外甥女都不会放过。

比如,1595年,苏丹穆罕默德三世登基的时候,一天之内,他的19位兄弟、20个姐妹全部被处死,此外还有老苏丹的几个孙子、孙女以及若干怀孕的宫女.....

穆罕默德三世这位残酷的老爸,为了保证自己“看好”的二儿子艾哈迈德能顺利即位,仍然健在的时候,就提前杀死了大儿子,好在,还没来得及处理掉刚断奶的幼子,就突然暴亡。据说,死因非常蹊跷。

这段经历,给他的二儿子兼继承人——苏丹艾哈迈德一世,留下了大片阴影。因为年幼时目睹了父亲灭掉众多叔叔、姑姑、堂兄弟姐妹;少年时又经历了关系非常亲密的大哥的惨死,艾哈迈德的心灵上,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有一半意大利血统的艾哈迈德一世,颇具文青气质)

于是,他上台后,顶住朝中元老们的压力,决定不再严格奉行Fratricide制度,没忍心对唯一的兄弟,才四岁多的穆斯塔法小朋友下手。

(这段历史被土耳其大型电视剧《宏伟世纪》第二季——柯塞姆,倾情演绎了一番)

自苏丹艾哈迈德一世后,除了个别因为老妈“宫斗失败”而被处死的王子,大多数情形下,王子们不会被新苏丹直接杀死,而是被软禁起来学习各种“经典”,作为备胎续命。

这种操作的同时,还有个非常奇葩的规定——王子们在老爸指定的继承人、或现任苏丹还没有产下子嗣前,是不允许碰女人的。这是预防他们先出来的后代,威胁“准备”或者正在“坐龙廷”的那位。

试想,要碰着个“不孕不育”的苏丹兄弟,这些哥儿几个们,可就悲催了.....

不过,纵观奥斯曼帝国历史,貌似历代苏丹们的生育能力,还都挺给力的。

这很大程度是因为,同样坐拥庞大后宫的奥斯曼帝国,跟咱们的东亚王朝不同,苏丹后宫的女人们,几乎都是没名分的女奴出身,很多为鞑靼人从东欧和南欧抢夺来后,卖入土耳其宫廷的异域女子。

比如,宫斗的最终“赢家”,柯塞姆皇太后,就是希腊商人的女儿,进宫以后由“上帝”改信了“真主”。

(电视剧《宏伟世纪——柯塞姆》中,希腊少女时期的苏丹皇太后柯塞姆)

因而,苏丹后宫的女人们都没有名分,也不给怎么排座次,顶多是生了儿子的改善一下居住条件,提升生活资料档次等物质待遇方面的差别。而且,除了前面说的那位”大帝“——苏莱曼苏丹,曾经公开册封了“正宫娘娘”,宣布与许蕾姆苏丹娜正式“结婚”外,其余的苏丹都没有过“官版配偶”。即便是上图的那位柯塞姆苏丹娜,尽管当上了帝国皇太后,她与苏丹父亲,亲儿子的老爸——“文青”艾哈迈德一世,都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

(唯一的“例外”——来自于乌克兰的许蕾姆苏丹娜。她那一路“打怪”最终成为宫斗赢家的事迹,被《宏伟世纪》第一季倾情演绎了一番。后排右二,蓝衣红发的女子就是电视剧中的许蕾姆)

说到这儿,大家是不是看出来了。跟东亚王朝强调女方血统、身份,喜好“亲上加亲”不同,历代苏丹的父母们,血缘都比较远,母亲一方几乎均为原本信仰基督教的欧洲人,很符合优生优育的原则。再加上吃得好,经常锻炼,双方结合后,育种成功的概率也要高得多。

再有,像咱们中国的后宫,嫔妃们往往会代表着封建贵族各自不同的利益集团,她们宫斗的走向会明显影响到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领域。而奥斯曼苏丹们都不结婚(苏莱曼除外),不给任何一个受宠的女人名分。如此一来,让苏丹的后宫相对简单,不会牵涉到外戚相关的家族利益。

这也是早年的奥斯曼帝国能够专心开疆拓土,保持旺盛战斗力的一大优势。

此外,还有一点,虽说非常残忍,但现实意义重大。

跟同期的中国明清两朝,那不断暴涨皇族和宗室人口,几乎吃垮了王朝和国库相反;奥斯曼苏丹虽然特别能生养,但其的家庭内部,以不断“自我淘汰”的形式,让王族的人数受到了严格限制,不至于太过膨胀,一定程度上,也间接起到了缓解人民负担的作用。

更有,在Fratricide制度下,接班人是通过“开放式竞争”产生的。所以,生存的压力和权利的欲望,一直督促着苏丹王子们努力提升各自的素质和技能。

为了能够打动老爸,他们在战场上也总会表现得异常英勇,为帝国开疆拓土立下过大功。

然而,正如前文所言,从17世纪开始,苏丹艾哈迈德一世起,过于残忍的Fratricide制度早已名存实亡了。因此,说奥斯曼帝国能维持600多年,一直挺到了20世纪初,全靠这个制度续命,未免过于以偏概全了。

客观看,Fratricide制度对于中早期的奥斯曼帝国做大做强有着明显的激励作用。但帝国最后的那两百多年的寿命,内因方面,主要还是依靠着各种改革的“修修补补”;外部环境上,更是因为欧洲国家在蚕食帝国领土的议题上,很难保持步调一致,让被戏称为“西亚病夫”的奥斯曼土耳其能不断得到喘息的机会。

从18世纪初末开始,一些西化的土耳其和希腊裔的上层人士就开始不断“探索”改革之路。比如,在导师的影响下,苏丹塞利姆三世(1789—1807年在位)派遣了大量留学生赴欧洲学习,开办西式军校,组建欧式土耳其新军。这比后来被叫成“东亚病夫”的大清国,几乎早了一个世纪。

后续的苏丹们在19世纪完成了土耳其的近代中级和高等教育体系的建设、效仿西方司法体系,建立了世俗法院、还颁布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和工商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工业和实体经济等等。

甚至,为了安抚国内尖锐的民族、宗教矛盾,同时也做给欧洲看,整个19世纪,号称“真主代言人”的数代苏丹们,竟然多次颁发诏书,宣布——帝国范围内,所有臣民无论其种族和信仰,一律平等。

只是,上层的政令和改革虽然美好,但在实际操作中,在军阀割据的奥斯曼帝国后期,几乎难以传达和落实下去,各种近代化改革,步履维艰;而繁杂的民族、宗教矛盾,更犹如嵌入帝国内部的“定时炸弹”;

加上大航海时代开辟的“新航线”,让原本让把持亚欧商道,坐收“保护费”的土耳其人风光不在,随着科技、社会意识的落后和近卫军的数次叛乱,让奥斯曼帝国在对外战争中,屡战屡败。

庆幸的是,作为战胜方的欧洲“列强”们之间,也在相互“较劲”、不断的给对方拆台。这让土耳其还有机会在绝境中,选择“断尾求生”,丢掉了除伊斯坦布尔外的欧洲所有领土和大量希腊裔人口,挣扎着以共和国的形式,发起了较为彻底的世俗化、近代化改革,最终成功“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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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是世界历史上著名的几个大帝国之一,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处于亚洲与欧洲的交界地带,在东西方文明的交流历史上占有着一个重要的地位。如今土耳其就是当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本土部分,土耳其的历史基本就是奥斯曼帝国的历史。


历史背景

  • 奥斯曼帝国起源于突厥赛尔柱帝国下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首领的名字就叫奥斯曼。13世纪中期蒙古人入侵小亚西亚,在克赛山战役中击溃罗姆苏丹国的军队,塞尔柱帝国的分支罗姆苏丹国开始瓦解。在突厥塞尔柱人势力衰退的情况下,突厥人的另一分支奥斯曼人开始崛起,并且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中,征服了整个小亚细亚和欧洲的巴尔干地区,并于1453年消灭了拜占庭帝国,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
  • 如果从奥斯曼帝国的第一任苏丹奥斯曼算起(1281年),到最后一任苏丹穆罕默德六世(1918年),国祚长达600年,中间没有明显的改朝换代情况,这比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的时间都长。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版图


题主所问的问题是奥斯曼帝国如此漫长的国祚是否和其残酷的王位继承制度有关?

我的回答是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关键原因。奥斯曼人之所以能够建立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而且国祚绵延长达六百年,与其建立的各种完善的制度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皇位继承制度

  • 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一般采取长子继承制,但也不绝对,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第4位苏丹巴耶济德一世在位的时候,首次屠杀了自己的兄弟,并且用伊斯兰教的经典来为自己的屠杀行为进行合法化,这开创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继承制度中的“继位杀兄弟”制度。
  • 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第7位苏丹穆罕默德二世在位的时候,将这一套制度用法令固定化。随后但凡新苏丹继位,自己的兄弟必然会被屠杀。这种血腥的继承制度,类似于中国汉武帝时期所开创并在南北朝时期流行的“立子杀母”制度,确实对保持皇位继承的稳定性有一定的作用,毕竟新苏丹继位之后杀了同样有皇位继承权的兄弟,确实可以避免接下来的皇位传承的风险,但这并非奥斯曼帝国可以延续近600年的关键原因。奥斯曼帝国能够延续长达600年,主要是其确立的一整套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和开明的宗教政策。

▲彻底征服拜占庭帝国的奥斯曼帝国苏丹——默罕默德二世,其确立了皇位继承杀兄弟的制度


奥斯曼帝国的“科举制”——古兰制度: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人才选拔制度

  • 不同于中国古代的科举文官选拔制度,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是一个封建军事帝国,从奥斯曼人建立国家开始,就不断的发动对外的扩张战争,因为只有通过不断的扩张获取战利品,才能满足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国内的封建领主的财富需求。随着奥斯曼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特别是在占领了巴尔干半岛,灭亡了拜占庭帝国之后。为了平衡国内封建领主的军事势力,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苏丹根据赛尔柱突厥和阿拉伯帝国的传统“古兰制度”,从战争中被俘虏的基督教少年中选拔一批人,组成奥斯曼帝国的近卫军团——“加尼沙里军团”。直接被选拔进入近卫军团的少年,都要经过严格的训练,相当于现在的特种兵的标准,他们在战场上的强悍战斗力令欧洲各国印象深刻。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近卫军团,也有模仿拜占庭帝国的近卫军“瓦兰吉卫队”的痕迹。
  • 但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古兰制度不同于传统的伊斯兰教的制度,到了后期发展成了“德米舍梅”征兵制。除了选拔优秀的军事人才之外,开始从这些青少年中培养行政官员,那些表现最优异的少年可以成为苏丹的贴身侍从,并且在成年之后可以担任帝国中央的高级官员,比如“大维齐”(相当于中国的丞相)。表现一般的青少年,经过帝国政府培养,并通过严格的考核毕业之后,可以担任地方的高级官员,如行省总督、县长。这种毕业称之为“契满”,类似于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中的“进士及第”,可以被授予官职。不过奥斯曼帝国的“进士”,要严格的多,毕业的人基本上都需要文武双全,基本都可以上马打仗,下马治民,这也是奥斯曼帝国在六百年中可以不断扩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奥斯曼帝国的近卫军团——加尼沙里军团


宽容的宗教政策形成稳定的多民族帝国——米勒特制度

  • 奥斯曼帝国与之前的阿拉伯帝国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对于异教徒的宽容政策。奥斯曼人是属于突厥人的一条分支,自皈依伊斯兰教之后,并没有像阿拉伯人那样的优越感,奥斯曼人对于其他民族和宗教信仰采取一个宽容的政策。这个政策在后期形成了“米勒特制度”,所谓的米勒特制度,就是“因教分治原则”,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教习惯生活,而不受伊斯兰教中的伊斯兰法的管理,但未改宗伊斯兰教的异教徒,不得担任帝国的官职,有点类似如今“绿卡”,有居住的权利但是没有政治上的权利。异教徒可以生活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领土当中,只要按照要求向帝国政府缴纳税款即可。因此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内享有相当的宗教自由。虽然异教徒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内只能算是二等公民,没有资格担任官职,但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帝国相对较低的税收和稳定安全的环境,相比当时混战的欧洲地区,对他们有巨大的吸引力。因为奥斯曼帝国强大的国力和稳定的环境,大批欧洲移民进入了奥斯曼帝国,以至于当时帝国的官方语言“突厥语”相当于现今“英语”的地位,成了国际通行语言。
  • 在当时的西欧社会基督教分为新教、天主教、东正教,不同的基督教教派之间相互攻击,使得信仰不同基督教教派的人民苦不堪言,不同教派的民众纷纷移民到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内。因为奥斯曼帝国的国教是伊斯兰教,只有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境内不同的基督教派别才能够和睦相处。这就吸引了大批的欧洲基督教徒前往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定居,给帝国带来了大量的人才和先进的西方科技,犹太人和威尼斯人也在奥斯曼帝国定居和进行商业活动,促进了奥斯曼帝国的繁荣。“因教分治原则”也避免了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带来的纠纷和冲突,基督徒只要按时交税,就会受到帝国法律的保护。这些政策使得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能够维持长期的稳定。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创立者——奥斯曼一世


结语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能够稳定统治长达600年,最关键的原因应当是它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和宗教宽容的政策,统治这样一个庞大的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国家,如果没有一套稳定的统治制度,是很难获得成功的,极有可能导致分裂和内战。所以在欧洲民族主义思想兴起之前,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一直都相对稳定。

(尊重原创、谢绝搬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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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制确实残酷无比,在我们看来,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不过,这个制度却是相对正义的制度,对延续奥斯曼帝国的国祚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先说制度

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制度并没有官方通用的汉语翻译,而英文单词使用了“Fratricide”,意思是自相残杀(为了后文表述方便,我们以“兄弟相残制”来代替自相残杀)。

该制度顾名思义,即奥斯曼帝国的老苏丹(国王)去世之后,老苏丹的儿子通过共同竞争来获取苏丹之位。由于在这个过程中只有一个王子继承苏丹之位,因此,那些无法继承苏丹之位的王子便倒霉了,他们会被新任苏丹处死。至于处死的方式则取决于这些王子的态度,如果他们选择乖乖服从,那等待他们的就是弓弦绞杀,从而留一个全尸。如果胆敢反抗,那必将是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等到这些兄弟被处死后,新任苏丹会把他们埋葬在老苏丹陵墓左右,让儿子们始终陪伴着父亲。

看到这儿,大家第一反应是不是觉得这个制度太残忍了,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简直有悖人伦。

确实,在我国历史上,唐太宗李世民通过玄武门事变登上皇位。后期虽然政绩颇丰,但却由于在事变过程中杀兄弑弟,最终在这件事上落得个千古骂名,成为了有悖人伦的代表人物。

反观奥斯曼帝国,竟然在王位继承制上将兄弟相残发展成了制度,这简直就是刷新了我们的三观。

那么,奥斯曼帝国又为何确立此制度呢?

说实话,任何制度都有滋生的土壤,比如汉武帝和北魏道武帝的“立子杀母”。正是由于当时外戚专权的情况频出,汉武帝和道武帝为了防止外戚干政的问题,才确立了子贵母死的制度。

奥斯曼帝国也有自己的原因。

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人属于突厥语民族,本来居住在中亚的阿姆河流域,13世纪后,由于蒙古帝国崛起,这些人被迫向西迁徙。最后他们被安置在了塞尔柱帝国所属的罗姆苏丹国境内,即今天的土耳其境内。

在这里,他们的任务是防御东罗马帝国的入侵,即拜占庭帝国。

1299年,罗姆苏丹国陷入分裂,土耳其部落首领奥斯曼一世乘机宣布独立。此后,该帝国便以他的名字命名为了奥斯曼帝国。

帝国成立之后,为了生存、发展,必须要吸纳当地文化,尊重当地的传统。而当时小亚细亚地区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属国,或者部落、集团,碎片化非常严重。这些势力都想获得更大的权力,甚至是想从帝国分裂出去。为此,曾经的塞尔柱帝国使用了游牧民族最常见的办法,将王子,或者宗室成员派到地方上掌管军政大权,压制地方长官。

等到老苏丹去世时,这些被派遣到地方上的王子便赶往首都,率先到达的王子便可以继承苏丹之位。

然而,这种制度有一个天生的弊端。由于王子们在地方上手握军政大权,自然不会听从新苏丹的指挥。于是,无法继承苏丹之位的王子们经常联合当地势力夺权,帝国内耗也因此十分严重。而且,由于奥斯曼帝国处在亚欧大陆的交通要道之上,周边国家林立,很多失势的王子甚至会联合外国势力攻打本国。

不过,奥斯曼帝国成立之初,由于没有太多的执政经验,便保留了该制度。老苏丹让王子们去地方上历练一番,有足够能力之后再回来继承王位。在加上当时奥斯曼帝国正在积极向外扩张,这些派遣到地方上的王子也可以帮助帝国消化刚刚夺取的领土。

但是,相同的制度,必将导致历史不断地重演。没有继位的王子不甘失败,和新苏丹兵戎相见戏码一次又一次的重演,整个帝国简直就是不断上映大逃杀的舞台,只有击败所有兄弟,获得最终胜利的那个王子才算是真正的苏丹。

这种制度属于丛林法则,优胜劣汰之下也使得新苏丹具有较强的执政能力。但塞尔柱帝国因为内耗严重而灭亡的教训可是历历在目,而且,随着时间的发展,奥斯曼帝国的内乱也在日趋严重。

面对这一情况,奥斯曼的苏丹们为了改变弊端,便祭出“兄弟相残制”。只要有一个王子继承苏丹之位,那其他的王子必须下去陪老爹。而且,这个制度获得了大部分奥斯曼国民的认同。

公元1451年,穆拉德二世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两个儿子。而他的大儿子穆罕默德二世继位后,为了稳固自己的苏丹之位,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处死尚在襁褓,且没有名字的弟弟。

杀死唯一的弟弟之后,穆罕默德二世颁布规定;他的任何儿子为了更好的世界的秩序而杀死自己的亲兄弟,都是恰当的。此后,该方法成为奥斯曼帝国的制度,每个新苏丹都在严格遵守。

16世纪时,兄弟相残制发展到顶峰,苏丹穆拉德上位之初便迅速处死了自己的5位兄弟,而穆罕默德三世更是痛下杀手,处死了自己19位兄弟。据统计,整个16世纪共有44位王子被杀。

到了17世纪初,兄弟相残制有了转机,穆罕默德三世死后,他的儿子艾哈迈德一世并没有处死他的弟弟穆斯塔法一世,反而是将他关押到了一个笼子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这种做法虽然让穆斯塔法一世保住了性命,但他也因此成为了智障。后来,奥斯曼帝国的历任苏丹都采取了这个做法,在继位后将自己的兄弟全部关进笼子,不能学习知识,也不能见女人。此后,奥斯曼帝国的苏丹之位也改成了长者继承制,前任苏丹去世,新任苏丹由王室中的长者继承,而那些无法继承苏丹的王室成员,只有在笼子里被关到死了。

总结来说,奥斯曼帝国的“Fratricide”确实很残酷。但该制度诞生的背后是奥斯曼帝国面临严峻的内部分裂态势,为了避免失势王子和地方势力,或者其他利益集团联合后引发的国家动乱,兄弟相残制可以说是相对正义的制度。这个制度在虽然牺牲了王室成员的利益,但却从客观上保证了奥斯曼帝国的统一、稳定,也使得广大的底层民众减少了战争伤亡。

另外,该制度还减少了王室成员。避免了王室成员过度膨胀而导致的国家财政枯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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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件事情怎么说呢?就是幸运,你万一来个不孕不育称的这个奥斯曼王国就完蛋了!

奥斯曼帝国的领袖是苏丹,这个是一个称号,当然苏丹下面就有很多小苏丹!其实也就是王子的意思!为了能够让整个奥斯曼帝国和平稳定的发展下去,所以在奥斯曼帝国攻下了君士坦丁堡以后,立了一条规矩,叫做以后任何一位苏丹继位都要把老苏丹遗留下来的那些孩子全部杀死,包括女儿!然后只留下苏丹以及他一个派系的这些子女!

这么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整个国家的贵族数量会维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体系里面!你不像明朝,明朝为什么会最后衰败掉,其重要的原因就是负担不起,朱元璋的那些子孙朱元璋的子孙的繁殖数量,(今日头条漩涡鸣人YY首发于问答)那是呈几何倍的增加!周么多的数量,每年还需要负担大量的钱粮去保证他们的生活,如此一来国库就算掏空了银子也养不起他们!

而且对于这些苏丹的孩子们来讲,继承苏丹的位置,那不是说单纯的想要去获得权利了,这是要活下去的节奏哇,此时他们在战场之上能不一个个拼了命的作战吧,只有打仗证明自己的利益,证明自己生存下来的理由,才能够继承位子才能够活下来!否则你拿不到苏丹的位置,那不代表你这一辈子都可以过富裕清闲的生活儿,代表着你直接可以去地狱了!

就算是有的孩子想要造反,但你造反,你能比得过你的父亲吗?所以自奥斯曼帝国成立以后,一直到18世纪左右,当时的奥斯曼帝国几乎都维持这样一种血腥的继承皇位的政策!

够狠的!尤其是提出这个制度的老苏的确实厉害,连自己的子女都敢下手!从各种意义上来讲,这个制度看起来挺完美,但是身上有一条大家已经想到了,就是万一遇到个不孕不育的你是苏丹一个派系血脉不就全完蛋了吗?

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奥斯曼帝国对于女人的地位并没有太多的说明!简单来讲就是一个女人如果不生皇子,那其他人都不知道你是谁!这就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也就是万一老苏丹!不立遗嘱不说到底谁继承位子!这个时候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发生内乱,自己的子女全部死在那段之中,这也是一个很正常的事儿啊!

大家都知道历史上的亚历山大帝国吗?亚历山大大帝把整个帝国的版图囊括了欧亚非三个州的土地,结果由于他死了没有立遗嘱,他的子女全部死在战乱之中,接着整个帝国分崩离析!

所以说这个制度能够一直留存下来,保证奥斯曼帝国将近数百年的继承我只能够说太幸运了,中间没出事情真的是太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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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帝国的残忍继承制度,只是奥斯曼帝国延续600多年的一个客观原因。

奥斯曼帝国能够延续600多年不灭亡,主要跟奥斯曼帝国所处的环境,奥斯曼帝国的统治策略,以及奥斯曼帝国的人口组成有关。在我国汉朝时期,汉武帝在确定将皇位传给汉昭帝之后,为了防止汉昭帝的母亲干涉朝政,将汉昭帝的母亲赵夫人杀死。“立子杀母”的继承制度已经十分的残忍,然而对比起来奥斯曼帝国的皇位继承制度,汉武帝的做法也只是小巫见大巫。

奥斯曼帝国在建立之初就是一个军政一体的国家,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在国内拥有极大地权利,其地位大致相当于我国封建王朝的皇帝。因为苏丹的位置只有一个,所有老苏丹的儿子都对苏丹的宝座虎视眈眈。为了避免在新苏丹继位后,老苏丹的其他儿子发动政变,奥斯曼帝国前期的皇帝在继位后,往往要对自己的兄弟发动一场大屠杀,最后将老苏丹的儿孙屠戮殆尽,只剩下自己和自己的后代活着。这种残忍的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贵族内斗,减少了政变的危机。

根据史料的记载,奥斯曼帝国这种残忍的继承制度,大约开始于公元1451年,公元1451年奥斯曼帝国苏丹穆拉德二世驾崩,他留下了两个儿子,其中有一个儿子已经成年,另一个儿子还是一个小娃娃。新苏丹继位之后,为了避免小孩长大后威胁到自己的地位,将还在襁褓中的弟弟杀死。同时这位新苏丹还定下了一个新的规定,那就是当新苏丹继位后,为了保障自身地位的稳定,可以不讲任何理由的杀死兄弟姐妹,这一规定成为了后代苏丹屠杀兄弟姐妹的主要依据。

在之后的一百多年时间里面,每当奥斯曼帝国的新苏丹继位的时候,总会有很多老苏丹的儿子倒霉。实际上奥斯曼帝国的这种制度存在很大的弊端,首先如果奥斯曼帝国苏丹将所有家族成员杀光,那么奥斯曼帝国一旦出现一个不能生育的苏丹,苏丹的位置将无人继承。而且奥斯曼老苏丹去世前,经常会派遣子女外出担任官职,这种继位后屠杀兄弟的制度,很容易导致内乱的爆发。

一直到了17世纪初期,奥斯曼帝国才改变了屠杀兄弟的做法。不过奥斯曼帝国的新苏丹继位之后,仍然会将自己所有的兄弟软禁起来,避免他们威胁到自己的皇位。这一时期奥斯曼帝国制定了长者继承的制度,由苏丹家族里面的长者继承苏丹的位置,其他人只能被关押起来。长者继承制度虽然仍然不近人情,但是相比于屠杀兄弟的做法,已经人道了很多。

十八世纪时期奥斯曼帝国还出现过太后专权的情况,毕竟奥斯曼帝国的继承制度没有针对皇族女性,因此太后能够扶持一个又一个傀儡,长期处于权利的顶峰。奥斯曼帝国的这一继承制度,减少了贵族之间内乱的可能性,也减少了贵族的数量,避免了贵族成为国家负担的问题。当然奥斯曼帝国能够延续600多年,主要是跟奥斯曼帝国所处的环境,奥斯曼帝国的统治策略,以及奥斯曼帝国的人口组成有关。至于奥斯曼帝国残忍的继承制度,只是一个次要因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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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原因之前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下奥斯曼帝国的“发家史”。

奥斯曼人在很长的时间内都处在迁徙之中(这个迁徙有主动也有被动,主动是其游牧民族特性,被动是为了躲避蒙古入侵),在十三世纪的时候它们从中亚迁徙到了小亚细亚地区,并依附于塞尔柱帝国,成为其一附属,而在这个时候他们逐渐发展,积极学习一些先进文明,差不多褪去了游牧部落那些习惯,安稳了下来,并在公元1299年,乘着塞尔柱帝国分裂,独立了出来,这则成为了奥斯曼帝国最原始的雏形地盘。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而之所以国家被称为奥斯曼,主要是因为当时带领其独立的领袖叫做奥斯曼。

独立建国后的奥斯曼野心勃勃,已经有了扩张的想法,于是他努力训练自己部落的青壮年们,将他们打造成了一支战无不胜的精锐军队,依靠这这支军队,奥斯曼逐渐吞噬其他小部落壮大自己的实力,将政治格局已近乎崩溃的小亚细亚地区再次“汇拢”了起来,在公元1453年更是消灭了曾不可一世的拜占庭帝国达到巅峰,直到公元1922年才寿终正寝。

那么,这个国家凭什么能够稳固统治长达六百余年呢?它到底有何独到之处呢?个人认为因素有多,但在所有因素之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他们的残酷的王位继承制度,可以说,这是奥斯曼帝国能够延续六百年最为主要原因之一。

在很多国家,王位的继承都是嫡长子继承制,或者是长子继承制,奥斯曼帝国的继承制度也大多如此,既然如此,那为何还会有残忍一说呢?

与我国古代暗地里争皇位不一样,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帝国的国王叫做苏丹)选拔继承人是放在明面上的,让候选人明面上进行较量;和中国皇帝喜欢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也不同,苏丹很放心的把权力外放给自己的儿子们,给予他们自己封地的一切权力,王子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管理地方,这其实是另外一种形式的锻炼,而到了老苏丹驾崩的时候,谁先赶回朝,谁就可以继承王位,而在此过程王子们也可以不择手段。

这种选法公平吗?自然不公平,正是这种不公平,使得这些王子为了得到王位,不惜杀害自己的兄弟,游牧民族特有的狼性在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制度之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除了在争权夺位的时候会杀掉竞争力比较大的兄弟之外,就算是获得了王位之后,新上任的苏丹也会杀掉其他的兄弟,以保证自己的政治地位不受到威胁,甚至有些苏丹连婴儿都不放过,不可谓不毒辣。

退一步讲,就算是不杀自己的亲兄弟,苏丹们也不会让他们接着过以前呼风唤雨的生活,为了保证他们和其他的政治集团没有牵扯,他们会严格管控亲兄弟的日常起居,而这种管控,对于曾经的王子们来说,无疑是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而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都活不长。

毫无疑问,对于这些皇子而言,这套制度是相当血腥的,因为他们若不成功,等来的将是炼狱般的日子。但是制度虽然残忍,但对于帝国的稳定来说,这却是十分有益的。因为这项残忍的制度同时也会有两个好处,一个是巩固王权;一个是选择合理接班人;再一个就是缓和社会矛盾。

1、巩固王权

在这个制度下,势必会有一些王族会在竞争中被残忍杀害,从而减少王族数量,那减少王族数量有什么好处呢?

众所周知,为了九五至尊的宝座,历史上不乏一些皇帝的兄弟甚至儿子为了登上最高位,而暗害皇帝的事情。而这种事一发现,势必会引发内斗,造成国家大动荡不说,对国家整体实力也会造成严重的衰弱,这个我们可以参考我国的八王之乱——八王之乱导致西晋整体实力衰弱,从而让外族有可乘之机,最终促使西晋灭亡,中原大地出现五胡乱华的局面。

而将王族人数减少,会使得国家核心区域的王族人数最终精确控制在少数人手中,这其实很加方便老苏丹的管控,因为人数少,不容易出岔子,若是人多了,苏丹管理起来难度就大了。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这是一种通过合理管控王族人数,从而降低国家管理难度的方法。

还有,这个制度还会导致王族之间竞争异常激烈,他们都会想置对方于死地,这会造成一个相当有利于苏丹的局面——他们之间会相互制约,相互争斗,为了讨好苏丹会想尽办法打压对方,对方随便有点什么风吹草动(一般是做的不好的地方),都会将其积极禀告给苏丹,苏丹都甚至不需要派人去监控,而在这种局面下,最终会产生一个结果,那就是使得他们没有能力抵抗王权,最终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

2、选择合理接班人

奥斯曼的这种残酷的继承制度,有一个天然优势那就是优胜劣汰。毕竟在惨烈的争夺皇位过程之中,只有有权谋、有能力的王子才能够成功,这样选出来的接班人势必是最有魄力的,当一个国家,统治者给力的时候,这个国家焉能不强大呢?

这个其实也和我国古代形成了一个鲜明对比,我国古代很多时候由于继承人都是不注重优胜劣汰,太过于平和,只参考长子这一个条件,这就导致历朝历代不少皇帝都压根没有手腕,懦弱无能,最终的结果不是外族入侵,就是农民起义,这个王朝即便不灭亡,也是开始走下坡路了。

3、缓和社会矛盾

有人看到这里或许相当困惑,这个残酷制度如何就缓和社会矛盾了呢?这个其实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推导就可以知道。

我们中国古代大家族(皇室也可以算是一个大家族)错综复杂,讲究多子多福,但一个大家族里难免会有蛀虫,败坏了一整锅好粥,比如说从中国的古典名著《红楼梦》之中就能够看出来,大家族藏污纳垢,也确实只有“大门前那两头石狮子是干净的了”。

在一开始单是皇子多还能承受的住,但随着时间推移,新皇继承皇位,有了新皇子,原来老一批的皇子成为了王爷,这会导致皇家子弟越来越多。我们不能说全部的皇家子弟都是骄奢淫逸,但确实会有不少,而且到后面随着皇室人数的增加,这个比例还会上升。

皇室这类特权阶级人数越来越多,而且不乏骄奢淫逸之辈,为了供应皇室们越来越多的开销,皇室只会加倍的从老百姓身上剥削,老百姓的担子只会越来越重,而这担子一重,百姓们很多时候心里就会产生一个“今亡亦死,举大义亦死的念头”,而这种念头只要一萌发,接着等待皇室子弟们的就将会是不间断的农民起义。

而奥斯曼帝国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王子生存下来的少,王子成为王爷的也不多,这样子一来,整个奥斯曼帝国的特权阶级的数量其实也少了。而特权阶级人少一少,这对普通百姓而言,肯定是减轻了他们身上的压力的,而且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那种阶级抵触性也会随着特权人数的减少而逐渐减弱。

总之,说这套血腥制度能够稳固基业,也就是出于这三个优势了。

不过,这里还有说的是奥斯曼帝国能够延续这么多年也不可能仅仅只有这一个原因,还有经济、文化上的种种重要原因。

1、经济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经济支柱主要就是工商业和农业,但是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所建立起来的国家,在早期,这个国家的农业经济最主要的就是游牧业。

不过随着国家的逐渐稳定与强大,原本的游牧业很明显不够稳定,不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更不用说继续发展,人越来越多,土地也越来越多之后,一方面不方便大规模迁徙,一方面也有足够定居的土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个国家便慢慢从游牧逐渐变成了定居。

而仅有的农业根本没有办法支撑一个国家的发展,于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奥斯曼帝国的工商业也逐渐的发展了起来,除了本国之内的商业发展以外,对外贸易也是他们的支柱产业之一。

奥斯曼帝国的位置十分优秀,处在贸易要塞,这是属于他们的得天独厚之处,正是经济的快速发展,才能够让这个帝国长久稳定发展。

2、文化

宗教对于推动奥斯曼帝国的长久兴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和中国的很多少数民族一样,奥斯曼人最早信仰的是萨满教,但是和中国蒙古族一样,在受到逐渐的影响之后,奥斯曼人的信仰也在不断地改变,以至于其开始信仰伊斯兰教。当时的伊斯兰教对于奥斯曼帝国的兴盛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甚至可以说是其早期成功建国的决定性因素。

在当时的小亚细亚地区,伊斯兰教是主流宗教,但是也有一部分是基督教信徒,伊斯兰教的宗教排外性比较严重,所以对于这块地方的伊斯兰教教徒们而言,基督教就是异教。

在当时的小亚细亚地区,伊斯兰教盛极一时,奥斯曼对于伊斯兰教的推崇也十分符合当时小亚细亚地区人的宗教信仰,自然能够获得当地不少人的归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在加大其政治势力。

就这样,奥斯曼帝国借着自己是伊斯兰教国家的便利身份,一边吸引着伊斯兰教教徒,一边又以清除异教徒为由发起战争,扩大自己的领土面积,并且,以宗教为名,更能够加强国家中的教徒们的向心力,更能够巩固其统治。

7

回顾中国封建王朝,每一个王朝国祚基本上都难以超出300年,无论唐宋还是明清,这些统一而强大的中原帝国,基本上都已存在300年为一个周期。然而,就在欧亚非大陆的交汇点,却诞生了一个存在超过600年的传奇国度,它就是奥斯曼帝国。在全世界范围内,其他“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强大帝国相比,有着600多年国祚的奥斯曼帝国,堪称一个世界奇迹。

有人曾说过,奥斯曼人之所以能够建立起一个存在600多年、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残酷的王位继承制,事实是否真的如此?

奥斯曼帝国疆域图

奥斯曼帝国的王位继承制,经历过两个主要阶段的发展,与世界上古代其他封建国家的王位继承制相比,奥斯曼帝国所盛行的王位继承制传统,带有着浓重的、残酷无比的血腥气味。

第一个阶段:奥斯曼帝国的皇位继承人苏丹,所采取的皇位继承法为“互相杀戮式”。这项血腥的王位继承传统,导致奥斯曼前期历代君主,在成功登顶王位后,便会将自己所有的手足兄弟屠杀殆尽,以此来消除这些潜在的王位威胁者。正是由于这种成王败寇的王位继承制,也让奥斯曼帝国诞生了多位手段高超的优秀君王。

穆罕默德二世画像

第二个阶段:自从穆罕默德三世开始,“关押囚徒式”登上历史舞台,取代了以往手足相残、兄弟屠杀的血腥局面。在以往的高压环境下,即便是没有野心夺取皇位的皇室成员,他们也要被迫成为这场皇位争夺战中的牺牲品,一旦有新皇登基,这些皇子都会被皇帝视为威胁而彻底铲除。正是由于以前的王位继承制度过于血腥,当默罕默德三世的大儿子艾哈默德继位以后,他选择将自己的弟弟穆斯塔法,还有其他的侄兄,都关在笼子中囚禁起来,当然,即便如此,他也已经足够仁慈,因为艾哈默德并没有选择让自己的亲兄弟们命丧黄泉。

被囚禁起来的王子

然而,艾哈默德登基14年后,他就因病逝世,由于他的儿子只有13岁,所以,他的亲兄弟、被关在笼子里的穆斯塔法,又遵循长者继承制,从被关押的笼子中放了出来复辟登基。只可惜常年被囚禁起来的这位皇子,不仅没有任何的执政经验,甚至还成为了一个傻瓜、弱智一样的人物,由于无法担当大任,他只能又一次被关回笼子,由他的侄子奥斯曼登基。

奥斯曼帝国君王

奥斯曼帝国所奉行的这种囚笼制度,虽然不再处死奥斯曼皇室的手足兄弟,但是,为了避免以后有人对皇位产生觊觎之心,这些不能继承大统的王子们,虽然能够娶妻,但是,他们却不能够拥有自己的子嗣,这样一来,就大大降低了奥斯曼皇室的人口规模,保持了政权的稳定性。

反观中国诸多封建王朝,在走向灭亡之时,那些所谓的天潢贵胄有时候能够达到数10万人,这些皇室成员的存在,除了加剧朝廷和百姓的负担,几乎毫无作用,皇室庞大的人口负担,也最终让整个皇室家族走向自我毁灭。

奥斯曼帝国领土的变迁

当然,由于正如中国每一个王朝的灭亡都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样,奥斯曼帝国能够维持六百多年,当然也不仅仅是因为皇室成员很少,国家财政不用供养庞大皇室家族。

事实上,奥斯曼帝国这种极为残酷的“养蛊”式的选继承人方式,固然足够残忍,但是,也确实有其可取之处。因为,诸多王子们在竞争唯一大位的过程中,即便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必须拿出浑身解数,他们不可能在是“长在深宫妇人之手”“何不食肉糜”的白痴,而是需要领兵打仗,需要向他的父亲展示自己的才华,从而获得认可的人才。

因此,从小就在残酷的竞争之中长大,并不断展现自己实力的王子们,虽然不一定个个都是人才,但是,能够胜出或者“剩出”的那个人,必然有其可取之处。这自然也在相当程度上保证了奥斯曼帝国苏丹的基本水平。

8

只能说是原因之一,并不能说是主因。公元1389年的6月15日,奥斯曼帝国的第三任统治者穆拉德一世在科索沃之战前夕遇刺身亡,三天之后,他的儿子巴耶塞特一世宣布继承父亲的王位,并且下令处死了自己的兄弟叶孤白,而巴耶塞特一世则是奥斯曼帝国历史上第一个实施“弑亲法”的君主。

巴耶塞特一世杀死叶孤白的举动为长达二百多年的弑亲法拉开了序幕,在此后的二百多年的时间里,无数奥斯曼贵族死于自己的亲人之手,直到十七世纪初期,弑亲法才宣告结束。而在那段时期,帝国历史上著名的苏丹苏莱曼一世并没有实施弑亲法,因为在苏莱曼一世登基之前,他的父亲塞利姆一世为了防止皇子争权,提前杀死了苏莱曼一世的所有兄弟。

弑亲法对于奥斯曼帝国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利处则是在那段时期里,奥斯曼帝国几乎没有出现太过昏庸的君主,因为弑亲法就是优胜劣汰的法则,能够成为苏丹的奥斯曼帝国王子,大部分都是兄弟中最优秀或者最有心机的,没有能力的王子是无法成为苏丹的。

而且残忍的弑亲法还能够稳固新苏丹的统治,因为能够威胁到他王位的兄弟都已经被处死,因此奥斯曼帝国的苏丹登基后,就能够专注对外战争,不用担心因为兄弟夺权而引发的内乱。而这条法令也有许多弊端,在笔者看来,这项法令确实太不人道,因为很多被处死的王子都还是儿童。

比如奥斯曼帝国的第十三任苏丹穆罕默德三世登基之后,便下令处死了自己十九个兄弟,在这些被杀的王子中,很多都是还不会走路的婴儿,其中最年长的才不过11岁。一位名叫萨洛曼的犹太人曾记述了这样一段故事:“那位11岁的王子长的十分漂亮,很多人都喜欢他,他亲吻着新苏丹的手背,恳求哥哥不要杀死自己,而新苏丹则悲伤的扯着自己的胡子,然后下令处死了这位王子,这位王子被杀后,在场的所有人都泪如雨下”。



而且这项法令还有一个更大的弊端,直接威胁到了奥斯曼帝国王室的统治。由于弑亲法的实施,导致奥斯曼帝国的苏丹登基后都会成为孤家寡人,虽然没有兄弟能够威胁到他的统治,但也没有兄弟能够帮助新苏丹。如果新苏丹的能力非常优秀,那么还好说,如果出现一个能力不突出的新苏丹,那么这位新苏丹根本无法控制帝国的禁卫军和一些贵族大臣。

到了十七世纪初期的时候,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就已经无法控制日渐做大的禁卫军,以至于禁卫军可以干涉奥斯曼帝国的皇位继承。而在那段时期,弑亲法也宣告结束了,奥斯曼帝国的贵族们使用了更“文明”的方式,新苏丹会将自己的兄弟判处“无期徒刑”,让他们永远待在自己的宫殿里。

9

中国几个主要朝代,都发生过皇帝无子,需要从亲王家里过继储君的情况。奥斯曼帝国这么折腾居然没断子绝孙,真是苍天无眼。

10

两个原因:第一,从内部来讲,皇子之间互相竞争优胜劣汰,选出最优者继位对大一统帝国是福音。比如中国封建王朝每个新皇帝上台往往伴随其他皇子人头落地。第二,从外部来讲,引入旁系血亲入继大位,可以注入新鲜血液,改善近亲繁殖的弊端,对巩固皇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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