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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前存在不公判决,或者法律条款增补后觉得不公的判决怎么办?

2020-09-04 07:04阅读(109)

对以前存在不公判决,或者法律条款增补后觉得不公的判决怎么办?:不管什么条件限制,凡事错案必须认真纠错。寻找借口和理由不予理睬,那么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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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条件限制,凡事错案必须认真纠错。寻找借口和理由不予理睬,那么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不忘初心不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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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交通事故案子,一审判决明显的错误,二次审判就应该纠正,错了改过来,避免受害人到处告状,反复告,也是尽量少和加害无辜受害人的表现,法律以事实为依据,面对现实,不应该在形式上,固守错误的判决,让受害人,受没完没了的折磨!注重保护受害人,不加深更大的伤害!减少多次,反复告状!不固守程序,错了也坚持不改,错了就改是正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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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每个法官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利用审判权进行权利交易,随意虚假判决书充当违法违纪的保护伞,就是刑事犯罪,再审纠正原判决,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呼吁手握法官为了钱和权故意虚假判决书,千万不要听造假者指挥,别有用心的劝你用不着上诉和再审要求撤销,走信访程序解决问题等等欺骗你的话完全是阴谋诡计,就是为了拖时间,根本不解决,企图达到虚假判决者不受法律的制裁,结果以生效判决为借口即害法又害当事人,但只要当事人手握足够推翻虚假判决的证据,无乱时间多长,坚持申诉终将正义法官大于腐败法官,要脸法官多余不要脸法官,只要是虚假判决终将会被法律公平正义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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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

除非经由再审程序推翻生效判决,并认定原审判决不公,否则生效判决就是一个公正的判决。

所以,所谓的不公判决,本身就是伪命题,在没有法律纠正的情况下,这只能算作个人感受,而不是一个法律事实。

前面说的不太像人话,翻译一下就是:生效判决就是公正判决,除非经法律程序,由有权机关认定它不公正。

基于以上的前提,要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有一个非常得严格的程序,再审程序。

  • 申请再审的对象:已生效的判决或是裁定
  • 申请再审的诉讼时效:民事,文书生效后6个月;刑事,刑罚执行后2年。

例外:

1、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刑事案件中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3、出现了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的。

以上2、3点一般不受时效的限制,但是需在知道或是应该知道的6个月内提起。

  • 申请再审的理由有:1、审判程序违法;2、事实认定错误;3、审理阶段,相关人员有违法行为;4、出现了新情况,新证据;5、其他情形。
  • 申请再审的途径:1、向法院申请,提交再审申请书;2、向检察院申请,提交抗诉申请书。
  • 再审的启动:1、法院在审查再审申请后,认为符合再审的条件,自动启动再审;2、法院审查检察院的抗诉书,认为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启动再审程序。
  • 再审注意的事项:1、时效;2、证据是胜诉关键;3、若再审判决认定原审判决错误,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至于你说的法律条文的增补问题,法律上有一个很重要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就是新修订的法律只对其生效后的案件有效,不能改变之前依照旧法作出的判决结果。

我是@有职业操守的小太阳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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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公的判决必须得到纠正,这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很多年来对群众的申诉控告案件被长期拖着,得不到及时再审和纠错,申诉无审理时限的问题,极需得到彻底解决。张玉环的冤案申诉了26年,还有很多冤假错案被长期拖着不审不纠。中央政法委应该实实在在地推进冤假错案的甄别和纠正,最好的办法是启用人工智能,法官对申诉控告间进行评查甄别, 而避免错案的责任人们故意压案不办。对发现的冤假错案及时提级或异地审理,审判公开。该纠错的坚决纠错,对制造冤假错案的责任人及时追究责任。这样就能真正形成司法工作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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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往的判决,如果真的是错误判决,应该按照中央政法委的文件精神,应该纠正的必须要纠正。如果判决确有瑕疵的,政法机关要主动向案件当事人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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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重审,不能再重审的检察院应当抗诉,不能因什么原因而放过一个法理据明显有问题,而且明显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问题案子\"!检察院要挺起胸来说\"不\"!让某些缺乏监督的\"三支笔\"写出来的枉裁胡判这次过不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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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明白人,这个社会被你看得清清楚楚,但是现实就是这样的,冤假错案无处不在,底层百姓又有什么办法呢,三年五年,十年八年也讨不回公道,拖得你钱力精力全无了你就会放弃了,所以现在社会上心里窝火的人赿来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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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公判决发现一起,追查一起,必须彻查追责,绝不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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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很愿意说点自己的观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游戏规则不是儿戏,一旦判决,没有上诉就生效。或有上诉,二审、终审均维持原判。你觉得是不公判决,也得依法执行。但是,如果你始终坚信是“不公判决”,你还可以走其它程序,继续申诉。肯定有结果。不过,法律只承认事实,不会因为你申诉频繁和其它原因,轻易改判。

至于按原来的法律条款判决是正确的,现在通过法律程序,修改和增补后,觉得不公的判决怎么办?我以为:也是必须维持原判决,不会改判。打个最简单的例子吧:原来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各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法规,对超生夫妻进行了处罚。现在,国家放开了政策,可以生二胎了。那么,你能说原来的判处不公正、不公平吗?肯定是不行的。因为法律必须讲究“时效性”,即:所有案件判决是否公平和公正,必须还原到原来的社会状态下,依据当时的法规考量,决不能用现在的法律条款,审判当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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