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 > 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亏了能追回损失吗?

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亏了能追回损失吗?

2020-08-21 12:14阅读(87)

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亏了能追回损失吗?:我觉得委托别人理财是最不靠谱的事情,亏了是追不回来损失的。还会反目为仇,现在银行有那么多理财产品,你自己理财多

1

我觉得委托别人理财是最不靠谱的事情,亏了是追不回来损失的。还会反目为仇,

现在银行有那么多理财产品,你自己理财多好啊!下载个银行的app,看哪一种理财产品适合你。想买短期的就买短期的,想买长期的就买长期的。想稳定呢!就买保本型的。想收益高些呢!就买非保本型的。但我不建议你买基金类的,基金类风险大。现在经济又处于低迷状态。

自己掌控自己的资金,是最安全的方法。还可以随时查看一目了然。

千万不要贪图没有保障的高息。时刻要防范馅饼背后就是陷阱。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警惕啊!理财——馅饼背后的陷阱。”就是一个个被骗的例子。

所以选择银行的理财,还是有保障的。

2

委托个人理财,相对来说不是特别靠谱,如果没有发生亏损,肯定能要回来;如果发生了亏损,亏损部分已经发生,很难要回来。

1、委托个人理财,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只有口头协议,如果发生亏损,那么根据口头协议,各自约束对方;如果双方都不认,或者有一方诚信不好,不认可口头协议,这个就比较难,因为是口头协议,难以举证。

2、如果双方签署了委托理财协议,发生了纠纷,就按照签署的协议的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条款办事,如果受托方,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拒不履行合同,可以通过法律起诉保护自己的权利。

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保本,亏了的部分无法追回;如果合同条款明确了受托方需要保本,则可以追回来。

4、如果只有口头协议,这个就要举证,自己有录音或者有证人,亏的部分也有可能追回来。

个人代客理财,相对来说容易发生纠纷,在委托理财之前,就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好好保护自己。

3

朋友们好,这个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在现实中也并不少见,能不能追回会有不同的结果。

首先,来分析,委托个人理财靠谱吗:

1,委托理财靠不靠谱,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受托人(不仅指个人,目前主要是指基金,或者银行等的集合理财等等)的历史信誉,业绩,专业水准,道德水平,以非常重要的资产和承担风险能力。

2,是否合法合规。投资理财,需要有一定的资质。

小结:结合我们的实践情况来看,

委托个人理财不太靠谱。

其次,能不能追回,和理财的具体性质和方式有关:

1,免费托付形式的理财:这主要是指,个人自愿,托他人理财,他人并没有收费。这种情况下相当于默认风险自担。出现损失想要追回很难。

2,分成性质的委托理财:这种理财,

通常是指双方按照约定,对收益和亏损,按比例或出资进行承担。出现损失能否收回需要看具体的协议。

3,出借形式的委托理财固定收益:这类似于借款,明确约定了,相应的收益,费用,分配比例等等。这种能否收回很难说,因为本身不一定合法。毕竟投资理财是浮动收益风险自担。

4,纯借款性质: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年息率在36%以内,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小结:委托别人理财亏了,能不能收回,还需要看具体的委托形式,协议等。

综上所述:

委托给个人理财很难评估,而且存在是否具有理财资质,是否有赔偿能力等问题,总体上不太靠谱。

而委托给个人理财,一旦亏损能否追回与具体的理财协议和委托方式有很大的关系。而且还要考虑对方的资产状况,偿还能力。

友情提示:其实,银行,基金,

证券等,很多集合理财,也属于委托性质。这些更容易评估,更正规。而且实力雄厚拥有多方面的优势,更靠谱。

4

现在你到银行买理财都不承诺保本的,所以你委托别人理财那是相当不靠谱,要记着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别人给你承诺的收益越高,你以后拿不回本金的机率也就越高。


如果无法承受亏本,还是老老实实的买货币基金,或存定期比较稳妥。

5

“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许多人常常挂在嘴边,但到操作层面,却往往忽视了投资的风险。为了让手中的闲钱升值,不少市民委托“理财高手”帮自己炒股、炒黄金期货。可是投资市场风云变幻,不少人非但没获得期望中的收益,反而赔了本金。为此不少亲人、朋友反目成仇,因委托理财而引发的民事案件也随之增多。

法律界人士提醒,投资者委托理财时一定要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的约定就是解决纠纷的唯一依据。同时必须谨记,任何投资都有风险。

典型案例

案例1 帮朋友炒股亏本法院判决赔偿损失8万

2009年9月23日,张亮拿着存有12万元的银行卡找到黎平,两人一起到证券公司办理了购股手续。当天下午,张亮和黎平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合作炒股,由张亮出资12万元,为期半年。给黎平30%利润,如果赔了本金,由黎平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起止时间: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签订协议后,张亮没再插手购股事宜,买卖股票均由黎平独自操作。

2010年3月,张亮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12万元变成了4万余元,而此时的黎平却躲着找不见人。看着自己的8万元钱打了水漂,张亮将黎平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黎平赔偿他的本金8万元和利息。

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委托合同应依约履行。依据协议,黎平应对张亮在协议履行期间内的本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黎平赔偿张亮8万元。

案例2 委托表妹炒黄金法院认定口头协议有效

2010年2月,黄女士委托其表妹邹某替自己炒金。在随后的1个月里,黄女士前后分两次从银行给邹某打款35万元。2010年9月,黄女士得知自己的钱大部分亏损,余额已所剩无几。黄女士后悔不已,将邹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本金。

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双方之间形成口头合同。参照《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黄女士主张邹某返还35万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宣判后,邹某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尚在二审阶段。

案例3 理财亏损60万法院裁决保底条款无效

2010年5月,上海商人严某与生意伙伴范某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约定严某全权委托范某炒股,范某可以用严某托管的100万元自主选股,买卖股票,炒股收益按6∶4的比例分成,如发生亏损,则由范补足委托金额,合同期为一年。当年8月,二人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范某承认其操作失误,造成严某的资金缩水,并表示今后经有效操盘,负责恢复严某的委托金额等。截至2012年3月底,二人经结算发现共亏损60万余元。后严某诉至法院请求按协议约定赔偿其亏损资金。上海宝山区法院审理后,将协议中“委托方资金发生亏损由受托方将亏损金额补足到原委托金额”的约定认定为保底条款无效,最终作出亏损部分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的终审裁判。

宝明号风险控制中心经理提醒投资者:

随着人们对委托理财需求的日趋旺盛,各个理财机构和相关人员为抢夺市场、招揽客户,大都争先恐后地推出含有保底条款性质的理财产品。但是,关于委托理财关系仅仅在我国民法和合同法中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专门的特殊的规则,也就是说,个人之间委托理财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因此,在此要提醒大家,委托理财时,切不可轻信那些保证“无风险”的承诺。无论合同双方是个人还是机构,都应在合同订立之前充分认识到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委托他人炒股时,当事双方之间便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作为委托人,有权利了解执行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比如买进和卖出股票的时间、种类、数量,账面股票余额和现金余额等基本信息。如果受委托人不告诉委托人具体情况,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防范委托炒股风险可事先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双方出现纠纷后往往对委托人不利。




6

我觉得这个不靠谱。理财谁也不能保证你一定盈利的。更不要说有很高的收益。如果有人跟你这么说,收益多么多么高,你就应该警惕。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7

委托别人理财,亏了想追回缺失,赚了给对方收益吗?

理财账户的资金和密码,只能做理财,无法提现。

赚了的钱,可以提到银行卡里,银行卡受委托人无法管理,如果赚钱,不给受委托人,受委托人能追加收益吗?

8

听律师朋友讲的真实案例:

近年来,由于社会闲散资金多,人们将手中的闲钱用于委托他人理财的情形很常见,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中,往往会约定保底条款,那么在发生本金出现亏损时,投资人可否要求受托人赔偿亏损的本金?要求赔偿亏损的依据是否为双方约定的保底条款?

本文以个人之间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为例就该问题进行探讨。

案情: 张三手中有些闲钱,但又觉得银行存款利率太低,后其了解到将资金委托给李四理财的话,则收益远远高于存在银行的利息,故张三与李四签订了《全权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张三出资25万元,用于委托李四进行投资理财;理财账户以张三的名义开通,张三需提供理财账户及密码给李四进行操作理财,李四自主操作理财账户,张三不得做任何干涉;张三的理财账户绑定其银行账户,理财账户内的收支均需通过张三的该银行账户进行;李四每月支付给张三投资本金1.5%的固定收益,除此之外的盈利均归李四所有;如出现亏损,由李四负责保本,将亏损部分补偿给张三;协议期限为1年。

协议签订后,张三通过转账方式将25万元支付到其名下的理财账户,由李四操作该账户进行理财。李四每月按时按张三投资本金25万的1.5%即3750元支付固定收益给张三;如有超出该固定收益的盈利,则由李四操作转至张三银行账户(绑定),再由张三按约定支付给李四,半年下来,张三支付超出固定收益的盈利给李四约15万。但随后,理财出现亏损,由李四支付累计6万元至张三的理财账户用于填补该亏损,几个月后,李四以账户亏损为由开始不支付每月的固定收益3750元给张三。协议期满后,李四称理财账户内的资金已全部亏损完毕,双方经过协商后签订《借条》,约定《全权委托理财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调整为《借条》,借款金额为25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张三多次向李四催讨却无果,遂以民间借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归还25万元及利息。

争议焦点:

1、《全权委托理财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2、张三能否要求李四归还25万元及利息?

李四应诉并在庭审中主张:

上方不存在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存在全权委托理财关系。在投资理财的款项亏损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调整原来的权利义务从而产生《借条》,而《借条》产生的基础是《委托理财协议》中的保底条款,该保底条款虽为双方意思自治,但有违背公平原则,保底条款为《委托理财协议》的核心条款,故保底条款无效导致《委托理财协议》无效。《借条》产生的基础为无效的《委托理财协议》,故《借条》也应认定无效。故本案应按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处理,即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对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双方各自的责任。本案中,应当按照投资理财风险共同承担的原则,李四已向张三支付的6万元及每月的固定收益已经弥补了张三的损失,故李四无需再承担本金及利息的支付义务。

张三认为:

双方签订的《全权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张三仅每月收取固定收益,其他盈利均归李四享有,且理财本金有亏损则由李四承担,张三也无需支付委托理财的手续费给李四,且李四取得了对理财资金的自主支配权,故该《全权委托理财协议》不符合委托合同关于委托人承担交易风险的基本特征,结合司法实践判例,该协议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之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将《全权委托理财协议》变更为《借条》,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本案《全权委托理财协议》的性质决定了本案不应适用关于保底条款无效及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双方行为的实质为:张三借款给李四用于理财,李四每月支付固定利息给张三,李四自行承担理财的盈亏。故李四应当返还本金25万元及相应利息给张三。

案件分析:

根据《全权委托理财协议》的内容,可认定该协议不符合委托合同关系的基本特征,而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之情形,且双方也签订《借条》,故李四应当承担返还25万元本金及利息的义务。

法院裁定: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认定《全权委托理财协议》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之情形,判决李四向张三归还25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

律师说法:

本案例讨论的是以个人之间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而产生的纠纷。而大部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涉及的主体多而复杂,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导致审判实践普遍面临诸多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如委托理财合同的定性、委托理财合同效力和保底条款效力的认定、合同无效后责任的承担、监管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委托理财账户内资产的权属认定以及证券经纪账户质押的性质及效力等。对于上述问题,无论是理论界抑或是实务界皆存在较大争论。最高人民法院虽于2001年正式立项起草关于委托理财法律适用问题的司法解释,但因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重大问题存在分歧,且有关部门亦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故该司法解释稿尚处于继续论证阶段。

故理财有风险,人们在通过各种理财方法让财产保值升值的同时,也应该注意防范风险。

9

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损失了能否追回损失?

首先明确一下什么是个人理财。个人理财是指根据个人生涯规划,财务情况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等建立制定合理的个人财务规划,目标以及实现的过程。

根据这个定义,你就知道包括投资自己在内的日常消费,教育期望,风险保障等等都是个人理财的一部分。

我想你说的委托别人理财应该指的是扣除日常合理消费支出,达到教育期望以及风险保证完备的前提下的闲余资金,以增值为目的委托给别人打理。

那么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亏了能追回损失吗?

首先说市面上正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在认购的时候都会有明确的风险揭示。现在大多会有录音录像。但你如果把这些条款理解为保障你的权益,那么我想真的出了问题的时候,你会哭得很惨。因为任何理财产品现在都是不保本的,风险揭示很多条,但绕来绕去无非一句话就是亏损了,风险需要你自己来承担。所以正规的理财,赚了钱你享受相应的收益,亏了也是要你自己承受损失,你是追不回损失的。

其次说一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多以委托炒股,投资期货等各类方式表现。

双方书面或者口头约定保底条款,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般不予认可

因为保底条款违反了民法上对于“委托”的定义,超过了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在具体的判例中,大多会根据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共担,权责相对等基本原则,衡量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作出判决。

简单的说就是各打50大板,一般是如果你的损失是100万的话,对方会赔偿你50万,但也有对方不赔偿和全赔的案例,但相对较少,不具有代表性。

但就算判你全赔,如果对方没有能力偿还或者你找不到他的可执行财产,追回损失也变得遥遥无期。

所以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无法保证你的权益,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委托给别人理财。

如果对方承诺保底,你也决定把闲余资金交给对方打理,合同应该怎么写,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利益?

鉴于理财“保底”合同法院不予认可,所以你不能签订理财合同,而是签订有实物抵押的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利息,利息可以写高,比如100%,当然出了问题,法院只支持最高36%。

具体操作就是你们双方携带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明,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

简单一句话就是,他理财能力很强,他又承诺保本保收益,那好,你不需要他理财,但是你可以把钱借给他,但需要他进行实物抵押。

如果他真的有保本保收益的能力,实物抵押对他并没有什么危害,从而你们实现双赢;如果他没有保本保收益的能力,你也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利益。

好,这就是我对你问题的回答。你找遍全网都找不到的最实在靠谱答案,评论区留言点赞加关注。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0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p-0000/47960146fd2b4eddadff881b9a71e147\

10

委托别人理财不靠谱,说实在的,委托别人理财,正规的操作是需要书面授权的,有了委托人的书面授权书,才能帮別人理财,其次理财又是有风险的,一个不好,有可能亏损,最后一点,委托别人理财,缺监管,资金运作不透明,资金安全令人耽忧。

题主说理财亏了能追回损失来吗?????,你想怎么追回损失呢?去告别人吗?还是要求买了理财的退钱呢?我告诉你,若与别人签属了授权协议,且是正常的理财亏损,钱是追不回来的,买了理财的钱退回来,抱歉,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