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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

2020-08-19 20:34阅读(83)

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曾春亮年仅44岁,正值壮年,却先后两次因盗窃犯罪判刑入狱,坐牢十数年。第二次入狱因表现积极,减刑七月,于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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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年仅44岁,正值壮年,却先后两次因盗窃犯罪判刑入狱,坐牢十数年。第二次入狱因表现积极,减刑七月,于2020年5月12日释放回乡。谁以不会想到,曾春亮回乡88天后,不但重操旧业,入室盗窃,而且变本加厉,报复杀人,犯下五天杀死三人重伤一人的惊天大案,最终把自己第三次送进监狱,也必将走入坟墓。

抚案沉思,唏嘘感慨之余,个人有如下几点思考。

一:监狱要真正把犯罪分子教育好,不能太粗放管理,尤其是对二进宫及以上的犯罪分子,要慎用减刑。

有人曾经把监狱比作网络,不小心点进去了,结果是什么都学会了出来。虽有点调侃,却也有几分真实。有的犯罪分子,关过牢房里后,不是真心改造,洗心革面。而是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外,背地里你教我学,交流犯罪勾当与经验,把本来不会的也学到了手。坐牢倒坐出功夫技艺来。所以监狱方面如何样管理好犯罪分子,教育他们真正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在思想彻底转变,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和改进的重要课题。

二:社会及社区、乡镇、村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心,教育,帮助、监督、管理,让他们真正活得像个人样。

首先,人们要摒弃前嫌,不鄙视嫌弃他们,让他们有回家的感觉。管辖单位要先与其谈话交心,询问他们的打算,有什么具体困难、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供力所力及的帮助。让他们找到合适工作,至上过上有住有吃的温饱生活。同时,最好能指定亲属或党员干部做他们的帮教监督人员,时刻掌握其动态和去向,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做工作,防患于未然。放任自流,绝对不是办法,弊大于利。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释放人员的心理辅导、法治灌输、技能培训,使他们适应社会,融入人群,安居乐业。

建议有关部门要建立释放人员档案,释放之后要把他们喊过来,先进行心理辅导,发放重点法律书籍给他们认真看仔细读,做到知法懂法,晓得什么事干不得,会产生什么后果,会受到什么惩罚。只有心中有一杆法律的秤,才会还迷失方向,胡作非为。

四:对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法律要对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从重从严打击,顶格处理。凡是二进宫或多进宫的犯罪分子,要判处无期徒刑,或采取更严厉的惩处。决不能让他们把监狱当成电影院,随意进进去去。要杀鸡震慑群猴。决不能进去一次,出来又是原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法律的悲哀。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喜勿喷。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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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被抓了,可在抓捕现场,他却露出了胜利者的微笑,如此藐视生命,如果还没被抓住的话,不禁让人后背拔凉。

曾春亮的案件,给我们社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启发?

不要赌博

曾春亮的一生就是毁在赌博上,据他哥哥说,之前有过一份好好的工作,后来因为迷上赌博,输了一大笔钱,小偷小摸来钱快,为了尽快还上钱,偷的金额越来越大,两次被抓后,共关了十几年。

今年刑满释放回来,一不想工作,二与社会脱轨,三想开采石厂,处处碰碰壁。又开始重操旧业,赌博和小偷一样都戒不了。

做好防盗

曾春亮为什么老是惦记康家?一是因为他们家别墅建造的很好,二是看康某经常戴个七八万的金项链在外面溜达,太过于招摇,三是他们家后院围墙有一个缺口,专门通往后面种菜的地方,方便了曾春亮的进出。

不和犯罪嫌疑人硬拼

康家人在家发现曾春亮的时候,第一的想法是把他抓住送往警察局,他可不是普通的小偷,拿着螺丝刀顶住康母的脖子,离开时留下狠话,不准报警,否则杀全家,看到这些,康家人应该保持警惕,这样的人绝非普通的小偷。

到后来看,康某还要求曾春亮当面的赔礼道歉,要求他去公安局自首,曾春亮这样的歹徒,再让他去自首,简直不可能的。

警方对惯犯,再报警要引起重视

康家人连续向警方报了三次警,警方在得知曾春亮坐了过十几年牢狱,应该引起足够重视,这也是警方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考虑的一个东西。

杀人偿命,逃不掉的

曾春亮连杀三人,罪大恶极,人在做天在看,就算躲到天涯海角,小偷的本领再高,也躲不过警察的抓捕,最终还是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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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犯人之前的牢狱教育,犯人出狱后的工作安排,犯人出狱后所遭社会歧视的看法,警方对报案的重视态度。

犯人劳改之时的教育

在大批量犯人劳改时,有没有正确的思想教育,和人生的正确引导。

犯人出狱后的工作安排

基本上现在社会,只要是之前做过牢,进过警察局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歧视。为什么不设立一个专门贡犯人工作的单位,这样他们就不会年龄失业,而从此又走上犯罪的道路。

社会歧视

在好多人眼中,都有对坐牢人的歧视与不满,不愿意和他们交流。其中包含了厌恶和恐惧,这是什么造成的,值得我们每个人思考。

警方对报案的重视态度。

从资料中可以得出,康家在被杀害前,康某一家就三番五次的报警,并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而警方还一直在抓捕最犯。直到造成康家两死一伤才全力抓捕曾春亮,最后曾春亮又杀一人,警方才全力重视此案。将之前的赏金从5万提升到了30万,警务人员增加到了4000多人,如果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执行力度或许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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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

1、街道、社区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工作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尤其是像曾春亮这类长期在监狱度过、与社会联系不紧密、甚至脱节的人员,刑满释放后要定期见面,给予适当的帮扶工作。

2、全民素质有待提升,国民素质提高了,各类刑事犯罪会降低,修一所学校的意义远远大于修建10所监狱的意义。由于历史原因,曾春亮没有文化,没有技术,社会生存能力有限。正因为如此,缺乏羞耻感,长期过着偷鸡摸狗、鸡鸣狗盗的生活。

3、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为需要的人提供必要的、必须的帮助,避免误入歧途。曾春亮出狱后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又偏好赌博,偷盗成为他唯一的手段。假如有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当一个人走投无路的时候至少还有一个依靠,减少铤而走险的概率。

4、完善村落治理、群防群治、强化农村安全管理。我国农村分散、人员不集中,人口密度小,在各类资源,比如医疗、教育、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无法落实。部分乡镇分布区域广,人口多,警力严重不足较为突出。同时,教育、医疗资源捉襟见肘严重影响农村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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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

社会思考一:

遇到歹徒入室盗窃,歹徒威胁报警杀全家,引发人们深思到底该不该报警呢?

这个问题我想大部分人都很容易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有的人在受到歹徒威胁的时候,会忍气吞声,因为怕真的对家人产生伤害,有的人就会有选择报警,在这个案子中,康女士一家就是在威胁以后选择了报警,就被歹徒报复杀人了。

但我觉得这只是个例,邪不压正永远都是对的,如果家人受到威胁不报警,社会只会越来越乱,不法分子就会肆无忌惮,那样将会更多是的受伤害,不要害怕,所以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必须报警。

社会思考二:

曾春亮的心理畸形是不是需要重视?

曾春亮这一生也是挺酷的,在案发之前坐过两次十几年的牢房,这才几个月就发生了更加严重的事情,对于曾春亮这种经历的人,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曾春亮在社会上因为自己坐牢,估计内心也是自卑的,因为好多人并不待见坐过牢房的人,不自觉的排斥,长时间他们自己也会心理畸形的,这个需要社会都需要一些宽容,而不是指责,瞧不起,时间长了可能就会想到各种自认为的不公,导致心理畸形,需要重视。

社会思考三:

遇到歹徒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好多人都在想,遇到歹徒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有人说和歹徒针锋相对,有人说顺着歹徒的意思做,但是我觉得也要分情况,但是最主要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有人在遇到歹徒的时候舍命不舍财,这是不对的,命只有一次,财可以再赚,遇到曾春亮这样的歹徒,第一次可以舍财,第二次来报复那就只能拼命了。

总结:

江西杀人犯曾春亮事件让我们更多的思考,在社会上遇到歹徒怎么办,他为什么要这样,什么导致他杀三人感觉还没后悔的样子,诸多问题需要我们来思考,作为社会一份子的我们,应该遵纪守法,遇到不法侵害也要及时报警,对于曾春亮这种因报警打击报复的人,必须严惩不贷,死刑,立即执行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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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减刑,对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让他能融入社会的条件。对于惯犯不能放了就完了,社区应及时与监狱做好交接棒,千万不要掉棒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后果还有第二个、乃至第三个曾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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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杀死3人重伤1人确实值得全社会反思为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天1方 觉得必须得注意以下方面:

1.非法闯入别人的住宅必须拘留,直到闯入者真正认错才能放出来。

曾春亮在康家睡觉被发现警察就应该把他拘留起来,不管是不是已经达到立案的标准,我想这一点应该写在法律条文里面,这样警察如果不管就是渎职应该受到处分。

抓起来之后重在教育而不是惩罚,让他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错了,以后不会再犯了,这才算是达到了拘留的目的。如果只是把他抓起来关几天,那有可能非法闯入者又把错误归罪于报案者,而不去认识自己的错误,那还是有可能发生报复性的案件。

监狱要重视教育罪犯。

监狱的功能不只是关押犯人,惩罚他们,还要把这些犯人教育好。有些犯人非但没有在监狱里学好,还和别的犯人交流犯罪经验,试想这样的犯人出来岂不变得更危险了?

正如前面说的一定要让犯人认识到自己错在哪了,这才是关键。犯人只要不是死刑,他们早晚可以出狱,所以对于犯人的教育至关重要。

家属要多关心犯人。

曾春亮没了父母,兄弟姐妹们各过各的,也没有人关心他。曾春亮出狱后,他姐姐只是在路上遇到过他。你们这些做兄弟姐妹的难道不应该去接他出狱吗?至少也应该去看看出狱的他吧?

如果曾春亮的兄弟姐妹们能多关心一下他,多询问一下他的近况说不定悲剧就不会发生。实际上曾春亮给别人说过他去过康家,别人以为他是吹牛……

社会应该多给予帮助和心理疏导。

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定时走访,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尽量满足他们的诉求,即便不能满足也要体谅他们的关切。

最好能给提供免费的心理疏导服务,让他们定时去看心理医生,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并加以正确引导。

个人尽量不要歧视有前科的人,并与人为善。

不歧视有前科的人确实很难做到,但一定要记住与人为善。有些人会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杀人,他们可能就是听了一句不中听的话就对被害人下死手。所以我们在与坏人做斗争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尽量不要惹恼他们。

结语

曾春亮案确实值得我们全社会思考,只有我们都把该做的事都做好了,像这种案件的发生率应该就会降下来。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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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告一段落,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呢?

我觉得从这个案件的发生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去深思的地方:

第一个问题家庭教育,曾春亮之所以会走到犯罪的道路,主要原因是他的懒惰,好吃懒做,又有没有什么生活技能,没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又不肯吃苦耐劳,所以才走上偷窃这条道路。究其原因,是从小的家庭教育不好,既没有好好读书,又没有学到必要的劳动技能,品行又不好,没有正确的三观。曾春亮有两次盗窃入狱的经历,在监狱里没能接受到好好的改造,而是学到了反侦察能力,不但没有学好,还学得更坏。所以家庭教育很重要,教育应该从小抓起,从小教育好孩子的行为习惯,包括对人要有礼貌,要有感恩之心,有好的劳动习惯,要经常帮家里人干一些家务活,以及好的学习习惯。现在好多家长只注重孩子的学习培养,这个是很不正确的。

第二个问题是成年人的性格问题,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整个案件都体现得淋漓尽致,曾春亮虽然两次盗窃入狱,共判了十多年牢,监狱的强度改造都没能把他改造好,出狱之后他照样进行犯罪。所以身边有这样的人,最好处理是远离,别企图能改变这样的人,不要和这样的人成为朋友,更不要想和这样的人结婚,这都是一个炸弹。有人找结婚对象的时候,看人长的还好,经济也不错,性格和品行不太好觉得可以改造,这种想法其实是很有害的。

第三个问题,时时刻刻都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在整个案件中,如果康家母子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也不会导致命案的发生。像曾春亮这样凶残的人,他们又是同村,知根知底,如果有一点安全意识的话,肯定是不会报案的,财产损失就损失了,息事宁人就好。而且报案之后有感到生命威胁的时候,其实应该赶快搬离,而不是一共报了三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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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拒绝黄昏 认为,曾春亮引发的命案很值得我们深思,头条应该发起大讨论,让广大的网友参与进来。

一、家庭教育的缺失。曾春亮几乎没有进过学堂,因此家庭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但他从小就没人教没人管,成了野孩子。

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很小的时候就外出打工,惹到了一些恶习,加上他好逸恶劳,总想不劳而获,开始了盗窃,被判了刑。

三、在监狱的十多年,狱警是怎么教育和挽救他的,@英雄拒绝黄昏 就不敢妄加评论了。但他们有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呢?有关部门查查便知了。

四、曾春亮7月22日潜入康家偷窃被发现逃脱,留下话报警就杀了康某全家。7月24日康某发现了曾春亮的作案工具再一次报警,并告诉警方这是一个极极凶残的家伙,在这里警察有没有渎职,@英雄拒绝黄昏 不得而知。

五、8月8日,曾春亮再次潜入康家并残忍的杀害了两位老人;8月13日在不远处又杀害一位驻村干部。这5天时间里,凶手并没有逃跑,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发现?为什么能安然自得的睡在空调房里?这里有关部门有没有失职?

曾春亮引发的命案,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对于小孩我们该怎么教育?社会应该怎么关心教育?这个话题很沉重但很值得我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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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曾春亮,因为盗窃罪第一次走进监狱,但我相信,这不是他第一次犯罪。

财物型罪犯,大多从小偷小摸开始,一两次尝到甜头后,虚荣心会极度满足,便极少能主动收手,直到多次犯罪后受到重惩。

盗窃、抢劫等财物型犯罪多为青少年所为,曾春亮的犯罪行为可能从青春期就开始,而这与他父母早逝有极大关系。

长大后的曾春亮,深陷于微薄收入与奢侈消费的矛盾中。

在别人诱导之下,好吃懒做的曾春亮,开始参与赌博,反而愈发贫困,最终导致错误的行为方式。

而一旦犯罪,犯罪者改恶从善的意志力会很薄弱。

于是,曾春亮成为惯犯,并具备一定作案经验,慢慢形成了“重物轻人”的心理特征。

于是面对康女士的报警,曾春亮敢于打击报复,加上冲动型人格(他在牢里经常打人,还拿开水烫人),最终走上不归路。

同时,被司法不断打击的过程中,曾春亮对政府机关存在一种敌视心理,这便让曾春敢于向村干部亮刀。

总结来看:

1. 少年曾春亮,父母早逝,没人教他如何爱他人,便没有合作精神;

2. 长大后的曾春亮,不想、也不愿与社会中他人合作,便想通过赌博获得便捷财富,反而越穷,走向犯罪;

3. 劳改后的曾春亮,曾与狱友打架,说明他仍未学会合作精神,劳改不成功。

从小到大,曾春亮不知如何爱他人,在不合作与犯罪中,慢慢形成冲动、意志薄弱的人格倾向,并最终滑向犯罪深渊。

因此,如何学会爱他人,如何学会与他人合作,即如何学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祖宗智慧,是父母,是社会应该反思的事情。


我是@心理咨询师步积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专注青少年及情感心理。关注我,一起聊聊心理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