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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老人被狗咬,狗主人却抱狗潜逃,这事你怎么看?

2020-08-19 09:37阅读(70)

大连一老人被狗咬,狗主人却抱狗潜逃,这事你怎么看?8月17日,据媒体报道,大连一位71岁的王老太推着外孙女从外面回来,突然觉得腿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又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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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根本不是爱狗,这纯粹就是祸害,一个没有担当的人,怎么可以谈爱呢?狗狗咬人你溜之大吉,于情于理都不行,你是狗主人你必须负责,必须包公养伤,不管是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你都是第一责任人。

我们常用爱去包容一切,只要说爱就会得到宽大,得到谅解,但狗狗咬人了你必须负责,你选择偷偷跑了,难道我们还用爱去评价你吗?你这是耍赖,你这是标准的坏人。

大家看看我们所有的爱狗人士,有多少是真爱,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99%都是玩,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这些爱狗人士都是某些地方有缺陷,有的是离婚人士,有的是家庭条件不好,有的智力有问题,有的妻离子散,但真正家庭幸福的爱狗人士很少。

一个正常的人会把爱和狗分享吗?不会的,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就是祸害狗,他自己生活都是问题,怎么可以养狗呢?所以狗跟着他也是受罪。这些人大都对生活失去信心,所以狗只是他的寄托,根本谈不上爱。

狗咬人你选择逃避,只能说明你不配养狗,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你的责任,首先看病,然后对受害者赔偿,这是你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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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狗咬,狗主人却抱狗潜逃,养狗人素质何在?

狗主人明明知道自己的狗咬伤老人了,不仅不勇于承担责任,还抱着咬伤人的狗逃跑,在受害人呼唤狗主人的时候,不用说,狗主人一定是害怕承担责任,心虚的吓得抱着自己的狗跑得越来越快,这种作为,不仅是一种不负责任一种表现,怎么看都像有点畏罪潜逃的感觉,必须用法律的大棒制裁养狗人!

你说说这个养狗人,你出门遛狗的时候,为什么不牵狗绳,难道不知道养狗要文明养狗吗?随地大小便不说,在自己的狗咬人了,还抱着自己的狗跑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狗人士嘛,现在大家也都知道了吧,为什么网上那么多人总是喷那些养狗的!

养狗不是不可以养,爱狗也可以,但是自己养的狗,自己一定要看好,出门儿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牵狗绳,不要让自己的狗随地大小便,即使拉屎了,也要拿个铲子把它铲干净,不要影响周围小区的环境,自己的狗咬成人了,也要勇敢的站出来承担责任,弥补自己的过失,不要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或者一个兔子一样,不是躲起来了就是跑的比谁都快!

这一种养狗人,简直就是养狗人中的败类,养狗人的名声,都是因为这种人给败坏完了,文明养狗,在这种人眼里,已经是一句空谈,这种人,眼里只有自己的狗,再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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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沈阳的一条狗因为与一头驴的纠葛已经引爆一次社会新闻版面了。现在,又有一条狗伤了一位老人,让人吃惊的是,狗主人竟然抱起狗拔腿就跑,甚至是在明知道自家狗已经咬到人之后。这些,都被小区里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了下来。

事情发生在大连的一个小区,一位71岁的奶奶推着外孙女从外面回来,腿突然被一只白色的小狗咬了,甚至都咬出血了。老人大喊一声“站住”,小狗自然不会听了,估计这声站住就是喊给狗主人的,没想到,狗主人非但没有站住,甚至抱起狗快步走远了。

老人在家属的带领下去了医院,打了狂犬疫苗。随后,老人家属去物业调取监控,监控清晰显示,女子穿着一件黑色短袖和短裤,明显是意识到自己狗闯祸了,才匆忙离开的。要不不太可能把一直没栓着的狗,突然包起来快步离开事发现场。

现在,为了寻找这位女士,老人已经报警了。现在,老人家属希望,这名女子能主动站出来,承担错误,赔偿药费是小事,这样“肇事逃逸”真的太令人气愤了。

都住在一个小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这样做真的没有必要,犯了错误就应该主动承担。而且作为养狗的人,最开始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自己家狗咬人了该如何处理的心理准备,因为这对于小狗来说,属于大概率事件。

如果想降低这个概率,那就给小狗拴上绳子啊,既然这样的事情都没想到,那么出事之后,拔腿就跑就更不应该了。

新闻里的老人家是带着小外孙女的,幸亏孩子在车里,如果这时被咬的是小孩子,估计家属就更不淡定了,我想任凭是谁都不能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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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什么奇怪的,爱狗人士就是一群自私的狗邪教分子,天天说有爱心,当狗咬人的新闻出现时,都集体跳水装死不说话了,有爱心为什么不献出来。天天我家狗不咬人,多温顺,为么就是咬你,纯粹胡说八道,狗是畜牲动物,只要是动物就会咬人,咬人了给受害者看病理所当然,跑什么,你的爱心呢,你的爱心让你的朋友吃了?因此看见爱狗人士躲着它们,免受伤害,真受伤害了,没有爱狗人士管你的。还要说明一点,真要被狗咬你了,你可不能对狗怎么样,狗奴会说,咬你给你看病打狗干么。要是打狗棍举起,你就摊上大事了!成都被狗咬伤受害人踢了狗一脚,狗爹狗妈还有另一个狗儿子,把受害人打的住院了,多猖狂。不论白天晚上,看见狗还是躲得远点好。免费被狗咬伤找不到狗主人,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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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城市养狗已经成了公害,造成公共安全缺损。造成小区居民对立,造成老人孩子生命安全无法保障。在这种情况,一边要养,一边要制约,一边率兽食人,一边投药杀狗,再不治理会闹出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对流浪狗一律剿捕没说的,那么对于有主狗怎么处理呢?我认为用经济手段制约之:

第一可以对养狗主一要收重税,每年每条狗收税五万元。

第二要收预防狗咬人保证金十万元,凡狗咬人此钱用于被害人治疗费。

第三是要收养狗主环卫费,主要用于狗狗粪便打扫消毒,每条狗一年交环卫费一万元。

第四要收养狗主每年强制两次检疫费与注射疫苗费,每条狗每年一万元。

第五要收养狗主狗狗市容建设费,因为市政及公园是为公民建设不是为狗狗建设的,比如公园不会任由人放羊放猪放牛,那是不允许的。既然狗主人要占用人类市政工程公园道路资源,那么请交纳市政工程公园建设费,因为纳税人钱只能用于人不能用了狗狗。每年每条狗收二万元。反正养狗主有钱不在乎。

只有提高养狗成本,让一些人知难而退,才可减少城市养狗繁殖量。同意此建议者请点赞,请支持,请转发,请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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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养狗的第一次臭不要脸,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但是,出来混终归要还的,只不过背锅的是狗而以。养狗者不断透支自己在公众眼里的正当性和信誉,终会迎来公众更严苛的报复,于公是各地愈来愈严格的限养禁养政策,于私是愈发普遍的药狗打狗行为。

正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公众忍养狗人士各种非法不文明行为一时,是公众的素质。但是公众没必要忍养狗人士一世。养狗人士越作,未来迎来的报复就越暴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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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是因为狗是畜生不通人性,狗主人携狗逃跑难道也是不通人性吗?

遛狗不拴狗,咬了人第一时间选择带狗跑路,这位狗主人真缺德。

1,既然选择养狗,就要对狗负责,更要对其他人负责。遛狗不拴狗等于狗遛狗,这句骂街式的调侃看起来很粗鄙,其实却很直白地表达了大众对不文明养狗者的谴责。

2,遛狗不拴狗绳已经是有错在先,发现狗咬人之后,第一时间没有选择面对,而是选择了逃避。从这位狗主人的身上,我们似乎找到了异烟肼、木糖醇大法为什么能引起大众点赞转发的原因。

3,只想玩狗,却不想承担狗闯下的祸。这类狗主人不在少数,所以大家才对不文明养狗者恨之入骨。毕竟,被狗咬了可是有概率得狂犬病的,而狂犬病发作又是致命的。这样一想,真的有必要提高养狗的门槛,对于那些自私自利者,道德上有缺陷的人,应该杜绝其养狗。

4,再次呼吁成立中国本土的《恶犬法案》,只有加强对狗咬人的处罚,增加狗主人的法律责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不文明养狗现象。

最后,希望尽快找到这位携狗逃跑的狗主人,让其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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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要打死,其实狗咬人背后还是狗奴在作怪,像这件事,最大的问题在于狗奴,狗该打死狗奴也该打,不是我暴力,而是这样的狗奴不打不足以平民愤。

如果狗拴绳,那么狗咬人,只能说,这只狗的家教不怎么样,上梁不正下梁歪,拴绳的狗咬人,只是狗的问题,不是养狗者问题,而不拴绳的狗咬人,狗和狗奴一个德行,是他们俩的责任,正如有人说的那样,就够不栓绳等于狗遛狗。

正常狗咬人,狗主人是要承担责任的,包括治疗费,疫苗和赔偿,这是最基本的做法,但是这个狗奴的做法是,她跟狗联合做案后,畏罪潜逃,这样一来性质就变了,变成狗奴不如狗了。

这件事最好的做法是两个,第一个是公力救济,报警,第二个是私立救济,那就是把视频上网,掀起一个轰轰烈烈的打狗奴运动,让这个狗奴无处藏身,直到乖乖自首。

照这样的案件,抓住这个狗奴之后,除了该赔偿的医药费赔偿金之外,还要受到治安处罚,罚款和拘留,这样才能给她教训,才能给其他狗奴教训,这样孝顺狗,包庇狗,早晚会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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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狗主人的行为,类似于“畏罪潜逃”、“肇事逃逸”。应该罪加一等。如狗主人不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建议受害者家属除赔偿责任外,追究狗主人的其他责任,人肯定是逃不掉的,这种人,必须加重惩罚。

事发时,这位71岁的王老太正推着外孙女回家,忽然感觉腿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又走几步觉得腿疼才发现被狗咬了。王老太立即喊站住,而女狗主人抱起狗快步逃走。家人陪老太就医处理了伤口。并报警寻找狗主人,对于狗主人的逃走,让受害者家属十分气愤。

监控拍到女子逃走画面

这次,王老太之所以会被咬,又是因为那个女狗主人当时没拴狗绳,让狗肆意游荡、随意咬人。再回想、联系起之前发生过的那么多起狗伤人事件,99%都是因为狗主人在公共场所遛狗时不栓狗绳,没对狗进行约束、管制。即便社会大众、网络、媒体等一再呼吁“遛狗要拴狗绳、戴狗罩”,但仍然有一大部分遛狗者置若罔闻、毫不在意。

而且,在狗伤人后,最起码有50%的狗主人会像这起事件中的女狗主一样,选择躲避、甚至逃跑的方式来逃避责任、拒绝赔偿。

人人都知道,狂犬病对人来说是致命的一种疾病。所以,不把安全遛狗当回事,也就是不把别人的性命当回事。从这个角度来讲,是否可以将一些情节严重的狗咬人事件,列入刑事犯罪案件范畴!即,不仅要让部分态度、行为恶劣的狗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该让其接受必要是刑事惩罚,比如:拘役、甚至判刑等。

正如这起狗咬人事件中的女狗主人,狗伤人后故意抱狗逃走,针对这样的恶劣行为,不仅应该让其赔偿医药费,而且应该对其罚款,并拘留十五天。对于有些人来说,根本不在乎钱,经济赔偿、罚款对他们根本起不到任何惩罚效果,他们也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必须让他们承担经济以外的法律责任,才有可能触动其内心,彻底知错、改错。

如今,狗伤人事件越来越多,呈大幅上升趋势。为了保障老百姓的出行安全,必须怼此问题加以重视。应该细化宠物饲养方面的规定,加大对宠物伤人的惩罚力度,制定《刑法》范围内的惩罚措施。社会弊病的出现,只有靠严苛的法律来医治,有些事情,仅仅靠自觉,的确很难!

最后,奉劝那个女狗主人,最好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一切逃避都是徒劳。法律讲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此话在这起事件中同样适用。一条错路走到黑,最后受害的依然是你自己。

大家觉得应该如何惩罚这个女狗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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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怎么看,这就是爱狗人士人人喊打的原因。每次看到类似新闻,都会让人使出一招‘天下无狗’方才解气。所以,大部分人讨厌爱狗人士是有道理的,狗也是受爱狗人士的连累,才会有打狗队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