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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11时20分许天津市一67岁老人持刀行凶,致两女子1死1伤,

2020-08-16 20:03阅读(146)

8月12日11时20分许天津市一67岁老人持刀行凶,致两女子1死1伤,现场无人敢奋勇制止,你怎么看?:这个问题并不难,有些要问问公检法机关,比如追小偷,小偷在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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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并不难,有些要问问公检法机关,比如追小偷,小偷在逃跑的过程中受伤或死亡,追小偷的要赔偿;你阻止别人行凶,凶手如果受伤,你可能要坐牢,而这里特别是老人行凶,老人如果受伤或死亡,阻止他的人坐牢赔偿是妥妥的,所以换作是我,我也只能远远的看着,没办法阻止,因为代价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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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这种情况,分析后认为也属正常。遇到这种情况没点功夫的,搞不好自己也会被砍伤,若出手后被砍伤了恐怕倒霉的还是自己。这个应该是在场人的心理吧。

一个关键是怕出现另一种意外,一旦把这个老头致残了或咯嘣了,这个责任谁来付是大问题。近几年出现防卫过当的有些被治罪了,有些是因迫于网民和舆论的压力才没有被治罪。

再有到底老头与被砍伤的女子哪方为过错在前,一旦老头是正当防卫属于正义的一方呢,这也是在场人员没法出手制止的一个原因吧。

社会确实需要正义,同时对正义之后出现的问题怎么解决是个大问题。警察被打、公交车司机被打,对这些的处理已经非常明确,而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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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事件确实让人痛心,许多网友谈到,如果真的见义勇为,一旦把老人打伤了,自己可能染上官司,自己的生活可能不知道会啥样了,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让很多人不敢出手,也许行凶的老人正是看到社会上人们的这种心理,所以才如此大胆。

无论什么原因,老人持刀行凶,让人震惊和气愤。据警方通报,老人是无缘无故上街行凶,众人应该群起制止,悲剧也许不会发生的,关键时刻没有带头的,还有这种情况,如在公交车上,有人与犯罪分子搏斗,其它人只是旁观,这也是让人心寒的事,假如有人带头制止,而没有人相应,那么,带头人出现了意外,又是让人心寒的。

由此看来,社会需要营造见义勇为的氛围,需要重奖见义勇为的人,如果见义勇为的人受伤或出现意外,社会应该给予物质待遇,总之,只要是真的见义勇为,就应该给予激励和鼓励,那怕见义勇为出现意外,也应该不能让他们心寒。

以上是我自己的一点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大家关注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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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午11点的20分许,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的交口处,一名67岁的老人因为自身心理失衡,持刀当街行凶,导致两个无辜的女子一死一伤。

从录像中我们可以看到,老人袭击的第一个女子,疑似是仓皇躲避走了一段路后才因伤势太重而倒下。作案老人的目标是随机的,所以当时现场路人估计一开始都是没有留意到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直到女子倒下,大家才反应过来,所以不是看到了没有上前制止老人。

这老人最最恶劣的是,在砍倒了第一个女子后,他还没想着收手。他二次作案成功,是由于大家都放松了警惕,以为他不会再伤人了。没想到,他竟然趁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受伤女子身上,为她叫救护车时,他又迅速的袭击了第二名女子。好在,另外一名女子闪躲得快,只是轻微被划伤了。

而据说,当时该老人作案后还想要逃走,不过被两个年轻人一直跟在他身后,监视着他,这才让附近的警察赶来后,能够顺利的将他抓捕归案

所以说,笔者认为,老人行凶的时候,大家伙是由于没有反应过来和放松了警惕,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并不是像题主所说的,没有人敢于上前制止老人

对此,大家的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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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马拉松跑步群60多岁老头比我39岁的跑步快多了,身体也不错,所以67未必身体不好,还敢拿刀杀人,这种情况你想徒手夺刀制服老头不大可能,必须拿点家伙,杀人者必然穷凶极恶,相互打斗,刀剑无眼,就是你把老头胳膊打骨折了,必然摊上官司,再有就是情况不明,你如果不是第一时间在现场,你不知道之前什么情况,假如老头被人拿刀砍杀,反而自卫夺刀反击,你这时候路过,只看到了当时老头拿刀砍人一幕,拾起路边木棒一根,把老头打伤,打死,你是要付责任的,到时候行凶者的帮凶就是你,所以这种情况还是赶紧报警,打120,可以拿起武器,在远处大喝一声,警察,赶紧放下凶器,吸引他的注意力,争取时间,这种行为是见义勇为,不会被认定为冒充警察的,理性分析只是出于无奈,但这种情况还是有人出手的,不会旁观,这和人的性格有关,以前有过拦惊马的时候,被人说成这人是不是有点虎,心里真的有些承受不了,但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会出手的,就像现在还是有人会扶摔倒的老人,好人还是多,现在生活是多么美好,大家也应该积极乐观,不因为少数个别的事例而影响了自我判断,还是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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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支持见义勇为者无罪,并奖励,肯定有人救,关键怕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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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美德在全民宣传弘扬的时候,再一次面对严肃的质疑。我们这是怎么了?是不再善良,还是不敢善良?

8月12日中午,一名67岁的老人持菜刀行凶,致两年轻女子一死一伤。视频中,当犯罪嫌疑人持刀杀害第一名女子后,很多人看到了,却没有人上前制止。我们可以听到拍视频的女性正在惊恐的打电话报警。而与此同时,老人抽出菜刀再一次砍向一名年轻女子,所幸该女子躲闪及时,只是受伤。

如果说老人砍死第一名女子是大家始料未及,那么砍伤第二名女子,为什么仍旧无人阻止呢?我们来讲几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上个月广东梅州的黄女士路遇老人摔倒,见义勇为出手相扶,结果被老人讹诈,虽然监控视频最后还原真相,警察责令老人道歉,但是黄女士表示很受伤。

第二个故事,也是在8月12日贵阳一名85岁的老人倒地,一名女子见义勇为去搀扶,结果被讹诈,虽然监控还原事实,但是却没有对讹诈者构成实质性的惩罚。

第三个故事,2019年广西桂林,一名小偷在被抓时心脏病发死亡,其小偷家属向屋主索赔81万。目前还没结论。

所以,见义勇为承担的高昂成本让很多有良知的人望而却步。

回到本案,一名67岁的老人,走路都颤颤巍巍,我相信一名普通的男性是完全可以制服的,但是如果老人自身有疾病,如果老人突然摔倒发生不测,这个后果却不是见义勇为的人可以承担的。我们不怕他手中的刀,只是怕他会突然摔倒。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有发令规定了遇重大刑事案件见义勇为造成结果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大家会出手相助。如果法律规定倒地老人被扶,倘若存在讹诈现象,处以巨额罚款,或者承担刑事责任,提高做坏事的成本,我想老人讹诈的事情也会变少。

所以说,综上所述,天津老人当街砍杀路人,无人奋力制止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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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真的是法律在这方面还有欠缺,在特殊事件上该有明确的规定。

就像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无论什么原因,和公交司机动手,大家都不会漠视不管。

但是,看到一个当街持刀行凶的人,大家无法判断这个人是有针对性的砍杀一个人几个人,还是乱砍路人。

而且相对公交车上,大家都有迂回和躲避的空间。

如果有人对持刀人动手,制服持刀人,没有伤到对方还是很好的结果,如果造成持刀人受伤,或者持刀人有心脏病,在这时死亡,再或者在缠斗持刀人时,飞起一脚踢翻他正好他自己的刀刺伤自己,甚至死亡等等。

在制止持刀人行凶的过程中,自己受伤。

这些情况,都是导致路人对这次事件漠视的原因。无论哪种结果,后期都会接受模棱两可法律的制约。

法律应该赋予大众制止暴力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应该维护制止暴力的行为。

法律应该明确奖励制止暴力的行为。

只有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才会扭转这种漠视,在以后的生活中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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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了那句话“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都到这个岁数了,半截身子都要入土的人了,居然还这么凶狠,难道你曾经是这条街的王?还是你为了证明自己宝刀未老?

这就是在公交车需要让座的对象?如果老人真的是这样,那我以后见到老人都得绕道走了。老家伙活到这岁数,难道是觉得没吃过牢饭亏大发了?

至于说路人不敢阻止,一来老家伙看起来也不像好制服的人,如果上前阻止,说不定会造成更多伤亡;二来怕老头趁机碰瓷,毕竟谁也没那个资本来拉架;第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砍的也不是他们,路人看到以后,先拿出手机发个朋友圈,或者拍个视频发抖音,攒点儿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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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根棒就可以解决的事为何就无人敢站出来?事发突然,还没反应过来呢,战斗就结束了。或者是大家低估了67岁老人的战斗力,没想到67岁老人还越战越勇。

真正怕失手弄死老人的还是不多,相信社会还是有正义的。假如遇上我,一个扫堂腿就解决问题了,给点医药费、拘留几天至少可以挽救两条人命!

无论什么时候,中国人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爱憎分明的血性还是不能丢的!

因为一些琐事就持刀杀害无辜路人,这样的人对社会危害极大,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还受害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