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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年轻人不让座,老人打年轻人耳光后自己倒下死亡,这种情况年轻

2020-08-16 19:01阅读(185)

因年轻人不让座,老人打年轻人耳光后自己倒下死亡,这种情况年轻人该不该赔偿责任?:第一、年轻人不让座与老人的死没有关系因为,谁也不能说,这个年轻人没有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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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轻人不让座与老人的死没有关系

因为,谁也不能说,这个年轻人没有让座,老人就因此死了;年轻人让座了,这个老人就不死了。

在法律上,这叫做年轻人的让座与否与老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第二、老人是自己打人后死亡的,是俗话说的不作不死

老人死亡的诱因必是其激动的情绪,而其激动的情绪与年轻人无关,因为年轻人没有刺激他。

坐着那么多人,都没有给他让座,不会都因为没有给他让座而承担责任。

激动了会打人,而打人也会导致人的激动。

打人打的激动了,导致了其死亡,是其个人行为导致的个人死亡。

第三、法律上有责,道德上有亏

法律上有责,说的是这个老人;

道德上有亏,也是说的这个老人。

打人是违法的,违法的是这个老人,如果他不死,就因为他打人,就有理由对其拘留、罚款,在民事上也要给年轻人道歉。

道德上,就没法说了,强盗的心理,却没有强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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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几年前的事情了。公交上一个老年人因那个年轻人没有让座,扇了那个小伙子的耳光,那小伙子也没还手,也没还口,好象小伙子未到目的地提前就下车了,等小伙子下车后,这个老的就倒下了,死在了车上。公交车上有监控摄像头,整个过程小伙子都忍让,被打后第一站下的车。这老头死了关人家小伙子屁事。幸好小伙子既没还手,没有与这老头对骂,选择了忍让,最终避免了这场差点被寃的结局。如果小伙子出手,出口,这就不好说了。最起码会被老头家人扭倒起赔钱,还有可能不是小数目,老头火气那么大,想必他的子女或多或少有点遗传基因,总之麻烦有点大。

其实吧我也是六十好几的人,但我从来不会要年青人给我让座,即使是有年青人自愿的,真心给我让座,我一般不会去坐,实在推辞不过,我首先第一句,谢谢您。我也会主动给那些得病的,残疾人,弱,孕妇,比我年龄还大的让座。更不会倚老卖老。绝不当老了变坏的人,更不是坏人变老。老年人自己得自尊自爱,要别人尊敬你,首先你得尊重别人,让人觉得你是受大家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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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还是要考虑全面点来看,年轻人在老人扇耳光之前是否有其他行为引发心脏病,包括辱骂等行为。

1、如果年轻人不仅不让座,还有辱骂老人等过激行为,导致老人死亡,那么年轻人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但是如果年轻人仅仅是不让座而已,但并没有其他过激的举动,那么这时候年轻人一般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可以参考下2017年的“电梯劝烟吸烟者引发吸烟者突发心脏病死亡”的案子。

2017年5月2日,郑州市某小区,医生杨某在电梯里遇见了正在抽烟的段某(69岁),出于善意,他劝阻段某不要在电梯里吸烟。之后,二人为此争辩5分钟之久,期间杨某也并没有过激言语表示。随后,物业工作人员介入后,杨某离开了现场,段某也被请到物业办公室休息,不久,段某就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之后,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杨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多万,而一审宣判,杨某与老人死亡无必然因果关系,但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某补偿15000元。

死者家属并不认可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

(一)杨某劝阻段某某吸烟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

(二)杨某劝阻段某某吸烟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段某某死亡的结果。

(三)杨某没有侵害段某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判令杨某补偿田女士15000元错误,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一审二审共计1.4万余元诉讼费由田女士承担。


让座是美德,年轻人都应该尽可能给老弱病残孕予以帮助。

但确实不是道德绑架,希望老人不要过于急躁,放宽心态;或许有年轻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让座,但车上还是会有其他人愿意提供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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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大体来说,是很少发生的,我认为是题主故意杜迁的,一个老人上车来,看到小伙不让座,伸手就打人?打了人后,就倒地死了,如果他不打人,就肯定不会死吗,如果是真的,那么,老人打了人后,自己倒地死了,只要小伙没有动手,就不关小伙的事,而且打人的老者也不会让人同情,谁叫他为老不尊呢?,我也不想多说了,说多了有损老人的形象,老少之人,各自珍重。

看了这遍文章后,请看下面的自我评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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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轻人应不应该负担赔偿责任,主要是要看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年轻人是否存在明显过错。

如果这个年轻人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没有和老人发生过任何冲突,仅仅只是没有让座而已,那么,这个年轻人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如果这个年轻人在事件发生过程中,与老人发生过言语冲突,并且使用了带有侮辱性的字眼,导致老人心脏病发或者出现脑溢血等情况,最终造成了老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他就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责任。至于赔偿责任的大小,则要按照实际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如果这个年轻人在事件发生过程中,不仅对老人出现过谩骂行为,甚至还有推搡老人等肢体上的冲突,最终导致老人出现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他就要承担相当大的赔偿责任了。

按照题主的简单描述,第三种情况似乎并不存在,但作为一种假设,我们也可以一并进行讨论。

在这里,我有一点肺腑之言要对老年人讲。现在的年轻人,因为生活压力比较大,每天为了工作疲于奔命,他的身体或者精神不可能随时都保持很好的状态。虽然我们有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但并不是说在公交车或者地铁上,年轻人就必须要给老年人让座,我们任何人都不应该对年轻人的不让座行为进行道德绑架。

在这里,我也要给所有的年轻人提个醒,如果你在公交车或者地铁上遇到身边站有老人,而自己又确实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让座,一定要及时向老人说明情况,相信绝大多数老人都是通情达理的,而绝不可以对老人视而不见,这样很容易被老人和周围的人误解,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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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年轻人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老年人自己作死,关年轻人什么事。年轻人给老年人让座是一种美德,但并不意味着年轻人一定要给老年人让座。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见到老年人,年轻人一律不准坐。如果是有这种规定,哪上车一个老年人,车上的年轻人,都得站着。

还有老年人,还出手去打人,这素质也太差了吧。不要以为是个老人,就倚老卖老。生活中,奇奇怪怪的人真多,我们就不应该彭励老人这种行为。如果年轻人要担责的话,真没地方说理了。难道说,你喝水噎死了,还能怪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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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再无耻点。主张赔偿的人把道德与法治混为一谈了。不让座是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再说了公车上有老幼妇残弱专座,人家不让只因人家出钱了就该享受公车公司的服务,至于遵守美德仍是道德范畴的问题。这后来的就是法律范畴的事,不给你让座就可以打人?这跟不让下车就去拽司机手中方向盘一样恶劣,是以老卖老侵害别人的权利,自已在侵害别人权利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死亡,与人何干,别人侵害他的权利没?显然没有,那为何要人赔偿?打别人侵害别人人身反应赔偿别人才对。别以老卖老,就可以把自已的活动、想法凌架于他人权利之上,老了就有个老人的样,应继续为社会做贡献,而不是出来给社会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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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需要赔偿,打人有理了吗?要找年轻人赔偿这个想法就是邪恶的。

下面我从法律角度分析下

这是一起普通民事侵权案件

普通民事案件承担责任的三大要件

1.行为人存在过错;2.受害人存在损害后果;3.行为人的过错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个案子里老人死了,肯定是存在损害后果。

现在的问题是年轻人有没有过错,过错与老人都死亡之间是不是存在因果关系。

我们来分析下

年轻人有没有过错呢

这个案子里,年轻人的行为只有一个,不让座。

那么要看年轻人坐的座位究竟是普通座位还是老弱病残孕专座。

如果是普通座位,年轻人让座是道德高尚,不让座也没有任何错。

如果是老弱病残孕专座, 那确实存在一定的过错。

年轻人的过错与老人的死亡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老人死亡的原因是什么呢?

肯定是自身疾病的后果,要么脑梗,要么心梗,肯定不是别人打死的。

那年轻人不让座能导致老人死亡吗?

不能。

老人自身疾病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突然发作。

那情绪激动的原因是什么?是年轻人不让座还是他自己打别人年轻人一耳光导致的呢?肯定是自身心胸狭窄所致,而不是年轻人不让座直接所致。

有些人说了,如果年轻人让座了不是就没事了?因为年轻人不让座才导致老人情绪激动,所以年轻人不让座与老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这种说法肯定是错误的。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是不同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具有主观性,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包含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之中,但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不都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比如说,张三与李四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李四受伤就医,错过航班,无法洽谈之后的生意,损失几个亿。

张三的行为与李四的受伤、损失几个亿都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但张三与李四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都可以预测到可能大概率会造成人员受伤,所以张三的行为与李四的受伤之间也成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一般无法预测到张三与李四发生交通事故,会导致李四损失几个亿,那张三的行为与李四损失几个亿之间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这个案子里,有人可以预测到不让座就可能导致老人死亡吗?

没有人可以预测到。

所以年轻人不让座与老人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老人死亡是自身心胸狭窄,身体素质差的结果,与年轻人无关,年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反而是他打年轻人耳光有过错,如果不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您的点赞、评论、关注都是我继续答题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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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轻人无不正当言行不让座而造成老人死亡无责。

如老人看到年轻人坐着座位不让而来气打了年轻人后倒下死亡这纯属自找得不幸和归宿。

民间有句俗话;“不作不会死”,

在我们老年人之中确实有个别老年人太不象话,倚老卖老、老子天下第一、老子过去是功臣、老人看不惯年轻人、看不惯天下所有人和事……。

老年人确实要面对现实、珍视生活、快乐过好每一天。过去的已全部过去了,现在是倒计时,你的智慧、你的脑子、你的体力逐渐在走下坡路、你不服老是不现实的,应该时时处处大度一点、宽度一点、糊涂一点,再也不能斤斤计较,鱼死网破,弄不好就会一呜呜呼再也起不来。

我也是老年人,乘公交车或地铁时尽量不要站在年轻人的座位旁以免引起误会,身体好时就站站,身体欠佳时带着微笑和歉意;“小伙子、小姑娘,能不能让亇座给我,我站不住了……“。这种事尽量少来,人家让座是客气不要当福气,不要当作明份帐。

年轻人也喜欢和颜悦色得老年人,当然不喜欢那些凶巴巴得不讲理的老年人。什么事均需有商有量、你讲理别人也会讲理、你不讲理就会遇到比你更不讲理的人而造成不测,老年人这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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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赔偿,年轻人本来就是挨打的一方。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但是现在就是赤裸裸的道德绑架。老年人打年轻人,可以知道老年人并不是个善良的人,而是倚老卖老火气大的老年人。老年人本就忌燥、忌生气,这是自己把自己气死的,和年轻人没有关系。我相信如果老年人把自己身体不舒服,和年轻表达清楚,年轻人应该是会让座。而不是道德绑架,趾高气扬的就是该让年轻人让座。如果是我,我也不会让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