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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车猪肉翻车你会去抢吗?

2020-08-14 19:05阅读(95)

假如一车猪肉翻车你会去抢吗?:这个吧,有一个核心定义,不管是猪肉,是成捆的钱,还是什么其物品,它都是有主的。它都是别人的财富,抢如同抢劫,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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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吧,有一个核心定义,不管是猪肉,是成捆的钱,还是什么其物品,它都是有主的。它都是别人的财富,抢如同抢劫,是犯罪行为。

而且是在别人遇难之际去抢,罪加一等!我是一个高级公安教官的儿子,当然是不会去抢的。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就是大马路上的东西也是有主人的,是别人的东西。我不会占为己。如果是块糖,我可能得迟疑一会,或者我会放进嘴里。。

其实这种事,在中国一直是很放纵的。这不得不说是社会治理的一个败笔。类似情况,发生一次,彻查一次,惩治一次。当人们的观念里种下这是抢夺别人的财产,是犯罪行为的时候,这就不再是人的素质问题,而是法制观念的问题。从往的放纵才注成今天的恶果。

这个,就和前几天的一个新闻一样,一个老人愤怒地砸了少斤短两的卖西瓜的秤。我特开心。有一次砸一次,中国营商就会好的多,人的心就不用再提着,再防着上当受骗。很多人竟然可耻的说些屁话,毫无是非观念。纵容就是一同犯罪。社会所以失格,失德,就是这些所谓的宽容的人的放纵,宽容。卖瓜的和说好话的人,都叫我恶心。没有是非的人,说好话的人,最好得到惩罚。

翻车是事故。趁火打劫,十恶不赦。趁人之危,罪加一等。一定要追查到底,一定要吃猪肉的人吐出来。直接作为刑事案件来审查。绝不姑息。悍卫人权,只有财产得到保障,社会才会安宁。下贱鬼,可耻!我的圈中有这种人,我觉不会拿正眼看他的。倒是乞丐可以是我容忍的。

都要小康了,如此淡薄的法制观念,行为素质,是无法匹配小康社会的。说教已经毫无意义。言不从则棍。以法治国!彻底扭转社会风气。如果是一地糖,如果是一群小孩。那另当别论,给予教育即可。十八以上的社会公民,一律刑罚,连带经济赔尝。

德讲不通直接讲法,以法制人。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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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去抢!

这既是我的禀性所赋,也是我的修为所定。但我会去捡,并尽快去帮事主捡起、放好,也会制止那些抢的人,但我决不会对猪肉起心。

因为我知道,抢人家的东西是不对的,是犯法的。这道理,我三岁的时候就知道了。我年少时,生活在毛泽东时代。那时,我们只会一心为他人着想,从没想过把他人的东西据为己有。青年时,虽然人们受各种思潮影响,但大多数人依然坚守着初心,我也一样。到中老年了,那种为他人着想而爱管闲事的观念,愈加\"顽固\"。

这些道理,连小孩都知道。但有人却偏偏趁人之危,把他人之物据为己有,而且做得劲头十足。如腐败分子们、黑恶分子们。如在他人翻车后,公然趁火打劫,抢走猪肉的人们。我就想问问他们:你的良心何在?你的道德底线何在?你难道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吗?这钱财你吞得下吗?这肉你吃得下吗?

这些抢肉者,也许是长期受到了贪腐分子、黑恶分子的影响、薰陶,被他们“传、帮、带\"了,无形中做了他们的“徒弟\"。抢猪者们如此明目张胆、趁火打劫,不仅仅触碰了道德底线,而且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人说这只是一般的贪小便宜的行为,大不了也只是小小的\"偷盗“行为。可我认为,这不仅仅是贪小便宜那么简单,也不只是一般的\"偷盗\"违法,这是严重的抢劫行为,而且趁火打劫,更应罪加一等,政法部门应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按抢劫罪惩处。

人,还是善良一点好。人,还是多关爱他人一点好。人,还是守法一点好。人,还是少点贪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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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你的提问很好笑,会去抢的人会告诉你吗?

讲个小故事你听听,十六岁那年,我和一群同村男女同学骑着自行车,到五公里远的大剧院看电影,电影结束后,我们沿着广汕公路回家。突然,前面一辆货车掉下了一筐冰冻海鱼,引起了路人的一阵哄抢。想到家里那只可爱的小猫咪,我在马路旁捡了三条被踏得变了型的小鱼,找了根草藤穿着,兴高采烈的往家里赶,

刚到家门口,父亲用手一把把我拦住,你这鱼是从哪里来的?我说捡的,从那里捡的就送回那里去,父亲一脸严肃。我也一肚委屈。最后只得乖乖把鱼扔到村口的田里,再找个地方坐半个小时回家。回到家里,父亲端上了一碗面,不知是委屈还是感动眼泪一下流了下来。父亲说:人从小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今天你捡了别人的东西,明天就有可能去拿,去偷,去抢。

我相信,父亲的教诲会永远留在我的心灵深处,直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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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我虽然穷,但我有做人是原则的,有一些东西,贪得一时,贪不了一世,猪肉那么贵,但我不会去拿,因为,那本来就不是属于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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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时间没有吃肉了,很想吃,可惜兜里没银子,只得忍住。从卤猪肉店铺前面过,香啊,站一会闻闻,也能过过瘾。出街口拐个弯,见前面一大堆人,走近一看,一辆大汽车翻了。路边地上,散落着一扇扇猪肉,好多人在抢,搬的搬,抬的抬,力气大的往肩上扛。司机跑来跑去制止,顾了东边,顾不了西边,急得团团转,出了一头汗。我想,干脆也拾点肉回去吃得了,拾的又不是偷的?转念又想,货主司机不容易,我不能乘人之危,占人家的便宜,我给他帮帮忙得了。我大喊,警察来了!警察来了!这两嗓子还真管用,吓走了一部分抢肉人。我力气大,一只胳膊夹半扇猪,两只夹两半扇,夹起来都堆到车旁边。经过我和司机的努力,大部分猪肉都保住了,警笛响,警察到,问明情况,警察表扬我,司机感谢给钱我不要。我说,我不要钱,如果非要感谢,送一斤二斤肉就行。司机二话没说,掂把刀就砍肉,砍下来一块有七,八斤,执意送给我。我抱着肉往家里走,心里喜悠悠,这一回,有肉吃了,孩子肯定高兴,老婆定会夸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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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去抢,因为“落井下石”不道德,“见死不救”不仗义。

遇到这种情况,应先打122报警,然后查看司乘人员情况,如果受伤严重,马上打120叫救护车。如果有人来到现场,共同竖立警示标志,帮助司机将散落的猪肉捡到一起,切勿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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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车猪肉翻车,冻肉块掉得四处都是,这情景当然十分诱人:内心很想去“捡拾”两块,回家煮食,但理智告诉我,这是人家的东西你不能拿!人家出车祸遭了难,你看见了就该伸手帮忙而不是落井下石”捡拾”肉块。假如我看到一车猪肉翻车,我会立刻拿电话报警,并帮货车司机逃出困境,和收拾好散落的肉。

虽说猪肉很馋人也值钱,伸手就可“捡拾”两块,回家就有美味可吃,但一个人的理智不允许我这样做。为点肉,把做人的尊严和颜面都扔了,哪才是真的丢人哟。我们常说“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人家出了车祸我们就该伸手相助。比如把困住的司乘人员救出来,并同时报警求助,和帮忙拾拢散落的肉块。

而不是去趁火打劫“捡拾”人家的冻肉块。作为一个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基本道德,不是我的东西绝不能伸手、哪怕它是五彩斑斓的钞票,或美味诱人的肉块、不然我们同那些常听说的贪腐份子有啥区别耶!人家运肉车出车祸损失较大,我们该怀有同情心去帮忙,而去拿人家肉块就是在趁火打劫了。头条热搜就有此类似的事发生。

山东的一位司机,运输一车冻肉途经某地发生意外,冻肉被抛洒车外。当地民众见此情景,纷纷出手,他们不是给出事司机帮忙,而是去“捡拾”抛落在车外的冻肉。捡拾到冻肉他们便拿回自己家里,使山东司机损失了近七吨肉。这些人的行为真令人不齿。据说司机当时报了警的,无奈“捡拾”者众多,令他损失惨重,保险公司仅赔偿剩下的部分损失。看见这新闻,和处理结果,真让人无语,谢谢题主的提问。

残阳余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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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但挡不住别人会!

不是因为猪肉太贵,也不是因为我多高尚,而是我从不吃猪肉。

别人去抢真的太不应该,似乎他们是在报复,是在发泄不满,猪坚强也真它妈贵的离谱和出奇,拉猪肉的哥们也太不小心,为了挣点运费,跑那么快干啥?难道你超限了吗?难道你是为了逃避检查吗?难道你不要命了吗?幸亏是翻了一车猪肉,没有砸伤路车和路人,如果要是砸伤了路人,你的罪就大了,因为人的代价要贵猪肉v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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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我不会的。相反我会阻止哄抢,帮司机收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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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东西直接触犯我国法律,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触犯红线是做人的底线。就实际来说也不会去,因为一片猪肉太重我拿不动,如果把腰闪了,岂不是赔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