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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证明张玉环是误判?

2020-08-14 09:34阅读(190)

谁可以证明张玉环是误判?:对这个问题,我觉得目前无解。如果一定要谁来证明他是误判的话,只有真正的凶手了。只是凶手在哪呢?张玉环已经坐了27年的牢,:-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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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问题,我觉得目前无解。如果一定要谁来证明他是误判的话,只有真正的凶手了。

只是凶手在哪呢?张玉环已经坐了27年的牢,如果真的有一个人可以证明他是误判的话,那么他就不用受这27年的苦。

法院判他疑罪从无释放,并不能证明他就真的可以摆脱嫌疑。到目前为止,他依然是这个案件的最大嫌疑人,只是苦于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

既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有罪,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无罪,从警方的角度来讲,就是缺乏有效的人证与物证。所以谁可以证明他误判呢?

如果嫌疑人真的不是他,那么唯有那个真正的凶手了。可凶手目前在哪,谁也不知道,如果凶手愿意出来承认,张玉环就不用坐这27年的冤狱了。

所以,目前没有谁可以证明他的清白,公安机关依然会继续取证,直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如果那时真能找到真正的凶手,那也许他的存在就能证明,张玉环是误判的。我们期待那一天的到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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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被最高法院宣判证据不足,无罪释放,这也是因为他确实沒杀人。不然不会坚持26年,大家想想这26来是多么漫长,一个人已经从青年变成老年了,在这二十七年他一直喊冤,在狱中坚持写诉状500多封,就是为了让法律还他清白。

在这二十六年张玉环在狱中吃了多少苦无人知晓,他曾自杀过两次,多亏狱友的帮助和提醒,让他坚持到今天,终于还他清白。

假如张玉环杀人的话,我想也不会关押27年,他也不可能坚持为自己上诉的,如果一个杀人犯,心里会有鬼,也不会宣判了还喊冤,杀人犯早晚会露面,会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应有代价。

我想真正的凶手,已经逍遥法外26年了,现在看张玉环被无罪释放,他在家心里会无比的恐慌,怕警察找上门,怕事情水落石出,我想两名幼童地下有知,会帮助警方找到杀害他们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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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自己就可以证明的!

否则,他应当是刑满释放,而不是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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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真正的凶手没有找到之前,张玉环仍然有嫌疑,现在他们全村人仍然怀疑张玉环是凶手。所以说他误判为时还早。

因为死者生前与他们家发生过矛盾和冲突,案发时全村人都在家,只有张玉环不在家,而且他手上有抓痕。但是张玉环一直在狱中喊冤,而且几次推翻自己的口供,说是被老狗咬被行刑逼供等,通过律师的努力,最终以“原审理定案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明确标准。”并认定张玉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认定张玉环有罪。但不一定他真的能洗白了,大家都知道,释放他只是定罪的证据不足。

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当初很同情张玉环的遭遇,但是一阵同情过后大家又开始思索,因为张玉环没有表示过要追原凶,这让大家很怀疑,因为是原凶让他沉冤27年,他竟然无动于衷,这让网友很怀疑。然后再回忆案情,大家觉得,张玉环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了,可能他就是原凶。我想,警方一定在继续查找线索,这不会成为玄案,相信不久就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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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证明是误判,他是专了法律空子的幸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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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的有点儿扯淡。国家高检高院。经过核实都能证明他是无辜的。做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你有什么权利怀疑?有根据吗?有事实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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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99是杀人凶手 因为这是激情杀人 事情发生以后 有高人在背后指点 让他一直喊冤 里应外合 隐瞒和毁灭重要证据 导演大家都知道是谁吧 请公安机关重新调查 当时侦办此案的公安人员中 有没有家族内部人员或者家族人员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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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证明,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很多条有进步,以证据为笫一定罪,倘若证据不足或由于当时的条件所局限而草率结案而产生的误判错判可以重新推倒重来,一句话,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能放走一个坏人,从当时的社会环境,作案取证的范围和嫌犯得的口供中多方面,全方位地无死角地追查捕捉到蛛丝马迹,让凶犯早日归案,古今两种破案方法相结合,笫一现场与野外现场相链接,口供和事实相吻合,通过高科技手段结合古今破案法则,既要为受害人遇害人主持公平正义,又要防止冤枉好人而误判错判案件,人命关天,重证据,组成成套令人信服的证据链条,从而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决不能放跑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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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年前的金秋十月,丰收的季节。江西南昌进贤县,时年二十六岁的年轻木匠张玉环,是一个一身烟火气的俗人。与此同时,一个四岁一个六岁的男童却被沉尸在他承包的水塘。巧的是案发那天他一共三次返回家,而更为凑巧的是,他回去的时间段正是孩子死亡的时候。巧上加巧的是,勒死孩子的绳索,装裹孩子遗体的蛇皮袋,手上的抓痕,衣服上的蛇皮袋纤维,大半夜不睡觉出门。

关于这些惊人的巧合,对警方的询问他是这样说的:喝水,绳子、蛇皮袋家家都有,做农活刮伤,天天挂个蛇皮袋在身上能没纤维吗?白天没时间,趁着晚上收稻谷。关于这些解释,警方显然是不够相信,第一,太巧合了 第二,一面之词 第三 说服力不足 第四 孩子太小,不会和谁有仇,恰恰那天调皮的给水缸里扔过土块或者盐巴。第五 两家是隔壁,瓜田李下的难免有一些争吵 第六 张玉环支支吾吾,慌慌张张,很有做贼心虚之嫌疑,始终不能自圆其说。

关于这些巧合,你要说这是证据链也可说是,你要说不是也可以推翻,疑罪从无,让张玉环的律师钻了法律的空子,当初也不能说这是误判,时隔二十多年,咱们不也是这么认为的吗?

遗憾的是,没有办法,人家心理素质太强,关几千天,出来仍然是一脸云淡风轻,除了不太适应大数据时代发展的变化,他咬牙不承认,一些人说是死缓可以减刑,那么我问你,是头上戴顶杀人犯的帽子好呢,还是清清白白做人好?

所以真凶一天没找到,张玉环依然是最大的嫌疑犯,不能说是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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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张玉环的案件是不是误判,现在谁也很难去解释清楚,因为现在真正的凶手在那里,到底是谁,真正的凶手还没有被抓到,案件得到了侦破以后,真正的凶手抓到了,这样才能够完全证明张玉环案件是错误的判决。

如果当时张玉环无有任何嫌疑,公安也不会去抓他,作为公安当时去抓他时,那就证明当时张玉环的嫌疑要比任何人都高才会去抓他的。因为在二十七年前,我国的公安侦破手段在技术上还不是很先进,只有按照当时的公安实际现实情况,对一切刑事案件,利用当时的技术和手段进行侦破,立案,诉送和法院进行判决。所以这也不能够完全证明了原来的司法侦破和判处是错误的,只因为是当时的警方侦破技术还不是很先进,才没有真正的把犯罪嫌疑人抓到绳之以法。

作为几十年以后,由于现在的警方一切侦破技术,和利用现代高科枝的手段去侦破现在的刑事案件方法,用现在的技术和侦破方法,去和以前我国的警方侦破技术和手段进行对比,要是说过去的侦破刑事案件的方法是错误的,这也是不正确的说法。不过我这里强调的一项无论是过去和现在,作为警方使用刑讯逼供这应该是错误的。作为张玉环案件,如果不是由于我国的宪法进行了改革,现在我国的刑事新宪法条款中规定了疑罪从无的规定,恐怕張玉环还是很难走出监狱的,还是会照样身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张玉环应该感谢的是新宪法救了张玉环。如果要是按照旧宪法,现在张玉环也是绝对不可能走出监狱的,这才是张玉环案件的演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