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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顺灭门案你怎么看?中间环节有漏洞吗?不可以避免吗?

2020-08-11 22:03阅读(94)

四川富顺灭门案你怎么看?中间环节有漏洞吗?不可以避免吗?:完全可以避免的,根据报道:蒋某丽拿了邱某的20万装修房子,事后蒋某丽既不嫁邱某也不还钱。邱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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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避免的,根据报道:蒋某丽拿了邱某的20万装修房子,事后蒋某丽既不嫁邱某也不还钱。邱某感觉感情受到欺骗,钱也受到损失才登门杀害一家5口。

从原因来看这个结果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邱某杀人的动机最直接的原因是为钱,蒋某丽和邱某已经分手了。按照正常逻辑蒋某丽该归还邱某的钱物,特别是金额巨大的。

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邱某完全用不着走这个极端,不仅伤害了蒋某丽一家人,也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邱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两个人恋爱期间除明确说明是赠于对方的财物,借给对方的财物分手后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追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一方面保证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对别人造成额外伤害。另一方面也没有必要走极端害人害己。

起诉成本也不高,一个民事诉讼找个律师费用也用不了多少,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发生这种惨案的背后是蒋某丽试图拿感情换金钱导致的,最后一家人受害,邱某也是极度不理智,法制意识淡泊。不知道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生命没有敬畏之心。

所以在这奉劝各位:恋爱中感情和金钱要区分对待,不要热恋时混为一谈,感情淡了分手了又要为钱扯纠纷,这种例子在生活中非常多见。用感情换金钱的后果最后都是互相伤害的。

法制社会,完全可以用法律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用暴力,结果害人害己。要尊重法律,正确使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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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四川这件灭门案,我觉得男人真傻。为了二十万就杀人,还一杀就五个;和一个有孩子的女人谈恋爱,他肯定也没了解清楚就一头栽进爱情里去了,导致他自己本是惜财如命的人,却倾尽家产去帮助女人。最后女方反毁但不还钱,是人都有不甘。

女人可能也没什么素养可言,要不自己离了婚还带两个孩子。她一定以为自己还是一朵鲜花,找一个小自己十来岁的男人,用了别人二十多万后又不和别人在一起了。

我想单单因为二十多万元,应该勾不起一个人的杀心。男人三番五次找上门来讨说法,可能那女的不跟别人过又不还钱,最主要是还口上不饶人,出口成脏肆意谩骂男人。恶毒语言就像一把利剑,很多人受不了语言攻击。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找伴侣一定要三观正。双方相处了,尽量还是财产独立好,毕竟没结婚。万一不成功要分手告吹,对方送的贵重物品应归还,既然没感情了,留着别人东西那就叫贪心,贪字头上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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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邱某爱的单纯,所以心理偏激。女人蒋某精于人情世故,所以贪心不足。

在这个案子里面双方都有错,不想谴责任何一方,只想谈谈他们的出发点。

杀人犯的心理历程

邱某的感情应该没多少经验,为了一个区区的20多万和谈了2-3年的感情,就算被骗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以前家庭矛盾出现情杀,要么是出轨,要么是家暴。

为了20万钱你选择了杀人和自杀,我觉得太冤了,浪费了自己这么好的事业,这么好的前景,33岁的年龄,按道理,以你的标准可以找一个非常不错的女孩子谈恋爱结婚。

一开始就选错了结婚对象,不说二婚妈妈不好,只是单亲妈妈再婚,带有太多的个人因素,他们有过失败的婚姻,肯定以孩子为主,会把钱看的比人更重要,而你是把人看的比钱重要。

你丢了20万并不影响你的事业,估计你受不了感情再受到欺骗和侮辱,双重打击下,可能会让一个男人失去了理智,特别对比较单纯的、感情经历少的男人,一旦情感受到了扭曲,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也不难想象。

被害者的不理智

对于受害人蒋某来说,能找到一个有事业又有爱心的男人,是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一个男人可以在结婚之前肯为你们家装修20多万,这个男人应该说,还是可以的,不嫌弃你带着两个女儿,真想不通,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一个43岁的年龄,你还能再找一个更好的吗,不太现实,如果你真觉得这个男的有问题,那么就把他的钱还给他一部分,两个人好好的交谈,总不至于落下一家被灭门的惨案,两个小女孩和自己的母亲还有妹妹,就因为你的不理智而被害,太冤了。

这个结局,完全是可以避免的,男人再稍微那么理智一点,女人给这个男人再稍微留一点情面,不至于让这个男人因爱生恨,要杀人才能解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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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四川富顺发生了一起恶劣的杀人事件,被害人一家五口惨遭天门(均属女性),包括蒋某丽,蒋某燕和其两人母亲及蒋某燕一对十一岁的女儿。据悉,犯罪嫌疑人是一名33岁邱性男士(蒋某燕前男友),9日犯罪嫌疑人己跳楼身亡,是什么原因让邱某不惜搭上自己的性命下手如此狠毒之手,连两个小女孩及一个老人都不放过呢?

有人说蒋某燕曾让邱某出资二十万帮其装修房子,事后和邱某一拍两散,让邱某人财两空。才招来杀身之祸。

做案环节有漏洞吗?不可以避免吗?

嫌疑人既然是被害人前男友,对被害人一家的生活规律肯定很熟悉,作案前肯定进行了周密布署和精心策化,一个在明,一个在暗,即使有漏洞,被害人也来不及反映。

谈到避免,我想被害人跟本就不应该与邱某谈什么恋爱,而且比邱某还大了十岁,更不应该拿自己当筹码去骗取别人的钱来装修房子,最不应该还把别人一脚踢开,让别人财两空。

现在社会男女比例失衡,导致单身男士越来越多,而有些女人为了钱财,没有道德底线,拿别人的感情开玩笑,抓住男人娶妻难的心理,骗取钱财。让好多男人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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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不来谈这个案件的社会影响,只站在一个平头老百姓的立场,也不说女被害人的妹妹和一双双胞胎姐妹,光说被杀的当事人,我只想说:被杀之人必有可杀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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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收集了此案件的相关信息,综合来看疑似情杀。

死者为一家五口人,分别是死者蒋某某,死者蒋某某的妹妹,死者妹妹的一对双胞胎,死者的母亲。

犯罪嫌疑人“邱某”33岁和死者“蒋某”43岁是恋人关系,据说死者“蒋某”(女)离过婚,后来在一次装修房子的过程中认识了嫌疑人“邱某”(男,已婚)

蒋某与邱某在一起后,花了邱某很多钱,并唆使邱某与其妻子离婚。后来邱某离婚后,去找蒋某,但蒋某又不想和邱某在一起了,然后就发生了这样的惨剧

犯罪嫌疑人后来在酒店跳楼自杀了,不管怎样说,两个恋人之间的恩怨,不应该牵扯到家庭,尤其是两个无辜的孩子,都才11岁。

这几年类似情杀的案件越来越多,从一开始两人之间的矛盾上升到家庭恩怨,结局都令人惋惜。

说到底还是人性道德,如果双方都理智一点,不要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了。古人言,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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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这个案子让人揪心,蒋某丽,蒋某燕姐妹两及她们的母亲、蒋某燕一对十一岁的女儿惨遭杀害。

凶手邱某在行凶后跳楼,目前已经死亡,在坠楼后抢救期间说是自己干的。

这个案子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凶手邱某是蒋某丽的前男友,比蒋某丽小十岁。按理说两人已经分手了,一切都是过去式了,但是像邱某这种性格极端的人是不这样想的,他悍然行凶,杀害了蒋某丽一家五口。

现在事情一出来,就有一些事后诸葛亮不去谴责凶手,而是到处找缺口去指责受害者。这个案子也一样,不少人居然将责任归结于蒋某丽,现实中分手的情侣那么多,我国每年离婚的都是以百万为计量单位的,所以整个事件就是这个邱某的责任。

有说法说蒋某丽家里装修时,邱谋帮忙花了二十多万,但是这个说法目前并无确凿证据,反正受害者和凶手都死了,怎么说也无人反驳;再者就算有这回事难道就是凶手邱某杀人的理由了?

整个事件无非就是蒋某丽和邱某分手,而这个心胸狭窄的男人悍然行凶,他手段残忍连2个11岁的双胞胎女孩都没有放过,。这种人就是恶人。

无论是之前的南京女孩李某某遇害案,还是富顺的这个案子,都警示了女人们,你们找男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外表和言辞所迷惑。

极个别男的性格有严重问题,但是迷惑性往往很强,李某某、蒋某丽若是交朋友的时候留一个心眼,多了解了解对方再确定男女朋友关系,那么惨剧就可以避免,因为对这种人我惹不起总躲得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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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件事情既然发生了,彼此双方都有问题。

据当地群众说法,嫌疑人邱某某曾与蒋某某疑似因感情纠葛产生矛盾。而嫌疑人杀了蒋某全家以后也已经跳楼自杀。可以设想,他心里有多恨,又是多么绝望。

当今时代,男女比例失调,很多女士肆无忌惮的占有享受并索取别人的好处,很多人甚至是脚踏几只船,相应的情感纠纷越来越多,恶性案件也越来越多。

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这样的事情原本可以避免的。

首先,作为女方,不要随便占人便宜得人好处。占了别人好处,是要付出代价的。

其次,作为男人,有出息一点,不合适的人不要纠缠不清。否则最终害人害己。

这件事情也提醒大家,洁身自爱。不要贪图别人的好处。你所享受过的好,最终都会变成恶报回报过来。享了多少福报,最终就会承担多少恶报。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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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在我的家乡自贡的富顺县。

这就是血的教训,给那些以为自己有几分姿色就为所欲为的女人敲响警钟。

男人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

一个男人肯为你,毫不吝啬的花几十万,可以证明男人是爱这个女人的。

而女人却没有珍惜,没把这个男人当回事。俗话说,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可能是女人说了什么话或者做了什么事情,激起了男人的极端愤怒,所以才失去理智杀了女人的全家。

试想一下,这要有多大的深仇大恨才会产生这样的冲动啊。

想想,双方都不值得。二三十万使6个人失去了生命。

其实 ,生活中很多事情我们要学会放下。如果这个男人不钻牛角尖,把这二三十万就当买个教训。反正人还年轻,钱还可以挣。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个悲剧了。

同时,也给女人说几句,要想过上好的生活,就要靠自己去挣,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以为靠美色挣钱是种本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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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可以避免的,只要蒋女士在分手的时候归还邱某的钱这事肯定就不会发生了。

根据报道是蒋女士和邱某恋爱时从邱某处拿了20万装修房子用。邱某要不回钱才动了杀心的。说来说去最后还是回归到经济纠纷上。

恋爱关系的经济纠纷经常发生,男方在追求女方时会送礼物或者直接发红包等。最后双方走不到一起就非常容易引起经济纠纷。女方认为自己和男朋友在一起过,不还也是应该的,或者明明知道是要归还的,因为没有能力归还或者直接就不想归还。更有厉害的利用这几年男多女少的情况主观意识就想去欺骗男人的钱财。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特别是20万,邱某想拿回自己钱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一个普通人可能四五年也存不下20万。现在也不确定邱某的20万是自己的存款还是借来的钱。

这几年见过很多恋爱的经济纠纷,男的以恋爱的名义骗女人的钱,女人以恋爱的名义图男人的财。

发生这种事情,作为旁观者我们只能从中吸取教训,以后可以让自己感情中保持理智,也可以教育自己的子女以后要这方面的问题。

只是希望这个社会多一点真城,少一些欺骗。也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