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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到底该不该取缔?你怎么看?

2020-08-06 19:41阅读(65)

物业管理到底该不该取缔?你怎么看?:该取缔,要让业主们自己去管好自己的家园,哪是什么物业管理,完全是社会人扎堆漫天要价业主遭殃,哪有什么安居乐业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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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取缔,要让业主们自己去管好自己的家园,哪是什么物业管理,完全是社会人扎堆漫天要价业主遭殃,哪有什么安居乐业之感?借贷辛苦住房,成天提心吊胆的担心物业管理人员堤门打人。呼吁政府机构接管或由社区直管,让业主们安居乐业辛苦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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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无需取缔,改由居委会管理即可,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只限定在商务办公场所或其他公共设施

第一,物业管理属最基本的民生,政府直接管理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特征;

第二,物业公司是经营属性,追求收益是物业公司的主要目的,在收费和服务上多数小区业主与物业公之间有较大矛盾,而由居民自发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往往形不成主权力,没办法维护业主利益;

第三,社会稳定管理的重要环节也在社区管理,而物业公司不具备社会稳定的管理功能,才需要政府增加居委会工作人员;

第四,居委会接管社区物业管理,一方面能对业主服务好,缓解社会矛盾;第二方面,居委会能及时详细掌握每个家庭的状况,把隐患解决在萌牙期;第三还能节省大量的社会资源。

第五,黑恶势力的形成往往是从社区开始,如果居委会接管社区会大大降低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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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什么产物,搞不清楚,就知道物业公司收业主的钱,还侵占业主的权益,是白了,就是千方百计的搜刮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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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物业是当今社会脱贫攻坚战,一项必要措施,因为物业根本不以业主《物业管理条例》去做,除了收费,其他的什么不问,表面文章,为你做了许多,实体虚伪,不把业主当人看待。业主生活中严重遭受损失,不问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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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尽快取缔这个不伦不类的寄生行业,它既不是管理机构,也不像服务单位,它的存在降低了居民的幸福指数,影响了社会和谐,破坏了社会公平原则,从扫黑除恶的角度出发,应尽快取缔天怨人怒的物业管理,还人民一个安居的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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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自己太当根葱了,有没有兔子都要过年。物业就是强加到百姓身上的吸血毒虫,吸血魔鬼,如果不能及时根除物业,百姓将永无宁日(包括暂日还支持物业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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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业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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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物业?谁的物管?谁的保安?保谁的安?其实是变相社会的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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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必须在街道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工作,一切行动要有党支部来决定,物业经理必须是共产党员,才有资格为党为人民做好服务工作。决不能让社会流氓和社会混子、来代表政府做物业工作。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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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取消物业!物业不请自来,非选择性强制消费。物业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社会毒瘤。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不利于居民维护权益。

????? 目前物业已经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制造者,物业和居民矛盾日益严重。物业老板躺着赚钱,空手套白狼,无本万利。

??????? 有人会说没有物业会怎样怎样,把物业说的多么重要和高尚,好像是救苦救难菩萨救世主一样。我们很奇怪,以前没有物业居民是怎样活过来的?卫生有环卫,绿化有绿化部门,其他有城建部门,消防有消防队,治安有派出所,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或部门,现在所谓的物业难道掌握了居民生活所需的独家核心技术?是不可或缺的?太可笑了吧。

?????? 强烈建议取消居民小区物业!物业就是强加在居民头上的枷锁。大家可以通过两种渠道向国家反映。说的人多了,才会引起国家重视。

(1)关注《国家信访局》微信公众号,点“网上信访”-建议征集-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物业服务。

(2)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左下角有一个政民互动栏,里面有“我向总理说句话”,在这里反映。

??? 1,物业收费高,居民有苦难言。

????? 从居民拿到钥匙开始,物业就是开发商指定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居民无从选择,物业定多钱就收多钱。一个小区物业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 而支出呢,就雇几个保安和打扫卫生的大爷大妈,能给他们多钱工资?水电煤气供暖有专门公司和部门负责,物业是干啥的?值这么多钱吗?

????? 这还不算小区里的停车费和广告收入。我们不明白,属于居民的小区,平白无故来个物业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画框来收取停车费?我们买的地下产权车位,每个月还要收150元所谓车位管理费?凭什么收这么多,仅仅是地下车库有照明灯和打扫卫生了吗?

???? 对于一般家庭,物业费是很大一笔支出,有的相当于家庭一个多月收入,比水电煤气费之和还多,甚至几倍。居民房贷车贷等压力已经很大,最后还要承受所谓的物业费这么大一个支出,负担太重了。一个虚无的物业公司,挣的钱比自来水,电业局,煤气公司收入之和还高,这不太可怕了吗?这就是少数人通过投机垄断占有大量财富的原因。

???? ? 2,成立业主委员会难。

??????? 按现在的规定,居民不满意物业可以成立业委会和物业协商或者解聘物业,选聘新的物业。可实际操作很难。

?????? 首先,业主就是一盘散沙,怎么成立业委会?谁有时间精力把大家召集起来?就是有时间精力,可这是和物业做对的事,谁又能毫无顾虑的去这样做?居民每天上班养家糊口,也没时间和精力。再说,物业就是打击报复组织者,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 其次,就算有人带头组织,可还要面对层层阻拦和繁琐程序。社区,街道有关人员也早被物业买通,没有他们批准,也不可能成立业委会。

??????? 再次,就算有人不畏艰难,很幸运成立业委会。可接下来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呢?业委会初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去和物业协商,要求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而物业是以赢利最大化为基础的,自然会通过贿赂业委会的人,给他们减免物业费甚至给予金钱物品。有几个经能受住这样的诱惑?他们本来就不是挣工资的,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义务的。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最后慢慢就和物业沦为一伙,甚至成为物业的帮凶。

???????? 所以目前规定的可以成立业委会代表业主利益,想着挺好,实际上不太可能。

?????? 3,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基础上的。

?????? 如果说物业是市场化的,那么就应该由居民来自己定价和选择物业公司。有人可能会说居民定价会低。这就是市场化,物业服务说白了就像保姆一样,哪有保姆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的?不可能保姆说我要一万,我要两万雇主就要支付一万两万。这不很可笑吗?你觉得低,亏了,那你可以离开呀,居民没有强迫你留下服务。而现在就是这种可笑荒诞的状态,物业赖着不走,自己定收费标准。低收入家庭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难,还要支付这不合理强加的所谓服务。自己都生活困难了,家里难道还要强加雇个保姆吗?所以目前的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框架下的。

????? 4,物业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居民投诉无门,维权成本大。现有法规偏向物业公司,不利居民利益。

?????? 没有几个居民能说清楚物业由哪个部门监管。即使投诉也毫无用处。回复就是让居民个人去申请成立业委会去和物业协商。而这个问题在上面2中已经说了,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目前症结所在。物业处于缺乏监管制约,自我独霸的状态。

??????? 综上,只有由政府的社区街道管理才能解决。所需费用经过科学合理计算,加入居民水(电或煤气)中,或者单独收取。雇人打扫卫生或交由环卫部门。这样既减轻了居民负担,又可以给没有工作的困难人群提供公益岗位,体现政府温暖。而不应是目前这种私人盈利的物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