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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女护士跳楼自杀,谁该承担法律责任?

2020-08-02 16:32阅读(71)

协和女护士跳楼自杀,谁该承担法律责任?:可能有医院的原因,同事的原因,但总的来说,还是自身不够强大,心理承受能力不强,能有什么大事解决不了需要用死来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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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医院的原因,同事的原因,但总的来说,还是自身不够强大,心理承受能力不强,能有什么大事解决不了需要用死来抗议,大不了可以辞职,换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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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不该凋零的花

武汉协和医院心内科张护土,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四十五分,从医院的十三楼坠亡。她年仅28岁,独生女,扔下了一个末满两岁的孩子,决绝的走了,看到这噩耗,欲哭无泪。为什么非得走这样一条路呢?

一,哀其不幸,怒其不智。即使有天大委屈,受到了再大的压力,大不了辞职,改换门庭,作为一个优秀的护土,工作照样找,并非换个庙门,就不能活,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既然与护理部领导刘义兰有了矛盾冲突,惹不起,可躲得起,尽管刘主任德高望重,在武汉医学界声名显赫,但武汉也可离开,何必拘于一地,而那么固执呢?怒其不智,就是有许多路可走的时侯,却做了错误选择。

二,自己解脱,伤害了亲人。我们好多独生子女家庭,对这样的悲剧,不忍看,不敢想。小张啊!你太自私,太不负责任了,你可知,人生三大不幸,老年丧子,中年丧妻,幼年喪母,爸妈晚年怎么办,孩子怎么办,多么命苦无辜的孩子,这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剧。你的离开,解脱了,但伤害了最亲最爱的人。

三,她不仅为自己,也是为护士们讨要一个公道。张护士与护理部主任的冲突,始自武汉抗疫初始阶段,主要是护士的安全保障问题。而且举报后,医院答应调查,始终未有结果。从当时情况看,一是一个入职不到五年的小护土,竟敢挑战护理部主任,而这个主任在武汉市护理界德高望重,头上有多种花冠。不是一个等量级,显而易见,二是刘主任也参加了抗疫,但没有积极化解矛盾,先不说前边抗疫战场上的过错与否,作为下属,有了问题,而且直接与己有关,为什么不化解,不积极解决,而且张护士提的问题,涉及安全保障,也涉及到了医护关系,她也绝不仅仅是为自己,她是为护土们,在讨一个公道,而且钟南山所说,武汉市最初感染的十几个医护人员,就出在该医院,三是医院不调查,不处理,一直推拖,激化了矛盾。人们常说,在充满阳光的大地上,也还有阴暗的角落,在充满公正的环境里,也还有旧的邪恶势力。我们深化改革,不仅要改革掉旧的体制,更要改革掉一些旧的习惯思想。问题是不能把矛盾解决,而任其激化发展,以致于走向极端。

四,沉痛的反思。这一悲惨事件的发生,也必然有其内在的一些原因。但用这种方式向旧的习惯势力抗争不可取,也从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只是付出了惨痛代价。而能够选择的途径很多,冤屈不公平申诉的渠道有很多,在这点上,正直品性,涉世未深的张护士,还不成熟,还显得幼稚。社会生活,出现矛盾问题很正常,但也很复杂,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正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理顺一些关系,提高护士层次的政治,经济待遇,这都需要时日,而旧习惯势力也相当顽固,与其斗争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张护士走了,但她在协和医院与领导冲突的过程中,究竟承受了什么压力,压力又有多大?那只无形的黑手,一定会见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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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说,还是父母宠溺,国情教育出了问题。八十年代之前自杀的青,少年几乎没有。只有少数成年人自杀。现在成长的青少年,经不起娇阳,经不起风雨!谁之过?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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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惜了,长这么大容易吗?父母付出了多少心血,不应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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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不要一味地推卸责任。主客观原因是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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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抗争是懦弱和自私的表现!虽然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重大,但毕竟人已西去,不能再在伤口上撒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