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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签了欠条但没借过钱?他死后他的孩子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2020-08-01 18:34阅读(67)

我和别人签了欠条但没借过钱?他死后他的孩子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当时他忽悠我,让我签了张欠条,但我没借过他钱,他死后,他的孩子拿着借条找我我该怎么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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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借钱却给人家写了“欠条”?你是三岁小孩吗?你是弱智吗?或者是对方用暴力逼着你写下欠据(如果是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的吗?不是,那么你就该认帐,别尽说些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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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你亲笔签名,就是一纸有效契约。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理所应当。

你可以主张这张欠条是假的,但你必须提供证据。如果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这张欠条是假的,欠条欠了多少钱,你就得还多少钱,这个没得商量。

安常理讲,你的这种情况不应该出现。如果这张欠条是假的,为什么要造假?说实在的,我从第三者旁观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我也不认为这张欠条是假的。

即使你有说不出的冤屈,在无法道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前提下,这个冤屈你也必须承受。

即使对方孩子知道这张线条是假的,只要将这一纸欠条呈给法庭,法庭必裁决你败诉。

你面临的唯一办法,就是找对方的孩子说明事情原委,争取得到他们的认同,能不赔就不赔,能少赔就少赔。如果对方不认可,无论真实情况怎么样你都得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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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钱你会打下欠条,也是奇怪的很,如果有人证明你没有拿到钱,还可以理解。光凭嘴说是不行的,欠条,白纸黑字有多少你必须还多少,对方家属拿借条来要钱是没有什么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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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骗三岁小孩的吧,你没借钱别人让你写借条你就写,怎么可能,我觉的你欠债还钱,你不还钱,你那位去世的朋友会去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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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没有借钱为什么又和别人签了欠条,只怪你傻啊!他儿子找你要钱,看样子你不给不行,因为有欠条作为证据呀!你就是找司法部门都很难解决。你只有自认倒霉,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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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签了欠条但没有借过钱?他死后他的孩子问我要钱我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我来说一点我的看法!

一,我先讲一个我自己遇到的故事,我家在1998年给镇上的水管站,接一自来水管,镇上要缴开户费,是700多元,那么,我是残疾人就就优待一半,只收380元!那么当时只支付了100元,余下的280元就打了一个欠条!水就开通了!过了两三年后,收费员移交给别人了,他就同抽水员来我家收水费,水费加户头接入费,共计就收我家了700元钱,因为是我家的水管被邻居挖破后就漏掉了很多吨水,都算到我家了!那么当时我就把钱,全部拿给收水费的人了,抽水员转过身,还给我说,700元,也不给一个条子?我说不怕,他说她移交的,我的欠账也全部付清了!还有你为证人的!

二,等了十多年了,到前四年把,收费员突然一天拿着280元的欠条,到我家里来找我来了,说我还欠他280元的开户费!当然我不会认账,我说你先等等,你把账目都移交了,你这时又来问我要二次账,我说,当年一起收费的抽水员还健在,他亲眼看到他收我家了700元钱,没有给任何手续的!几天后我就去找到抽水员给我写一证明,我家与前收费员的项目当年已结清了!就这样,我就不怕他再来要账了!此事也就了啦!

三,题主的问题我不敢相信的,这是大睁两眼说瞎话的!我的水费有人证,是三人三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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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正义,别人已经死了的话,再说这样的话,应该是很多人都不会相信的。

人家的妻子已经成了孤儿寡母的,如果能够借钱也都应该朋友之类的,现在你如果拒绝还钱的话,那么你自己的角度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因为没有人能够证明这个借条是假的,如果不想良心上过不去,那么无论真假,这笔钱都必须要还。



一:如果如你所说,借条是假的

当时他忽悠你的时候,到他死亡的这一段时间,你在做什么,如果借条是假的,你为何事先不声明,非得别人死亡之后再说出来,这样的话,没有人会相信。

所有的人都会觉得你是个大骗子,而且为了逃避这个债务,才编出如此的谎言。

你借没有借过钱,其实并非只有你和他知道,还有老天爷知道。



二:如果你说的就是谎言,那么你的话语就是逃避

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你说的话,因为你选择的时机不对头,明显的就是在欲盖弥彰。

如果这些钱能够帮助这个人的孩子和妻子,其实就算是做善事,也要懂得付出,这样才能够有好报。

并非所有的人都会站在你的身边,而是你的言行举止,已经暴露出你的内心真实想法。



三:他的孩子现在找到你,肯定是有困难

这个借条肯定是你写的就对了,冤有头债有主,自己写的借条就要负责。

孩子困难,多少都要帮忙,而且是你自己亲手写的借条。

既然是朋友,朋友已经过世,你如果不能帮忙,而且开始逃避责任的话,那么对于你自己的家人也是一个坏的影响,因为欺骗,最怕欺骗过世的人,如此一来,你本身就很理亏。

结语:

人在做,天在看。

如果你没有借钱,那么这个时候还给他的孩子,这是积德。

如果你借了钱,这个时候还不还给他的孩子,那是自损自己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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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你自已有错,人家没给你钱,你就给打借条?也得两手对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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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话谁信呢?没借过钱?你写什么借条?这个事情你叫谁谁都不相信呢,只能说是你看人家人死了,你想赖账而已不承认,你借过钱!是你的人品很有问题的。老老实实按照借条上的借款把钱给还了,不要看人家死了欺负人家孤儿寡母的。会遭天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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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现有一百多回答,都没解决问题,每个回答都草草几句,未找准实质性,现我来谈一下这事到底该怎么办。

首先要说的是欠条是欠债的一种凭证依据,没借过钱又有欠条,这是说不过去的。

但是这件事情,大家忽略了一个关健信息,就是这个欠条与借钱这个关链性的问题。

欠条,是指欠了别人的物品或购买物品时因购货款不能当时结付请或结了部份而尚欠一部门,于是,打欠条,做对方收货款时的依据。欠条如是物品,要写明所借何物,数量或重量,现金欠条应写清楚买什么物品欠的,本该多少,付了多少,欠了多少。

而给他人借了物品,现金,就要打借条,借条今该写明所借物品名称,数量或重量,如果借的是钱,要写明借款用途,金额和归还曰期,违约责任等。

本题中讲是打了欠条,而对方死了,子女问他要,怎么办?

解决方法两条: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欠条自写欠条的第二天起两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追讨的,债权失效。

这就是说,如果对方死时你的欠条日期超过两年,此欠条无效,这是指欠条未写明支付日期的情况。

如果欠条写明支付日期,如写明三月内支付,那么满三月后的两年为有效期。

假如对方出具条欠条属以上情况,你可以拒付,上法庭都不会出钱。

二、如果对方的欠条上未写明欠款原因,即欠款理由,可以用逻辑要件不够不符拒付。

因为欠条应写民原因,是帮工欠工资,购物无钱支付等都要写明:。没什么光一个欠彭多少,我凭什么欠钱?证据缺少有效的组成要索,逻辑不符,可推翻欠条的有效性。

这里谈一下借条,借条一般情况下,写明了借的物品,数量或重量,借错写明了用途,即借来做什么,民法对此有特别规定,有效时限二十年,但又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情况延长有效期。所以,大家称为长期有效。

结束语:

欠钱还钱,天经地义,如果你确实欠了他人的钱,就算当事人死了,你都应该归还,我们做事情要讲天地良心!如果确实没借,你讲的是真话,就用以上方法去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