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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流行一句话是“让速不让道”,对此你怎么看?

2020-07-31 20:39阅读(72)

当今社会流行一句话是“让速不让道”,对此你怎么看?:说的对,现在都在“高速公路”,时速在100公里,每一道不能左右匆闪,影响别人的时速,那么你突然让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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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对,现在都在“高速公路”,时速在100公里,每一道不能左右匆闪,影响别人的时速,那么你突然让道,后面的小车也跟你让道吗?(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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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这句话去危害更多人的生命安全!行车一定要做到文明安全礼让,千万别超速。十次车祸九次快这句话,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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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速不让道”是驾车行驶的“黄金法则”,它的意思是车子在行驶时,无论旁边其他车辆是想超车还是并道,都只需减速让行就可以,千万不能急打方向为其让道。

从事故责任的角度来讲,即使你减速后仍没有避开,导致车辆追尾,这种情况是对方车辆在超车或变道时没有让行正常行驶车辆,对方负全责。而如果你急打方向进行避让,则容易与后方或侧方车辆发生车祸,因为不能提供有力证据来证明“真正肇事车辆”过错,自己将承担所有责任,那个强行变道或超速的车辆自然就溜之大吉了。

更危险的是,如果你在这样的过程中发生碰撞,则将会用车身侧面与后方或侧后方车辆的车头相撞,一般来说正面碰撞的安全指数最高,侧面碰撞难以发挥车内所有主被动安全设施,甚至还有可能会发生侧翻、翻滚等危险情况。所以让速不让道,不仅能更好地保护自己,而且能让真正的“肇事车辆”承担全部责任,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才能保护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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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速不让道”寓意很深,也是从实际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做是驾驶安全意识和行车素质的体现,我很赞成这句话,也希望大家也有这个意识,但它不一定适用所有情况。

“让速不让道”这个道理在日常行车中很有用,因为车速是可以以最快时间,最快反应来控制,而变更车道则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根本不可能有充足时间让你考虑怎么变道,反而变道还可能有更大的潜在危险。比如,侧方突然加塞、前方突然刹车、拥堵路段应对加塞,把握不好的可以让速让它先行,但绝不让道。

“让速不让道”我们这后面还有一句补充“让速后再变道”,让速不让道教我们在遇到情况时怎么快速采取措施,而当减速避免危险后,再变道可能避开潜在的危险。这句话在高速上很实用,因为很有可能避免追尾和连环撞。但是速度减下来之前仍是“让速不让道”,跑高速速度都很快,急打方向无疑是自杀。

突发情况紧急刹车让速后,速度减下来了可以在安全情况下最好快速变道,因为后车肯定跟你情况一样急着刹车呢,万一他刹不住?万一他后面也有车也刹不住?他后面的后面的后面……这都是一连串的反应。所以,安全时就变道。

我高速遇到好几次前方车道有车跑到出口时急刹,前面四五个车都开始刹车,而我在车速80左右的时候就有机会观察侧方了,能变道就变道,变不了继续刹车找机会变,再者你也不知道前车什么情况急刹的,所以远离为好。遇到这种情况我往往都会“菊花一紧”,生怕后车是个二货没刹住撞我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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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社会发展依照!

道……法!是社会发展基石!

改道了,社会动乱!民不聊生!

速度……快慢!可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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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有些车友的观点,任何理论都不是绝对的,不能生搬硬套。有时候变道会发生危险,但有时候不变道也会发生危险。你的前方是一辆大卡车,你只刹车不变道,刹不住你自己就挂了。你的后方是一辆大卡车,他刹不住你也挂了,所以教条地的照搬变速不变道,是会害死人的。

那怎么办呢?其实老司机都知道,说到底开车还是要靠预判,不能靠事情发生时候的现场反应。如果你发现前方有任何不太对劲儿的情况,就一定要松油门,马上观察后视镜,扫一下左右侧和中间后视镜,看看后面是什么情况,哪一个车道空着,哪一个车道不能变,提前做到心里有数。这样前方突然发生急刹的情况,你就有更多的选择,可以急刹,也可以在必要时朝向安全的车道去变道。

除了预判,还有一些驾驶习惯可以避免变速还是变道这个两难选择。比如,行车时尽量走中间车道,如果是两车道的话尽量走行车道不要走超车道,哪怕这样会麻烦,会不时需要超过前面的慢车和货车,那也是值得的。这样在危险情况发生的时候,你往左往右都有一个车道的腾挪距离,都是有选择的。

另外一个,尽量避免行驶在车流里。就像有的人形容老司机是这样说的:他开车,开着开着前面后面就都没车了。我觉得这是开车的一种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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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大货车如果让道车损失自己负责,如果让速撞车对方损失保险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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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正确,你急你先走我踩脚刹车就是了。但决不可让道,在车子快速行驶时中如果让道必定急打转向,后果不必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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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好。

其实“让速不让道”这一驾驶行为会直接影响到一些交通事故最后的责任认定。下面我就详细说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当你驾车在道路上行使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首先会对事故现场进行测量,收集有关数据(这一点非常关键,它会直接影响到最后的责任认定)。

通常情况下我国的道路设计从左至右依次为:人行步道,非机动车道,大型机动车道,小型机动车道。当有事故发生,交管部门首先看的是当事人所驾驶的车型(大型机动车、小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在规定的车道内行使。如果未在规定道路上行使,你将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如果你行使在自己该走的道路内并且不是骑跨在人行横道上(如果是伤人事故),那就得看事故反生时的具体情况。最起码你不会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路权”问题。

举一个小例子:你驾车在你应该走的道路上正常行使,突然有一辆车从相邻车道驶入你前方,你是采取刹车降速还是猛打方向进行避让?假如最后两车发生了碰撞,以上两个动作所造成的后果与结果会绝然不同。

如果你采取刹车降速,虽然最终没有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因为你的车一直行驶在自己的行车道内,所以对本次事故你将不负任何责任,也就是“无责”,而对方将负“全责”。

如果你急打方向避让对方,虽然你和对方没接触上,但在避让过程中你的车刮到或撞到相邻车道里的车辆,你就得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除非你跟违法在先的车辆已经发生“接触”,如此就会有另一个说法了。

由此可见,“让速不让道”尽管有一定道理,但“敬重生命,遵章守法,安全驾驶”才是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最有效的行为规范。对在行车过程中不顾其他车辆,乱超乱抢、随意变更车道的不道德行为坚决说“不”,为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交通环境和秩序做出我们应尽的努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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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吧!你正在开车后面车辆从慢车道插进来,但是某种原因就算你减速了也可能撞上去。这个时候就只能减速撞上去,如果你为了避让他,车辆偏离自己的车道,你的车辆跑到对面车道被对面的车撞了就是你的事了。而且从安全上考虑,追尾受到的伤害总比对撞要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