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犯的小女,豆蔻般的年华会留下什么阴影?将何去何从?:11岁本来是人生最快乐的童年,但是自己的母亲被父亲杀害,这是她童年的阴影,她长大以后还敢不
11岁本来是人生最快乐的童年,但是自己的母亲被父亲杀害,这是她童年的阴影,她长大以后还敢不敢嫁人都是问题。
毕竟自己的母亲就是被自己所爱的人杀害并碎尸,这个阴影将伴随着她终生。
甚至长大以后不能当公务员和一些重要岗位,因为他父亲是许某,她是通不过政审的。
小女儿从始至终都是无辜的,自己生日当天就是母亲的祭日,以后过生日再也不会开心了。
现在她失去了母亲,父亲很可能被判死刑,她没有人照顾,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上学校可能会被同学称是杀人犯的女儿,甚至被同学们排斥。
这些都不利于小女儿的健康成长,我们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下小女儿的心理健康问题。
这件事情目前处于舆论的风口上,希望大家不要过多的关注小女儿,我们应该给她更多的自由空间,因为她还是一个孩子,这一切的发生她都是没办法选择的。
希望将来有人给这个小女儿更多的关爱与温暖,可以找到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千万不要走母亲那条老路。
这件事情当中她是最无辜的,父母的错不应该强加在她的身上。
女孩儿的母亲被害,父亲也会被判刑或者死刑,不管怎么说,女孩儿都将成为一个孤儿。但这件事情对小女孩儿的影响远不止这么多。
女孩儿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这两个人均以成年,但让他们成为女孩儿监护人真的合适吗?女孩儿成为孤儿以后,父母分给她的遗产肯定有不少。
如果让同父异母的哥哥成为监护人,那就会有一种可能,哥哥也会和他的父亲一样具有双重人格,日后可能会骗取女孩儿的财产。
如果让同母异父的姐姐成为监护人,可能会让姐姐产生报复心理,谁也不知道女孩儿后来会不会遭受到虐待。
如果跟随别的亲戚,那小女孩儿的生活环境并改变,他会一直承受着这份痛苦久久难以忘怀。
小女孩儿在一个努力认识世界的年龄遭受了这样的事情,虽然他可以装出来,没有什么事情。但是他的潜意识深处已经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以后可能会慢慢的得上抑郁症。
实际伤害是女孩儿的父亲是一个杀人犯,对她以后的工作会有很大影响。很多稳定的工作在进入之前是需要经过政审的,小女孩儿的政审这一关肯定是过不了的。不过小女孩儿就是小女孩儿,以后的孩子要想参加这类工作也过不了政审。等到女孩儿的孙子可能才不会在受影响。
说句实话,小女孩目前的抚养问题,的确是头等大事,需要尽快解决。
其次,小女孩的心理问题,也需要尽快得到抚慰,不让幼小的心灵留下心理阴影。
据澎湃新闻报道,事发后,村里有人提议,让来女士前夫的女儿(小女孩同母异父的姐姐)来做监护人,但还没有得到肯定的回答。
来女士前夫的意思很简单,自己和大女儿现在生活都很不易,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开支很大,恐怕难以接受,但还在商量中,需要征得全部家人同意……
与来女士前夫相反,许某某弟媳表示,愿意抚养小女孩,会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尽管自己家里很穷。
但是,目前她还联系不上小女孩。
同时,她目前也面临很大的舆论压力,因为有人会说,你是不是看上了她的财产和房子……
那么,11岁的小女孩,到底由谁来抚养呢?
根据监护权《民法总则》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老穆相信,社区及当地政府一定会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女孩的心理问题!
如此小的年龄,母亲突然没了,父亲也被抓起来了,在这样的情况,她又怎能没有心理问题呢?
老穆建议,不妨这样做:
【1】由社区牵头,政府提供帮助,派专业人士给小女孩做心理辅导。
【2】正值暑期,小女孩的学校也要及时给予小女孩及时的关爱。
可派老师及同学定期与其方面沟通,缓解女孩心理上的压力,除去或淡化心理阴影。
【3】小女孩的家人,也要及时给予女孩必要的关怀。
【4】最好远离原来居住的地方,改变小女孩的生存环境。
【5】尤其是晚上的时候,一定要看护好孩子,别让孩子受到惊吓,最好开夜灯睡,给孩子安全感。
孩子是最无辜的,在这么小的年纪,就承受了如此大的伤痛,家人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孩子的监护和心理干预工作。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希望小女孩能够顺利渡过难关!
愿这样的悲剧永远不再发生!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这的确是一件让人头痛的问题,这样的家庭,孩子的心灵肯定是有阴影的,毕竟父亲杀了自己的母亲,这两个人都是自己的双亲,这是一个悲剧家庭,对孩子来说真的事有不可磨灭的痛。
听说他父亲在谋生他母亲的时候,父亲是他支开了学习钢琴去了,但事情发酵这么多天后,杭州杀妻案犯的小女,的确是成为问题少女,该怎么样帮扶孩子受伤的心灵,可能是要找到小女孩的兴趣和爱好让孩子真正地不去寻找父亲。
听说这孩子也已经有十一岁了,十一岁的小女孩应该是小学五六年纪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心理肯定是很受伤的。
但是,这段时间,父亲被抓后,这孩子是应该有人管理的,前几天有报道说来女士的前夫不计前嫌看在自己的女儿,是女儿的妹妹上愿意承担抚养这女孩的责任。
当然这样就更好,毕竟听说来女士的前夫,是与来女士原本就同在一座城市不远,如果这小女孩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这当然是好事。毕竟小女孩父母走好,这女孩最亲近的人自然是这位姐姐了。同母异父的姐姐。
姐姐如果能够承担起抚养这小女孩的责任,至少有个去处。
小女孩的爷爷,奶奶,和叔叔也是肩负人,虽然在农村,也是拥有一定的肩负责任,但是小女孩去农村,估计是不会愿意,毕竟小女孩的生活习惯都在城市,尤其是读书学校的朋友都在杭州,是否愿意下到农村去这是一个问题。
除了他最亲近的人,那就是社会爱心人士领养了,但是那样要办手续,毕竟这女孩有十一岁了,收养的人还是比较少,
所以,小女孩的监护当然是他的亲姐姐和来女士的前夫抚养,是最理想的,现在是十一岁,到十八岁,也就还有七年的时间,没有父母的孤儿,实在是可怜,可怜的悲剧家庭,的确是很可怜,我们不得不同情这小女孩,毕竟小女孩是无辜的,虽然父母亲是这样,但孩子是没有错的
11岁的小女儿是最无辜的,她面对了本不应该她承受的事实。
还是想说一下我自己的经历,11岁,我还在上小学五年级,我觉得那时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段时间了。
成绩还算不错的我经常得到老师和父母的夸奖,11岁,是我最撒娇的时候,想要买什么就会得到什么,同时也是我最依赖父母的时候,不管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父母都会为我解决。现在想起来,那段时光真的特别美好,那段记忆也会让我永远保留。
而这次案件中的小女孩却和我的命运不同,她在11岁的年纪遭遇了这样的事,而且母亲还是被父亲杀害的。他幼小的心灵一定受到了重创,小女孩今年才11岁,可能心智并没有那么成熟,等她懂事的时候,知道父亲做的这些事可能永远也不会原谅父亲,她经历的这一切都是由父亲一手造成的。
这一切让她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她也想撒娇,她也想父母的陪伴,可这场变故,让这一切都化为了泡影。
不管怎么样,生活还要继续。
小女孩目前没有自理能力,必须要有人照顾,而谁来照顾这个小女孩成为了现在最大的问题。
根据前两天的报道,丈夫的弟弟希望能够抚养这个小女孩,但是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都怀疑许某某的弟弟是为了财产来抚养小女孩的。
除了财产,我个人认为,许某某的弟弟照顾小女孩也是不恰当的。这一切都由许某某而起,我想,在许某某弟弟的家里,小女儿很难得到温暖。她的心灵也很难得到抚平,这会让她想起伤心的往事,不利于小女孩的身心成长。我认为可以让女方的亲属照顾小女儿,这至少不会让她经常想起伤害母亲的父亲。
很多网友认为,大女儿是照顾小女儿的最佳人选,但是大女儿现在已经成家,有自己的孩子和工作,对于大女儿来讲,小女儿可能是一个负担。
酿成这样的后果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可怜的小姑娘一夜之间就失去了父母,这会是她人生中永远的一个阴影,小女儿如何继续生活也成为了我们密切关注的一个事情。
我真的很诧异,许某某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难道真的就没有考虑过小女儿吗?还是说,房子和金钱胜过了小女儿?就算自己不败落,他又有何脸面去和小女儿继续生活?在我的认知中,许某某就是生活在人间的一个恶魔,必须要得到严惩。
这位11岁的小女孩何去何从,的确比较棘手,我的理解是,小女孩跟着姐姐可能更合适。但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在处理此件事上确实不能“完全放手”,应该适当介入,谨慎处理。
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原因,夫妻矛盾的最大受害者永远是孩子。
这位11岁的小女儿,自己的父亲在家里残忍杀害了自己的母亲,而她就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墙之隔,天人永别,所受的创伤无以伦比。
失踪女子遇害前,还和丈夫一起给女儿过了生日。女孩曾说,自己很想妈妈。改变孩子这一切的核心在于监护人,在社会上也要给予孩子超乎寻常的爱与关怀。
这位11岁的小女孩何去何从,的确比较棘手,况且还是在这样一个重组家庭。处理好了这个问题,或许就能健康成长,如果没有处理好,可能就会毁了小女孩。
民法典对收养有新规定,被收养人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小女儿现已满11周岁,在收养的时候应当询问她的意见。
但我的理解是,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在处理此件事上确实不能“完全放手”,应该适当介入,谨慎处理。
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对家庭成员进行摸底,在财产问题上,不管谁来照顾小女儿,小女儿所得财产都由其保管,同时,在财产分配的时候,也应该引导向小女儿倾斜,加以照顾。
从评论里看,有这样几种言论:
女孩哥哥家那边抚养小女儿,有人说是为了家产;
姐姐这边抚养小女儿,说是不要“道德绑架”,谁会接受杀母凶手的女儿?
小女儿明明是受害者,遭遇了这么残忍的事情,还要说以后肯定遗传了父亲犯罪的基因,肯定心理有问题……
在亲人尚在悲伤,孩子何去何从还无定论的情况下,以上这些说法,合适吗?
作为法律工作者,从法律精神和心理上综合分析,结合实际,我的理解是,孩子跟姐姐会更亲近一点,因为毕竟共同的妈妈被害。跟哥哥可能会有心理阴影,毕竟你的父亲杀了我的妈妈。
但在谈11岁女孩抚养问题上,也请千万不要“道德绑架”来女士前夫了,此间有信息称,来女士的前夫余先生称,小女孩应该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抚养。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前夫真的没有义务养这个11岁的小女孩,大女儿也才29岁,他们全部都是受害者。在小女孩抚养这个问题上,即使余先生和来女士所生的大女儿同意,也仍需要和家里其他成员共同商量。
孩子年纪这么小,家里就出了这么大的变故,希望新的家庭能早日带她走出心理阴影。(图片来自网络)
一个家庭对少年儿童时期的孩子影响可以说是深远而根深蒂固的。
一个人的秉性,素养,为人处事的方式,都与自己成长的原生态家庭有着密切的关系。
自己的爸爸将自己的妈妈杀害,并且碎尸剁泥从马桶中冲下,这样悲惨的事情,在一个刚刚11岁小女孩的心里会留下什么影响?
现在孩子年龄还比较小,还懵懂无知,可能只是觉得比较害怕而已。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了自己的意识判断时,这种影响可能就会越来越严重。
等孩子长大以后,有了自己对问题的思考分辨能力,然后再回顾自己的父亲如何杀害自己的母亲,杀害后又做了些什么,就能想象的来这个女孩内心将要承受什么样的煎熬。
这桩惨案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个小女孩,这种影响可能会伴随她的一生,年龄越大,经历越多,可能影响就会越深。
特别是将来,这个孩子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自己的子女,那时候她可能更没办法抹掉和摆脱这桩惨案的影响。
我们觉得这个小女孩真的很可怜,父亲犯下的滔天罪恶,不应该移嫁到无辜的孩子身上。
只希望能对这个孩子进行科学正确的心理疏导和引导,让她在一个幸福阳光的环境中成长,最大化的减少和摆脱这种惨案对他心理造成的巨大伤害和影响。
杭州杀妻案犯的小女孩,11岁的豆蔻年华,天降灾难,失去至亲至爱的家人,肯定会对她心里造成极大的压力,不知道阴影还会伴随着她多久,而她的何去何从确实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小女孩虽然还有哥哥姐姐,但是她好像已经成为了无可争议的“孤儿”。在姨妈和叔叔,还有是妈妈的前夫都出来表态的时候,最有资格成为她监护人的两个人却始终没有发声
在法律上最有资格成为来女士小女儿的监护人的是她同母异父的姐姐和同父异母的哥哥。
小女孩姐姐:警方调查的房子是拆迁时候按他们一家三口人头分的,不是女方一人拆迁所得,而且,来女士的大女儿也想要这套房子,所以激化了矛盾,所以她的姐姐抚养她,也悬。
小女孩哥哥:来某利是被她现任丈夫残忍杀害并分尸。而大部分因素是现任丈夫为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争要属于来某利的房产。也就是说造成这种恶果,小女孩同父异母的哥哥不可能无所关联!由他抚养小女孩?太恐怖了。有其父必有其子,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车之鉴
对于小女孩的何去何从众多网友有建议:
一、还是在福利院长大比较好,国家监管财产。姐姐家有姐夫,姨妈家境贫寒,女孩去谁家都是诱惑,少女长成,家财万贯!让人抑郁的人性,经不得一点诱惑!许来夫妇如果没有回迁房,或者是青梅竹马,携手到老的故事,
二、觉的把房产便现存到孩子名下,给姨妈一部分抚养费,把孩子抚养长大,千万不能让许某家族带孩子,姨妈才是最亲近的人,愿小女孩快乐的成长
三、个人认为,小女孩己经11岁,应该知道一些事了,她现在内心里的阴影很重,应该有政府出头给她安排,疗养心里创伤,房产应该暂时不动,人心难测,无利不起早,等到她大些,知道谁是真心对她,选择有她定。比如:政府,身边的亲人,如果有一天她成功了,她会回报社会,知恩心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
杭州许某“杀妻案”中,受创伤最大的应该就是这个11岁的小女儿了。11岁,本来是无忧无虑、蹦蹦跳跳的年龄,可现实就是那样的残酷。这个女儿不得不面对这一切。她的何去何从,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来某和许某再婚后,生下了这个小女儿。许某是来某的初恋,两人在各自有了儿女后,冲破重重障碍,走到一起。按说这个女儿,是他们爱情的结晶。在他俩的三个儿女中,这个小女儿,应该是最幸福的。
但恰恰相反,由于来某的轻信,许某的贪婪,这个小女孩受到的伤害更多。她的父亲就在他们三人朝夕相处的家里,杀害了她的母亲。在整个案件中,她虽然没有亲眼目睹,但却发生在她的身边,可以想象她的恐惧和无助。
想不通许某为什么要选择在小女儿刚刚过完生日,肢解她的母亲?是想给女儿留下一家三口在一起的美好画面吗?也不想想女儿以后的生日怎么过?
有这样的父母,,尤其是这样的父亲,是这个小女孩的不幸和耻辱。
女儿刚刚过完11岁生日,按年龄算,应该是个五六年的小学生。正是在母亲补怀里撒娇的年龄,一夜之间她却什么也没有了。
这个小女儿平时是母亲照顾的多。上辅导班,学古筝,大多是母亲接送。杭州有两套房子,还有不少存款,来某身价过千万。这个小女儿又是他俩初恋的结晶,想必小女儿在家里十分受宠。
在现在,这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希望身边的亲人,社会有关机构和心理专家,能对这个小女孩做好心理工作,最好长期跟踪。
据报道,来某和许某的父母均已过世,那么来某的大女儿和徐母的儿子作为第二监护人就有义务抚养这个小女儿。
许某的儿子跟着自己的母亲生活,许某杀害来某的直接原因是为了这个儿子解决婚房,所以这个小女儿不可能跟他生活。再说把一个11岁的女孩交给一个大男孩,谁也不能放心。
发现来某失踪之时,这个小女儿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她的姐姐,可见姐妹平时关系不错。她们有血缘关系,姐姐已成家,经济条件也不错。所以这个姐姐,如果能做妹妹的监护人 是最好不过了。
但在这个案件中,姐姐也是受害人。如果姐姐不愿意,也不能勉为其难。那只能去社会福利机构了,但享受过居家“温暖”的女儿,很可能适应不了。
来某被杀,许某一定会收到法律制裁,这个案件中,受最大伤害的是他俩未成年的11岁的女儿。有这样的父母,女孩未来的路注定坎坷,这个事件给她带来的心灵创伤是难以抚平的。希望社会能善待她,期待她健康成长。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必删)
11岁的少女,花一般的年龄,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或者是心理成长,都正是关键时期。说实话,真不想让他知道是他爸爸亲手杀害的妈妈,但是纸包不住火,即使现在能暂时隐瞒,总有一天她还是会知道,不如从一开始就让她知道。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现在遇上这事情,真的害怕给她留下严重的阴影。
1.由社区安排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遇上这件事心里都不好受,何况还是十一二岁的孩子。这个时候我们首先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只有具有健康的心理,才能勇敢地接受和面对这残酷的现实,才能有着更幸福的人生。
不仅仅是老师应该关注,但是老师毕竟不是专门的心理辅导人员,应该有社区安排专职的心理辅导老师对她进行疏导,避免这件事给她留下阴影,影响其未来。
2.如果不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将会对孩子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
但是现在孩子给扶养长大成了最关键的问题。爷爷、奶奶已经过世,姥姥、姥爷年龄也大了,不可能长期抚养,同母异父的姐姐,愿不愿意抚养还不一定,因为这小女孩爸爸杀了自己的妈妈,看见小女孩可能就像看见了仇人,何况姐姐以后也会结婚生子,有自己的家人,家人会不会同意呢?同父异母的哥哥就更不可能了,毕竟是男生照顾小女孩,小女孩的人身安全不一定能得到保障,其次哥哥的女朋友会不会同意?跟着亲戚长大,亲戚也会有很大压力,不说抚养别人的孩子责任重大,最担心的就是舆论问题,可能被人误认为是看中她们家的钱和房子。所以,孩子跟谁长大真的很麻烦。
可以暂时由姥姥姥爷抚养,再给孩子姐姐沟通,等孩子大一点,让孩子跟着姐姐,毕竟有血缘关系,血融于水,再加上社会监督,应该不会太差。
结束语:孩子是上天带给我们的天使,不要让孩子觉得自己成了大家的包袱,让孩子健康成长,才是第一要务。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并且有一个宽松、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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