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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小女儿的日后抚养权及生活该咋办?唉!

2020-07-31 03:32阅读(94)

来女士小女儿的日后抚养权及生活该咋办?唉!:来女士被害这一事件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如今有关于来女士小女儿的日后抚养及生活这个问题是目前大部分网友所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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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被害这一事件目前已经告一段落了,如今有关于来女士小女儿的日后抚养及生活这个问题是目前大部分网友所关心的。

年仅十一岁的孩子经受这样大的打击,因为自己爸爸的冷血无情一夜之间不仅失去了妈妈,同时爸爸也为自己的恶行结下了恶果。

关于孩子日后的抚养以及生活这一点我并不担心,因为来女士有个大女儿,而且大女儿似乎与来女士关系不错,也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再者就是没了父母,孩子还有外公外婆,亦或是爷爷奶奶,我个人觉得最好的选择就是跟自己的外公外婆生活,因为相比较于与自己叔叔阿姨,伯父伯母一同生活,跟自己的外公外婆或许会比较融洽些,同时也少些尴尬。

关于生活的问题我们大可不必担心,真正应该担心的其实应该是小女孩的心理建设问题。心智还没成熟的她小小年纪就遭受这样的打击,本该快快乐乐地在父母的陪伴下度过童年,却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难免让人心疼,希望小女孩能够坚强,不要在阴影中无法自拔。伤心难过、绝望痛苦是必然的,但还是希望能够早点走出来。

以上,仅是个人见解以及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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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小女儿目前的抚养权在来女士大女儿手里。

据最新消息,来女士小女儿目前正在来女士的姐姐家,由姨妈照顾着。据姨妈说,目前这是来女士大女儿将妹妹寄养在姨妈家的。但是姨妈年纪比较大,身体也不好,还要照看两个孙子。所以,来女士小女儿,会有一个新的去处。


所以,善良的网友们,担心的来女士的小女儿问题,确实是个事。那让我们一起给她出出主意。


1、跟许某的弟弟生活,由许某弟弟监护。其实这个前几篇文章我写过。不合适。因为这个叔叔和许某的关系谈不上很好。而且是并不住在杭州,而来女士小女儿目前是在杭州读书,学籍也在杭州。本来生活环境就已经发生变化了,如果再换个陌生的环境,怕孩子受不了。


2、跟姐姐一起生活。其实这个也是所有网友达成的共识。大家认为,目前姐姐还没有结婚。妹妹12岁,马上读初中了,到初中就可以寄宿在学校。只有周六周日,需要姐姐去接回来。而且,妹妹应该快二次发育了,姐姐照顾比较方便。对女孩而言,这个时期很关键,也是性格形成时期。姐妹在一起,说什么都方便。而且妹妹也不是白吃姐姐的,妹妹还可以继承来女士的一半财产。原本妹妹名下就有55平的房子,现在应该再多55平的房子,基本上名下有110平的房子,杭州房价都是3-4万一平,来女士手里也有大几十万的现金,妹妹可以继承一半,所以妹妹的关键问题是谁照顾,并不缺少物质基础。照顾妹妹,就靠姐姐了。


结语,没有办法,摊上了这么一个恶棍父亲,只能尽快成长起来。不过,妹妹,你不用担心未来的生活,虽然妈妈不在了,还有姐姐会保护你。而你可能还不知道,目前你的后盾可能是全国最强大的,因为还有千万名善良的网友在关注你。如果谁敢欺负你,那他(她)肯定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会关注来女士小女儿的朋友,点赞。我们一起保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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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正是广大的网友所关心的一个问题。

可怜了这个只有十一岁的孩子,妈妈被害,爸爸竟然是凶手,不知让这个孩子怎么样接受如此大的打击,她的内心痛苦又向谁诉说。

关于她的扶养问题,如果大人不干预约情况下,小区居委会或者相关部门,可以直接问孩子想用谁扶养,尊重孩子的选择。

第一个能扶养她的人,从法律上说应该爷爷,奶奶,其次是伯叔,但孩子可能与爷爷奶奶家的人不那么亲和,据说是从没和老家的人生活在一起过,孩子就不可能被老家的人扶养。

第二个就是姥姥与姥爷,如果姥姥姥爷身体健康的话,孩子又愿意的情况下,跟姥姥姥爷比较好!

第三个就是同母异父的姐姐,因为姐姐是成年人了,再加之有母亲的牵连可能与姐姐的关系不错,但还得尊重孩子的意愿,另外还有姐夫是不是同意呢!

网传妈妈的前夫想当孩子的监护人,这个不可能吧!轮不着他,孩子更何况是女孩,也不行的,靠不上!

可怜的孩子,相信会有人善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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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关于来女士和现任许丈夫国利他们的女儿后续抚养问题,这是个现实的话题 :

如何解决?

来女士被害,丈夫许国利要负刑事责任,坐牢,很有可能会被判死刑。

她因为没有什么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已经不在人世。

在这件事之后,她是暂时居住在自己的大姨家里,也就是妈妈的姐姐家里。

大姨年纪大,自己也有家人,儿孙要养活,对于她来说,无法长时间去照顾。

旁系亲属.爸爸的叔伯兄弟,最合适,都是自家人,而且是爸爸的兄弟,顾及兄弟情面和情分。

另外两个,半血缘关系的,她的同母异父的姐姐,

她的同父异母的哥哥。

从理论上无直接的负责抚养她的义务。

还有一个:社会机构,福利院,如果上述人员都不愿意抚养,她可以有社会福利院抚养,国家和政府帮助她安排。

另外,她还有2套房产,虽然暂时没有房产证,暂时也无法进行交易和买卖。

可以到法院进行房产认定和归属。

法律上这些东西:

按照继承法,来女士的遗产可以由她的大女儿,小女儿继承。

她想要跟随谁未来一起生活,按照她的年龄。

可以尊重她的意见选择跟随谁,或者在法院开庭的时候,指定一个条件比较好的监护人。

如果指定的监护人不愿意抚养,那就到社会福利院是最好的选择。

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不需要道德绑架说谁一定有责任和义务去养活她。

第二:至于她以后的生活,逝者已逝,生者坚强。

已经12岁了,该懂事和成长了,她已经没有了任性和挑剔的资本了,妈妈和爸爸都没有了,必须学会自己爱自己。

社会上没有人会惯着她,只会教会她社会的残酷和现实,逼着她去长大.

对于母亲的突然离去,很突然,没有办法,事情已经发生,狠心的爸爸把原本幸福和美好的家庭都给毁了。

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很正常,最主要的是看她自己能不能挺过这关,还有其它家人的陪伴和关心,不要告诉她爸爸妈妈之间的事情,帮助她走出阴影。

接受心理方面的治疗,调解心态。

最关键的是如何面对社会的流言蜚语和各种社会议论,与指点,嘲笑。

这件事她迟早会知道,家人能瞒住一时,可管不了外面人的嘴,外面的世界说什么样话的人都有。

她能不能经受得起别人的冷嘲热讽,或者冷言冷语,别人说她是个“杀人犯的女儿”不愿和她接近.和她玩,孤立她。

她又该怎么办?

12岁,到18岁,还有6年的时间成年。

青春期也快到了,这个时期的人,内心敏感,叛逆,性格多变。

加上刚刚经历了母亲和父亲的事情,她需要承受的东西太多了。

还有未来读高中,上大学,考公务员这一类的工作都需要通过政审,因为父亲的原因,她可能会通不过。

无论如何都希望她坚强,勇敢的面对未来,不要受父母亲的影响。

相信自己有爱的能力,值得爱,能够信任别人,在未来是至关重要的。

父母亲这件事对她的最大影响是:能否再去相信自己,相信别人。

母亲这么爱父亲,父亲却把她害了,这会给他女儿造成思想上的变化和波动:

比如: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会欺骗自己,就像父亲似的,看起来那么面善,却心狠手辣,害死自己的母亲。

恐惧和男性的接触,对男性带有敌意。尤其是她身处青春期,当别人提起她父亲的时候,敏感和脆落的内心会让她不知所措,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内心压抑,和无力。这个时候谁能带给她力量来走出这件事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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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这个可怜的孩子就让人心疼,小小年纪要承受失去双亲的痛苦,还要接受亲生父亲杀死妈妈的现实,在学校里肯定会有很多异样的目光看她,她还这么小,要怎么面对以后的生活,希望身边亲人们要善待她,她是最无辜的最大的受害者。

来女士父母都已早逝,许某某的双亲也不在了,现在跟她关系最亲近的人有,同父异母的哥哥,同母异父的姐姐,还有姨舅,二个叔伯。

因为叔伯在乡下,条件不会很好,很多网友建议住在母亲这边的亲属家或同母异父的姐姐家,这要看监护人是否愿意收留,毕竟才11岁,离成年还有十多年,真的成了难题。

网上许女士前夫提出要抚养前妻的女儿,说明前夫真的是个好人,我想她是处于善心,心痛这个孩子,但他没有赡养的义务,愿可怜的小女孩能有好的归宿。

这个杀人狂魔是否想过自己女儿以后的人生,为了自己儿子害了自己一家三口,让年幼的女儿一夜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小女孩现在不知怎么样,愿她以后的生活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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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女儿肯定是成为了孤儿,只能是她最亲近的人来抚养和照顾她的日常生活。这个最亲近的人来说,叔叔是有义务要担当的责任,她成了孤儿政府也会扶助到十八岁,只是平时的每日三餐就只能靠最亲近的人来照顾好。

这个到底小女儿愿意跟谁,也只能是定她自己选择,叔叔,姐姐,姨等亲戚,看她跟谁走得更亲近就跟谁。她的日常生活也容易照顾的,必竟有十来岁了,只是要多关心和爱护她,现在是娘死爸不在确实可怜。

时间会冲淡一切,过得几年长大了就会走出心里阴影。她的抚养权,叔叔是有义务和职责,当然这个主要是看她本人意愿,她的伤害太大,不能让她去承受太大的心里压力。自行选择可有更好的环境能够快乐成长。如果她不愿意去叔叔家就不要免强,这样对她成长是不利的,她可以选择自己想去的亲戚家这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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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社会福利院,然后外国家庭领养,出国,忘记一切,国外也没人认识她,在国外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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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如今杭州女子失踪案的真相早已水落石出了,来女士已经被遇害,而杀她的人正是自己的丈夫许某,其作案动机就是那套房产,算是谋财害命了。不过许某的作案说法实在是太残忍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虽然这个案件已经过去了,可是来女士的小女儿面临无人抚养的问题,至今还寄宿在亲戚家。那么她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来女士的小女儿将继承父母的遗产

大家都知道来女士和许某总共有三个孩子,其中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儿子是许某和前妻所生,小女儿是来女士和许某所生,如今来女士遇害,许某也进了监狱,那么他们11岁的小女儿将会继承所有的遗产。据了解,来女士总共留下了百万财产和两套房,换算下来的话,总资产大概有几百万之多。一旦小女儿继承的话,那么她以后的抚养费肯定是有着落了。关键是小女儿年纪尚轻,只有11岁而已,还得由别人抚养。



许某的弟弟曾表示愿意抚养哥哥的孩子

在这个案件发生不久之后,许某的弟弟曾表示愿意照顾他们的小女儿,这样的话,孩子也算是有一个家了。不过许某弟弟的初衷引来网友们的诸多质疑。他到底是为了替哥哥还债才承担起这个责任呢,还是为了分遗产而来的呢。如果说这个孩子没有继承了父母任何的财产,许某的弟弟还愿意抚养她吗?这一切都是未知之数。



许某的儿子能够抚养孩子吗?

如今许某的儿子已经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本来许某想把其中一套房留给他,当做婚房之后,不过来女士并不同意,双方为此也曾争吵过,最后许某对来女士痛下杀手。倘若许某的儿子来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小孩所继承的遗产是否能够保得住还很难说。可能最后真拿其中的一套房当婚房了。再说了,现在许某的儿子也没结婚,抚养小孩子并不太合适。



来女士的大女儿可以抚养孩子吗?

来女士的大女儿是孩子同母异父的姐姐,按说姐姐照顾妹妹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不过问题就出现在这个案子上,来女士是被许某所杀,而这个11岁的孩子又是许某的女儿,这样的话,姐姐能够放下心中的芥蒂,去抚养孩子吗?如果说她们是同父同母所生的话,还好说,两人可以互相扶持,关键他们是同母异父。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没准来女士的大女儿并没有这么想,那么她还是可以抚养孩子的。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把你的想法写在评论区,喜欢的朋友可以加个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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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被害案中,伤害最大的是来女士小女儿。母亲惨死,父亲竟然是凶手,这种痛苦是无法言表的!小女孩才11岁,今后的生活怎么解决?由谁来抚养她?


生活倒不用担心,来女士留下了100多万元存款以及两套房,按法律规定,他父亲是此案的罪犯,无权继承此财产,也就意味着小女孩同母异父哥哥没有财产继承权,只有她和姐姐两人有资格继承,姐姐是来女士离婚时判给她前夫抚养的,小女孩从小跟来女士生活,于情于法遗产的分配小女孩都要比姐姐分的多。


房子有了,存款也不少,小女孩的生活基本上能够无忧。


至于由谁来抚养她,这个就比较复杂,按照民俗,父母不在,未成年人一般都由父亲的至亲来抚养,也就是应该由小女孩的哥哥或者叔伯父来抚养。但是,小女孩父亲是杀害来女士凶手,来女士娘家人完全可以以此为理由争取到小女孩抚养权,当然,这都要小女孩愿意才行。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这方面的法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这就明确了父母对于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其他亲属自愿抚养的也可以,但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所以不能够要求叔伯父、姑姑、舅舅、姨妈承担抚养责任。


由于小女孩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不在人世,她哥哥和姐姐就拥有优先抚养权,但是也要他们愿意抚养,目前,哥哥姐姐对抚养小女孩这事还没表态,小女孩叔叔已经表示愿意抚养侄女,当然也要小女孩哥哥姐姐都同意,小女孩也愿意才行。


叔叔这一表态,小女孩的抚养问题自然就解决了。她哥哥姐姐反对也行,谁反对谁就要承担抚养小女孩责任;其他亲戚要争也没问题,前提条件是要愿意抚养小女孩。当然,这些都要尊重小女孩个人选择。如果争不出结果就由法院判决,法院同样也会充分考虑小女孩意愿。


谁抚养都好,我提前祝愿小女孩的新家庭幸福美满!也希望小女孩不要悲伤,快乐成长!


朋友,你心中最想谁来抚养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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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是有继承权的,谁来当监护人一定要想好,不要侵犯了小女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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