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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都30多天了,出票方不签收,不兑付,怎么

2020-07-30 18:11阅读(67)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都30多天了,出票方不签收,不兑付,怎么追索损失?:前面的大神普遍都说商业承兑不能收,主要是从商业承兑的属性考虑,确实存在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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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大神普遍都说商业承兑不能收,主要是从商业承兑的属性考虑,确实存在兑付风险。(其实楼主所说的电子商业承兑很可能是由财务公司开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因为现在国家运行大型企业开设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也纳入银行承兑。当然这个所谓的“银行承兑”与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相比水分很大。但国家是允许这么搞的)。但从业务实践来说,有些商业承兑是不得不收。有些大客户因为资金紧张,付款只有6个月的商业承兑,不收的话就没钱,等着。很多供货商是等不起的,特别是一些到货款,质保金。收了商承,起码是确认了债权债务关系,商承实际上就是一个法律保护的借条,六个月到期即付,如果不付,起诉起来相比起诉履行合同付款要简便的多(到货款,质保金起诉付款需要做大量的举证,如果有点把柄在买方手里就很难全额收款)。而且商承也能背书转让,大公司的商承也容易贴现,当然,贴现往往要10%以上的贴现率,损失很大,不是利润丰厚的项目,一下子就亏了。

综上,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或长期合作伙伴的商承或财务公司开的电子承兑还是可以收的,真遇到问题,该改找投诉投诉,该起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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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其实也叫“企业白条”,说白了,只要开票企业不守信用,开的票也白开了,白开票谁不开。现在第三方融资机构参与商业承兑汇票,基本上就是与虎谋皮,挣了一点点利息钱,弄不好连本金都赔进去。

1.商业承兑汇票如果到期不能兑付,持票人的应对手段非常有限。有可能将是一场漫长的追讨拉锯战,将自己的本金和应得利息陷于危机之中。

A.要么就是想方设法去开拒绝兑付证明(一般出票企业都不配合,出票企业的银行也是最多开付余额不足的证明)。如果没有拒绝兑付证明,就无法向商业承兑汇票的前手(前面的背书方)进行追偿。如果前手不予配合,那还将进行法院诉讼。

B.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追讨票面金额和应得利息。这就同普通的企业应收账款的诉讼流程一样,费时费力,一般来说半年都不一定看到结果。

C.再去同出票企业进行商议,换开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或者以其他的方式进行解决。

不论哪种方法,一旦碰到拒绝兑付,那基本上就是一场很大的麻烦。

2.如果开票企业是上市公司,如果拒绝兑付,手段还可以多一点。可以以法律诉讼为要挟手段,迫使对方提出解决方案或兑付,因为只要法院进行立案,那对方作为上市公司就必须公告,这可能会在证券市场上引起股票波动,或者其他债权方恐慌。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那只能采取第1条手段和同时向人民银行进行投诉,再无其他方法。想以刑事方面的罪名指控对方,基本上是不予立案的。

3.出票企业拒绝兑付,所受到的处罚和惩罚措施非常有限。他可能受到的处罚有:

A.出票企业所在银行根据拒绝兑付的事实,向持票人退票后,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加收开票企业5%的罚款处理。

B.人民银行根据出票人的履约情况,可以扩大或者缩小商业承兑汇票的可开总授信额,最大的惩罚就是取消签发企业签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资格。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惩罚措施。

虽然央行在2017年2018年发布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开设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平台。但是截止目前为止,商业承兑汇票仍然是从商业信用延期支付功能已经转化为融资功能。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完善建立以及惩罚机制还很薄弱的情况下,不论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还是普通商业承兑汇票风险都是非常之大。

现在社会有些投资公司融资资金参与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希望赚取利差或者贴现费用,但是只要出现一旦风险,基本上资金就无法持续。

如果是实体企业,收到上游企业的电子承兑汇票,建议还是尽快背书转让。

如果可以,应该将商业承兑汇票改革掉,这是当年计划经济的产物,同时还容易误导使用人以为是银行信用在支撑,其实同银行信用没有一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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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两种,即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为定日付款票据。

题主所说出票方不签收,不兑付,表明出票人或承兑人拒绝付款。持票人可依法行使票据追索权。笔者前段时间才办理过一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承兑人)拒绝付款案,现提供起诉状样本一份,供题主参考:


民事起诉状

原告:持票人。

被告:出票人。

被告:背书人。

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出票人给付原告汇票票面金额X元及其利息(以X元为本金,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之年利率,计算自票据到期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被告背书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被告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一份。票据号码为XXXXXX;出票日期为X年X月X日;到期日期为X年X月X日;票据金额为X元;出票人及承兑人为XX公司;收款人为XX公司。X年X月X日,XX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被告XX公司。

X年X月X日,因买卖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关系,被告XX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原告。汇票到期,出票人及承兑人拒绝付款。原告合法取得汇票,依法享有票据权利,被告作为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依法应对原告承担票据义务。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特具诉状,恳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公司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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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网银,去承兑汇票上的开户行开拒付证明,追索前面所有拾头,银行会去沟通的,沟通不了再正常是付几千律师费,打完后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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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就敢收一些上市公司的商业承兑,非上市公司根本不收!你收的是什么类型的?你这个只能上报人民银行,人民银行会催企业兑付,人民银行会收回企业的授信额度调低信用等级,如果企业还不兑付只能去自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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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的商票,2000万,到期对方已签收,就是不给钱,上市公司,大国企,信用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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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这个是出票方诈骗行为。同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实在不行,还可以法院起诉。承兑汇票上的出票人和每个背书人都是付款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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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心真大,敢收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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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商业承兑,不是财务公司的票,那么可以联系承兑人开户行强制解付,如果户上有款直接划转,没有款就拒付。到期后半年是追索期,如果过了半年不行使追索权,那么追索权自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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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商承只收知名大公司的,比如恒大,一直付款比较及时,只是最近因为疫情影响迟付了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