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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失踪案作案人是否跟南大碎尸案有关?

2020-07-30 18:03阅读(60)

杭州女子失踪案作案人是否跟南大碎尸案有关?他不是一般人,一般人干不了这个,完全躲过了监控,没有人发现,南京,杭州,几步路的距离,南大刁爱青案是否也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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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历史观点】完全不可能,南大案手法高明很多,而且很专业。而杭州失踪案嫌疑人许某狡猾、反侦察能力强,但是心思一点不也不慎密。只是处理后,用马桶冲走,以为就能销灭证据。只要清空化粪池,尽早找到证据。而且开始时访问表现得异常冷静,大部分网友一开始就考虑是他。

南大案回顾

此前误传南大案已破案,事实上是个乌龙,破的是1992年南医大案,而南大案现在还是毫无进展。

1996年1月9日,时年20岁的南大成教班女学生刁爱青被害。凶手为清除痕迹,加热至熟。切割2千多块。

在当年DNA技术不成熟,监控不普及的年代,由于掌握线索很少。

许某在1996年时情况

许某1965年出生,1983年18岁时到福建当工兵,1986年在老家玻璃厂上班。90年代初,在上海养殖家禽。2004年时曾经接受过记者采访。2008年在杭州跟来女士重组二婚家庭,在1986年到1996年十年的空白,有待记者深挖。

许某跟南大案的联系

1996年,许某时年31岁,当年可能在上海近郊开家禽养殖场,因为南京市场需求量大,所以许某的养殖的家禽有可能贩卖到南京。至于是否亲自送,这些无法确认。

许某够残酷,反侦察意识强,但是心思不慎密

许某在5号(星期天)一天时间处理好,6号(星期一)正常上班。警方曾经证实,处理时支开小女儿,大概率是在白天进行处理。心理素质超强。而且清理得很干净。报案后接受过几次访问,面不改色。不过太镇静反而引起怀疑。

他最大疏忽之处就是将证物用马桶冲走,以为警方就查不出来,也可能是他以为能瞒很多天,等到证据消失,到时即使查到也不能作为证据。最后警方抽空化粪池就取得重大突破。

综述

所以从犯案后处理手法来看,两犯都不是同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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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失踪案作案人是否和南大碎尸案有关?

杭州来女士案件虽然和南京碎尸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杀人手段相当残忍,作案动机明显,作案手法高明,没有留下什么对警方有帮助的痕迹,而且作案思维逻辑非常强,让警方无从下手。

但是南大碎尸案已经距今二十几年了,时间跨度太长,有些事已是物是人非,再根据杭州来女士失踪案的思路去查的话非常的困难,等于说是大海捞针!

再说,当时的许某某只有30多岁,年龄和碎尸案有些相仿,但是他当时不在南京,没有作案时间和动机,这两起案件从表面上来看是确实有些相似,都是手段相当残忍,简直如同人间恶魔,虽然都是碎尸案,但是其实不然。

所以我认为,杭州来女士被杀案嫌疑人许某某和南京女大学生的碎尸案应该是毫无瓜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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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同样是碎尸案,一个作案人在杭州,一个作案人在南京,1996年的南大碎尸案,许某一直在上海棚户养鸭子,对于南大女学生刁爱青他显然是一点都不了解的

许某上个世纪90年代——2004年,在上海养鸭子,那个时候他很帅气,很朝气,桃花运也不错,先后认识了来惠利和官女士,他对这个社会没有怨气,也没有像2020年这般冷漠自私和贪财。许某是农村人,18岁就去当兵,之后听说养鸭赚钱,就跟着同乡人都去上海养鸭做生意。他的文化程度不高,而南大碎尸案,凶手足足把尸体切成了2000多片肉片,并且煮熟,这种恶心到想吐的手法他没有这本事。

南大碎尸案非常残忍,24年过去凶手还没归案

1996年1月19日,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遇害是只有20岁。她没有多少积蓄,没有情敌,没有仇家,却无缘无故被杀害,至今都不知道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失踪九天后,一位环卫工人捡到了一袋500多块肉片,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拿回家洗的时候发现了三根手指,吓得连忙报警,警察得知此事立马立案。

当时的信息不发达,交通落后,等到父母得知女儿遇害,赶到学校,只闻一片哭声。警察将南大附近的交通路线和公园等地方都找了个遍,又发现了两袋用床单包裹的人肉煮熟的肉片,合计割成了2000片以上。这个凶手刀工精湛,切得十分精细,码放整齐,警察曾一度认为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现在已经过了24年,这个凶手还没抓到。

南大碎尸案凶手比许某更恶心,许某的目的是图财,而南大作案人伤害一个无辜的人,天法不容,一定要把他抓出来

许某的作案动机我们很清楚,因为妻子名下有两套房产,他想拿一套给儿子结婚,但是今妻子不同意,加上自己炒股多次借钱被拒,怀恨在心,故而杀害了枕边人,他杀妻对社会影响恶劣,同时也给很多二婚夫妻做了一个坏的榜样。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而南大杀害女大学生的凶手,很显然杀害的是一个无辜的人。刁爱青还未进入社会,没有参加工作,日常生活接触的是同学和老师。但却被一个凶手给盯上了,这跟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当时的南京正在经历最后一次下岗潮,不乱象丛生的社会背后,阴暗事件频发。凶手对社会有怨气,也不应该拿一个孩子出气,这显然是违背道德和正义,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虽然网上说过了20年,没抓到的凶手就没法问责,但是警方表示不会放弃,天法不容,一定要把他抓出来,必须问责,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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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觉得最近二十年失踪的人都可以推到许某身上呢,毕竟可能是死刑,反正死了也不会跳出来辩解是吧,一切罪名都推到死人身上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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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个人吃饱了撑的想出来的问题?南大碎尸案都几十年了,怎么会联想到那个碎尸案呢,照这个许某某犯罪一次就把所有过去的谜案疑案凶杀案都给许某某背锅好了。

我真是服了有些人了居然会把这个许某某在杭州杀妻案的作案手法联想到南大碎尸案,这个许某某是因为家庭矛盾在家里把妻子杀害分尸的,而且许某某根本就没打算要逃跑,唉南大碎尸案是非常恐怖恶劣的案件,而且是杀人后隐匿逃避的,如果真是与许某某有关,他在这个杀妻案也会逃跑为什么不逃呢?

虽然大家在网上议论纷纷许某某的各种猜测作案手法,是否有前科,但是这也太离谱了与南大碎尸案也能关联简。简直就是没脑子的人想出来的,南大碎尸案的细节跟时间跨度与这个杭州碎尸案的许某某完全就不在一个级别和一个作案手法。

写到最后:虽然网上都有很多种猜测,但是也不能把不合情合理的罪案都归咎于许某某的这个碎尸案中,这跟特朗普甩锅有什么区别啊,简直就是东拉西扯胡说八道的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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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作案手法上来看,大同小异!

当年的南大碎尸案也是一宗悬案。两者之间的相似度竟然惊人的相似。

当年的许某人 正值壮年,而且做着鸡鸭的养殖屠宰工作,所以刀工肯定比一般人要强。

再加上他当年的行动轨迹,确实是去过南京。那真的会跟他有关吗?

南大碎尸案把尸体分割成了小块 分多地抛弃,再眼观当下的碎尸案,大家是不是觉得类同?会不会是他模仿别人作案呢?

许某人这个人真的不好让人琢磨,此人心机太深,而且不苟言笑,真的是抓不到任何一个疑点,心态太好了。其实这也是一个致命点,没有一个人在面对生离死别是安于现状的。不可能一点情绪变化都没有。

虽然“景芳”现在已经确认是许某人杀人无疑,但是没有作案的证据来指控他。

他到底是如何作案的呢?对此大家的说法不一,我们还是等待“景芳”的答复吧,不要妄自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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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绝对,杀人者就这么几个,杀人分尸淡定过法医,只有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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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又称“刁爱青案”,案件发生于1996年的江苏南京,南京大学的大学生刁爱青,在吃完晚饭后走出宿舍便再也没有回来,在她失踪9天后,一名环卫工人捡到了一个黑袋子,环卫工打开发现里面有一些肉,本以为是普通的肉想回家煮了吃了,而是在带回家后在翻袋子的时候发现了人的手指,遂报案,警方在接到报案后,在其他地方找到了尸体的其他部分已经被人煮熟,切成了2000多片。


这起案件在当年警方通过排查,未找到案发的第一现场和嫌疑人,成为了一桩悬案,至今没有解开谜底。


在南大碎尸案案发后,凶手将尸体切割的非常精细,所以警方当时怀疑的对象是有经验的屠夫或者医生。


为什么在来女士的案件发生后,大家会联想到南大碎尸案,是因为这两起案件有一定的相似性。


1.两起案件都是通过残忍的肢解手段对待被害人的。南大碎尸案被害人被切成了2000多片,来女士也是在三十几个小时内消失的无影无踪。并且许某曾经做过养殖生意,对于屠宰可以说是驾轻就熟。


2.有人说刁爱青和来女士长相有些相似,会不会凶手见色起意,进而作案。



3.1996年刁爱青案发生时,许某正在绍兴、上海等地做养殖生意,离南京是比较近的,他有没有可能去过南京。


南大碎尸案已经悬而未决二十几年,如果这次真的能告破,无疑是给刁爱青的家人一个最大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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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感觉不太可能。

他们的作案手法,确实都很残忍。

但是,南大案,明显更胜一筹。

南大案,有一定的专业性。

虽然,有可能也是普通人为之。

但专业人士为之的可能性比较大。

女大学生不太会和犯罪嫌疑人有共同话题。

南大案,受害者,是一位女大学生。

女大学生,一般能聊得来的,吸引她们的,一般都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

而犯罪嫌疑人,明显受教育水平就不够。

很难和女大学生有什么共同话题。

这也就是说,女大学生是看不上犯罪嫌疑人。

也不会和他有过多的交流,更不会单独出去见这么一个人。

没有明显的犯罪动机

任何犯罪,大多都是有犯罪动机的。

犯罪嫌疑人去犯罪,是为了钱财。

南大案,犯罪嫌疑人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个问题,就很难解释了。

二者,并没有什么利益往来。

情感,感觉女大学生眼光也不会这么低,可能性很小。

所以,并没有明显的犯罪动机,也不可能去犯罪。

南大案,受制于线索不多

当时,监控不发达。

能获得的线索十分有限。

也就是说,即便犯罪嫌疑人出现了。

如果他自己不承认,我们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

这也是,南大案至今未破的原因。

所以,这件事情,只有犯罪嫌疑人承认了,我们才能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

如果不承认,我们很难去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并且,犯罪嫌疑人至今是否还活着,我们也是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