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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嫌疑人弟弟称「愿意抚养他们的小女儿,也是哥哥的

2020-07-29 06:04阅读(63)

「杭州杀妻案」嫌疑人弟弟称「愿意抚养他们的小女儿,也是哥哥的意思」,孩子应由谁监护抚养?:小女孩应该选择跟着和自己妈妈最亲近的人抚养!:-杀妻案,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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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应该选择跟着和自己妈妈最亲近的人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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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是不是财产的吸引力,可怜的孩子,生在了一个悲剧家庭!还未离婚就勾搭在一起的,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只是孩子太可怜了!无辜的孩子,这么小就要承受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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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孩以后看见同龄人给爸爸妈妈过父亲节、母亲节咋办???泪奔……

没爹没妈的小孩最惨,许某悔之晚矣。

按理,妹妹和姐姐亲,但是同母异父,谁又能说得准,况且有报道称来女士前夫家并无意愿抚养这个11岁的小女孩。

在这件事中,同父异母的哥哥只出现在110平米房产继承权中,我想,这个哥哥也是许某某的心病。

靠哥哥姐姐都不现实,毕竟不是同爹同妈。

【康乃馨祝福母亲健康长寿】

叔叔和婶婶靠得住

从记者对女孩叔婶的采访中,可知夫妻俩是善良的人。

一次许某和前妻在弟弟家闹矛盾,因为许某在婚内和来女士有联系,许某某就要打前妻,弟弟看到制止了。

许某某的弟妹也是从抖音上知道嫂子遇害的消息,并且当警察宣布许某某就是凶手时,她表情凝固了。

既然许某弟弟愿意抚养,也是许某的意思,就看小孩的意愿了。

来女士这边亲属没露面

我们也不知道来女士有没有弟弟妹妹之类的,如果舅、姨愿意,小女孩也同意,那还是让来女士这边的亲属担任监护人吧。

毕竟凶手是父亲,而且叔叔养也不太放心,毕竟不是亲闺女,没有血缘关系。舅舅算是半个娘,姨就更亲了。我赞同小女孩选择舅和姨。

如果小女孩愿意去福利院,也行,但不论谁抚养,一定要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和给予更多的关爱。

愿人间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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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杀,父亲入狱,十一岁的小女孩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婚姻的不幸是子女的一场劫难。

这些天,最火的新闻莫过于杭州杀妻案,本以为是一场离奇惊悚的迷惑案件,随着一天天的调查,真相浮出水面,结果触目惊心。最终坏人受到了惩罚,这就是我们所要的公道,真相黑白,无非是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

可是现实之中,又哪里分的清楚呢?最无辜的女儿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最终她还是为父母的错买了单。而对于小女孩来说,面临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小女孩接下来有谁来抚养。

从法律上来讲,对于未成年人,除了父母之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既然是监护人,就有权抚养孩子。

而在这些监护人之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最有权抚养孩子的,前提是他们有足够的能力抚养孩子。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血缘的角度,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是最好的抚养人。

而《婚姻法》第二十八条也有规定,父母兄弟姐妹有能力负担的也可以抚养孩子,所以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嫌疑人的弟弟是有权力抚养孩子的。

其实,不管谁抚养孩子,都要对孩子负责。仅仅11岁的小女孩,前一秒还在经历家庭的幸福,突然母亲离世,父亲入狱。以后她要面临的可能会有街坊四邻的同情,小伙伴奇怪的目光等等。

所以,如果要抚养孩子,一定要对孩子有足够的了解和关心。帮助孩子顺利的走过这场人生突如其来的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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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来不少财产,应当由其女儿自行在亲属中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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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弟弟可能是冲着遗产来的吧! 从本案性质来讲,来女士的财产继承人:许某本身有,但涉及是杀人凶手,并且是杀了留下财产的人,已不存在继承权限。那么来女士的两个女儿都有继承权,即许某与来某的生女,有来某与前夫的生女。现许某11岁的女儿继承的那份,被许某弟弟盯上了,以愿意抚养为名,其实冲着财产而来。无论他是否从内心来抚养孩子,总觉得不好,小孩的娘家血亲关系人养着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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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女儿自己做决定。平时亲人谁更关爱她,她心里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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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有适合不适合!谁的环境更有利于小女孩的成长[捂脸]就指定谁,当然还得愿意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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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某的小女儿现在可是个香饽饽,她的亲人们肯定会争相当她的监护人。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毕竟他们父母留下了七位数的存款和两套房子。

首先提出抚养她的是她的叔叔,也就是许某某的弟弟,猛一看他是血缘比较近的人,还有许某某也同意他弟弟的做法,希望把监护权给他。感觉他是名正言顺的,带着“圣旨”来的,抚养权给他的可能性较大。但是我感觉监护人是他有些不合适,看到他,我估计小女孩儿就能想起她父亲把她母亲杀害了,心里这一关很难过去。还有一个人心隔肚皮,会不会对小女孩儿好还不好说那。

可能会看在财产的面上对她好一些,但是时间长了,公众都淡忘这件事的时候,就不知道会对小女孩怎么样了。她叔叔家肯定还有孩子,小孩子之间会不会产生什么矛盾也不好说。

把小女孩的监护权给她姐姐可能会好一些。女生嘛,心肯定软一些,照顾的也比较细,都是女生照顾起来也比较方便。

其实咱们怎么猜测都没有用,法院还是要征求小女孩的意思,她也不小了,有自己的判断力。谁对她好或者对她不好,她都能感受的到,平时谁和她最亲近,她就会选择谁

在这个案件中,最可怜的就是她了,她父亲把母亲杀害了,她还未成年,心里会不会有什么阴影。未来的路要怎么走?没有父母的保护,她又该怎么办呢?失去了父爱和母爱,她又该怎么选择自己以后的人生?

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真心对她好的监护人,把伤害降到最低。希望法院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能找到最合适的方案,在征求她意见的前提下,让她尽快回归快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希望她未来的路越走越顺,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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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的扶养人选很多,但如果是给小女孩得叔叔扶养的话,主要是怕小女孩走不出来,因为叔叔的哥哥是自己的爸爸,而爸爸却杀害了自己的妈妈,所以怕小女孩一看到她的叔叔就想起这件事,难以走出这段阴影。

还有的人说给姐姐扶养最合适,但是姐姐是要上班的,以后还要嫁人的,而且姐姐会回到他父亲那里住,也就是来女士的前夫那里。虽然姐姐的父亲之前也提出过扶养来女士的小女儿,如果小女孩愿意的话?我也支持!毕竟这样的话她还能和姐姐在一起。

其实不是说交由谁来扶养,我觉得更好的办法就是让小女孩自己选,看她自己愿意去谁家,这样比较好一点,而不是让她去哪家就得去哪家,这样有点不尽人意,而且小女孩过得也不会快乐。

如果这两家小女孩都不愿意去的话,还可以选择外婆家,或者是舅舅家姨妈家都可以,这些都是来女士的家人,所以还是让人比较放心的。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