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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议给没交社保的农民发放退休金,符合国家的社保法吗?

2020-07-29 01:43阅读(77)

有人提议给没交社保的农民发放退休金,符合国家的社保法吗?:农民交社保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观点一点都占不住脚:我国农民占总人口百分之七,城镇职工、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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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交社保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观点一点都占不住脚:

我国农民占总人口百分之七,城镇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部门公务员累计才占总人口百分七十。因此,我国是农业大国。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革命导师列宁说:“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正当两会代表郑重提出让农民“洗脚上田、老有所养。”提议设立农民享受退休待遇时,出现奇谈怪论的专家王福重,称农民勤劳出汗是懒惰和愚蠢之辈,贫穷没有道德与诚信,只有消灭农民国家才富强,如此奇谈怪论,是乎农民成了国家不富强的阻力和负担,还有部分城镇退休职工,站在本位立場发表看法,因为自已拥有退休养老金,是其缴纳了养老保险,理所当然,农民不该享受退休金待遇,原因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加上农民还有一份责任地,各种观点在网上可谓沸沸扬扬,众说纷云。基于此情形,我勿敢沉默,谈一谈如下几点看法:

一、农民种粮交公粮几十年,应该算交了养老保险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农民种地就交了公粮,一直持续到上世纪的1994年,国家才废止《农业税条例》免征农业税。同期还负担城镇工业职工的油和肉食供给,要上交油菜籽及牲猪任务。除交公粮还要低价交余粮,供给城镇职工口粮。长达45年时间。以平均25年计一代人,有两三代农民都交了公粮,视为已缴纳了养老保险金。符合洗脚上田,老有所养。应当计发退休金。

二、依照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则,不能用今天的养老保险法律去调整之前的社会遗留问题,我国养老政策持续时间是建国后至1991年止。探索阶段是1991年2000年。2006年才出战略高度提出全民养老保险,2010年才制定《社会保险条例》法律。1994年才建立个人养老帐户。凡是交了公粮、余粮、油菜籽、牲猪任务的农民,视为缴纳养老保险金,享受退体金。有事实有证据,是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的体现。

三、枝繁叶茂、树大根深,农民这个职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无粮不稳,无工不富,如王福重之流的无德专家,奇谈怪论认为农民出汗种粮是懒惰和愚蠢,贫穷无德无诚信,是妖言惑众,恶毒毁我中华根基,我看了王福重的简历,上推三代,他父亲及爷爷都是生活农村,枝繁叶茂的同时,有一片或两片小叶子变异了,不足为奇,连根都不护了,才可悲。

无论是无德专家的奇谈怪论或是交了社保者的理所当然,农民交了几十年公粮,视为已交社保,“洗脚上田,老有所养”大势所趋。两会应当采信提案,民心所向,决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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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农民和工人一样,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劳动者,都是改革开放的直接贡献者,而且农民还是改革开放的率先示范者!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农民也应该享受改革开放的红利,工人交社保是有国家和企业承担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交社保也应该由国家承担相当大的一部分,因为毕竟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农民只是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劳动和工作,和工人在国家的企业劳动是一个道理。工人在国家的企业劳动有工资,农民在国家的土地上劳动也应该有工资,工人的工资由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农民的工资只有以土地收成的形式来发放。按照这个逻辑,农民退休是理所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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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都应该给农民发养老金,让农民也享受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晚年生活。

首先,工人是一份职业,农民也是一份职业,而且在国家建设上农民做出的贡献,交公粮、搞建设、服兵役,这些一点也不比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少,而退休后待遇确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对于企事业退休人员来说,普遍养老金水平在3000元左右,最低也有几百块钱,而随着养老金的16连涨,养老金水平也再逐年递增。

相比之下,农民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便60岁退休,每个月的养老金也不过一百多块钱。

吃五谷杂粮的那有不生病的,而一百多块钱的养老金,既要生活又要看病,难啊!苦啊!

所以说给他们发养老金是理所应当的。

其次,近日王学坤委员提议“建立农民退休制度”,引发了舆论热议,纷纷表示这一份有温度,说出农民心声的议案。

让65岁以上农民“洗脚上田,老有所养”,充分享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成果。这样一来农民也可以和企事业员工一样,退休有养老金可以领了。

至于是否符合社保法?

可以说,不符合。

无论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养老金计算都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构成。

对于城镇职工的基础养老金则是由统筹账户构成,而这是需要交费的。相比之下,如果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则不需要承担此部分的费用。

如果城乡居民养老金和城镇职工养老金一样多的话,那以后谁还交职工养老了,再者就算不一样,给城乡涨养老金,那职工的是不是也要涨,这样的话,财政也需要一大笔钱。

综上所述,给没交社保农民的发养老金,在2011年7月1日刚开始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时,国家给60岁以上(含当年满60岁)的老人免费发放养老金,低于60岁的需要自己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现在还给他们发的话,对于缴纳的人来说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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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原则是多交多得,少交少得,不交不得。也不知道这提议违反这原则没有?如果都可不要这原则,国家就退还职工,企业己交过的社保费,和农民兄弟一道向国家领取全民不交社保费用的退休费,这多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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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不符合国家的社保制度我不知道,但我觉得没交社保就想领养老金,这不公平!有人提出以前农民交公粮,为国家作出过贡献。那么我请问这些农民朋友,你交的公粮国家没按收购价格给你钱吗?你们有土地,有宅基地。城里人什么都没有,一天不工作就不知明曰吃什么,房子断了供银行就会来收楼,住的地都没有。你们以为所有的城里人退休金是大几千,上万的吗?那是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大多数的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下岗职工也就是一,二千元的退休金。居民社保那种自已交了十五,退休时还拿不到一千,农民朋友一分不交就想拿四,五百,甚至上千,这对城市居民公平吗?见意农民朋友每月交一定数量的社保,晚年就和城市居民一样领取养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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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我们的农民弟兄功劳和贡献是最大的,别的不说农民养活了全国的城市和军队以及政府人员等。若没有农民种的粮,什么样的人也得饿死。请一些不知自己天高地厚的人长点良心吧,千万别忘了你们的衣食父母,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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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议给没交社保的农民发放退休金,这样做到底有没有道理?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呢?我们来简单探讨一下。

给农民发放退休金,其实这不单是一个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问题,作为一个劳动者,农民有没有退休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个最基本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基础问题,任何一个劳动者都应该有退休的权利。

这种基本权利如果得不到法律保障,就说明法律是有失公正的,虽然现在社保规定必须交纳养老保险才能够领取退休金,但是这只适用于法律颁布之后的情况,在社保改革之前的问题,不能用现在的法律解决。

前几年国家曾经解决了一些社会遗留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农村民办教师,农村赤脚医生,还有农村退伍军人,上述人员都已经领到了退休金,我们本地基本是按一年工龄,每月发放30元执行,这是对他们以前贡献的一个交代。

这样看来,以前的工人、农民、子弟兵中,工人和子弟兵的退休问题都有了着落,现在就剩了农民的问题没有解决,主要就是那些原来交过公粮的农民,他们交的公粮应该怎么算?是农业税还是土地租金?算不算是对国家的贡献?

那时候的干部和工人也没有交纳养老保险,但是退休的时候都按照视同交纳计算,民办教师和赤脚医生也都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交公粮的农民怎么可以例外呢?

所以我认为,为交过公粮的农民发放退休金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推行社保改革之后的农民,应该和工人一样在平时交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龄后可以选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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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发声,掷地有声。我是头条号三农一姐,敬请关注!民生问题从这里开始,一家之言,万众之心声。给老老农民发退休金是应该的,这是她们的劳动报酬,不但历史会铭记,社保法将会被写入。

看到这个问题,感觉的必须在这里为农民发声,提议的是我国的人大代表王学坤,提议建立农民退休制度,建议65岁以后的农民发放退休金,建议农民“洗脚上田,老有所养。”

人大代表王学坤的提议的确肯定了,农民社会的贡献,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肯定的,农业和工业是两个不同的行业,农民和工人是两个同事不同行业的人群。工人能退休,农民当然也能退休了。

有人提议给没交社保的农民发放退休金,是否符合社保法?这种说法似乎听起来非常的刺耳,具有一定的挑衅言论。

试问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哪年开始的?那是从1992年春节开始2000年以后才得到完善的,那个时时候的农民根本没有机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试问二:92年以前退休的工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了吗?也是没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是这些老退休工人他们的退休金有多少?与这些退休的老工人同年龄的农民呢,他们每个月现在仅仅有100多元的生活补贴。

试问三:工人在国有企业里上班,整个企业的所有的资产都是国家的,但是他们工作的时候有工资,而且还有粮票。农民耕种的土地是国家的,但是农民耕种的土地需要向国家交公粮。农民还需要向国家交几次农民还需要义务的修建公路、铁路、医院等国家基础设施。农民做的这一些都是任劳任怨,没有一分的报酬,难道老一代的农民发一点退休金不应该吗?

社保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也是人民代表制定的,也就是说法是由人制定的,也可以用人来去修改,此一时彼一时。任何法律不能够永远的是适应社会的发展,一旦社会大力的进步,国家繁荣昌盛,过去的社保法就已经不会再适应当前的社会的形式。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是宪法也在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当中。我国的宪法也经过多次的修改,如今显得才非常的完善,我国是法治社会,所以对于社保法而言,也必须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当中。

对于那些交了公粮没有交社保的老农民是可以发退休金的,或者说提高他们的农村养老金。不要像所谓的经济学专家王福重说出那么伤农民心的话,做出那么伤农民心的事。对于现在没有交公粮的年轻农民而言,现代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完善,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以解决老了以后的养老问题。

所以看问题不能够一棍子打死,不能够把话说的太笼统,有一些问题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的,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但是现在国家富裕了也可以对过去付出劳动的老农民给予一定的报酬,这是他们用青春和血汗换来的晚年的生活。大家说是这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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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议没交社保的农民发放退休金,符合国家的社保法吗?

今年全国两会,政协王学坤委员提出65岁以上农民推行“洗脚上田、老有所养”的退休制度,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支持,也让大家看到了希望。至于这样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社保方面的法律,这确实是一个应该面对的问题。

正常来讲,目前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还是国企业,每个人都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到退休年龄时才能开退休金。可是对于一些农民来讲,很多人由于各方面条件没有缴纳,如果一下子就给开退休金,有可能和养老金发放的相关政策不一致。

但是农民作为一个宠大的群体,有他的特殊性,历史上的种种付出能否可以给予考虑呢?

第一,从战争年代看,农民这个阶层付出太多的血和汗,咱们革命队伍里有多少是咱农民兄弟,沧海战役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这一论断足以说明农民对新中国成立的贡献。

第二,从经济建设时期看,农民交了几十年的任务粮,这种奉献谁曾有过?建国后一直到2001年,无论是生产队年代还是分产到户,每个农民家庭都在做着向国家交纳任务粮的贡献,1993年刚参加工作,当时市场大豆价格0.85元,而任务粮价格大约在0.35元左右,一斤价差5毛钱,一户农民少则几百斤,多则上千斤的任务粮,在那个年代,这个钱少吗?

第三,单纯从职业这个角度看,农民作为一个古老的职业,论工作条件是最艰苦的,论工作环境是最差的,论工作收入也可以说是最低的,但是唯独没有退休这一说,从职业这个角度讲给农民发放养老金没毛病。

第四,从经济条件上看,纵观当前的各个行业,农业仍然是一个弱势产业,种地收入不高,农民只能外出打工,背井离乡,家人两地分居是常有的事,可是农民的整体收入仍然偏低,在这种情况下,适当提高一下待遇应该无可厚非。

说了半天,农民是否可以实行退休制,这只是一个名誉上的认可,但最实际的问题则是养老保险发放多少的问题,即使实施退休有障碍,那么适当提高一下养老保险发放额度还是值得期待的,对于农民来讲,形式不重要,内容更重要。也正象人大代表王孝巧所说的110元的养老金真的不好干啥。

以上是我的个人看法,可能存在一些不当之处,不知道大家对这个问题咋看?

(文/三农广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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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家要明白社保法是什么年代立法的?现在争取养老金的老农民是生活上社保法之前的50后60后老人40后基本没有多少人都死了享受不到国家的福利了,希望不懂得那些喷子要明确概念,这三代人当年国家正是一穷二白的年代,当时的农民用廉价的粮食供养城市人生活,用廉价的劳动力为国家的基础建设做出了无私的奉献,难道他们不应该老有所养吗?请那些喷子回答一下我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