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 > 碎尸案来某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碎尸案来某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2020-07-27 05:03阅读(61)

碎尸案来某去世,遗产如何分配?杭州来某碎尸案,来某去世,遗产分配会变得很麻烦吧。首先有两个一定可以分的,跟前夫生的大女儿,还有小女儿!另外,许某如果判

1

本人经过网上查询法律得出结论,遗产将由被害人两个女儿和犯罪嫌疑人的儿子所得,如果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父母还在,依然享有分财产的权利和资格,这个权利和资格与他们的孩子是同等的。

首先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是合法夫妻,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拆迁所赔偿的房产是他们结婚之后并生育有一女儿以后才分下,按人头分配,平均每人60平米左右,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共同的女儿,一家一共三口人,共分得两套房产,总共180平。虽然户口簿户主是被害人,但这属于婚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按人头分配,里面有犯罪嫌疑人一份。

我国刑法中,除非是故意杀人以后,劫取受害人的财物的,否则,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物一般不会冻结,归案后,除非法律有规定没收财产的,否则,一般不会没收财产,没收财产一般只针对经济犯罪或者涉及经济的犯罪,如诈骗、盗窃、抢劫等犯罪。

而许某某在供述犯罪原因时,他只讲是因为生活上的矛盾而杀,并非讲他自己为财而杀。

如果是被害人的家属起诉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那依然是从他们的共同财产中拿出资金来进行赔偿,而不是许某自己的财产来赔偿,因为他们依然是合法夫妻关系。

当然也不会说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杀了被害人,而先分财产再赔偿,有的朋友可能会认为先分许某某60平,再让他赔偿,这样是不对的,除非他能接受这样的做法。

按正常法律程序,应该是先从他们的共同财产中拿出一部分来赔偿,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费,和孩子的扶养费用,而这笔获赔款由被害人的两个女儿分,抚养费归小女儿个人所得,损失费姐们平分。

拿出赔偿款以后,剩下的由两姐妹和犯罪嫌疑人的儿子分。

首先,小女儿先拿出原本就属于自己拆迁所得的一份,占财产的2/6,这个属于小女儿个人。

然后剩下的4/6,

被害人的大女儿拿1/6,

犯罪嫌疑人的儿子拿1/6,

他们的小女儿应该拿2/6。

因为在这个家庭中,大女儿只有一个直系亲属就是母亲,所以只能拿1/6,

在这个家庭中,犯罪嫌疑人的儿子也只有一个直系亲属是父亲,所以也只能拿1/6,

而在这个家庭中,小女儿有两个直系亲属既能拿爸爸一份,又拿妈妈一份所以是2/6。

总的来算如下:

小女儿4/6

大女儿1/6

许儿子1/6

按正规法律程序走就是这样,但由于这个案情轰动太大,对社会影响严重,动用人力多物力多,造成经济损失巨大,会不会从重处罚,取消犯罪嫌疑人的儿子对财产的继承权?这咱就不知道了,得看法官。

但一般不会,在法律上他儿子是无辜的,

认同内容观点的朋友点赞,转发,谢谢。

纯属个人客观意见,有不同看法的勿喷,

可留言讨论但前提是礼貌,素质的讨论。

2

在本案中,拥有继承权的一共有三个人。他们分别是来女士两个女儿和许某某的大儿子,那么这三个人分别应该占有多少财产呢?

首先,来女士的小女儿应该是分得财产最多的一个人,因为许某某和来女士都是她的直系亲属,因此他分得两位直系亲属的个人财产,同时也能分得两位直系亲属的共同财产。所以他所应该分得的财产应该是最多的。甚至可以说,来女士的小女儿所分得的财产,至少要占一大半,也可以说是分财产应该要分得最多的人。但如果谁能够申请到来女士小女儿的抚养权,它也能够从中获得一大部分的财产。

第二个就是来女士的大女儿,来女士的大女儿,从法律上来说,他的继承权应该和许某的大儿子应该是一样的。来女士的大女儿应该继承她母亲那一部分的财产的一半。然后她的继承权相当于相对来女士的小女儿来说就弱很多,她只能继承来女士独立财产的一半。对于许某某个人的独立财产,他可能是没有资格进行继承的。

第三个,我们看到许某的大儿子。许某某的大儿子,从法理上来说,她应该可以继承许某某一半的财产。但是呢,由于许某某本人犯下了滔天罪行,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因此,法院极有可能会取消许某某大儿子的继承权。这个就要看法官怎么判了,如果可以证明许某某的大儿子无罪且不知情的话,他应该还是能继承许某某一半的财产。

综合以上几点我们可以发现,来女士的两个女儿和许某某的大儿子都享有继承权。其中来女士的小女儿是主要的继承者,应该继承最主要的财产。

3

据了解,来女士生前是保洁员,存款有七位数(上百万),而且刚分得了两套回迁房,房价均价为4万到6万左右每平米。

现在来女士已去世,而来女士生前的巨额遗产该如何分配呢?下面我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有遗嘱,优先遗嘱继承

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有遗嘱,优先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继承法第十条,最优先的是她的丈夫和子女。(许某的作案动机)而来女士生前并没有立遗嘱。

许某肯定不能继承被害人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什么原因,都丧失继承权。所以,许某残忍杀害妻子,丧失继承来女士财产。

许某儿子没有继承被害人遗产的权利

许某的儿子有继承被害人遗产的权利吗?这就要看当时有没有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如果当时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就有权利继承被害人遗产;如果再婚时孩子已成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继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更何况继子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在第一顺位继承人还在时,第二顺位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

来女生的两个女儿有继承被害人遗产权利

许某丧失继承权后,来女士的两个亲生女儿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来女士的遗产应该归两个女儿所有。

现在杭州来女士碎尸案终于水落石出,其丈夫杀人碎尸的恶劣行为必将遭法律严惩。而许某为了来女士的财产打的如意算盘,也终究是一场空。而来女士的遗产最终归她两个亲生女儿所有。

尾语:这次杭州碎尸案肯定给两个女儿带来很大的伤害,我们只能希望来女士的两个女儿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更好的生活下去。

4

我觉得许某的儿子不能分到遗产。虽说房产是夫妻共有,但是来某是被丈夫许某杀害的,而且残忍至极,已被警方控制,相信判决结果很快就会下来。从道德上和法律上都不会把遗产分给许某的儿子。而且来某和许某有共同的女儿,现在成了第一继承人。还有来某还有大女儿,相信她会极力争取母亲的遗产给自己和妹妹,绝不会让遗产落入许某儿子手中的。

相关问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