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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人小孩翻墙进来偷吃了我家院子刚打农药桃子,现在在重症监护

2020-07-24 08:32阅读(84)

同村人小孩翻墙进来偷吃了我家院子刚打农药桃子,现在在重症监护室,我该怎么办?:我认为题主没有责任,不必过于惊慌。出于人道主义可以买点东西去探望一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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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题主没有责任,不必过于惊慌。出于人道主义可以买点东西去探望一下孩子,安慰安慰孩子父母,毕竟是同一村子的乡亲,出现这种情况是谁也预料不到的。如果孩子父母让你承担责任,题主不能私下解决,要走法律途径,以防后期出现扯皮。

一是孩子犯错在先,应该承担后果。孩子翻墙进入题主院子偷吃了打药的水果后中毒住院,这件事孩子和其家长存在明显过错。大家都知道,院子属于题主私人领地,里面的东西都是题主的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孩子未经题主允许私自翻墙进入院子偷食果子,本身就是犯罪行为。要是在国外打死都没事。

二是题主没有犯罪的动机和主观性。果树在题主家院子里,不经过题主允许外人无法摘取,即使打药也是为了防治病虫害,而不是故意害人。题主也无法预见有人翻墙进去偷果子。

希望大家不要道德绑架,这件事孩子家长责任最大,没有教育好自己孩子,现在翻墙偷果子,下一步该翻墙偷钱财了。希望孩子早点好起来,改掉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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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途径吧,这件事的确很难讲清楚,咨询律师,该承担什么就承担什么

如果按照常理讲,您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首先,桃子是自己家的,而且在自己家的院子里,自己的东西有权做出任何的处理,可以打药,可以摘果甚至可以把树砍掉,这都与别人无关,也无需做出公告(毕竟在我的院子里)。这属于你的私人财产,你有权利做出任何决定。

其次,孩子是偷着进来的,他吃的果子不是你送的,你也没发现,如果是你送的你有责任,如果你看见了不管,这你不仅承受良心的谴责,更应该承受法律的制裁。问题是,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承担什么责任?

最后,难倒防不住贼也是错吗?小偷来我家偷东西,我没有安装好防盗门,没有请保镖护院,没有请保安看大门,这就是错。这种道理是讲不通的吧?也就是说,孩子偷着进来,你是没有错的。

那么你既然没有责任,还需要做什么吗?应该不用了。如果他让你承担,那没别的可说,走法律途径,该承担的一分都不能少,不该承担的,一分钱都不要花。

但是,人毕竟要讲良心、讲情理的,他毕竟是个孩子,毕竟吃了你的果子,毕竟是你打的农药,从做人的角度,先去看看孩子,买些礼品,送去自己的关心和祝福吧。

最后,真心祝愿孩子早日康复,无论如何,在农村偷个果子吃,都不算是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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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人小孩翻墙进来偷吃了我家院子刚打农药桃子,现在在重症监护室,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对于父母来说,无疑于晴天霹雳,农村小孩翻墙偷吃邻居家打过农药的桃子,导致中毒住进重症监护,值得我们惋惜和怜悯,最伤心的无疑于孩子的父母。本来同村里偷摘几个桃子,没有什么大问题,我们小时候都干过这个事情,而桃树的主人因为病虫害喷洒农药,也是无可厚非的,两者联系起来却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什么小孩偷吃拌了农药的花生不幸去世、偷摘龙眼爬到树上不幸摔死了、误把水仙花当成韭菜偷吃身亡的、放羊的误吃了拌了农药的玉米种子毒死的,等等。这样的问题都是属于同一个类型,“下毒之人”属于正常农事活动,“误食之人”具有偷盗行为,结合起来酿成了苦果。无论事情真假与否,我们单纯从事件本身出发,农民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给桃树喷洒农药属于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

由于桃树在生长过程中,会遭遇各种病虫害,为了提高桃树的产量,农民给桃树喷洒农药属于正常行为。并且从题目的背景来看,桃树在农户的院中,也是自己家种植的果树,应该不属于大批量种植。这个情况下喷洒农药,也是没有办法的举动,对于自己家吃的果树,如果不是因为病虫害太多,影响果树的结果和产量,农民是不会贸然打药的。

农民给桃树打药是一种正常的农业生产行为,为的是自己家的桃树多结果,结好果,提高桃树的产量,并不是为了防止有人偷吃。况且桃树还是属于封闭的院落当中,谁也不会想到有人会偷翻进来采摘使用,更不知道会因为打药毒害了偷桃的孩子。

二、农民未尽到提醒义务,虽然主观上不具有害人之心,但是孩子却因为你而中毒

农民给自己家院子的桃树打药,本来属于封闭的环境,不像外在的果树打药,需要树立明显的警示牌,就像村里的池塘一样,必须树立“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告牌。但是,题目中所表达的含义,果树只是在封闭的环境中,原则上只有自己家可以接触到。村里的孩子,私自翻过围墙,偷吃打过药的桃子,这种行为本身属于非法行为,从正常的角度来分析,主家并不需要责任,因为责任不在你身上。

但是,作为主家而言,面临还在重症监护室的孩子,想要完全撇开责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主观上虽然不具有害人之心和害人行为,但是村里孩子的中毒行为却因为你而产生,正所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在本案中,家里的孩子偷吃了你家的桃子导致中毒,肯定会找你讨个说法,就好比前两年家里有个远亲,晚上骑摩托车回来,撞上了路边的大树摔死了,最后状告路政部门,要求赔偿,最后还赔偿了20万。因为,路政部门未尽到提醒义务。

在本案中,只要的症结就在于孩子中毒属于事实,偷吃的桃子有毒也是事实,作为桃子的主人虽然打药不是为了毒害孩子,但是在打药之后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比如是否树立【已经打药,切勿食用】之类的警告标示。当然,出了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保全孩子的安全,其次再去分辨家庭双方的责任,具体的可以咨询律师来划定具体的责任。

综上所述,指尖三农认为,按照正常规则,农民给自己家的果树打药正常,但是现在孩子却因为偷吃了桃树而中毒,可能要承担未尽到提醒义务的责任。当然,如果本身喷洒的农药属于违禁农资,那么主家和农资商店都撇不开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欢迎留言讨论。如果你觉得不错,可以关注并转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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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在家里,封闭环境是不需要警示义务

首先既然是翻墙进来,桃树等于本身就在家里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建议走法律途径。

评论里,有人提到了警示义务,是不是桃子打药需要警示,否则就应该赔偿呢?

但是事实上,警示义务更多针对的是公开的区域,比如之前备受争议的农田打药赔偿就是如此。

最终法院是认为田主人,是需要承担40%的责任的,就是因为认定田主人没有起到警示义务。

当然,这里插嘴说句,现实中,让别人专门弄个牌子警告我打了农药,很不现实,找村委会通知,估计村委会都觉得奇葩

至少小编没有遇见听说过谁打农药,村委会还喇叭通知的

说到本案,这种封闭的环境,更不可能有任何提示,毕竟本来也就没有打算对外,正常情况下,除了小偷,也没人问都不问还通过翻墙进去。

甚至这种住宅性质,都不同于池塘,可能还有一定的要求规范,属于社区。一个完全私人的地方,没必要做任何警示义务。难道家里有狗,狗屋写个,狗要咬人吗?


遇见不合理索赔,坚决不赔偿,自愿援助

客观说,这种案子,由于对方已经在重症监护室,也许出于同情,考虑到医药费,不排除会有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

个人认为,对于主人,一切尊重自己选择才对。

这种索赔既然不合理,首先就不应该妥协。

社会和法律,毕竟并不是谁弱谁有理,一个健康的社会,会同情弱者,但是前提本来就是兼顾公平。

对于别人自己院子里打农药,你非要翻墙进去吃,说真的最终不是该怪自己吗?

正如我前面说的社会和法律,良性发展是需要兼顾公平的,而不是我觉得我闹一闹,我惨重,我就应该被优待。

这种你弱你有理,你闹就优待才是对这个社会最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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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虽然从情理上看,小孩子偷偷翻墙进了别人家偷吃桃子导致了中毒,这件事好像与桃树主人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但是肯定也逃脱不了干系。在我们生活中,出了事之后的处理方式,更多的是倾向于帮助受伤害者一方,这样处理也是情理之中的,要同情一下弱者。

出现这种飞来横祸,首先不要太慌张,祈祷孩子平安无事那样最好,然后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事情到底跟桃树主人有没有关系。大家可能会觉得,人家自己在家里给桃树打药,小孩子忍不住馋偷偷的溜进来吃,本来就是不对的,那你中毒住院跟人家什么事儿?为啥还要人家赔偿,关键又不是种桃子这家逼着你吃毒桃子的。

这话可真是不能这么说,其实在农村种果园的,给桃树、苹果树、樱桃树打药,这都很正常。果树快成熟的时候,也很容易招虫子,打点杀虫的药剂可以提高下桃子产量,可是正常打点防治害虫的农药也不至于把人给吃进重症监护室啊,如果毒性这么大的话,除非是用药剂量过大或者是药的品种不对,而且如果仅仅是偷吃了个桃子后果就那么严重,那么等到桃子成熟时往外卖,药剂也不可能挥发完,残留在桃子中的农药还是会伤害到身体,从这一点上来看,种桃子的这家人就不可能一点责任没有了,虽然桃子不是你让孩子吃的,但是结果是逃脱不了干系的。

提个建议,最好赶紧去给人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找最好的医生抢救孩子。孩子不是老人,他们年龄那么小,抵抗力也不是很好,家长们看着孩子遭罪,心都碎了,对桃树主人肯定心生怨气,如果这个时候不及时去帮忙,可能会激化矛盾。总之一切都要以抢救小孩为主,人救活了什么都好说,如果因为小孩子偷吃那个桃子就被毒死了,那这家人就被毁了,桃树主人这辈子可能也不得清闲了。

其实这并非偶然的事件,也不能说桃树主人就是倒霉,之前还有过一件事情,说是一个小偷去人家里偷东西,临走的时候渴的不行,就顺手拿起一瓶看着像水的东西喝了,殊不知是这户人家将农药灌在了饮料瓶子里,小偷就这样被毒死了。结果就是这户人家需要赔偿,明明被偷盗的这户人家是受害者,但最后因为小偷自己不小心导致身亡,这户人家也要赔偿。就是因为死亡的这一方是弱势方,那么在判处的时候,就会更偏向于这一方,看似无辜的一方也需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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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前几年在我们村有这样一个事例!

村里一家有一个苹果园,每到夏季的时候,还没成熟的苹果长得也非常大了,都可以吃了。然后同村一家一个小孩看见苹果,长得非常好,想进去摘苹果,可是那家由于苹果园离他们家比较远。为了防止一些其他动物和一些小偷进去偷苹果。在苹果园的周围拉上了电网。而就在那个小女孩进去摘苹果的时候,就被电网给电死了。最后苹果园家的主人赔了好多钱,于是后面生气,把苹果园全部都砍掉了。这事发生在我们村的一个真实的事件。

当然这只是一个事例而已。照我看还是,先看看他们家怎么去处理你这些事情。如果小孩家人找你赔偿的话,你可以完全走法律途径。在你这个事件中,不管是出于哪一个方面,我都觉得你没有理由去赔偿。所以如果他们要求赔偿的话,你可以完全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我是小贝。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请给一个赞,或者关注评论转发都是很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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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偷吃你家打了农药的桃子,人都被重症监护了,毫无疑问肯定是深度中毒了。

发生了这种不幸的事,题主你家人无论如何都是有一定责任的。尤其是,如果题主家在喷洒农药后,没有及时挂贴告示,告知周围邻居及过往民众,刚打农药,桃子有毒,切勿摘食的话,责任就更大了。

其实,乡下的孩子偷打、偷吃邻居家的桃子、李子、枇杷、苹果、葡萄等水果,是会经常会发生的事。实不相瞒,小时候在家当放牛娃时,肚子饿得顶不住了,也曾偷吃过人家的梨子、桃子、甘蔗、地瓜、黄瓜等,只是没中过毒进医院而已。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想要证明或说明小孩偷吃邻居家的桃子是对的。无论怎样,首先错了的,自然还是孩子本人,因为他毕竟是翻墙进入了邻居家,毕竟小孩的行为还的确属于偷窃行为,小孩当为自己的错误所造成的个人伤害埋单。

而且,从邻居家喷洒农药的行为来说,也并不一定是为了让偷吃桃的人中毒、受到伤害,而很可能是为了防虫害、防鸟食。小孩偷吃中毒或许更多的是属于意外事件。

所以,小孩行为失当,当对自己的过失负责,小孩家人对孩子教育不到位,当为自己的失教后果自负。孩子中毒被重症监护后,家人首先得承担起责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题主你家对此事就没任何责任了。

就算桃树是在你家院子里,你家建了高高的圈墙,你喷洒的是低毒灭虫农药,喷药后还挂贴了警示牌,看上去你一切都做得很妥当,可是,小孩年幼无知,一条活蹦乱跳的生命,就因为偷吃了你家桃子,然后就进到了重症监护室,有可能丢掉性命,仅从道义的角度,题主你也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

而如果你家喷洒农药时,没妥善做到上面几项要求,那毫无疑问,责任就更大了。

事情既然发生了,那到底该怎么办?我想,这时的你,首先千万不能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还是到医院看望孩子、慰问家属,然后和邻居家人好好协商,共同面对和解决问题。

如果邻居家还算讲道理、讲情份,没有过份要求、没有蛮不讲理,那孩子治疗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你可以适当部分甚至大部分承担起来,这也是应该的,毕竟受苦遭罪的,是别人家的孩子。

但是,如果邻居家狮子大开口、蛮狠不讲理,甚至敲诈勒索或借机威协,那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你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报警,然后交由警方甚至是对簿公堂来处理,以免留下不必要的后遗症。

总之,这种事情的发生是很不幸的,你不想,小孩不想,孩子父母亲更不想。当以孩子生命健康为重,友好妥善处理,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对簿公堂。毕竟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能以和为贵处理完毕,这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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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赔,孩子溜进你家院子偷东西,是他家长的教育有问题,东西又不是你送的,他们应该自己承担后果。我在一个公园工作,园里有不少果树,对面小区里住着很多素质很差的老头老太太,不是我看不起他们,真的很差,举个例子:我们早上7点开门,6点多门外就好多人等着进来上厕所,我们好心给卫生间放了些盆花,两天之内全部被偷光,......言归正传,上次有个老太太在园子里转,不小心被蜜蜂蛰了一下,不依不饶非要我们带她去医院,没办法我们只好找来她儿子,年轻人还算明事理,嫌她妈丢人,带走了。前一段时间还有个女的摘桑葚,树上挂着牌子提示打了药,保安过去劝阻,没想不但不听,还又摘了一些塞进嘴里说看能不能把她吃死,唉!说真的幸亏药不重,如果真吃死了,估计我们也不好脱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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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题主的问题,真的很遗憾,深表同情。正如有的网友所说,您确实也很冤枉。本意是为了防虫害才对果树喷洒了农药。没想到熊孩子嘴馋偷食险丧命,现在正在还在重症监护室里。

先说一下,我的一个好朋友的亲戚家发生的真实案例吧。还是很多年前的事情,她把家里粘上老鼠药的烂苹果随意丢弃在村头水沟里。被几个小孩捡了吃掉了,造成两死一伤的惨剧。因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无法足额赔偿伤亡者家属,后来被判刑三年半。当然她的这个事情情况更加严重。不过题主可从中找一些可活用的经验。

从法律意义上,虽然题主无主观意识毒杀熊孩子。但免不了多少要承担些责任的。在这里我的建议和其他网友一样。对受害的熊孩子家属积极主动的进行道歉并主动承担起前期的医疗费用。都是一个村的人,想必题主和熊孩子的家长也是认识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尤其是村里人是非常讲究脸面的。只要两家之前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话。您态度很好,如同照顾自家孩子一样的去关怀的话。对方往往也不会单独再要求您的巨额赔偿。

虽然大家猜想您可能真的很冤枉。但因为已产生严重不良的后果,您还是需要上点心。从大事化小的原则出发。尽力安抚家长的情绪,也期盼熊孩子早日康复。(记住一点,不管做什么事,务必要想到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您在果树旁边立了一个醒目的标识牌,上写果树刚打农药,会有剧毒。严禁采摘的字样的话,可能结果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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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有一个真实案例。

苏苏奶奶和邻居关系很好。一天,苏奶奶回家路上,遇见邻居家的小孙子胖胖,就把刚买的香蕉给了他两根,胖胖的爷爷也在旁边,马上向苏奶奶道谢。

过了一会儿,另一个邻居家的小女孩儿,婷婷,过来跟胖胖一起玩,胖胖分给了婷婷一根香蕉。

没想到,婷婷吃香蕉的时候,不小心咬了太大一口,卡在嗓子里,最终导致了窒息死亡。

婷婷的父母把胖胖的爷爷和苏奶奶都告上了法庭,说如果没有他们给的香蕉,婷婷就不会死。

最终法官的判决也很大快人心:

苏老太提供的香蕉无毒,而且无法预见香蕉最终交到婷婷手里,更不能预见婷婷进食香蕉时因噎窒息,其在事件当中并无过错。而胖胖爷爷对婷婷没有法定监护职责,事后实施了合理的救助行为,在整个事件中并无过错,遂驳回婷婷父母的诉讼请求。


另一个真实案例,和题主的问题更加接近:

网友小李在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植株有毒),邻居一位老太太以为这是韭菜,就偷割了洋水仙,包了饺子给她孙子吃,结果导致小孩住院。

现在老太太一家竟然上门来要求他赔偿,警察调解时也让他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可是他疑惑了:到我家偷东西,虽然是价值微不足道的洋水仙,导致中毒,怎么还能要求我赔偿呢?

法官不像警察这样和稀泥,而是给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事件中,房屋主人在自家庭院种植洋水仙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该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他人食物中毒的结果。
导致小孩食物中毒结果的是老奶奶偷割洋水仙并包成饺子食用的行为。由此可见,房屋主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联系,所以房屋的主人并无民法上的赔偿责任。老奶奶应该为其孙子食物中毒的结果负全部责任。

题主在自家种桃子喷农药的行为,都不具有违法性,该行为不能直接导致他人食物中毒的结果。

导致小孩中毒结果的,是他自己偷摘桃子并食用的行为。

所以小孩中毒住进重症监护室,题主没有任何责任。

发生这样的悲剧,小孩的家长确实很值得同情,但这不能成为他们胡乱攀咬,勒索他人的理由。

希望题主坚定立场,不要给他们家任何赔偿,道歉都不要。

否则,就是助长了那些“按闹分配”“我弱我有理”的人气焰了。